以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8-02-07湖南省编办
●湖南省编办
湖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借势借力,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深化认识,知难而进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职能复合型事业单位一直是改革的最大难点。湖南省提高认识,自我加压,勇于破题。
按照中央要求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经营活动走向市场、公益服务提升水平”的改革路径,特别是在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取得突破。湖南省以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存量和增量、监管和搞活“三大关系”。
(一)明确目标,服从全省大局。湖南省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全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改革的时间表、任务书,并要求在2020年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既是服务服从全省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现实需要,又是实现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科学谋划,遵循改革规律。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一门两牌、合署办公”,既承担着行政职能,又具有公益属性,还具体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和管理,是典型的职能复合型事业单位,遗留问题较多,单位情况复杂,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构碎片化、路网分割化,身份甄别难、人员管理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事业发展。湖南省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找准主要矛盾,紧扣机构、职能、编制,推动整体改革落地见效。
二、细化措施,务实而为
湖南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从机构入手、职能着眼、编制发力、协同配套,攻坚克难,务实推进改革。
(一)机构撤改。成建制撤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剥离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改制,更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改革,撤销事业单位16个,其中副厅级1个,正处级15个。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撤销后,全部人财物整体移交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职能转变。全面清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承担的职能,共确定职能职责59项,逐条进行了职能划转。其中,19项高速公路行政许可、行业监管等行政管理职能回归省交通运输厅,31项路政管理、路政执法等行政执法职能回归省公路管理局,7项合同管理、应急指挥等公益性职能回归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余2项筹资融资、建设收费等经营性职能交由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三)编制核减。成建制撤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市州管理处后,核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6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51名;核销厅级领导职数1名,处级领导职数113名。编制核减后,突出有保有压、承接到位,科学测算省交通运输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承接职能的工作量,精准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
(四)配套协同。注重部门联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整体联动,全力推进;注重宣传引导,把政策讲清,把思想做通,解决涉改干部职工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凝聚改革合力;注重人员保障,对涉改人员的分流安置、养老保险、工资待遇、退休待遇等配套政策进行细化完善,有效化解改革阻力;注重持续发展,对改革后的公共经费、资金投入、土地税收、资产划拨问题,相关部门均予以支持配合。
三、优化服务,乘势而上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是湖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攻坚克难的实践样本。湖南省加大政策争取、服务指导、资源挖潜力度,坚持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两端发力”,牵动引领了更多领域和行业的改革。
(一)以点带面。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在机构编制核销、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分流等关键环节上,大刀阔斧,不留死角,精简了大量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改革为其他领域和行业的改革积累了经验。推动了省农业科研院所、地勘体制、黄金管理行业体制等领域系列改革,全面完成了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和教育报刊集团等一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二)以改提质。通过改革,全面理顺政事企职能,合理划分省市县事权,大幅精简人员编制,减少了财政负担,优化了支出结构。同时,转企改制后,建设了新型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构建了高效、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市场机制,遏制了权力寻租,增强了生机活力,全面提升了竞争力和创新力。
(三)以效惠民。依托专项改革,湖南省挖潜编制资源1万余名,一律纳入编制“周转银行”,优先用于教育、医疗、文化、民政、社保等民生事业发展,为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编制资源保障。同时,改革培育了新生市场主体,补齐了公共服务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