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事分开,扎实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2018-02-07重庆市编办
●重庆市编办
一、精心制定改革方案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重庆市选择了沙坪坝、大足、梁平3个区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方案“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的要求,认真研究中央政策精神,对3个区的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研,精心制定了试点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清理和划转职能
除已明确从事公益服务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外,对3个区的事业单位进行了职能清理,共清理出199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3999项,对这些行政权力分四类处理:一是按中央要求暂不列入改革范围的,将行政权力纳入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如党史办、地方志办、档案局等。二是没有法定依据、部门自行委托的行政权力,由主管部门清理收回。如大足区将“放射性废物收贮监督”等199项部门自行委托的行政权力全部收归主管部门。三是有法定依据,主要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的,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如梁平区整合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四是有法定依据,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的,将行政权力划归主管部门。如沙坪坝区、梁平区将国有资产监管中心行使的行政权力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相应整合或撤销。
三、推进机构综合设置
对职能划转后涉及机构调整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的要求,逐个明确改革路径。一是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后,仍有少量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相应整合设置。如大足区农机监理站和渔监船检站,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后,与值保植检站等其他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二是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后,无其他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相应撤销。如沙坪坝区价格认证中心、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等。三是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后,仍承担一定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并完善宗旨和职责任务。如梁平区公路局,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后,保留公益职责,整合设置为公路养护中心。
四、积极筹措编制资源
改革试点所需行政编制先在本区现有行政编制总额内通过内部挖潜进行调剂,不足部分严格按照政策置换解决。一是对只承接职能的行政机构,按从严控制的原则适当核增编制。二是需在行政机关新设内设机构的,原则上与现有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配备相当。三是对事业单位撤销的,结合人员分流的情况测算所需编制。
五、稳妥开展人员分流
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分流到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妥善安置。一是对涉及调整在编人员岗位的,继续保留其原有职级、工资、社保等待遇。二是对转入行政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原则上划转到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非参公人员划入其他公益类事业单位。
经过努力,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实现了行政职能归位。785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回归行政主管部门,287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划转执法机构,收回没有法定依据、部门自行委托的行政权力275项。二是优化了事业单位布局。撤并整合事业单位68个,扣除新组建的13个事业单位,净减少55个。三是规范了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部门最多只保留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四是精简了人员编制。按中央确定的置换政策置换适量行政编制,并按比例精简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