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困境与对策的探究
2018-01-05杨晴
杨晴
摘 要: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走访的调查方法,对失能老年人的人群特点、家庭情况、社区生活、保障制度四个方面进行总结,借助家庭照护、社区帮扶、机构助力、社会支持各方共同解决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难问题。完善中国的全方位、多主体的养老体制,促进失能老年人的相关养老政策制定,形成辐射全社会、惠及全群体的养老布局。
关键词: 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养老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10-0179-02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國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17年底,中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亿,占总人口的11.4 %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多,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比例也逐步增加。据《“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显示,2015年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63万人。
失能老年人人口颇多,而中国的失能老年人也存在着许多养老问题,失能老年人面临着比常人更沉重的医疗支出压力、空巢家庭日益增多、专门养老机构缺乏、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急需完善。老年人口增多给社会经济与政策的完善都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怎样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平衡老人、养老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体系,是当今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要通过家庭、社区、政府、服务组织四个方面整合社会资源来解决失能老人的生活困难和护理需求,促进失能老人福利。整个社会组织都积极为寻求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方案努力探索实践,将大大提高国家对于养老问题的解决速度,从而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 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状况
(一)失能老年人的人群特点
失能老年人作为老年中的特殊群体具有一些典型特点:需要亲人的照料、渴望精神世界、急需医疗服务。有调查显示,被调查老年人在回答“生活自理有困难由谁照顾最多”的问题时,显示直系亲属仍是老年人照料的主要力量,而社会化照料者如志愿者等基本上不存在。并且直系亲属的照料会使得失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更高,更有利于失能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失能老年人因为活动受到限制,不能够参加工作和各种社区娱乐活动,活动范围较小,精神世界比较空虚,这使得他们在精神上更加渴望他人的理解和照顾;对于医疗服务,失能老年人比一般老年人更加需要居家以及机构的医疗养老服务,并且这种服务需要一直呈现持续性的状态,以保证失能老年人连续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二)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情况
调查发现,从家庭结构和居住格局看,家庭小型化已成为中国城市中突出的社会特征。事实上,目前在6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独居家庭、两口之家和三口之家之和,占比近六成;无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之和,要占到一半。计划生育使子女数量由原来的多个变为现在的一个,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迅速增长的压力,但是却不利于失能老年人的养老,子女在大城市打拼,不能给予老年人必要的照料和陪伴,只能依靠机构和社区养老来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三)失能老年人的社区生活状况
失能老年人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当今在绝大部分城市的社区中已经配置了日间照料中心、助老大食堂和各种锻炼的器材广场,给老年人和社区人员的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这些基础设施的建立大部分都是针对正常老年人设置的,对于失能老年人的基础设施建设几乎为零;除了几个高档小区具有医养服务,其他社区基本上没有为老年人开设的疗养院和医疗场所,而现在的社区中往往不能设置必要的医疗场所,这就使得失能老年人在就医时会面临着较大的活动阻碍,行动上存在诸多不便,特别是当老人发生紧急状况时,社区不具有相关的医疗资质会延误失能老年人的治疗时机。
(四)失能老年人基本保障制度
我国的老年人基本保障制度没有完整的体系,框架结构不够明显。特别是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失能老年人基本保障制度中的重中之重。长期护理保险指通过运用保险的方式,来分担因长期接受护理服务产生的费用的一种制度。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至今没有成熟的模式,只是在几个区域进行了试点工程,并没有广泛地在国内推行。国外的经验往往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一种或者相互结合的方式,而中国作为一个失能老年人人口众多并且城乡差距巨大的国家,是否要采用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是否要跨阶层、区分对象地进行保险制度的制定,也要进行具体的讨论。
三、 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的构建
(一)家庭照料投入
对家庭照护者予以支持:当今社会的空巢化现象加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离家外出打工,而失能老年人作为家中的遗留者,又必须需要他人的照料和支持。面对这种情况,家庭中的子女和配偶为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往往会选择将老人送到亲友家照料或者是养老机构照料,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但是却不利于失能老年人的精神愉悦。若给予照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或者配偶一些必要的经济上的支持,就会使得子女们安心地留在本地生活,不需要为了较高的工资而放弃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料。
(二)社区照护介入
完善适老化配套设施:开发适合失能老年人使用的适老化设施,使得失能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捷。比如说,房屋的适老化、医疗产品的适老化。房屋适老化改造:在老人居住的家中安装开门感应器,将老人每天的开门次数进行记录,并且通过大数据分析一定的规律,如果某天老人在家中发生跌倒等意外无人救助时,开关门的记录就会停止,并且将警报发送给亲友,尽快对老人予以救助。医疗产品的适老化改造:将失能老年人每天需要吃的药品放在智能药盒中,让老人随身携带,老人需吃哪一种药物,哪个盒子的盖子就会自动响起铃声并且打开,能够实时地提醒老人。
(三)养老机构完善
在我国现阶段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过程中,仅有不足60 % 的养老机构能配有医疗室,配有康复理疗室的不足20 % 。有22 % 的养老机构既没有理疗室也没有专业的医生。现有的养老机构往往只接受具有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的正常老年人,而排斥身体存在不便的失能老年人。现有的养老机构大多数不具备完善的医疗服务,这也是养老机构不愿意招收失能老年人入住的原因,不能给予失能老年人必要的医疗保障。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医疗人员是养老机构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机构运转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积极寻求政府的财政支持,配备专业的人员和设备,重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需求。
(四)社会制度构建
长期照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长期的照护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只是在几个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进行试点,但是,并不是只有经济发达的地区才需要失能老年人的照料,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更加需要我们投入精力。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中国应该建立起以社会照护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长期照护制度,并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差距,对乡村的失能老年人着力推行社会照护保险,以实现养老照护制度的兜底功能,让农村的失能老年人老有所依,对城市的失能老年人,多宣传具有高保障的商业保险,减轻社会保险的运营压力,体现不同主体不同政策对待的多样化方式。
建立以老养老新理念:以老养老的概念是由埃德加·卡恩的时间银行发展而来,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积累服务的时数,待自己年老需要服务时享受同等时数的服务。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利用以老养老的理念,组织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并且有充足时间的低龄老年人,对需要帮助的失能老年人进行定期的照料,照料的时间可以在民政部门的资料上进行记录,以便低龄老年人在将来需要服务时能够有依据可查。
完善多主体的筹资机制:由于中国的老年人数量多,养老压力沉重,只依靠政府的养老医疗保险不能够实现全民的养老目标。充分发动社会上的各个组织机构实行资金的筹集,可以同时采用社会保险、政府补贴、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和商业保险等手段来筹措资金。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养老资金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也提高了多主体参与的联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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