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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视域下高校依法治校的若干思考

2017-11-26

领导科学论坛 2017年19期
关键词:治校教职工依法治国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入新的内涵。法治是反腐败和扼制权力滥用的基本手段和基本路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和抓手。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领域就是要依法治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实施依法治校,教育部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阐述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的普通高等学院,如何实施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校,通过依法治校推动高校廉政建设?文章拟探讨廉政建设视域下高校依法治校问题。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内容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中的体现和反映。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由此可见,依法治校,“法”是国家、政府、地方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强调的是学校各项事务要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人事、教学、科研、招生、财务、基建、后勤、学生管理等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已立的各项“规矩”,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事。高校属于教育机构,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其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既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机构等发生联系,又取决于高校内部全校、各部门、院(系)的科学管理。因而,依法治校就其涉及的范围而言,既指和校外的各级各类机构在各项事务的处理中要依法办事,更指内部的各项管理要按章办事。

二、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1.依法治校有利于依法治国总体战略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成为当前和今后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实现,需要各个领域各行各业的依法行事。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依法治国精神在教育领域理念与形式的体现,其深入推进,必将有利于依法治国总体战略的实现。

2.依法治校有利于现代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十条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勾勒了现代大学的轮廓。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就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层面而言,其基本框架是大学自治、依法办学、政府管理;就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其基本框架是社会参与、中介协调、开放竞争;就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而言,其基本框架是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学术自由。可见,无论是大学与外部的关系还是大学内部治理,依法治校是大学发展的战略选择,是现代大学的显著特征,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础。高校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深化改革,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章程制度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实施依法治校等方面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3.依法治校有利于高校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

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高校是传播精神文明的一方净土,是有“象牙塔”美誉的神圣殿堂。但由于社会不良风气冲击、“腐败亚文化”影响、体制机制制约、监督处罚不力等种种原因,高校屡屡出现选人用人、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科研经费、自主招生、校办产业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一些高校领导干部、教师人心浮躁、学风浮躁、学术不端、学术良知和道德操守丧失。治理高校腐败措施之一就是依法治校,强化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压缩权力寻租和腐败的空间。

三、高校依法治校的路径分析

1.加强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思维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在宏观层面上,责任主体是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中观层面上,责任主体是学校的领导体系,特别是校级领导;微观层面上,责任主体是全校师生,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的负责人。就高校自身而言,学校管理者、全体师生法律素质、法治修养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学校依法治校推进的程度,因此高校应当多方采取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思维。

高校可分类别、抓好各类对象的法治教育。首先,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层干部培训等形式安排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法,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进行有关制度和法治防腐、党纪和政纪条规教育。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带头查找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改进,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的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其次,要重视教职工法治教育。在教职工政治学习中,有意识地贯穿法治教育内容,融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治观念。在学校的一些关键部门,如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后勤总公司等,专门组织相关法律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最后,要重视青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将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有机统一于课程教学计划,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通过法律课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课堂理论授课的同时,再辅之以必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审判、旁听法院庭审等,以拓宽学生法律常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2.健全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

推行依法治校,首要的是有“法”可依。对高校而言,需依的除外部的各种“法”外,更多的是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邓小平曾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所以,高校首先应当构建一套制度体系。

章程是每所高校的“根本大法”,它既是国家的统一意志,也是大学的内在需要,是时代使然,是中国现代大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和必然选择。高校要根据国家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多方调研论证、多层次座谈研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与校情吻合的大学章程,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组织机构、资产财务、师生权利和义务等重大事项作出规定。章程是基本法,是一种宏观性的规划,还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系列的具体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校要以学校章程制定为契机,对全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推动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杜绝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例如,要建立各类人员学法制度,制定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意见,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劳动用工、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相关制度。

3.搭建民主平台,完善监督体系

学校章程制度使学校有法可依,但其制定应充分考虑师生的民意,注重师生的参与度。民主管理是实行依法治校的重要平台,加强民主监督与管理是依法治校的有力措施和具体保障。《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明确指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高校要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建好学校层面教代会基础上,积极推行二级教代会。学校改革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行政和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均要经过教代会代表讨论和审议;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决定教职工购房补贴、困难补助、医疗、奖惩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和工会委员联席会讨论决定。

高校要尊重教职工知情、参与、监督权,给教职工发声的机会,要坚持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把事关学校发展建设、经济活动、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学校行政事务方面的重大事项(不涉密的内容),通过办公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简报)、各种会议(包括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民主党派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和校园媒体(包括公示栏、宣传橱窗、报纸、广播、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努力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要真正将民主监督的制度措施贯彻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实现对学校领导行为及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监督,从而通过民主管理与监督,防止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权力运行约束的缺位,推动依法治校,推动廉政建设。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涉法事务处理、服务咨询机构

法治社会,高校的管理需要遵循法治社会的管理模式,即法治化的运行模式。法治社会,高校也必定会面临大量的法律事务,学校各项工作的运行、师生合法权益的维护等,许多都需要依法处理,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机制,建立专门的涉法事务处理、服务咨询机构显得尤为重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这为我国高校在去行政化进程中,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设规范化的高校涉法事务处理机构指明了方向。

高校应在队伍建设、场地经费等保障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涉法事务处理、服务咨询机构。高校一方面可发挥本校法学专业、法律人才的优势,另一方面可争取驻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整合校内外法律资源,建立一支崇法敬职、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可选聘知名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担任学校的法律顾问,可专门辟出场所,设立法律顾问处、法律事务处、法律服务部、法律咨询室等,办理学校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师生人事、福利待遇、社会保障、住房、教学事故、校园安全及民事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解读,负责学校信访的法律和政策解读,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介绍相关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维权途径。高校可建立法律、政策咨询的网页,也可开通微博微信等,向师生公布咨询专家、人员简介及联系方式,辟出专门场地,配备固定办公室,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接待来访人员,就相关问题答疑解惑,及时作出处理。

5.建设法治文化,浓厚法治氛围

法治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应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作用,积极建设校园法治文化,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宣传周等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弘扬崇尚法治、崇尚廉洁、勤政清廉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法治文化氛围的形成。

可在校园宣传橱窗精心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栏目,美化版面设计,以重点案例、廉政专栏等为素材,对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进行法治廉政警示教育。可定期邀请法学专家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可依托大学生法律社团,举办学术性强、专业性强的模拟法庭活动、大学生法律情景剧大赛等;可与驻地司法局等联办“青春飞扬、与法同行”系列普法活动,举办校园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咨询、宣传教育活动等。从而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让师生感受到法的力量,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可每年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周”“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月”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校园蓝天”“崇德向善·勤廉笃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营造科研诚信氛围”等为主题,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教育读本发放、学习心得征文撰写、项目创新申报等活动,对征集到的楹联、诗词、书画、教育读本学习心得、主题教育创新项目进行评选,遴选获奖作品编纂成册,也借此丰富学校法治文化、廉政教育资源库。

[1]杜飞进:《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人民日报》2016年11月3日。

[2]张应强,蒋华林:《关于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教育研究》2013年第11期。

[3]郑邦山:《高校依法治理的三种责任主体》,《中国教育报》2015年10月27日。

[4]姜斯宪:《变革中的大学章程》,《光明日报》2014年8月4日。

[5]张丹,林紫,李长征:《去行政化进程中高校涉法事务处理机构设置模式研究》,《科技视界》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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