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刍议
2017-08-04王云长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本文通过阐释在依法治校视野下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的意义,分析了当下面临的问题,并在查找大量资料,对比分析国内外高校的情况下,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依法治校 学生管理 思想政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4-0009-02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此,整个中华大地掀起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飓风。同年11月1日,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要深刻认识四中全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特别是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进教育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高校依法治校的步伐就开始大步迈进,截止目前,各大高校陆续制定并推出大学章程,章程作为高校治理的最高规范得以确立。再到2017年2月4日,教育部第41号令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新修订,大幅修订的《规定》的颁布,又标志着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向纵深推进。在这样的重要时间节点,我们来梳理一下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学生日常管理的成效,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工作作出有益探索,意义重大。
一、推进依法治校视野下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工作的意义。
1.推进依法治校视野下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是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兴衰的关键所在。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的时候强调,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也属于青年。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综合素质,是一个国家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高校正是培养青年一代的摇篮,高校学生的日常法治化管理不仅仅只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培育青年、锻炼青年、培养青年法治思维的环境,青年一代能在高校中培育系统的,完备的法治观念,今后步入社会也可以与社会法治化治理接轨,这也是适应社会法治化要求的重要环节。现在大学里面的青年,今后就是我们社会发展的栋梁,因此,在高校实行学生日常管理的法治化其实就是在培育青年学生的法治思维,摆正青年群体的法治主体位置,以一个主人翁的角色参与学校事务和学校治理,将来能更好的参与社会治理,这就是一个关于国家命运、民族兴衰的重大命题。
2.推进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是落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高校学生日常管理的法治化还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题中之意。立德树人是高校的宗旨和使命,在全国高校思政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明确指出,高校要始终明白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和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对于高校而言,青年学生是主体,要始终关照学生、围绕学生,推进高校的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乃至推进依法治校都是在为高校践行立德树人的最高使命服务。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就是要培养具备法治思维的人,用法治思维培养人,这是一个辩证的命题,要想培养出法治思维的人,必须首先由法治化的制度、法治化的队伍以及法治化的环境,马克思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要想培育法治思维的青年学生,必须着力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3.推进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是推进高校学生治理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内在要求。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其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但是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短板和瓶颈。其中法治化建设是高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短板,尤其是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和行政化的管理方式过多,行政思维过重,很多校纪校规过时,落后于现实情况;部分校纪校规制定不合理、不健全;存在某些校纪校规出台没有完备的法治思维和法理依据,对学生主体的权利救济太过轻视等等,我们更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补齐短板。
二、当下依法治校视野下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工作需进一步完善之处
尽管在全国大力推行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各高校陆续推出各自的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最高法则,基本明确了学生、教师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不和谐的声音和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就是依法治校仍然不够深化,高校学生日常管理的法治化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进一步深化推进的短板:
1.思想层面,无论是学生还是学校管理者,均未真正的树立法治理念。管理层仍然倡导自上而下的管理,并未真正的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倡导家长式的管理模式,而并未将管理转化为服务,导致在“管”上有余,而在“服”上不足,将学生放在对立面,进行对象化,而并不是将学生纳入其中进行考虑,这其实是没有真正树立“以生为本”,围绕学生、关照学生,将学生作为主体的表现。
2.法律法规层面,仍然存在校纪校規不完善。法律不可能尽善尽美,同时法律也具有滞后性,但是高校仍然存在很多校纪校规是比较“乱”的,乱在“办法”、“意见”、“规定”、“细则”等法律规范乱用,没有依据;乱在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乱在只有意向性条款,并无具体操作办法,即程序性条款太少,要知道,没有程序正义的保障,是无法抵达实质正义的彼岸的。
3.管理程序层面,程序性规定太少,操作程序不规范。存在很多条款只是条款,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很多校纪校规无法落地,无法真正实施起来。
4.权利救济层面,法律救济不健全。一味的强调管理,强调惩罚性条款,但是并没有真正的权利救济条款,或者权利救济条款不够明确,在现实操作上有“名存实亡”的现象。很多时候,学生只是管理者的管理对象,而没有成为治理的力量之一,学生权利不够重视。
三、深化推进依法治校视野下高校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1.从观念上入手,要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无论是高校管理者还是学生主体,都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要真正把自己当成主人翁,高校管理者要变管理为服务,要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一切为了学生,要注意吸收学生们的意见,要让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程序,可以探索让部分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层讨论,一同决定重大事项,让学生切实感受到主人翁的角色和重任。
2.从法律关系上入手,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规知晓理念。在学生管理上,首先要梳理现有的校纪校规,要有悖上下位法顺序和有矛盾冲突的校纪校规进行修订,补全校纪校规的空白,完善校纪校规,与时俱进,不断跟上时代步伐与学生需求。
3.从理念上入手,要牢牢把握权权利救济的法治理念。有惩罚必然有救济,要切实维护好学生的权利救济制度,并且制定相应细则,保障学生权利的底线。
4.从现实需要入手,要建立一支可靠的学生治理法治化队伍。要有意识的培育具备法律知识、有司法执照的辅导员、思政教师,联合学生干部组成学生治理法治化人才队伍,将学校的突发事件和家校冲突纳入队伍主要工作,切实有效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 Student Development in College.Nancy J. Svances,DeannaS Forney,Florence Guido-Dibrito 1998.
[2]陈徽著.以学生管理法治化创建高校和谐校园[J].中国成人教育,2010.10.
[3]朱伟光著.大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0.5.
[4]冯俊波著.依法治校若干问题的再思考[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3.8.
[5] 喻林林著.高校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实现途径探析[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
[6]吴永明著.当代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探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4.
作者简介:王云长(1987.2-),男,汉族,浙江温岭人,助教,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