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小微企业享受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问题研究

2017-06-15冯敏朱文婷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0期
关键词:研发支出小微企业

冯敏 朱文婷

摘要:本文以小微企业X公司为例,针对X公司在享受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出现的研发经费核算缺失、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更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研发创新。

关键词:小微企业;研发支出;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2

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新政策)。新政策的出台是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体现。《意见》明确指出:“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新税收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拓宽了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范围,更有利于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相比中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因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自主创新研发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更多。因此,本文以小微企业X公司为例,对其在享受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更有利促进以X公司为代表的小微企业研发创新。

一、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新政策介绍

二、X公司享受新税收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X公司基本情况

X公司成立于2006年,现有员工30人,工程技术人员13名。X公司是专注于工业粉尘治理领域的设备及服务提供商,其主要经营领域为:除尘技术咨询,提供针对公司产品的设备选型、技术交流等服务;除尘方案设计,提供从项目可研到项目实施阶段的全程方案设计服务;除尘设备交付和维护,提供制造、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将高质量的产品交付客户使用。X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其拥有由多名博士、硕士组成的专家团队。公司的研发水平始终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企业与市科技局合作的项目在专家组进行验收后被判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并获得省级科技型企业创新技术基金。X公司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活动,但X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在新税收政策出台后,并没有感受到实际的节税效益。通过调研我们发现X公司不能很好的满足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的要求,进而不能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

2.X公司问题分析

(1)研发费用核算缺失

X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其不同于大中型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企业账簿的记录不够完善或者未将研发投入单独列账等问题,这些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使其无法享受該项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税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够灵活,小微企业完全享受研发支出新税收政策较为困难,X公司在享受新政过程中出现的研发费用核算问题如下。

①研发支出科目设置不规范

X公司财务部门将研发支出账项设置为“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研发支出的核算范围包括:购置研发专用的材料、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专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所涉及的部门为研发部门。X公司没有将研发支出划分为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直接当期全部费用化处理。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关于研发支出核算的要求,企业应设置一级科目“研发支出”,根据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然后再根据企业研发活动设置三级科目。X公司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相对不准确。

②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划分不清

由于X公司人数有限,研发人员往往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从事研发活动,但人事部门没有统计研发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时间,往往将研发人员工资全部归研发活动。对于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和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企业按工时法区分生产经营活动和研发活动,但没有统计具体某一研发项目使用时间。

③没有按项目设置辅助账进行核算

X公司将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混在一起核算,其没有按项目设置辅助账核算研发支出。财税〔2015〕119号文件从要求公司“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改为“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X公司核算方法不利于企业衡量某一项目真实发生的费用,也不符合税务部门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企业不能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新政策。

④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不规范

X公司将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均按直线法进行折旧,其没有考虑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财税[2014]75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会计准则和税法均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与直线法相比,加速折旧方法能够使企业前期少交税,缓解企业发展早期现金流紧张的状况。

(2)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新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表现在,对激励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不够,部分小微企业,尤其是没有入驻科技园或者孵化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缺少相应的税务服务,对新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例如,新政策规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需要按研发项目到税务局进行备案、并提交相应的审批材料,若企业在年底汇算清缴前没有进行备案,那么企业就无法享受该项税收政策。由于X企业对该项新政了解的不够全面,错过了项目备案期因而导致其无法享受该项税收政策。

三、X公司享受政策规范建议

1.完善研发费用日常管理制度

(1)规范研发支出核算科目

X公司可以根据企业业务的需要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进而设置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委外研发二级科目,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三级明细来区分研发费用。根据准则规定,当研发支出发生时,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目前,造成X公司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原始凭证所包含的信息不夠充分。因此,作为财务入账依据的原始凭证就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用途、所属项目的具体费用,以便于财务人员据此规范入账核算,明确研发阶段,据实申报纳税,最终使企业享受到新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节税效益。

(2)合理分配研发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费用

在人工方面,编制研发人员工时分配表。具体来看,如果企业的研发人员同时跟进多个项目,则应当根据该研发人员参与各个项目的工时合理分配其工资薪金,并留存研发人员工时分配表以备税务机关备查。如果该研发人员在研发活动过程中同时承担生产或其他岗位工作,并非专门从事研发活动,则应根据该研发人员每月从事研发活动的实际时间按月汇总,合理分配、归集该部分人员的人工费用。在费用处理归集方面,企业应当研发区分经营管理过程中生产费用和研发费用,并通过编制领料单和审批单进行辅助核算。

(3)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企业应当根据业务情况选择辅助账类型,并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用以留存备查。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的具体流程可以包括:根据企业研发需求设立相应科目和完整的凭证体系→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包括研发费用明细账、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有效凭证等)→分项目、分年度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将有效凭证和辅助账进行比对核查。

(4)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购进固定资产的金额和时间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X公司2016年1月1日购进专门用于研发设备价值50万元,按税法规定X公司可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若企业不考虑残值按直线法按5年折旧,企业只能计入10万元。与直线法相比,X企业第一年可以形成8万元 ((50-10)×20%=8)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第一年可以少交税10万元。

2.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为促进小微企业研发投入,提高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加强鼓励小微企业科技人才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

针对促进小微企业科技人才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即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例如,可以按照实际招用科技研发人员的人数予以定额扣减所得税,或者允许企业在税前扣减为引用人才而支付的一些费用,如科技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以促进小微企业吸引更多的人才。此外,还可以允许小微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据实扣除,鼓励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

(2)建立鼓励小微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鼓励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政策,即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换。该部分可以借鉴美国和法国的政策,当企业发生亏损时,规定研发支出可以向后抵扣,即亏损后转,从而加大对小微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激励。此外,还可以通过减免所得税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另外,允许小微企业全额抵扣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不仅能够提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改善经营方式,还能够对促进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完善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法律的完善与落实

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面广、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是我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考虑到各个省、市针对小微企业服务的机构可以提供的专项资金数量有限,技术、服务的支持力量薄弱,并且对我国政府为激励小微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建立一个国家层面的面向小微企业服务的管理机构,并集合财政、税务、科技等各方面的力量,有助于促进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提高我国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此外,还可以出台针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各项政策,使得税收优惠政策更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吕敏,谢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改革探讨[J].税务研究,2012(12):26-30.

[2]兰飞,王华,沈亚飞.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2).

[3]王华,龚珏.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J].税务研究,2013(3):3-9.

[4]吴忠英,张燕婧.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商,2016(22):210-210.

作者简介:冯 敏(1992-),女,汉族,山东聊城人,中国矿业大学会计硕士。

基金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SJZZ16_0268)。

猜你喜欢

研发支出小微企业
对我国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探讨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路径的思考
温州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及能力分析
“营改增”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分析
小微企业中员工激励制度及流失管理
新会计准则下研发支出与盈余管理
研发支出信息披露方式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