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微文化:高校碎片化学习与系统法治教育的关系研究

2017-05-30夏晓青徐晓川

职教通讯 2017年20期
关键词:微文化碎片化法治教育

夏晓青 徐晓川

摘 要: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实现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互联网+背景下,应认真分析碎片化学习的特点,扬长避短,通过基于问题、基于生活和基于基础法律知识的碎片化学习,搭建一种拼图式的系统法治教育“微”路径,发挥微文化在信息传播和教育中的价值。

关键词:微文化;碎片化;拼图式;法治教育;高校

基金项目: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6SJD710120);2017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科研课题(项目编号:FFCL17B26);扬州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项目编号:YZPC2016YB18)

作者简介:夏晓青,女,扬州市职业大学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徐晓川,男,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未成年人犯罪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7)20-0046-03

在“互联网+”时代,超过60%的人认为,网络改变了思维习惯,碎片化时空、碎片化阅读和语言碎片化颠覆了传统思维的逻辑性和连贯性。[1]碎片化的快节奏和即时性,带来了“微文化”的产生,所谓“微文化”是一种隐性教育价值,通过多种细微的碎片化知识与信息积聚而成一种潜在力量。[2]如何利用互联网,以“微文化”为载体,推动法治化与信息化的融合,主动占领网络法治教育阵地,成为当前法治教育应关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树立法治思维

古语有云:“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思维是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在新时期提出和形成的一个全新概念和全新理论,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内容。[3]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的法律素养对于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屡见不鲜,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所谓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思维的一种。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对于法治思维的定义,已经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在党的十八大之前,胡建淼、陈金钊等学者认为,法治思维与法律职业有关,有法律职业人的“法律思维说”;[4-5]于浩从法律的概念和内涵解释了法治思维;[5-6]还有学者从社会思维模式和法治理念的角度进行阐述;[7-8]修订版教材将“法治思维”方式定义为: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2015年,胡建淼又结合新的时代背景,提出法治思维就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思维模式。[9]

在此,课题组借鉴胡建淼教授的定义,认为法治思维是以法治为出发点和归宿,用法律逻辑分析问题,用符合法治的价值观思考问题,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树立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要使他们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要求掌握或者能够背诵法律条文;要将法治理念、规则意识、理性的思维方式运用到日常生活之中;最终形成一种符合法治精神的思维模式,建立自己的法治信仰。

由此可见,法治思维的养成绝非一朝一夕,普通高等教育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安排体系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唯一一门开展法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在有限的课时安排下,无法将纷杂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通过课堂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思维的时间十分有限,尤其是对于非法科学生,平时接触法律、进行法律逻辑、法律思维训练的机会相对较少,因此,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搭建“互联网+”法治教育的平台,分析网络时代的思维现象和学习模式,在传统课堂教育的基础上探索法治教育“微”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互联网+时代的“碎片化”学习

碎片原指把整体分为很多部分或者片段,在“互联网+”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被网络改变了思维习惯,出现了碎片化时空、碎片化信息、碎片化阅读、碎片化学习,进入了一个“碎片时代”,在这里,传统学习方式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碎片化学习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碎片化时空

传统学习方式主要是教师讲授、学生学习,集中在某个时间段,在教室或者某个培训地点,由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讲解。碎片化学习方式中碎片化时空是指利用零碎的时间,如等電梯、等公交车、做地铁、赴约途中、睡觉前甚至可能是彼此交谈的空隙进行学习,时间往往比较短,有时可能只有一二分钟,空间也一般不固定,可能是电梯间、公交站台、公交车、地铁或家中等。

(二)碎片化信息

传统学习方式中教师依照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和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点及面、由简到繁地进行讲授,保证教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信息接收具有专业性、集中性和连续性等特点。碎片化学习方式中碎片化信息是指利用现代技术,学习、阅读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中的信息,其中,接收信息进行阅读学习的渠道繁多、信息体量非常大、意见表达多元化,信息的连贯性、系统系和完整性被打破,你不可能像翻阅一本书一样,知道豆瓣、知乎、今日头条或者某微信公众号的前一条(章节)讲了什么,后一条(章节)即将阐述或者讲授什么,而这些前后内容往往没有什么逻辑关系。

(三)碎片化的知识结构

传统学习方式中学习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一般是确立学习目标、制定学习方案、分步实施学习计划、考核评估、总结反思;学习内容是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比如,学习某个理论,要了解其产生的背景、研究过程、内涵和外延、重大意义、实际应用等。而碎片学习中,往往是脱离了语境的学习,信息是不完善的,比如,你并不知道网络中某专家、学者讲的理论是在何时、何地、因何进行的阐述,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在网上说雷军、傅盛、马云、吴晓波针对同一个管理问题讲的内容完全不同的原因 [10],因此,碎片化的知识结构,容易断章取义、甚至影响价值判断。

三、运用碎片化学习搭建拼图式的系统法治教育“微”路径

有效的碎片化传播是建立在传播内容正确、真实、有价值的基础上,法治教育中合理的碎片化学习是基于一定法律知识和学习主动性基础上的阅读、分析、理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体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形成法治思维。通过前文分析发现,碎片化学习可以激发学习兴趣和引发思考,能够启发人主动地进行系统的知识学习,有助于搭建知识体系,形成思维模式;但碎片化学习又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容易造成知识结构的碎片化,有时为了快速学习而丧失深度思考、独立思考的能力,因而,課题组尝试发挥碎片化学习的优点,避免其缺陷,搭建拼图式的法治教育“微”路径。

(一)基于问题的碎片化学习

碎片化学习一定是有目的的学习,这与漫无目的的刷屏,看各种娱乐新闻是不一样的,学习的时空可以碎片化、多样化,学习载体可以多元化,但学习的目的一定要有持久性,要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明白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有意识地用法治视角看问题、思考问题,然后找出自己的兴趣所在,法律知识体系十分庞杂,但法理确实贯穿始终的,通过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法律思考,搜索、查找法律知识,学习相关内容,树立法治思维。曾有一高职学生,为了帮助遭受车祸而肇事者逃逸的父亲维权,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交通肇事处理程序,事情处理结束后,对法治的认识从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到立体而鲜活。如今,有很多大学生曾经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受骗后他们也会第一时间上网寻求帮助,但因为缺乏对法治的基础认识,轻易相信了网络中提供的各类虚假“维权”手段,掉入了被“二次诈骗”的陷阱。由此可见,碎片化的学习降低了学习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但并没有降低对学习能力的要求,因此,对于专业的基础认知、专注某一方面的专注力、在巨大的网络信息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搜索力,都是“互联网+”时代进行碎片化学习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基础。

(二)基于生活的法律训练

虽然,法治思维的养成离不开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但法治思维的养成也并不是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就自动具备了,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规则思维。任何的规则要发挥价值,就不能仅仅是停留在书本中的,单纯的成为某种理论,法治也一样。因此,在培养法治思维的过程中,要及时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看到知识中的价值观要素。比如,法治中公正、自由、平等等价值概念,当代大学生基本都可以对其概念进行简单的阐述,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价值观怎么体现出来?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又是如何从中得以体现的?“天价烟、表哥、房姐……”谁都不否认,网络监督已成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又一强有力的监督方式,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在为网络监督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网络冷暴力”的出现,人肉搜索,网络谣言……公民隐私权受到侵害,所谓的网络自由和其他所有的自由一样,绝不是毫无限制的自由。这些基于生活的思考就是法治思维的训练。由此可见,碎片化学习不是简单的阅读,更多的应该是思考,从生活出发的思考更有助于思维的养成。

(三)基于基础法律学习的系统构建

基础法律学习是指在受教育者整个学习生涯过程中,通过传统的教育手段进行的学习,如从初中甚至小学阶段就开始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性教育,仅靠“碎片化”的学习是不够的;所谓的聚沙成塔,聚砂的过程是我们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最终要实现的是沙子集合成的塔。而“拼图”的过程也是一个信息收集、整合、加工的过程,碎片的数量是拼图的前提,系统架构是拼图的基础,基础知识是拼图的条件,正如一个没有足够碎片、没有完整架构、没有任何经验和认知的人很难完成一幅巨大的拼图作品一样。拼图式系统构建需要在基础法律学习的基础上,对“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综合运用传统法治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从学生的主体性、需求的个性化、时间的零碎化出发,在自身的知识架构上对碎片化知识进行深度分类、加工、择优选择,运用理性思维进行矫正补充,通过信息的积累实现深度整合、线上线下的学习完成广度整合、教育者(传播者)的理性化引导完成专业整合,最终实现“拼图式”系统性的法治教育,通过“拼图式”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激发学习兴趣,使受教育者再次主动开展“碎片式”的学习,不断完善自有知识体系,逐渐形成法治思维。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知识学习和拼图式系统教育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碎片化学习可以激发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可以完成信息的积累和吸收,系统教育的实现奠定基础,但碎片化学习又有着自身的缺陷,极易影响整个知识系统的构建。因而,要通过拼图式构建加强对于碎片化学习的引导,发挥其在法治思维形成过程中的正面、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任福兵.碎片化与拼图化:网络传播的扩散与整合[J].情报资料工作,2014(3):18-24.

[2] 王静.“微文化”:碎片化时代的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究[J].学理论,2013(3):263-264.

[3] 胡建淼.法治思维的定性及其基本内容——兼论传统思维走向法治思维[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6):83-87.

[4] 胡建淼.法律思维与现代政府管理[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3):67-71.

[5] 陈金钊.法律思维及其对法治的意义[J].法商研究,2003(6):62-70.

[6] 于浩.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法治思维[J].北方法学,2014(3):153-160.

[7] 蒋传光.法治思维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J].东方法学,2012(5):114-119.

[8] 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3-10.

[9] 胡建淼.法治思维的定性及其基本内容——兼论传统思维走向法治思维[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6):83-87.

[10] 搜狐网.为什么越学反而越蠢?——碎片化学习是个骗局 [EB/OL].[2016-08-04] .http://www.sohu.com/a/10913 7435_118540.

猜你喜欢

微文化碎片化法治教育
“微文化”传播对高职大学生价值观影响及对策研究
平行的个体与垂直的世界
微时代信息碎片化背景下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
论网络微文化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提升
想象力都去哪了
中学生法治教育策略研究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
法治思维视角下的艺术管理学科发展研究
微文化时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现状与分析
浅谈《行政强制法》视野下的党校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