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理念首先是校长的理念
2017-03-29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向保秀
■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向保秀
办学理念首先是校长的理念
■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向保秀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对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对行政的领导。笔者也曾撰文指出:办学理念是学校的灵魂。那么,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是:办学理念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相对于前一个问题,后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任何一个办学理念无论是怎么来的,都只有一个指向:为了贯彻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因而什么是办学理念这个本题涉及的最基本的概念就迎刃而解。所谓办学理念,是指不同的办学主体在党的教育方针的指引下根据不同的办学实际所作的不同路径探索的高度概括与总结。
办学理念从哪里来?就中小学办学理念而言,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况:①学校各方面条件比较薄弱,处于维持水平,还无暇顾及办学理念的提炼;②学校处于中等发展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不太明白办学理念的就里,出于应景需要,借鉴同行的经验或“专家”(不一定是办学理念领域的专家)的智慧,临时拼凑了一个,但与实际工作基本上不相干,只是挂在墙上,供人参观罢了;③校长比较有思想,不论学校办学基础如何,首先提出自己的办学理念,以此来凝聚人心,指导学校办学实践,实际效果还不错,但理论上不太有把握,希望得到学界专家的指点。由于绝大多数学校属于第三种情况,因此有学校自行请专家论证的;有以行政区划为单位(通常以区为单位)组织推进的,要求校校有理念;有以街道等为单位,按合同约定聘请专家分期分批推进的,而且这种形式大有在全国铺开之势。这种“合同约定”形式貌似规范,实则违背教育规律。由于是行政部门出资聘请“专家”,而专家不一定是办学理念领域的专家,但合同期满,“专家”必须拿出“成果”,行政部门必须拿出“政绩”,尽管合同中有关于“过程”等质量保障方面的约定,比如说定期下校调研等,但不知怎么地,调研变成了走程序,“专家”提出的专业意见似乎与调研本身无关,“专家”更愿意突出自己坐在书斋里想出的“新词佳句”,让校长找不着北。于是,校长与专家之间、校长与行政部门之间时有冲突发生。由于“专家”提出的办学理念与调研本身无关、不切合学校办学实际,无助于办学水平的提高,反而让校长和教师如坠五里雾中,当“专家”再组织校长们进行例行调查时,校长们就失去了当初的热情,“专家”自顾自拿出的办学理念就受到冷遇。因此,闹出了有专家指责校长:“我帮你们提炼的办学理念怎么还未上墙?”继而给校长下最后通牒:“如果你们学校不用,我就给别的学校用!”“专家”如此措词,可见其“专业水平”!又由于“专家”是行政部门聘请的,如果校长与专家发生冲突,校长还得承受行政部门的压力。
办学理念要从哪里来?笔者认为,对办学理念的关注和重视是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由于办学理念对行政部门和许多学校来说尚属新鲜事物,因而对办学理念的认识还停留在浅表层面也是可以理解的,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提炼办学理念提供支持也是值得称道的,问题是,直接分配“专家”进校、直接干预推进过程和结果,且不允许校长有不同意见,显然是违背教育规律的。这样非但于事无补,而且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如何把好事办好,值得行政部门研究。毕竟校长是办学的直接责任人,办学理念首先应当是校长的理念,政府部门和专家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但不能越俎代疱。
责任编辑 成 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