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虚假鉴定“零容忍”
2017-06-28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6期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規定,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都应当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对于虚假鉴定实行“零容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机构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由省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endprint
2017-06-28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規定,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都应当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对于虚假鉴定实行“零容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机构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由省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