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
——从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视角
2017-03-29刘怡麟
刘怡麟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浅析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
——从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视角
刘怡麟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我国目前已明令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但现实中择校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一现象已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亦成为了教育部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科尔曼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以“理性人”作为基本假设,以微观主体行动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宏观层面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从理性角度出发解释有目的的行为,这为我们理解和把握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现象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
义务教育;择校热;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
1 “择校热”现状
1986年我国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写道:“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人民需要合理设置小学和初中,使儿童、少年能够选择最近的学校就读.”这样的举措可以尽可能的使所有适龄儿童平等的接收义务教育,保证教育公平.
择校是指家长主动放弃对于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就近原则安排就学区域的优惠性政策,而自行选择就读学校.自我国现代教育正式成形确立之后,择校行为便开始出现成长,由于政府并不能保证不同区域、学校之间有着相同水准的教育质量,在距离方便与教学水准之间,父母家长往往更愿意让孩子去教学质量更高的学校去上学.因此,为适龄儿童择校逐渐成为了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一普遍现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择校这一现象愈演愈烈,多年来逐渐成为了冲击正常教育秩序、影响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因之一,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更成为了教育部必须着力解决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择校风”盛行,家长是最受煎熬的.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无所不用其极.买房转户、疏通关系、让孩子培优考证等等,更有家长为了孩子择校问题,每天都泡在论坛和QQ群里,打听各种考试的消息,只要有考试,能参加都争取参加,做分母也心甘情愿.有些考试即使没参加,也想调查清楚:考试由何方组织?目的何在?是不是和目标校挂钩?难易如何?参加者范围?……其实不仅就学者和家长疲于应付,学校也是深受其害.校长、老师们压力也很大,家长们为了能让孩子进入师资力量更为雄厚的学校就读,从各种渠道获取学校老师领导的联系方式,老师们“被迫关手机,人间蒸发”、“自己家不敢回,只好躲到亲戚家”,有些校长甚至希望取消择校这一制度.
对于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是从教育公平、教育资源、教育政策等角度进行了分析,但从社会学角度进行研究依然相对较少,因此,笔者试图借助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视角来审视“择校热”这一现象,以期能为我国义务教育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些新的启发.
2 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
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核心内容为:行动者在社会生活中所采取的行动举措都是经过其理性思考的结果,是行动者权衡利弊后所做出的选择,而这些行动往往都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利益、价值的最大化.
2.1 基本概念
2.1.1 行动者
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对于行动者来说,不同的行动具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理解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①换句话说,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行动者在行动之前会认真思考,他们会在不同的行动或者事物之间进行理性的、有目的的选择,并且对于行动的过程和结果有着较为清晰的认知.
2.1.2 资源
在一个单位的行动中,资源是行动者实现目标利益的手段和条件.行动者如果没有了对资源的控制权,那就基本等于他没有了行动的能力,也就是说在一个行动中,行动者需要通过对其所拥有资源的控制与使用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也就是说,资源实际上是行动者行动能力的反映.资源包括物质、财富、情感、信息、特长等.它们可以划分成三种类型:私人物品、某种事件和某些专长.②一般情况下,这些资源都具有可分割性、可转让性、保留性、即时交付性和无外在性等性质.科尔曼认为,很多情况下,行动者实际上并不能控制所能满足自己利益的所有资源,这些资源很多是由其他人控制着;同样,行动者也控制着其他人所需要的某些资源.
2.1.3 利益(目的或者目标)
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对教学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双创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会与各专业一起成为高校各专业教育的常态,专创融合的趋势下,不仅要求教师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成为应用型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本文结合笔者所在的市场营销专业首先分析了专创型师资队伍建设的SWOT境况,然后给出从教育理念、专兼结合的师资、学科带头人与师资团队、师资培训、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等师资队伍建设的方向,以期丰富专创融合的师资队伍建设的理论及实践参考。
它是行动者行动的根本动机和目的.行动者的利益是由一定的需求和偏好喜好构成,包括物质、精神、社会的需要以及个人喜好.科尔曼区将自我利益区分为两种,即客体自我利益和行动自我利益.科尔曼指出:“客体自我利益表现为特定事件后果或控制特定资源的满意程度;行动自我利益表现为对于事件控制所必须的资源数量,它们是行动的驱动力.”③由此可见,行动自我为客体自我服务,并努力让它满意.
2.2 对社会规范的分析
社会规范是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分析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科尔曼对于以往将社会规范作为既定条件来研究特定规范指导下的个人行为或社会系统行为的社会学理论提出异议,他认为,只考察受规范限制的个人或系统行为而不研究规范为何以及如何出现,是主次颠倒的.科尔曼从社会理论的三个主要部分出发来分析“规范”的概念:微观水平上个人有目的的行动、宏观到微观的转变、微观到宏观的转变.科尔曼认为,“规范来自于宏观水平,它的基础是微观水平上个人的目的性行动.在一定的条件下,规范会通过微观到宏观的转变得以出现.规范出现时,就可以引导个人行动,从而决定个人的所得效益.”规范虽然是系统层面的特征,但它来自于个人行动.规范形成后,还会更深层次的影响个人行动,它通过实施赏罚于个人的途径来使人们的行动与规范保持一致.④
通过以上的梳理分析与总结,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将个人与社会有效的连接了起来,他以宏观层面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并以微观层面的主体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从理性角度来分析诠释目的性行为.①
3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理性选择的具体分析
3.1 从行动者自身角度出发,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作为正面临义务教育择校的孩子们的家长,他们的年龄在40岁左右,一般来说,这些家长都有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对社会的发展有着自己的见解和认识,因而对孩子的近期乃至长远的发展有一定的设想,能够做出较好的规划.在这个“知本社会”中,一所重点学校受到政策扶持,师资好、设备一流,升学率远远高出一般学校,相较于按就近原则所分配的一般学校,这无疑对学生家长有着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绝大多数的学生都希望能在好学校就读,家长对于孩子有着他们的的负责和期待,绝大多数家长都希望孩子可以在更好的学校就学,而正因为此,家长必然会为孩子择校.在通过与一些家长交流的过程中,可以证明这一点.在问及小升初孩子们的家长为何要为孩子择校时,很多家长都认为更好的学校有更好的师资力量,孩子只有进入优秀的学校接受教育,才更有益于他们未来的发展.虽然进入更好的学校就读并不意味着孩子的将来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好,但是相对于让孩子就读于一所较差的学校来说,前者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3.2 从行动者拥有的资源角度出发,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其次,家长所掌握的资源就是他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资本.一位家长说道,“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最好的,不像我们小的时候,很多资源比较匮乏,现在我们有了这样的条件、资源、人际关系,肯定努力为他营造好的环境.”另有家长说“我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但是择校,我们也只能尽力而为,不会强求说一定要把孩子送到最好的学校去读,但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经济条件好的家长会通过出择校费来达到择校的目的,有强大的社会关系的家长则会通过各处疏通关系让孩子就读心仪的学校,而那些各方面条件一般的家庭则会通过为孩子报班、考证,提升孩子自身实力来赢得目标学校的青睐.由此可以看出,家长所进行的择校行为,都是在分析了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和具备的能力之后做出的选择.
3.3 从行动者的目标追求的角度出发,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很多家长在谈及为什么择校时,都说,“XX学校校风优良,抓得紧,制度严,教学质量高”,“希望孩子将来可以考上好的高中和大学”,“好的学校好的老师多一些”.从我国目前的社会事实来看,受教育仍然是大多数个体获得财富、提升社会地位的一种重要途径.因而,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是改善他自身生活的最重要的途径.而对于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来说,接受优质的教育可以帮助其获得更多他们想要的东西.比如有的家长明知小孩读不好,跟不上,也要千方百计进入“重点”学校,这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肯定不是.这样的家长,往往都是经商、办企业的,他们很清楚,孩子在差一点的学校也是读不好的,与其如此,不如在“重点”学校读,可以拥有一批“优秀”的同学,他们称之为“人脉资源”,因而对这些家长来说,选择“重点”是对孩子未来“人脉资源”的投资.家长们正是考虑到:在一所好的学校接受教育,更有可能让孩子在未来的社会中占据一个更好的社会地位,才做出了择校这一行为.
3.4 从社会价值规范角度出发,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是一种理性选择
两千多年前,孔子首创私学,广收学徒,一生弟子三千,他的教育理念与方法,至今对我国的教育仍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由此可见,教育在我国一直备受重视.而孔子提出的“学而优则仕”也一直影响着国人.现在,对于“仕”,我们不仅仅将其理解为做官,可以做更广义的理解,即一份理想的工作,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走上社会后,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从而过上舒适的生活.古有“孟母三迁”,今有家长苦苦择校,为的都是可以让孩子在好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而“重点”学校有更好的师资力量,生源质量也相对更高,当然家长会希望自己的孩子这样的环境中学习与成长.目前,在我国社会,一个学生学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学生未来的就业乃至一生的生活,因而,处于这样价值取向的社会中,要想让自己的孩子在以后过上理想的生活,家长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各种力量提高孩子的学历,而通过择校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享有一部分优秀的教育资源,以此增加他们获得高学历的可能性.
综上,运用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分析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的行为可以作出如下陈述:家长作为理性行动者,掌握了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目标追求,他们试图控制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以此同时,他们的行为也受到各项社会规范和各种价值取向的制约和影响,但是他们会尽力选择一种途径,在与社会规范达成一致的同时,实现目标利益的最大化.而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也会影响到相关社会规范的改进以及新的社会规范的产生.
注 释:
①②③④(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8,40~41,282~286.
〔1〕曹红娟,马春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现象的社会学审视[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1(5).
〔2〕蔡国英.中小学择校的成因与对策[J].求是杂志,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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