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奔
2017-03-17陈鹏
一
“是他?”
“是他。”
“大四?”
“刚毕业,二十二。”
“看起来三十。”
我没感觉。你对大学刚毕业的菜鸟能有多少感觉?马马虎虎吧,能攻善守,技术速度还行。不知上了场,是秘密武器还是银样镴枪头。
“我们就缺一个头球好、有身体优势的拖后。”本杰说。他每三天跑一趟师大球场,像打了鸡血的猎狗追踪这小子半个月。“关键的关键,年轻啊!”
“是,嫩泱泱的小鲜肉。”
“你觉得还行?”
“你说呢?”
“还行。”
我没说话。
等你年过四十,在球场上再也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知疲倦满场疯跑的时候,你才发现年轻有多好。
“像骡子一样好,”本杰有些着急,“你瞧。你仔细瞧,回身反抢那一下有多快。”
我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我把满嘴的烟吐出去,再深吸一口沾着师大热辣草皮味儿的腥燥空气,直接由肺部吞入胃底送往全身。血里很快都是这气味了。
“时间紧,任务重。像样点的都被别的队伍拉上山啦。”本杰的口吻就像个厅局干部或军区政委。
场上的比赛越来越烂。以我的标准,他们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当你年轻的时候,你哪知道你除了年轻什么也不是呢?我估摸这小子身高一米七八,体重七十五公斤。没理由不让他来。
“罗坤知道?”我问。
本杰摇摇头,说:“你头一个。”
“他知道了,会咋说?”
本杰還是摇摇头。
“十八年了。”我说,“罗坤是惠恩铁打的拖后。巴雷西一样的拖后。”
“十八年啦。”他说。
“巴雷西终老A米,场场首发。”
球场上的喊叫声、奔跑声、喘息声传得很远,塑胶跑道上有几个特清纯的姑娘穿着短裙、戴着耳麦、捧着书装模作样。她们一律营养不良似的瘦瘦高高,皮肤白得发紫,像结了一层霜花。
“总要有新人进来。”本杰说,“迟早的嘛!”
我一声不吭。
二
你肯定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关于球队新老交替的故事。没错,大概是这意思。但没把它写出来之前,我也不知道故事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我真没谱。说句不负责任的话:写哪儿算哪儿吧。
但我保证这是一个好故事。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没必要瞎编一个故事糊弄朋友,更没胆子写一篇糟糕的小说随便交差。尤其是对百般挑剔的文学杂志主编,我哪儿敢呀!所以……
好,咱们接着讲。
三
我和本杰没想好如何把新人高烨进队的消息告诉罗坤,似乎合谋干了一件丑事。本杰建议周末野球赛直接把高烨叫上,他来了再说。我设想过最坏的结局:罗坤因为这事砸了球鞋,背起行头扬长而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外面排着队邀他入伙的球队多得是,再踢几年野球赛,甚至四十岁以上中年组业余联赛毫无问题。何必为一个小屁孩子顶替了他而受辱?
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那我何必答应本杰跑到师大去找罗坤?
这个鬼迷心窍的大黑胖子最近总在念叨“新老交替”:“世上没有任何一支球队不‘新老交替。巴萨用内马尔挤走伊布,皇马王子劳尔也远走沙尔克,C罗干掉了他;里贝里丢掉拜仁主力,就连瓜迪奥拉也是五冠功勋教头海因克斯的替代品……”
我说:“那是世界强队,不换血不行,但惠恩就是惠恩,也只是惠恩。一帮老兄弟在昆明业余赛场摸爬滚打十八年,最大心愿莫过于守着惠恩踢一辈子,踢不动了就在场上遛弯,能遛几年算几年。”
“很多队伍都在换。”本杰说。
“钻石年代、白马广告也换?”
“钻石换三个中场,白马换一个前锋。”
“唉!”
“亚洲展望昆明区下月开打。”他用牛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珠子看我。他真黑,极像尼日利亚教头斯蒂芬·凯西。我在一个短篇小说里专门写过本杰的故事(《清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读,我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那是一个又硬朗又神秘又伤感的好小说。
“你——杀手李,也比过去慢多了,”本杰说,“十年前,你快得像沙尘暴。”
“人终归要老。伟大的球员马拉多纳、巴乔都没撑过三十五。我四十啦。罗坤也四十啦。”
周六下午,高烨现身海埂五号场。本杰将他介绍给大家,他一概点点头。我看他一副穆里尼奥的派头,就差一件风衣、一根牙签了。他来到我面前。本杰介绍说:“这是惠恩第一球星李果,绰号杀手李。”他还是点点头。我低头穿鞋,不看他,一眼都不看。
队尾的罗坤小心换上猎鹰9球鞋,将护腿板塞进干净的金色球袜。他的衣服袜子永远干干净净,不像桂子、小宝等人的球袜摔地上砰砰响,其浓烈气味十公里外也能闻见。罗坤的球衣十八年来一直冒着清爽的雕牌洗衣粉香气,就像他的防守让人踏实称心。
本杰向罗坤介绍高烨。
“你好!”罗坤伸出手。
那小子懒洋洋地点头,懒洋洋地和他握了手。
我一阵难过。
这场球罗坤、高烨各上半场。罗坤坐镇丢了一球。下半场高烨表现不错,速度快,反抢也快,但传球质量和罗坤没得比。全场3比3平。
“我以为我还有机会再上。”罗坤笑着说。
“让小高练练。”本杰说。
“他挺好。”
“年轻啊!”
桂子问本杰亚洲展望报上了没有,本杰说报上了,下月开打。
“小高跟我们?”桂子说。
“是。”
“拖后?”
本杰点头。
“主力?”
本杰没说话。大伙都不说话。五号场突然静下来,能听见微风掠过草皮的刺啦声。球场又恢复了葱郁旺盛的生命力,顺滑得像上好的土耳其地毯。
“说话。你说话!小高主力,还是坤哥主力?”
罗坤抽出护腿板,脱掉猎鹰9,再脱下球衣球裤,亮出白花花的肋条和明显下坠皱缩的小腹。
“到时候看。”本杰说。
“哪样叫‘到时候看?”
“到时候看,就是到时候看。”
“首发只有一个。”
罗坤沉着脸。我能嗅出场上的燥味、血味和海埂早年围海造田的淤臭味。
“哥几个,我先走。”罗坤收拾行头往外走了。没看高烨,也没看本杰,他冲我挥挥手。我也冲他挥挥手,眼瞅着他消失不见。
小蒋说:“要我看,还是坤哥首发。”
高烨说:“我扛得住。”
没人搭腔。
“每天早上一个鸡蛋,就一个,绝对跑得快。”高烨又说话了。
“这帮老倌每天早上干三个。”本杰说。
他们嘿嘿笑。我埋头喝水。说句公道话,这小子还行。
“吃十个也不行啦。”桂子说,“吃火药也不行啦。”他笑着拍打肥硕的大肚皮,“你多大?”
“二十二。”
“我二十二的时候一天一场球,一星期六场。一晚上干八次。你行吗小伙?”
高烨笑得挺傻。
四
我往西站方向开,罗坤的家离那儿不远,我们通常在“西门驿站”酒吧碰头。那地方酒很便宜,五块钱就能要一瓶雪花。
我要了五瓶,坐在露天前廊上等着。天差不多黑了,前廊亮起星星点点的霓虹。我想等他来了再要吃的。西门的酸辣面不错,我能一气吃两碗。他出现的时候满头大汗,仍穿着惠恩的5号球服,和场上的罗坤唯一不同的是,他穿了平底胶鞋。
“跑過来的,四公里。”他说。
“你牲口变的吗?咱刚整完一场球呢!”
“半场。”他拎起雪花咕咚喝下一半。
“每天都跑?”
“想跑就跑。”
“店呢?”
“小许看着。一个版纳小傣族。”
“漂亮?”
“九后的小姑娘家。”
“你不下家伙别人早晚下家伙。肥水不流外人田。”
“瞎扯。”
“醒醒吧。”
“行啦行啦,莫像我爹一样。”
一群姑娘小伙迎着彩灯进来,像走在一堆彩色泡沫里。空气中有法国梧桐的香味。
“你咋想的?”我说。
他抹抹嘴巴,看着我。
“我必须首发。”
我的心脏怦怦地跳。
“老李,我必须首发。”他说,“十八年了,哪场球错过首发?”
我知道,我根本不用说话了,不用说任何废话,把面前的酒干掉就行。收银台飘出刘德华的老歌《谢谢你的爱》。
当着罗坤的面,我忍不住骂本杰不该这么做,也把自己骂个半死。之后,我们回顾了十八年来惠恩的经典战役。
天越来越黑,我们已经看不清对方的眼睛。我要了油炸石头鱼和小锅米线,破例没要酸辣面条。然后罗坤告诉我说,他爹不行了,胃癌晚期。我问:“哪样?”他又说一遍。我看了看刚进来的姑娘小伙,抬头望见钢蓝色天空出现一轮乳白的新月。我问他住哪家医院?要不要兄弟们凑钱帮忙?他摇摇头。
“真正难过的是,”他说,“一点办法也没有。医生说,最多两个月。”
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又进来一堆半大的孩子,都是附近高校的愣头青。他们将一直喝到后半夜,然后找地方呕吐蹦迪。
想当年,罗叔驾着巨大的、像匹马似的“幸福250”摩托,送我们去少体校练球,罗坤坐中间,我断后。摩托开得飞快,突突突的轰鸣能把人的小鸡鸡震瘪。我和罗坤做了三十年兄弟。十几岁二十岁的我们,是昆明足球圈的名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没混上职业队只能怪运气和老天爷不公。人嘛,不是你想干什么都能或必须干成。
“走,带我看看他。看看罗叔。”我说。
“算啦,算啦!”他说。
“走走走!”我催他。
我硬拽他起来,打车直奔云大医院。进入二号住院楼,我酒劲儿醒了一半。我们没坐电梯,一路小跑直达六楼肿瘤科。罗叔就躺在左手3号床上酣睡。我第一眼没认出来。——两三年没见,他头发白了一半,深陷的眼窝和干瘪的颧骨像钢条一样支棱着。罗坤想叫醒他,我使劲儿摆手。我们抱着胳膊站在床边瞅他,头顶白炽灯发出嘶嘶叫声。我很难相信眼前木乃伊似的罗叔,就是当年叱咤国防体育场的铁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有他的昆明队才是正儿八经的昆明队。1985年昆明和辽宁踢友谊赛,他一记飞铲封住快马李华筠的抽射,全场雷动。那天我和罗坤跑到更衣室去看。他脱下5号球衣,蹬掉金杯皮钉鞋;鞋帮上的皲裂细如发丝,鞋尖被草皮擦得新崭崭的,快得像两把刀子。
“罗叔要进国家队咯!”我说。
“哈,那种破队,去了丢脸。”他说。
他的队友们咋咋呼呼。
“国家队连香港队都整不过。”
“换我们上去绝对拿下香港队。小崽子,你们信吗?”
“信!”
“你们两个好好练,将来拿下世界杯。”
“好好练,拿下世界杯!”罗坤大声附和。
罗坤可是罗叔的种,绝对上乘的足球坯子。
“罗叔,你啥时送给我皮钉鞋?”我问。
“等你长大。”罗叔说。
我长到十七岁,已经是少体校主力前锋,很快有了自己的皮钉鞋。它能带你满场飞奔,踢出美妙的弧线球,还能亮出六颗钢钉废了别人的腿。我去罗坤家蹭饭时从床底翻出罗叔的金杯鞋。皱得不像话,到处是裂口,像中毒的耗子一样奄奄一息。我没法相信它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宝贝。罗叔从昆明队退役后干了物理研究所伙食团团长。他退役很早,据说因为废了别人一条腿。——在一堂稀松平常的训练课上,他将队友的胫骨踹成三截。
现在我们安静地站在病床前,邻床男人轻轻打鼾,就像皮钉鞋不断开裂。外面没有声音,连脚步声也没有。人这辈子,真快。
我们悄悄出来,坐在走廊上。两排空荡荡的绿色塑料椅子瘫在灯光下面。到处是臭味、消毒水味、食物残渣味。
“哪天手术?”我说。
“快了。”罗坤说。
我掏空钱包里的几百块钱,卷巴卷巴塞他兜里。他坐着没动。
夜幕突然打开又重重落下,能看见窗外密集的灯火以及更远处的山峦和云的影子。
“你走吧。”他说。
“陪你坐会儿?”我说。
“不用。走吧。”
我坐着没动。我们就这么坐着。不说话更好。在哪儿坐都是一样的。无论西门还是球场,无论医院还是“幸福250”。哪儿都一样。
五
这场球罗坤早早到了,早早换好行头热身跑圈,之后拉上我们玩抢圈、遛猴。高烨很晚才到,和大胖子本杰练长传,又叫上彭翔练射门。桂子突然指名道姓地说:“你一个拖后射哪样门,杀手李的专利嘛!”
高烨一声不吭。说心里话,我不喜欢高烨。
我走过去,将高烨摆好的皮球一记正脚背发力,彭翔飞身扑救,但破网的声音又硬又脆,我爱死这声音了。彭翔起身拍拍巴掌。高烨软绵绵助跑,射门高得离谱。
“打飞机呀!”桂子说。
高烨茫然地望向本杰。大光头本杰向他传球,高声说:“来来来,你就让杀手李一个人玩儿去!”
比赛开始了,对方球队是支从未交过手的球队,让我们吃尽苦头。他们年轻,速度快,体能好,我们队里除了高烨没人能跟得上他们。罗坤连续两次被对方突破得分。大约第三十分钟,本杰撤下罗坤换上了高烨,我们的后防才再没失守。
中场休息时,罗坤脱下猎鹰9,黄色球袜耷拉着,露出护腿板。
高烨气喘吁吁地说:“对手火力太猛,两个邊后卫不协防不行啊!”
“罗再上半小时?”我说。
没人响应。
罗坤说:“我跟不上去。”
“你上去拉拉对方的体能也好啊,要不你上,我歇半小时?”我说。
“你杀手李下了,哪个进球?”
“跑吐血啦!”我想说,上半场没一次射门,更别说进球了。
“场上,小高表现不错。”罗坤说。
这时桂子申请下场,罗坤上。于是,罗坤被顶到了后腰位置。过去他不是没踢过中场,脚法和意识没的说。但下半场他就跑了二十分钟,又让桂子重新上去。
“坤哥你继续踢呀!”桂子说。
“我累了。”罗坤说。
罗坤将穿上、脱下、又穿上的猎鹰9脱下来。这回卸了长袜、护腿板,和球衣球裤一起塞进双肩包。他又是那个穿黑夹克、黑皮鞋的小老板罗坤了。
终场哨响,惠恩1比3败北。我下场时没见到罗坤。本杰晃着黑亮的大脑袋说:“走了。我拉不住。”
这么多年,我敢保证罗坤头一回早退。
“你放他走?”
“他说家里有事。”
“比足球重要?”
“他爹——”
“他爹还没做手术。”
“老李,你莫激动。坤哥四十一啦。”
“四十。”我说,“比我小五十八天。”
“好好好,四十。”本杰说,“你自己说,还有多少四十的老鸟追得上杀手李?”
“都挂靴算逑。”
我将我的阿迪COURE砸地上,嘭一声响。高烨收拾东西往外走。
“有意思吗?”小蒋说。
“有意思吗?”张勇重复他的话。
“坤哥再踢十年没问题。”小孙说。
“小高真心不错。”彭翔说。
“我们究竟要什么?”段凡说,“胜利,还是快乐?”
“没有胜利,咋有快乐?”桂子说。
“算逑,解散算逑,张勇重新招兵买马。”小蒋说。
“兄弟们,现在不就换了一个中后卫,就一个。”本杰说。
我们被一种深深的来自草皮深处的挫败抓住了。我承认我累得够呛。一帮年过四十的老家伙不是想赢哪个就赢得了哪个了;一场九十分钟的比赛之后,需要三天才能缓过劲儿来。想当年,我的发小罗坤比巴萨恶霸普约尔还狠,他和彭翔搭档的后防线一直让人放心,直到三四年前,我们突然发现再也干不过年轻小伙们了。干不过了。可为什么每周收到本杰短信,又屁颠屁颠跑来?来了还像骡子一样较真?
我倒真希望有人接我的班。但那帮小子们各有各的山头,加入一支老不死的球队,开什么玩笑?
六
小说写到这儿我越来越确信它会是一部佳作。你别以为我拉拉杂杂写的全是鸡毛蒜皮,更别以为我写足球不招人待见。读我小说的朋友都知道,我写足球醉翁之意不在酒。小说里踢球的男一号“球星”李果,没准就是写小说的陈鹏。没准。我说的只是没准。说不定真和陈鹏有什么关系。
重要的是,眼下这故事如何推进。
我承认我有点蒙。再往下必须放狠招了——我指的是事实。绝非虚构的、来自我们惠恩足球队、千真万确的事实。我非得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不可。
好在他们说了——“没意见”。
那好,先说说我的好兄弟——罗坤。
他直接去了医院。
罗叔望着他一步步走进来。
邻床的那个病友刚下手术台,鼻子里插着管子,身上裹满纱布,白得晃眼。
“他运气好啊。真好。”罗叔说。“他”指的是病友。
“你不会有事。”罗坤说。
“你又不是医生。”罗叔说。
“我问过医生了,小手术。”罗坤说。
“我也问过了。”
他们半天没说话。邻床那位哼都不哼一声。
“又整一场?”
“输了。”
“我们昆明队很少输。”
“惠恩也很少输嘛。”罗坤想了想,又说,“四五年前,我们打遍昆明无敌手。”
“你们老咯。”罗叔努力坐起来。罗坤帮他拽了拽枕头,顶住后背,尽可能让他舒服些。他能闻见他爹散发的、难以忍受的臭味。衰败、腐烂,难以挽回。最可怕的莫过于他爹自己根本察觉不到。
“没老。还行。”罗坤冒了一句。
“不服老不行。”罗叔说。
“没老嘛。才四十。”罗坤说。
“我是说,你要服老,就更不行。我退队之前那场球拼天津,就在拓东。我们先丢一个,下半场硬是打回两个。2比1。”罗叔竖起食指、中指,精瘦的脸闪闪发亮,“当时天津有左树声。国家队主力啊,上来就进一个,根本不把昆明队放眼里。我们最后十分钟搞定两个。最后十分钟。他们想扳回来,晚了。”
他听了不下百遍,都能背出誰犯了规,谁吃到黄牌,三个球都谁进的。
“你烦我了?”罗叔说。
“我不烦。”罗坤说。
“你就是烦了。我认得。早死早了。”
罗坤没吭声。
“我小腿咋断的?”罗叔说。
“不是你的腿。是你把孙杰的腿——”
“我记错啦?”
“错啦。”
“嗯,是我把孙杰的腿……他退役,我也退役。”罗叔用力咳嗽,像盯一只蚂蚁一样盯着他,“孙杰刚进队,才二十三岁。那个球是二分之一球。他年轻我就让他?凭哪样?让了就不是足球,是乒乓球。我迎上去。嘭——”
他微微发颤,能想见这一脚的惨烈以及小腿胫腓骨涌出的剧痛。那是每一个球员最最害怕的。可足球容不得你害怕。
“我腿断啦。”罗叔说。
“是孙杰的腿。你又错咯。”
“是我的腿。”
他望着罗叔。这张脸干瘪、苍白,像拆毁的房子。他想起球赛之后伤痕累累的海埂五号场。
“老子三十四岁就退啦。”
“到底是——”
“你走吧。”罗叔闭上眼睛,又睁开。
他收拾床头柜上的小东西。猛然传来咋咋呼呼的歌声。他们竖起耳朵。是隔壁病房的人用手机听歌呢。
“我们下个月比赛。”罗坤说。
“多整一天是一天。”罗叔说。
“爹。”他说。
歌声消失了。
“还没找着合适的?”罗叔说。
“没有。”
“我抱不着孙子啦。”
他没说话。
“球场上有伤停补时。我呢,还有伤停补时?”
“莫乱想。”
“走吧,走吧。”
罗叔生硬地挥挥手,他不让人陪护。他可是昆明球坛硬邦邦的铁卫啊。罗坤看看窗外,天黑得像一件扔掉的旧衣服。病房黯下来。他没开灯,转身走出去。
七
都第七章啦。数字“7”难免让人想起小贝,想起C罗,想起菲戈。总之,身披7号战袍的球星大多身手了得,算得上高手中的高手。但我更喜欢数字“10”。你猜对了,我从小穿10号。前面我说过伟大的马拉多纳、伟大的巴乔都是10号,当然还有伟大的罗纳尔多、伟大的贝利、伟大的济科、伟大的齐达内、伟大的梅西。最伟大的还是10号。
所以,你能猜到身披10号的我心里有多拽。
据说当年被罗叔踢断腿的孙杰也是10号。一个万众期待的未来巨星,一个堪比后来健力宝黄金一代的翘楚和天才。他二十三岁断腿、退役。十多年后有人在某个停车场见过他,手里拎着酒瓶子跟人讨要车钱。谁也看不出来这个胡子拉碴的老家伙究竟几岁,四十多还是五十多?更没人能看出他踢过足球。除了那双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罗圈腿,他与足球运动员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扯远啦。
到底是罗叔废了孙杰的腿,还是孙杰废了罗叔的腿?
如此重大事故,罗叔怎么可能记错?
八
每周六的野球赛,你到了场边才知晓对手。全由雄冠公司负责包办比赛两队、三名裁判和一箱矿泉水,场租均摊。此役对手很差劲,罗坤继续首发。上半场我一气灌了三球。中场休息时高烨想换下罗坤,我告诉他:“再等等。”
高烨看着我,又看看本杰。
“罗再整十分钟。”我说。
兄弟们都不吱声。高烨一屁股坐下,抽出护腿板扔进背包。
“你什么意思?”我说。
他腮帮上鼓出一条条肉棱子。
“到底听哪个的?听本杰哥的,还是你的?”他说。
本杰笑了,说:“惠恩嘛,哪个说话都要听。”
但是罗坤踢了三十分钟时,我让高烨上,高烨像木桩似的一动不动。罗坤干脆踢满全场,下来的时候和小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谁都没料到高烨抛起矿泉水瓶,一个大脚开进球场。噼——啪——,我们眼瞅着它像银色焰火一样在空中爆裂。
罗坤向他走去,被本杰一把拖住。混乱之下高烨大声说:“这是十五分钟吗?是他妈十五分钟吗?你们瞎了还是傻了?”
桂子和小蒋气不过。要不是最喜欢打架的小孙拉着,要不是今天赢球了心情不错,高烨一定会被哥几个痛扁。本杰一个挨一个搡开他们,像真正的凯西一样语重心长、絮絮叨叨。我想动手但我知道我动不了。他是我同意挑选来的。那天我去了师大。不管咋说,我去了。
大伙终于散开,场面骤然凝固并传递出某种脉脉温情与自我批判的诗意。但它很快被更深的绝望、嫉妒和虚无的疲乏击溃了,尤其当我发现高烨还穿着惠恩的天蓝色球衫、白色长袜,却踩着一双粉红耐克的瞬间。——上周明明是草绿色新款F10。太显摆啦。
他三下两下脱下行头。
“小高,这帮兄弟在一起十多年就这烂脾气。”张勇说。
“行啦小高,我让桂子、小蒋请你喝酒。”本杰说。
“我退出,”他说话了,“现在就退出。下周来一场。我自己的队。咋样?”
长长的沉默。兄弟们互相看着,等着。好几个光着膀子,挺着怀胎十月般的大肚子。
“行。”我说。
“输了交场租。不找帮手。惠恩不找,我们也不找。”
踢全额场租是二十年前的野球路数。那时候凡在海埂激战的球队,全都为八百元场地费杀红了眼;于是四处找帮手:红塔梯队的朋友啦,老省队的高手啦……有时候也附带踢一两千元赌资,俗称“打点”,凡打点的比赛必你死我活。我的右肩锁骨就是在1995年一场打点野球中报废的;我过了门将,他从身后像杀人犯似的将我撂倒。当年的野性早就扔在海埂的臭泥巴下面,越来越规范的野球赛已不再杀气腾腾。但现在,我不能不接招。
“不找帮手。”我斩钉截铁。
“下星期六,下午四点,五号场。”高烨脱下40号球衣還给本杰,背起挎包往外走。一只点水雀追在后面,很快消失了。
本杰说:“你们这帮又臭又硬的老东西。”
张勇哈哈大笑。段凡感慨道:“江湖是他们的,还是我们的?说来说去,终究是他们的。”
“做一回‘老炮儿?”小蒋说。
“你不是六哥,”本杰说,“干不过年轻人不至于送死。”
“要输了,就地解散。”桂子说。
“我不同意。”张勇继续大笑,“输给一帮小子就不整了?”
“就是,”我来回打量他们,这帮整整踢了十八年的老浑蛋们,“输了咋地?输了找一支更老的打回来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他们嬉皮笑脸。我抬头望向峰峦似的白云,眼前一片空洞。
九
罗叔想知道川丽是怎么消失的。她说走就走,连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
“鬼还记得!”罗坤从不擅长缜密严谨的逻辑推理。他就是个向来认命的爷们;踢球,打工,开小店。不太好也不太差。这就够啦。日子嘛,咋个过都是过。
罗叔挣扎下床,不让他搀着,两脚挨地之后稳稳坐好。
“那种女人,跑了更好。问题是,你这十年。”
“行啦。”
“她笑话你哩。”
“行啦行啦。”
这些话十年来讲了无数遍,但是现在罗坤必须竖直耳朵仔细听。也许是他爹最后一次讲它了。就算颠来倒去的车轱辘话,也得认认真真听下去。他爹的嗓音沙哑平稳。他想起球场上那个凶悍的爹,不敢相信他就快没了。好好一个人,一个腰板挺直的、坐在面前说话的大活人,就要没了。
十年前的六月,店里亮着灯。最后一个进店的小子也就二十出头,他记得他买了一包三五牌香烟。那天晚上飘着小雨。是他收的钱,川丽取了烟递给他。那小子缩着肩膀出去时,他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次日早上她不见了。第五天他报了警。第十天吧,他被一个陌生电话告知她走了。走了?被绑架了还是被拐卖了?——半个月后他接到川丽本人的电话,嗓音低得像感冒了。
她说:“别担心,我走了,你自己保重吧。保重!”
就这么简单。
“是他。”罗叔说。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川丽跑了。跑就跑吧,没什么大不了。她要觉得跟别人活得痛快那就跟呗,何必在他一棵树上吊死?没有她,足球照样整,日子照样过。罗叔不断地诅咒她。
十年来,有零星消息传进他耳朵里:川丽辗转从法国去了加拿大,又倒腾去了墨西哥和美国。她的小男人是某个大赌场的发牌手,因为代人作弊被扔进拉斯维加斯大沙漠。简直像好莱坞大片。他想象川丽摇身一变成了拉斯维加斯赌城加油站的服务生,每天给美国佬加油、收钱;偶尔找个小混混儿过夜,她就喜欢那类男人。
川丽曾是2002年的文林街“一球成名”吧的服务生,罗坤和几个惠恩兄弟跑去看米卢的中国队征战韩日世界杯。川丽瘦瘦的,眼睛大而忧伤,染着金发。那一个月他差不多天天去。反正离家近,离他的小店也近。他后来回忆,川丽身上有种战战兢兢的美,仿佛随时担心把客人吓跑。
“大哥,银子弹买一送一哦。”这是她附在他耳边说的头一句话。他还记得她呼吸中的薄荷气味,记得她单薄高挑的身材和亮出乳沟的浅粉色制服。再后来,他们的恋爱遭到罗叔的反对,罗叔说“那种地方”的姑娘跟窑姐儿差不多,因此连他们的婚礼都没参加。
半年之后,这个在酒吧站桩卖酒的儿媳,终于站在儿子的柜台后面帮他收钱了。罗叔做了一大桌子菜请他们回来。难不成把她赶走?
“她在笑话你。她一直躲在暗处笑话你。”罗叔又说。
“行啦。”罗坤说。
“这是命。只有下辈子抱孙子的命咯。”
“莫瞎说。明年就能抱上。”
“明年?”罗叔苦笑。
“争取嘛。八九不离十。”
“川丽就在昆明哩。就躲在旮旯里瞧你笑话。”罗叔又说。
“我又不是活给别人瞧的。”
“你早这么想,我早抱上孙子啦。”
他不想再谈她。十年来谈得太多了,大多是无聊的重复重复再重复。他去医院食堂打了稀饭、鸡蛋羹,外加一点点咸菜。罗叔没吃几口,抱怨稀饭太淡、咸菜太硬,只有鸡蛋羹勉强凑合。窗外很黑,高楼像绝望的病人。罗坤说下周六要和一帮二十郎当的小娃娃“打点”。罗叔抽一张纸巾,擦擦嘴。
“干掉他们。”
“太年轻了。”
“干掉。”
“好吧。”
“你不老。除非你躺在这张床上。”
“我认得。”
“要迎上去。你不迎上去你就完蛋了。所以,不如一脚干掉孙杰。”
他又迷糊了。——到底是爹的腿还是孙杰的腿?过去爹挂在嘴边的是他自己的腿,被二十三岁的孙杰一脚废掉,从此江湖上少了一道硬邦邦的铁闸。他老糊涂了还是病得太重?快四十年了,谁废了谁还重要吗?
“听见了?”罗叔冷冷瞅他,“没价钱可讲。你就是太喜欢讨价还价啦。”
他一声不吭。
“我认得你恨我。连你结婚都——”
“不恨。”
“过来,”罗叔说,“你过来,小坤。”
他走过去,罗叔的右手像床架子一样凉。再也不能将它焐热了。他有点害怕,也有点厌烦。他突然意识到他们都丧失了太多。从前的铁卫,从前的惠恩,从前的“一球成名”,从前的川丽。他们彼此也快丧失了。
他离开医院时大约八点半,也许八点四十。前后十分钟吧。我想象他沿一二一大街走回西站。九点多他穿了运动衣出门,从洪山西路跑到洪山南路,再从洪山东路直达环城西路,由交林路返回西站立交桥。这一圈大约五公里。路上一次也没停,速度不快但足够了。
到了文林街口已浑身大汗。从前的“一球成名”,店名早换了英文洋名,反正看不懂。装修也比十多年前阔气得多。一帮九后或更小的孩子聚在店里抽烟喝酒。他沿着灯红酒绿的文林街慢跑回家。他想好了,每天五公里,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每三天跑一组楼梯。一楼到七楼,每组十趟。下个月体能绝对上去。就像爹说的,不老,还来得及,更别说他擅长的足球啦。那帮小子不过是乌合之众,咋可能击败大名鼎鼎的惠恩?
十
五号场绝对是海埂最好的场地之一,草皮在太阳下闪闪发亮,场边的桉树列队排开。下月亚洲展望开打之前你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热身对手了。我们提前半小时到场,高烨那帮小子晚到十分钟,很快围住一个白胡子老家伙接受训话。之后,身披红色曼联3号球衫的高烨朝我们走来。
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桂子、小蒋、段凡笑嘻嘻地回敬他,对上周的事情表示歉意。只有罗坤故意不看他。高烨招呼他的嗓门很小,像桂子主罚的角球一样敷衍了事。罗坤换了行头绕场六圈,一脸细汗地回来。我问他还行?他说,行,当然行。
对手真年轻啊,我估摸也就二十岁上下。高烨询问本杰是否像正式比赛一样列队进场。本杰望着我,我大声回答“行”。
“你们悠着点。”本杰说。
“嘿,该咋踢咋踢。”高烨的目光冷得像冰锥。
我叮嘱罗坤:“千万小心!”
“当心你自己。”
“千万别对脚。千万!”
“我爹当年——”
“我有数。”
“你上去就灌它三个,慢慢打。”
“没问题。”
“我每天五公里,不带喘的。”
“那也千万小心。”
于是,我们像正式比赛一样从中线列队入场,进去后纵队变横队散开面向替补席抬臂致敬,场下响起寥落的掌声。高烨居然准备了一面三角小旗交给段凡。我这才注意到他戴了队长袖标。比赛一上来就激烈凶猛,这帮小屁孩果然跑得飞快。白胡子老家伙在场边来来回回吆喝,就像踢世界杯一样。我们很快被压得喘不上气来,好在罗坤多次化解了对手强攻。
我很难拿到球。小宝、小蒋和桂子被按在大禁区前沿无法组织传递,也就很难把炮弹输送过来。我像个傻瓜一样折返跑。對方10号、9号、7号像牛犊子一样横冲直撞。我方中场完全哑火。上半场被对方从中路渗透打进一球。0比1。罗坤撑住膝盖喘气。进球的对方7号绝对练过,脚下技术没的说。中场休息时我觉得我快虚脱了。难就难在你知道你很难撑过高强度的九十分钟还得咬牙撑下去,就像你明明知道你必死无疑还得在病床上咬牙撑下去。
我们集体表扬罗坤。——他怎么做到的?才短短七天就恢复得这么好。
他大口喝水,凑到我身边说:“拿回来。”
“拿回来。”我说。
“还行?你很少拿球。”
“球出不来啊。根本没中场。”
“顶住。”他望着我,仿佛回到十多年前的海埂夏天:一帮三十不到的年轻人所向披靡,任何球队上来都不怕,就算“打点”也不怕。
“注意7号。”我说。
“下半场不能再丢球啦。”
“不能丢啦,还要想办法进球。”
“小心高烨。”
下半场全力反扑,终于从王盛所在右路打出像样的配合突到禁区了。我贴近高烨。我们绝不看对方。他满脸大汗,像疯狗一样想把我绞杀在大禁区前沿。
小宝直塞球,我快速前插接球直面高烨。我选择向左虚晃,向右突进,被他猜到了。他以一记凶狠铲球破坏出底线。
我破口大骂。我骂得相当狠,简直穷凶极恶。
“你骂谁?”高烨说。
球场爆发了小规模骚乱。白胡子老家伙冲上来让高烨冷静。高烨知道只要拿我撒气别人就不敢小瞧他。可他太紧张了。足球不是这么踢的。我会“教教”他怎么踢。骚乱平息后我隐蔽地将他放倒。他捂着小腿肚子嗷嗷叫。
裁判亮了黄牌。
这么整下去我们将输掉一千八百块钱场租,还将输掉一支老牌劲旅的脸面。妈的。我招呼大伙压上。最后十分钟再不拼就没机会了,伟大的惠恩必须向最伟大的德意志战车学习,全线压上再压上……
我们杀红了眼。只要拿出韧劲和经验总有机会扳平。果然获得角球,罗坤杀奔小禁区。我主罚的皮球一出脚就知道有了;罗坤俯抢前点,皮球穿透高烨和两名小子的后防线直挂左上角。1比1。我们大喊着拥抱罗坤。高烨的脸色比死还难看。最后五分钟他们疯狂反扑,要不是彭翔、罗坤打了鸡血似的一再救险,肯定又丢球了。变故发生在最后三分钟,也许最后一分钟或最后三十秒。事情过去那么久,我真记不住啦。
当时他们也获得角球,跃起抢点的高烨被罗坤放倒,他大叫着落地、翻滚,像一只垂死的乌鸦。
裁判指向点球点。我们像在梦中一般混沌疲乏地站着,似乎渴望尽快来个了断。然后,我们瞧着彼此,在高烨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呼中迈着沉重困惑的步子向他靠近。每走一步,身体就像被他的叫声幻化的斧头狠劈一下。我们围住裁判,想把他赶走。
高烨迟迟没站起来。
双方同时罢赛。罗坤想拽高烨起身的举动招致新的骚乱,很快被本杰和白胡子老家伙镇压了。我们回到场下。高烨的惨叫一声接着一声。
“去吗?”罗坤说。
“去看看。”桂子说。
“断了?”小孙说。
“去吧,坤哥。”小蒋说。
罗坤垂下两手,低着脑袋曳步过去。短短几十米仿佛要耗尽他的下半辈子。他走得极慢,像担心错过什么。他孤独的背影穿过空空荡荡的只有高烨叫声充斥的我方半场,草皮绿得能挤出汗来。我们跟上去。高烨仰躺着,白胡子老家伙摸着他的膝盖说,别看啦。可我们都瞧见了:胫骨明显断了,别别扭扭的样子像一条僵死的蛇。簇新的红色耐克亮得扎眼。
我招呼本杰:“打120吧。”
十一
我必须告诉你们这场野球赛之后罗坤挂靴了。即便我亲自出马,他也绝不回头。迟早要散的。十八年前哪儿有什么惠恩?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我琢磨自己是否也该退啦,周末没事玩点别的,比如毫无杀伤力的游泳和慢跑,羽毛球或乒乓球。可你真舍得撇下足球?
那天我约他上“西门驿站”小坐,他迟迟没来。我坐到凌晨一点,看着各式各样的孩子进进出出,听着吧台的歌声越来越吵。我数了数桌上七只空酒瓶,将满嘴烟雾吐进黑暗。我知道他不会来了。他没接我电话,也迟迟没打过来。
起身时忽然天旋地转,一个卖啤酒的小妞一把搀住我,问我:“怎么啦,大哥?”
“大哥?”我笑了,“你没见过喝多了的老男人?”
她笑了:“你不老嘛大哥。”
我瞅见她胸前的“银子弹”。我问她认识川丽吗?她想了想,说是不是红头发川丽?这么高,这么瘦?我问她是不是三十出头,她笑了,说川丽才十七呢。
我使劲摇头。
“要我帮你打车吗大哥?”
“不用,谢谢!”临行前我买她一瓶银子弹,像宝贝似的紧紧攥在胸前。
“祝你,祝你嫁个好男人。再见!”我说。
十二
手术定在下礼拜三。罗坤心里清楚,即便一切顺利,好转的可能性也几近于零。就当伤停补时仍有机会绝杀吧。罗叔要求回家住几天,整天躺医院里哪个受得了?罗坤不能不同意,早早回家给他做好吃的:梅菜扣肉、豆腐脑、蒸南瓜、鸡蛋羹。医生说过这些东西还能吃,再硬一点就不行了,酒绝不能碰。
罗叔气色挺好,表扬罗坤厨艺进步很大。
“你一个人也开伙?”罗叔问。
“偶尔。”他说。
“该找个人帮你。”
“一直在找嘛。”
罗坤想说,新来的小许不错,版纳傣族姑娘,一向以温顺出名,杂货店里里外外全靠她。工资不高,包吃住一千六,小许干得不亦乐乎。她说一个人花不了多少钱,够用就行。她就住店面里间的小屋,一张床,一张桌。桌上摆满叮叮当当的小瓶子小罐子。姑娘家嘛。
“几天就搞定的女人不是好女人。”罗叔说。
是啊,当年和川丽好上也就短短几天。那就慢下来,必须慢下来。小火炖汤才好呢。
他们吃得不多,刚开始的兴致莫名消失了。菜一点点变凉,罗坤的心也一点点腾空。突然意识到一顿家常便饭对于马上手术的爹也是折磨。而意識到它也就成了对自己的折磨。他手里的筷子一个劲儿发抖。
“我想喝一杯。”罗叔说。
“不行。”他说。
“白酒啤酒葡萄酒,咋个都行。”
“医生说了不行。”
“让我喝点嘛!”
算啦,医生的话还需要听吗?罗坤倒了四分之一杯红酒。想喝什么喝什么吧。罗叔一口干了,咂咂嘴巴,冲他钩钩食指说再来再来,至少半杯嘛。他平时很少喝酒。哪儿来喝酒的念头?他想反对,但还是倒了半杯还多。
“你下个月比赛我看不成咯。”
“好好养病。”
“小坤,我会死?”
“你莫乱说!”
罗叔小心翼翼喝一口。
“医生说,顶多两星期就能下床。”
罗叔笑了:“还能看你比赛?”
“那种破比赛,有哪样好看。”
“也是。那种破比赛,有哪样好看。”罗叔握着杯子,轻轻摇晃,“李果还整前锋?”
“整啊。杀手李嘛。”
“你们两个,从小到大……”
他到底想说什么?
他抬头猛喝,杯子见底了。菜凉得真快,毕竟是秋天啦。他喜欢像现在这样和爹面对面在家里坐着。是啊,这种机会本来就少。他忽然感到害怕,就像地板抽空了,就像还没热身就被教练一把推到场上。从小,是爹手把手教他踢球,过去的重要比赛每场必到。直到若干年前再也不看他和李果的业余表演。爹最大的遗憾是没进国家队。他呢,在爹的遗憾之上变本加厉——连省队都没进,仅在市体工队混到二十四岁;到处打零工,后来接下了爹的杂货店,眨眼混到四十。
“小坤,”罗叔望着他,“我怕连手术台都下不来啦。”
“瞎说。”
罗叔低头瞧着空掉的酒杯。没让他倒酒,没任何表示。只是瞧着。
“那天,十年前那天,我往你店里打过电话,接电话的男人不是你。我赶过去,我把他们堵在外面,把他踢个半死。”
罗坤一声不吭。罗叔又看着他。
“其实,我就站在对面抽了半包烟。天上下着小雨,地上湿漉漉的。后来灯灭了,我走了。”
“莫讲啦。”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七楼窗外传来汽车声,走动声,吵嚷声。
“带一个回来。”罗叔挥手扇他脑袋。他一动不动。
罗叔说:“下个月,我去场边瞧你。”
后来央视直播英超,他们眼瞅着曼联输给阿森纳。远处传来驴的昂昂叫唤。他知道是收泔水的糟老头赶着老毛驴来了。他想去一趟店里,罗叔没说话。他出了门,穿过交林路、西站立交桥来到建设路口。店门开着,小许通常零点打烊。附近新开了一家五星级影院,大大带动了店里的生意——比从前好太多了。他天真地想,要是换作现在,川丽还会跟一个抽三五烟的愣头青跑掉?她当然不可能站在拉斯维加斯大沙漠里为各种汽车加油。她就在昆明,错不了。他的直觉向来很准。
小许坐在深处,柜台低低的,被各种小食品包围。他进来时小许有些惊讶。他说他喝杯水就走。小许说没烧水呢,要不来一瓶脉动?他说随便。他走进去,店里只有一把圆凳可坐,两人中间隔着玻璃柜台,能闻见小许长发里的清香。
“我累了,”他说,“今天整了一场球,还给老头子做了晚饭。我把他接回来住两天。”
小许黑油油的眼睛比头发还亮。
“哥,要我做哪样,你就说。”
“他会死吗?”
“呸呸呸,乌鸦嘴!”
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罗叔福大造化大。”
“是啊。我也这么想。”
“好人总有好报。我刚来昆明,就遇着你啦。你是好人。”
他羞赧地避开她的目光,瞧着外面。文林街的柏油路面像冰一样照出霓虹。
“哥,你喝水。”
他接过脉动,一气灌下半瓶。
“从前我爹被人踢断腿。最近他老说是他把别人的腿踢断了。他老糊涂了?”
“这种事情嘛,我就讲不来啦。我们村有个老人从前很正常,后来逢人就讲,他上辈子是大象哩。他是大象变的。”
他笑了。
汽车一辆接一辆。安静的唰唰声比西门的歌声好听多了。
“你踢足球,也受过伤?”
“嗯,踝关节脱臼。”
“好了吗?”
“都二十年咯。”
她望向他的脚踝。他觉得她像棵直苗苗的小树。
“你信命吗?”
“我信。”他说完就后悔了。其实,他也说不太清楚到底信,还是不信,就像他已经搞不清楚爹的话是真是假。
“人死了会转世吗?”
“会吧。”
“你上輩子是哪样?”
“可能是,可能是匹马。”他笑了,她也笑了。
又是长长的像海一样的沉默。接连驶过七辆车。七辆。他数着呢。第八辆的时候,他站起来,隔着柜台抱住小许。她吓得使劲挣扎。她树一样的清香真好闻哪。刚要撒手,她却不再挣扎了,低头向他胸前靠近。她的长发又黑又密。他觉得她才是一匹滚烫的小马。他喘不上气来,然后撒开手。
“我明晚再来。”
他跑出去,沿着每晚的必经之路向前跑。夜幕像一件干净的靛蓝色球衣展开并笼罩大地,西站附近灯火璀璨。他迎着夜风慢慢跑,不着急,毕竟踢过一场了。五公里,还有五公里。他浑身发抖,身上胳膊上脸上还能闻见淡淡清香。
回到小区差不多十一点。老远看见楼下聚了一大圈人。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他停下来,然后摇摇晃晃推开人群。地上躺着罗叔。有人高喊他的名字,说:“你总算回来啦,七楼,他从七楼突然——”
他跪下去,滴滴答答的热汗敲打地面。剧烈的晕眩仿佛因为运动过度而缺氧。有人又说了什么,过来搀他的手。他听不见,也感觉不到。他累了,这回是真的累了。
他想捧起罗叔的脸跟他说句话,想告诉他说,快了快了,你要见的人就快见着了。他还想告诉他们,都走吧,让我喘口气。请你们让我,喘口气。
作者简介:陈鹏,著名作家,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1975年生于云南昆明。17岁开始发表小说。曾获十月文学奖、海外文摘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原载《青年文学》2016年第11期
责任编辑:蒋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