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控减调补”管理手段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2017-01-25河北省编办
● 河北省编办
综合运用“控减调补”管理手段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 河北省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控编减编工作有关要求,近年来,河北省紧紧围绕“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控、减、调、补”管理手段,促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到实处。目前,行政事业编制均控制在中央核定的总量内,并做到了有增有减、有保有压、保障重点。
一、狠抓严控,切实把好编制资源使用关口
为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河北省始终在严格把关上做文章,坚持做到“四严”。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2013年,河北省编委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长张庆伟分别与各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也相应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从严从紧审批机构编制,机构原则上不再增加,确需增设的采取“撤一建一”办法解决;编制原则上内部调剂解决,不该增的坚决不增。连续三年对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严控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督查,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目标。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成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进人,首先经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对满编、超编的单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
(三)严格控制编制总量
2013年以来,行政编制除接收军转干部编制外,严格执行中央核定的编制总额,始终没有突破“红线”。针对事业编制总量2013年底超出2012年底1829名,印发《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的通知》,明确各级编制控制基数、消化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全面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到2015年10月底,全部控制在2012年底事业编制总量内。
(四)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省编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全省违规设置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对擅自设立机构,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更改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主动参与“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清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772名,对违规进人问责处理112人,专项清理“吃空饷”人员28376人,释放行政事业编制6054名。
二、勇做减法,积极打造机构编制源头活水
近年来,河北省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勇于自我革命,打破了机构编制只做加法、不作减法的局面,推动了机关和事业单位向精干高效转变,为推进事业发展增加了可调控的机构编制资源。
(一)深入开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
为解决省级机关机构臃肿、编制冗多、人浮于事、效能不高等问题,2016年3月,在省级党政群机关全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的意见》,省直各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改革,省直单位共精简编制938名(行政编制819名,事业编制119名),精简比例达到10.12%;内设机构精简170个,精简比例达到17.88%,处级领导职数核减138个;冻结工勤编制622名,今后工勤人员只出不进、退一销一,工勤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设区市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试点的意见》,选择邯郸市先行先试,市级机关行政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5%,内设机构精简比例不低于20%。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10个设区市推开,市级行政编制预计可收回2500至3000名,内设机构预计可精简1000个左右。
(二)扎实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2016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意见》,对以往清理规范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事业编制,全面完成分类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提出“两减、一补、一转”目标,即减少事业单位数量,按10%的比例核减事业编制,补充加强重点公益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预计可收回事业编制5000余名。
(三)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整合与转企改制
2015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精简整合工作,将省质监局20个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6个事业单位,并把771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调整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减轻了财政供养负担,年底前还将推进转企改制。2016年推进河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河北省机电设备招标局)转企改制,撤销了河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河北省机电设备招标局)、河北省企业人才教育中心,收回事业编制135名。
三、动态调整,切实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
在编制管理上,坚持“只减不增、保障急需、动态调整”的原则,打破编制使用“终身制”,变局部(部门和单位)资源为全局资源;打破编制使用传统模式,变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着眼保障重点领域急需,加大编制资源调剂使用力度
围绕中心工作,近几年先后从省级“四大班子”及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共调剂使用510余名行政编制,用于实现省一级纪检机构全覆盖、充实加强全面深化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调剂使用1500余名事业编制,用于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重点民生和社会保障需要。
(二)着眼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实行空编运行制度。在编制使用核准中,对事业单位实行空编运行,空编率不低于5%,空余编制主要用于空编单位调整人员结构、引进急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较多的党政机关也明确留有一定数量空编。二是创新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变事业编制管理为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除少量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仍使用事业编制外,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其他人员下达使用控制数,节省事业编制7000余名。三是开展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2016年8月,印发《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选择省市县三级13所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变编制管理为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变审批管理为备案管理、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可一次性收回事业编制2000余名,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
四、减上补下,努力实现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
针对河北省县多县小、行政编制少、发展力量不足的现实,着眼解决基层对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接不好、接不住等问题,研究提出了省市机关“瘦身”、基层一线“强身”、行政编制下沉的意见。先行从省级预留和本次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收回的行政编制中,调剂2000名充实到各县(市)。下一步,设区市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收回的行政编制,也将统筹考虑充实到县级,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自主发展能力,切实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