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优化配置 强化管理坚持走编制及人力资源内涵式发展道路
2017-02-16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
深化改革 优化配置 强化管理坚持走编制及人力资源内涵式发展道路
● 海关总署
编者按:
2016年9月27日,中央编办在西安召开了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交流推进会。中央编办有关司,海关总署人教司,陕西省、河北省、上海市等地方编办,福建省司法厅作了重点发言。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经验交流和推广,本刊继续开设“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专栏,陆续刊登交流推进会上的发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开放新格局的纵深推进,海关业务量迅猛增长与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央严控机构编制及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精神,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制度为保障,积极转变职能实现方式,充分发挥信息、智力、技术等要素资源的集聚效应,加强编制及人力资源的集约管理和统筹配置,以有限的人力资源保障了年均增长30%以上的海关业务。
一、内部挖潜,瘦上强下
海关总署明确提出“眼睛向内、重心下移、内部挖潜、瘦上强下”,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工作的意见》、《全国海关“瘦上强下”整合优化人力资源工作指导方案》,积极践行改革创新出资源、科技应用出效益、管理集约出质量的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不断解放人力、释放人力,实现编制及人力资源的集约化使用。
一是向业务改革要人力。坚持业务改革和机构编制、人力配备的同步设计。加强顶层设计,通盘谋划改革,推动海关机构设置和人力配置“双优化”,通关效率和人力资源使用效能“双提高”。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以“两中心三制度”为支撑,通过机构重组、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破除部门、关区、业务条线之间的藩篱,实现全国海关关键业务的统一执法、集中指挥和各方协同监管。坚持简政放权,通过精简监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解放人力、释放人力。如上海海关结合自贸区监管制度创新,通过压缩通关、卡口监管、备案审核等环节精简出50人,全部充实到查验、后续稽查等岗位。
二是向精简优化要人力。建立机关干部赴基层“补课型”、“培养型”成长锻炼双通道,大力精简机关,充实基层一线,精简下来的机关人员安排到基层最需要、最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去。一年来,全国海关共精简机关人员1950人充实到基层一线,机关人员比例由27.2%降至19.6%,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占基层人员的比例由79.2%提高到84.4%,一线执法力量得到显著增强。
三是向科技创新要人力。充分发挥先进装备与先进科技的替代作用,降低劳动强度,缩减人力配置。一方面,通过新科技应用实现提质增效。加大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如杭州海关研发了舟山海关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舟山群岛的监管场所及进出境运输工具等进行全方位监管,节省人力资源约30%。另一方面,通过新装备投入实现人力替代。建设全国海关监控指挥系统,在重点口岸、敏感区域部署装备摄像头、H986、智能机器人等先进科技装备,为关键岗位、重点岗位配备单兵作业装备,将有限的人力解脱出来。拱北海关利用环岛视频监控、无人机空中巡逻等高科技手段,仅用6人就实现了对横琴环岛53公里海岸线24小时监管。
四是向人才培养要人力。大力实施“人才强关”战略,制定实施海关人才发展5年规划,促进海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和“倍增”作用。建立海关专家制度,分批在关税、统计、科技、法规、加贸、稽查、财务(审计)等8个系统评选出450多名海关专家,充分发挥其在辅助决策、技能传承和基础研究中的作用。构建以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海关专业化能力培训、任职培训、晋升关衔培训、岗位培训、初任培训为主体,以岗位练兵、送教上门、跟班学习、网络培训为补充的全方位培训体系,为海关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持与保障。海关总署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80多期,培训各级干部1.5万人次。
二、科学管理,合理调配
一是集约管理,扁平设计。探索实现隶属海关功能化、集约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形成各具特色、错位互补的口岸型、属地型、综合型隶属海关机构布局,差别化配置人力资源,从“百关一面”转为“百关多面、百关一体”。如黄埔海关按照供应链和物流规律对隶属海关进行功能上的专业化分工,将稽查、加贸、企业认证、统计等业务分别实行归口管理,共精简科级机构33个,释放人力近200人。再如宁波海关将原分散的物流监控和H986审像业务实行集中办理,节省人力85人。建立直属海关保障型、中心海关保障型、中心海关代管型三种综合保障一体化模式,通过人财物集约化使用释放人力资源。规定编制30名以下的隶属海关,不设或只设1个综合保障科室;编制31名至70名的,综合保障科室最多不超过2个;编制71名以上的,综合保障科室最多不超过3个。按照“小机关、大现场”、“小机构、大职能”、“小分散、大集中”、“小综合、大业务”的思路,严格控制内设机构,尤其是科级内设机构数量。积极探索直属海关职能处室不设科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加强人力资源的统筹使用。
二是完成“三定”规定,夯实基础。海关总署机关的“三定”规定在厘清职责、避免交叉的基础上,对各司局内设处室的职能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在海关总署机关“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完成45个直属海关单位的“三定”规定,通过整合、撤并直属海关内设机构,满足了《口岸检查检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对直属海关内设机构数量的要求;通过调整、整合隶属机构,减少了管理环节,促进了业务流程优化;通过控制、压缩非业务人员编制,提高了一线执法岗位人员编制的比重。
三是打破限制,动态调编。树立“全国海关一盘棋”思想,密切跟踪各关人均业务量、业务发展速度、人力资源紧缺程度及配置比例变化情况,结合地理位置、辖区管理半径等因素,构建模型,定期动态调整编制,优先保障全局性工作、重点改革领域及业务量大、任务重的海关编制需求,实现“有增有减”、“此消彼长”。打破关区限制,建立跨关区人力资源调配和缉私战区警力配置模式,对上海税收征管中心建设、上海云计算平台建设、深圳口岸打击水客走私、广西北仑河地区查缉封堵轮战等重大专项工作人力需求采取跨关区集中抽调、统一调配的方式解决,合计跨关区统筹调配人力732人次。对职能相近的机构提倡合署办公,提高集约化使用水平。全面深化关警融合,对办公室、人事政工、财务、技术、监察督察、后勤保障等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加强人力的统筹使用。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是分类调控,倾斜一线。通过全面深入的调研,理清了各关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的现状、困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口岸检查检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关于一线执法岗位人员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量80%的要求,分类提出了沿海、沿边、内陆海关机关与基层一线、机关综合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基层一线综合保障部门与一线执法部门三个层级人力配置比例刚性调控目标,切实加强和充实一线监管力量。
二是明确标准,严控增量。根据中央有关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海关实际,制定《海关系统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对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业务特点、业务量、监管区域等因素,制定口岸型及属地型海关新设机构的量化参照标准,把住“入口”关,不达到基本标准的不予审批。
三是常态监督,严肃纪律。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及人力资源配置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人力资源配置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有效防止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目前已完成对全部45个直属海关单位的首轮检查,发现人力资源配置比例不合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92个,并逐项督促落实整改。
实践证明,解决人力资源紧缺突出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全面深化改革。机构编制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主动置身于海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在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适应海关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约束严格、问责有力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以及注重基层、结构优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为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 张荣清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