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小常识
2022-12-17
行政科学论坛 2022年2期
内设机构
指一个部门内部设立的组织机构,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以自身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只能通过所从属的机构并以该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承担的部分职权。内设机构的名称必须冠以所从属的机构的名称。也有一些内设机构具有半独立性,可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方面独立行使职权。
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为履行职责的需要,在职能分解基础上设立的内部机构。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名称和规格应当规范、明确,并与该机构的类型和职责相称。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等,一般由该行政机构提出,报同级党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