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体育科技政策的发展构想
2016-11-28刘洪涛
刘洪涛
(井冈山大学体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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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体育科技政策的发展构想
刘洪涛
(井冈山大学体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摘要: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体育科技政策演变脉络进行梳理,并总结了体育科技政策历史变迁的主要特征、主要经验和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从调整政策发展方向、健全体育科技政策体系、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重设政策目标和重点、拓展政策研究视野、转变政策变迁方式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体育科技政策调整与完善的构想。
关键词:体育强国;体育科技政策;调整与完善
1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的历程
我国的体育科技政策起始于1949年,发展至今,共经历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创基业阶段(1949-1965年),主要的体育科技政策有《体育运动十年规划》和《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主要目标是完成两个《规划》中提出的15个主要课题,并制定了体育科研10年规划。第二阶段为遭遇严重破坏阶段(1966-1977年),主要是“文革”时期,体育科技工作整体上处于瘫痪状态。第三阶段为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9年),主要政策文本有《1981-1990年体育科技发展计划纲要》、《关于加强体育科技工作的意见》和《体育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条例》等。第四阶段为深化改革阶段(1990-2000年),主要政策目标是形成完整的体育科研体系,通过建设科研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教科训一体化的新型基地构建体育科学院;主要政策有《1991-200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关于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体育科技进步的意见》和《深化体育科技体制改革意见》。第五阶段为创造辉煌阶段(2001-2008年),主要政策文本有《2001-201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科技行动计划》、《奥运争光科技行动计划》、《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第六阶段为“体育强国”建设阶段(2008年至今),主要政策有《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十二五”规划》、《中长期体育科技研究规划(2011-2020)》、《“十三五”体育科技规划(征求意见稿)》等。[1]
2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2.1受国家政治路线制约
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发展的不同阶段始终受到国家政治路线的左右,只是影响程度不同而已。特别是“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政治运动盛行,严重破坏了我国业已形成的体育科技政策。1978年党中央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迎来了体育科学的春天,体育科技政策开始恢复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体育科技政策受政治运动影响,摇摆不定,甚至出现严重的反复,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体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开创基业”阶段所制定的体育科技政策措施为体育科技事业的发展打下了思想和组织基础,成为体育科技发展的基石。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给体育科技政策打下了深深的政治烙印,对体育科技工作造成了“欲速则不达”的结果。1962年,体育科技领域重新恢复“双百”方针,使体育科技工作继续前行。“遭遇严重破坏”阶段,原有的体育科技政策整体上遭到严重破坏,体育科技工作陷入瘫痪。只有在1971年对体育科技发展进行了相应保护后,体育科技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从“恢复发展阶段”至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局面稳定,社会繁荣,科技政策发展呈现出稳步前进的态势。[2]
2.2体现出强烈的时代感
体育科技政策是新中国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产物。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体育科技政策紧跟时代发展的主题,伴随着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指导方针的变化和科技战略重点的转移,随之不断进行调整,体现出强烈的时代感。其随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科技政策的方向变动而调整,比如,我国科技政策中提出了“科技兴国,科教兴国”的战略,体育科技战略紧接着就调整为“科技兴体,科教兴体”战略;二是紧跟体育战略,以体育战略重点的转移为政策变迁的导向。[3]比如,我国2001年取得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后,科技备战奥运成为体育科技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体育科技政策重点转向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我国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提供全面的科技支撑提供保障。
2.3体育社科研究日渐繁荣
自20世纪90年代始,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日益受体育界重视。原国家体委于1991年起,每年设立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以招标的形式加强对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1996年,体育学被列为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并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体委从1991年到2010年相继出台多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还制定了多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五年规划以加强研究规划和引导。1993年,国家体委设立“体育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专项奖”。历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录用体育社会科学论文比例节节攀高。
2.4政策均衡性与非均衡性并存
新中国的体育事业始终围绕着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两个方面展开,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制定了“全民健身战略”和“奥运争光战略”两个战略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竞技体育以攀登体育运动技术高峰,争取优异运动成绩为目标;群众体育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为价值追求。体育科技政策始终围绕两大目标展开。从我国两类体育科技政策的文本数量上看表现出明显的均衡性,比如,竞技体育领域制定《奥运争光计划科技工程》和《奥运争光科技行动计划》的同时,群众体育相应出台了《全民健身计划科技工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科技行动计划》。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重视竞技体育科技而忽视群众体育科技的现象。我国竞技体育的辉煌与群众体育的落后形成强烈的反差,群众体育科技明显滞后于竞技体育科技,体现出两类体育科技政策执行上的非均衡性。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科研发展不均衡,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科研经费相差巨大,在历届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获体育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群众体育的研究成果获奖数量远低于竞技体育的研究成果。[4]
3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的主要经验
3.1坚持以国家科技指导思想为导向
新中国建国后,我国的科技事业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思想指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我国的体育科技战略、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以国家科技思想作为政策导向,以及制定体育科技政策的前提和依据,许多体育科技战略、方针和政策都是从科技政策借鉴而来的,并且有力推动了体育科技事业的进步。
3.2坚持以国家体育战略调整为依据
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始终强调体育科技工作根据体育战略的变化而调整。1979年后我国体育实施“竞技体育优先发展”战略,体育科技工作的重点也随之转向了竞技体育。为改变群众体育的滞后状态,80年代末到90年代在“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战略指导下,《奥运争光科技工程》和《全民健身科技工程》两项科技政策出台,体育科技服务于“奥运争光”和“全民健身”两大战略。自2001年北京获得第29届夏季奥运会的主办权后,办好奥运会,保证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的竞赛成绩成为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体育科技政策重点随之转向为北京奥运会提供科技支撑,并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3.3坚持制定体育科技发展规划
体育科技发展规划是对体育科技事业的繁荣和体育事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建国后我国坚持连续制定多项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对不同历史发展的体育科技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甚至“文革”时期都有对体育科技的规划。 “文革”一结束,国家体委就着手将《1978-1985年全国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的草拟工作提上日程。紧接着,我国又主要分别制定了《1981-1990年体育科技发展计划纲要》、《1991-200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2001-2010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和《2010-2020年的体育科学与技术研究规划纲要》等四项十年规划。另外,还有多项体育科技发展的五年规划、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等。每个规划都明确了本阶段的体育科技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使体育科技工作有了方向,同时又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体育科技工作脚踏实地不断进步。
3.4不断深化体育科技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体育科技体制日益暴露出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弊端。1984年12月第3届全国体育科技工作会议集中讨论了体育科技体制改革问题。1985年,体育科技体制改革正式开始。1990和1993年,国家体委颁布了两项体育科技体制改革的文件。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对各直属体育科研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改革。体育事业“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再次强调“继续深化体育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体育科技体制改革是体育科技得以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体育科技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得益于体育科技体制顺应时代潮流,不断进行调整、改革与创新。
3.5采用强制性渐进式变迁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管理一直采用中央集权的管理方式,所有重大的制度安排都依靠政策的权威自上而下推行,政策执行效率高,效果显著且具有明显的强制特征。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制度政策仍以强制性方式推行。体育科技政策的变迁方式同样表现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这种变迁方式保证了体育科技政策的有效贯彻。在变迁的速度上,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方式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式一样,采用渐进式变迁方式,保障了政策的平衡过渡。这种有效的强制性渐进式的体育科技政策变迁方式符合国情,成为我国体育科技发展的主要经验之一。[3]
4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变迁中的主要问题
4.1政策体系不健全
尽管目前我国的体育科技政策内容丰富,数量众多,却没有发现对于体育科技发展的评估政策,实践中也没有专门针对某项体育政策进行的系统评估。在各类文献中也仅有史康成从工作角度对《1991年-200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过说明[5]。表明我国对体育科技政策的制定有了充分的重视,而对政策的评估有所忽视,没有对政策绩效的评估就无法为体育科技决策提供可靠支持。体育科技评估是政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政策运行、调整和政策绩效检验具有重要意义。缺乏评估政策导致了体育科技政策体系的不健全,影响了体育科技政策的绩效。因此,重视政策评估,健全政策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4.2政策的前瞻性不足
依据政策文本和访谈得知,除体育科技规划外,我国体育科技政策多是局限于解决当前的体育科技问题,由于对于体育科技发展的未来趋势判断不准,导致长远的稳定性的政策不足,缺乏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体育科技政策需要与时俱进,但也需要保持稳定以利于政策的执行。因此,要制定科学的体育科技政策,我们必须加强对体育科技的研究,把握体育科技发展前沿和规律,使体育科技政策既保持应有的稳定性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4.3政策的科学化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的科技政策研究研究尚少有原创性的理论和观点。[6]访谈得知,体育决策部门的决策者也没有受过政策理论培训。在体育科技决策中存在着大量的领导说了算的现象,决策随意性强,缺乏政策学理论指导。近年来,我国的体育科技政策决策逐渐重视专家的作用,对于重大决策都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多限于体育系统内的专家。整体而言,由于科技政策研究的薄弱,科技政策理论主要从国外移植,缺乏和中国实际结合紧密的理论,最终导致体育科技政策的科学化程度不高。
4.4决策的民主化程度不高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公民的参政议政权利越发受到重视,但体育领域与其他领域的政策决策过程相比,公众参与渠道少,参与度相对较差,民主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1)缺乏公众参与体育科技政策渠道,且不畅通,公众参与度低,政策方案基本都是单主体决策,而不是代表多个利益群体的多元主体共同决策。(2)政策制定民主程序缺乏制度保证,体育科技政策尚没有民主程序制度予以保障。由于政策过程缺乏与公众的互动,公众就没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渠道,其合理的利益诉求也难以得到顺畅表达,造成政策民主程度不高,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7]
5“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体育科技政策的发展策略
5.1调整体育科技政策的方向
在“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体育科技政策的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的科技发展理念,以体育科技需求为导向,更加突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和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科教兴体,在坚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科技协调发展的前提下,逐渐突出群众体育科技的地位,让体育科技进步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全民。
5.2完善体育科技政策的体系
体育科技政策评估是对政策效益、效果和价值进行判断的行为,是合理配置有限体育科技资源的基础,影响着政策的资源的比例和优先顺序,为政策的完善提供重要依据。在我国体育科技政策体系中,政策评估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评估环节相对于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而言是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必须加强体育科技评估政策建设,以完善体育科技政策体系。
5.3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未来体育科技工作中要加强对政策科学理论的研究,对相关决策部门进行政策科学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真正掌握政策科学理论知识,使我们的政策决策真正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在决策民主程度上,体育政府决策部门首先应当为公民自由、有序地参与公共体育政策提供制度保证。其次,政府部门有义务引导公民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共体育政策过程。公民参与体育政策应当是体育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一个基本构成部分。[8]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体育科技政策的民主化程度。
5.4调整政策的目标和重点
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建设体育强国是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宏伟目标,体育科技政策的目标也应该转移到为建设体育强国服务,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提供智力和科技支持,大力提高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率,为体育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北京奥运会后,广大民众科学健康意识日益增强,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广大民众都对重点发展群众体育增强民族体质的呼声越来越高。政策变迁的目的在于寻找符合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政策价值。[9]公共政策制定中缺乏价值伦理的考虑往往会导致非人性化的制度产生。[8]因此,体育科技政策重点应逐渐转向群众体育,以提高国民体质和全民族健康水平为重点,建全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全民健身的科技进步。
5.5拓展政策研究的视野
我国的体育科技政策研究薄弱,出台的许多政策是紧急应对体育科技中出现的现实性问题。体育科技政策视野不够开阔,前瞻性较差,不能适应体育科技国际化的新形势。因此,在科技政策调整中要引进跨学科工作组加强综合研究,拓展政策研究视野,要在解决体育科技中的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对未来体育科技发展趋势的预测,使政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面向世界体育科技前沿,保证中国体育科技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有先机。
5.6转变政策变迁的方式
政策变迁方式终将向诱致性政策变迁模式转变,但在我国要实现这种转变仍然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在我国目前的国情状态下,强制性政策变迁方式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诱致性政策变迁暂时还不能适应当前的中国形势。为了保证政策变迁的顺利进行,采用诱致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混合型政策变迁方式将是一种既现实又可行的选择,[10]并且在变迁速度上适宜采用渐进式的变迁方式,它既可以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和服务职能,又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和个人对体育科技的需要,同时又使政策变迁易于接受,减少改革的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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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justment and Improvement of Spo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es in 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ports Power Construction
LIU Hong-tao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Jinggangshan University, Ji’an 343009, China)
Abstract:By applying the methods of document literature and interview, this article studied the process of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ies in China. On the basis of the studi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 the changes were summarized. And the article proposed the ideas of the adjustment and improvement of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ies in 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ports construction. Finally, this article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from six aspects.
Key words:sports power; spo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adjustment and improvement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365(2016)02-0001-04
作者简介:刘洪涛(1977-),男,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政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5YJC89002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581SS10135)。
* 收稿日期:2016-01-20; 修回日期:201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