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企业税负水平与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
2016-11-2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引言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1954年法国为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率先推行增值税。1979年,我国首次试行增值税,1984年正式确立增值税与营业税双税并行的税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在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产业结构升级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时期,更需要通过营改增倒逼企业进行管理改革和规范经营,促使企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经过一系列的“营改增”试点扩围,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营业税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我国原有税制结构的问题在于间接税比重过高,直接税比重过低,企业纳税多、自然人纳税很少,造成国内商品服务的价格过高,对消费和进出口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制定实行一个更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在“营改增”之前征收的都是营业税,这4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较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重复征税的情况很严重。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都是生产性的行业,建筑公司给房地产公司开建筑工程发票,需交纳营业税,房地产公司销售房产给客户,要开具房地产销售发票,也需交纳营业税。如果客户卖掉二手房,又要交一次营业税,这里面存在多重交税的问题,不利于商品的流通和产品价值的实现。
实行增值税有若干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减少重复纳税;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促进企业经营规范化和企业长远发展;第三,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增值税能够加强企业间的自主制衡和相互监督。由于增值税税额可以抵扣下游企业的税金,因此,市场购买方必然会要求销售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客观地加强了市场主体之间的自主制衡和相互监督。从表面上看,营改增会暂时减少政府财政收入,为企业减少税负,但“营改增”后企业之间的制衡增加,必将减少偷漏税款的情况。因此从总体上来看,政府财政收入亦会有所增加,实行增值税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那么,在“营改增”全面实践中是否如上述分析一样符合政策预期呢?“营改增”实施后是否真的有利于所有行业企业减轻税负、提高财务绩效并提升企业价值呢?为此,本文以实证统计方法,来分析营改增对各个行业流转税负、税负、企业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影响。本文的主要贡献有:一是从营改增前后税负均衡时出发,计算税负均衡点的毛利率,根据毛利率判断营改增政策是否能带来企业账面价值的提升。二是在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税负、企业价值的影响时,通过分析“营改增”前后企业财务报表不同要素的变化进行差别分析,有利于管理者发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各环节的具体影响,找出应对措施。
相关文献回顾
增值税具有避免重复纳税,促进企业完善管理、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等优点,自Maurice Lauré(1954)提出增值税制以来,增值税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主要税种。对税收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Modigliani & Miller(1963)提出的修正MM理论,将企业所得税引入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中,提出了债务融资存在的“税盾”作用,开创了税制因素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的先河。Auerbach(1986)[1]和Cutler(1988)[2]对税收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先后提出了新增投资假说和现金流量假说,成为税制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然而上述关于税收与企业价值的研究均是基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研究,由于税制的差异,国外对于“营改增”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尚未得到重视。
过去我国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双轨并行的税制,当企业由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时会对企业的价值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国内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二是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平新乔等(2010)[3]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结构和企业承担的税负程度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发现服务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实际税负远高于增值税缴纳部门的税负,要促进服务行业的发展其营改增势在必行。张丹和杨秋煦(2013)[4]对上海“营改增”试点的企业进行分析,发现随着增值税改革的逐渐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将得到减轻,企业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肖兴祥(2012)[5]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研究分析认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在营改增后将降低,而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则取决于成本费用率和可抵扣率的高低。在“营改增”试点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潘文轩(2013)[6]认为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过高、劳动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以人力投入为主,进项税额较少、固定资产更新周期长、“营改增”试点范围有限抵扣链条不完整等。而孙钢(2014)[7]则认为,部分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体系的变化没有跟上税制体系的变化,此外税率设置不当也是导致企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
营改增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和行业的未来发展,进而对企业的价值产生影响。但是对其研究的结论并不统一。刘若鸿、史燕平(2012)[8]对上海营改增试点的融资租赁行业进行了研究分析,将融资租赁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降低了该行业企业的税负,同时有利于设备实际使用者即承租人利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固定资产解决增值税进税款抵扣的问题,这将有助于融资租赁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融资租赁企业价值。郭均英、刘慕岚(2015)[9]通过对营改增首批试点企业的实证研究发现,实施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显著下降带来了企业股东权益收益水平的上升。王珮等(2014)[10]以沪深两市的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和实现行业规模的扩张,但是对公司业绩水平的改善不显著。王玉兰和李雅坤(2014)[11]同样是以沪市上市公司的交通运输企业为研究样本,研究认为营改增后将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总体税负出现上升,企业现金净流量和盈利水平下降。根据对上述文献的梳理分析,我们发现营改增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分析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存在这些分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研究通常只集中于某一行业,未区分所有行业的不同情况,其税负测算方法、替代变量、财务绩效衡量方法和企业价值评判标准也存在不一致,导致出现的结论存在差异。
“营改增”后税率变化和抵扣范围的分析
“营改增”之前实施的营业税主要税率有两档,分别为5%和3%,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均为5%(少量特定娱乐业为3~20%)。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因此营业额为含税营业额。“营改增”之后实行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营业额,从这一点上看,增值税的税基普遍要低于营业税的税基,这个降低幅度若按较高档的税率11%计算,大约降低10.1%;按较低档的税率6%计算,大约降低5.66%。“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增值税率均为11%,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均为6%。单纯从数据上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11%的增值税率较3%或5%营业税率增幅很大,但它的进项税抵扣额也大。而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6%的增值税税率较5%营业税率增幅很小,但它的进项税抵扣额也很小(何太明,王怀明,黄中生,2013)[12]。
根据增值税条例和营改增试点的有关文件,本文进一步分析各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范围。建筑业抵扣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可以在进项进行抵扣,建筑企业购建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也可以进行抵扣。房地产业的成本包括拿地成本、策划设计成本、建筑工程成本、人工成本、销售广告成本、配套费用和税收费用等等,相对来说,拿地成本和建筑工程成本是最大的,这些成本均可以在进项进行抵扣,但土地增值税和市政配套费等类型的支出是不能抵扣的。由于房地产毛利率较高,增值空间较大,所以增值税相应会比较高。从表面上看,金融保险业6%的增值税税率较5%营业税率增幅很小,但客观上来说,金融保险业进项能抵扣的税额非常少。金融保险业的主要成本是资金成本、房屋租金和人员工资,可抵扣的内容非常有限。银行业主要收入来源是利息差额,但支付给储户的利息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因而也是不可以抵扣的。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较5%营业税率增幅也很小,但可进项抵扣的内容较多,以餐饮业为例,购进的食材、门店的装修和租金、使用的餐具等等都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而酒店旅游业可以抵扣的内容相对就比较少;相对娱乐行业,由于娱乐业原有营业税率较高为20%,营改增后其增值税率仅为6%,因此此次营改增为娱乐业带来较大好处,将有利于娱乐业发展和娱乐业上市公司价值的提升。
在“营改增”之前,我国税制结构中并行存在营业税和增值税二个主要的流转税税种,但营业税的税款在增值税中不能作为进项抵扣,从而使得增值税税额长期居高不下,企业税收负担沉重。而另一方面,营业税由于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一些消费者没有意识索要发票,也没有利益冲动,达不到以票控税的目的,致使营业税税款偷漏现象比较严重。增值税所遵循的是环环相扣的原理,国家只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在采购环节取得的税票在销售环节可以抵税,这种设计不仅规避了重复征税,也让产业链条中的每一个参与者主动索取发票,自动监督上一环节的经营者依法纳税。
“营改增”后,对企业的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管理的企业往往能得到供应商的认可,并能够开出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自身也更容易被认定为合格供应商,从而得到客户和更多的订单,这类企业承担的增值税成本相对会较低[13]。而管理不规范的企业,由于难以获得合格的供应商,所以也难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纵使其能够开出专用发票,但由于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因而会承担更多的增值税负担,从而减少企业利润,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会要求上游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上游企业为了留住客户,必须满足下游客户的要求,如此将促进企业之间相互约束,整个产业系统就会朝着良性和规范的方向发展。因此可以预期,营改增后企业管理会越来越规范,社会经济环境会越来越好。
“营改增”前后流转税率及税负率均衡点分析
一、“营改增”前后流转税率均衡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的毛利润接近企业应征税的增值额。为进一步研究营改增前后流转税的变化,本文假设:(1)企业的成本支出都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获得抵扣。(2)企业的成本支出取得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的总体进项税率与该行业的税率保持一致。同时,构建一个行业毛利率与增值税关系的等式,测算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并通过比较原来实行的营业税税率,得出行业负担的税收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而分析出行业企业的利润增减,并测算出行业企业的账面价值变化。
假设营改增后行业毛利率水平保持不变。设行业毛利率为r,行业增值税税率为k,行业原有营业税税率为p,设行业流转税负水平变化率为f,则f关于r的函数如下:
令f=0,已知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税率和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可以通过此等式测算出营改增前后各种不同行业流转税负不变时毛利率的均衡点。以下以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为例进行计算。
1.建筑业
已知建筑业营改增前实行的营业税税率p为3%,“营改增”后实行的增值税税率k为11%,则:
经计算r=0.2427,即建筑行业营改增前后的流转税负均衡点的毛利率为24.27%。在建筑行业,毛利率高于24.27%的企业,在营改增后会负担更高的流转税负;毛利率低于24.27%的企业,在营改增后会负担更低的流转税负。
2.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前实行的营业税税率p为5%,“营改增”后实行的增值税税率k为11%,同样:
经计算r=0.4045,即房地产业营改增前后的流转税负均衡点的毛利率为40.45%。在房地产业,毛利率高于40.45%的企业,在营改增后会负担更高的流转税负;毛利率低于40.45%的企业,在营改增后会负担更低的流转税负。
同样道理,已知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营业税税率为5%(在此忽略掉少数娱乐行业的高税率),营改增后实行的增值税税率为6%,我们可以测算出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前后的流转税负均衡点的毛利率为78.33%。在金融保险行业中,营业成本主要体现为利息支出和管理费用,一般不分析其毛利率指标。
二、流转税率与税负率替代关系的实证检验
流转税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平衡点,对不同行业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每个行业的分析都是基于同一假设条件,在假设条件下,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不变,除营业税和增值税外,其他各项税保持不变。在这种假设条件下,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综合增减变动就能代表企业整体税负的变化情况。然而企业每年的营业收入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考虑营业收入变动性后,使企业税负与“营改增”政策和毛利率的关系更加清晰明了。
1.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2016年上半年度全行业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剔除ST、*ST以及部分难以获得全面数据的公司,并对所有数值型数据进行了winsorize处理,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
2.变量与模型
在模型(1)中,Tax表示企业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占企业税负的绝大部分,故实证模型中选取企业实际所得税率代替企业实际税负率,也即所得税费用/营业收入。grossProRate表示毛利率,Asset是合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自然对数。ROE表示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代表了企业的盈利能力。year是年度变量,indNum是行业变量。
被解释变量是税负率,企业所得税占企业税负的绝大部分,故本文选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代替企业税负率。在模型(1)中,变量之间的关系可以解释毛利率、总资产规模、净资产收益率、年度、行业等是否会影响企业税负率。解释变量是毛利率,在上文流转税均衡点的分析中,既定假设条件下,如果毛利率增加,则增值税额增加,营业税以及其他税都保持不变,那么企业实际税负会呈上涨趋势。营业收入既定的条件下,实际税负率也会增加。除了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其他变量都是控制变量,包括总资产变量Asset、净资产收益率变量ROE,年度变量year和行业变量inNum。
3.描述性统计
表1是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所有数据都经过标准化处理。统计结果显示,变量Tax的均值为0.0211,毛利率均值水平为0.2761。
4.回归结果
回归结果见表2。毛利率与企业实际税负率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也即企业毛利率越高则实际税负率也越高。当毛利率比较高时,表明企业经营比较良好,有获取高利润的潜在可能,在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税费会增加。综合来看,企业税负增加的速度将会高于企业收入增加的速度,因此随着毛利率的上升,企业实际税负率也会增加。而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流转税的综合值虽然只是企业实际税负的一部分,但结合均衡点的分析和实证结果可知,企业实际税负率、流转税与毛利率有着相同的变化趋势,故在“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下,企业实际税负的变动情况也就能代表流转税的变动情况。稳健性测试结果(略)表明,模型(1)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表1 模型一中各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模型(1)回归结果
“营改增”对财务报表要素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率的影响也间接地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相关科目值的变化中。“营改增”以后,企业利润表中许多相应的项目会发生较大的改变。
首先,营业收入将由含税收入变化为不含税收入,相对营改增之前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总额会下降。以11%增值税率为例,假如企业某会计期间应计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在营改增之前,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列示1000万元,但在营改增以后,列示的营业收入金额应为900.90万元(1000÷(1+11%)=900.90),而收到的销售回款中的销项税金99.10元不再作为营业收入入账,只作为应缴增值税的贷方入账。由于这个原因,在所有涉及营改增的行业中,假设在营业收入规模相当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数额会下降。
其次,在利润表的营业成本栏目中,营改增后发生的成本只能计列不含税部分,而进项税金应该在应缴税金中借方抵扣,它不再构成营业成本。假如企业某会计期间发生的营业成本为800万元,在营改增之前,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列示800万元,但在营改增以后,假设购进材料及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金合计为85万元,列示的营业成本金额应为715万元(800-85=715),此时,进项税金85万元应在应缴增值税借方进行抵扣,减少当期应交增值税税款。
再次,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目将有很大的改变。在营改增之前,此栏目用于汇总计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有些企业还会归集土地增值税、消费税等项目用于抵减营业收入。在营改增之后,营业税不复存在,而且,营业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此项目只归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项目,相应金额会大幅度减少。营改增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只是调整了国民经济参与者的财富分配规则,并通过这种财富分配效应,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同样,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固定资产、应交税费等科目值也会受“营改增”的影响。营改增之前的存货价值中,是包含税金的,但在营改增之后,存货价值中将不包含税金,所以同样价值或数量的存货,其列示金额会有所降低。在新的增值税政策中,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可以用来作为进项抵扣,因此固定资产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金额将不包含税金,固定资产原值将有所降低,按原值计提的折旧亦会受到影响。由于所有增值税的进项税金和销项税金均在应交税费中的增值税子目中核算,其中购进材料和服务获得的增值税发票记载的进项税金会计列到该科目的借方,而销售产品和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金会计列到该科目的贷方,借贷双方的发生额都会大幅度增加。
在以上分析中,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化会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而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固定资产、应交税费等科目值的变化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最终都会对企业所得税费用产生影响,它们都是企业所得税费用变动的原因。
“营改增”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1.对建筑业的影响
依据上文营改增对流转税负均衡时分析计算出来的毛利率,判断营改增对不同行业企业账面价值的影响。本文统计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建筑业企业的毛利率,近三年总体毛利率为12.23%,远低于24.27%的流转税负均衡点,在上文流转税负与企业税负的替代关系分析基础上,流转税负均衡点等同于企业税负均衡点。因此总体来说,营改增有利于降低建筑业的税负,从而增加这类上市公司的利润,进而提升这些公司的价值。
但是,在建筑行业中的某些细分行业,毛利率水平高于税负均衡点,比如,大多数园林类企业的毛利率高于税负均衡点,因此,从这点看,实行营改增将总体增加毛利率高于24.27%的上市公司的税负,在营业收入不变时增加公司税负率,减少这类上市公司的利润,从而降低这些公司的价值。
2.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对中国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产业企业的毛利率进行了统计分析,近三年总体毛利率为30.92%,低于40.45%的税负均衡点,因此营改增略微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业的税负。但是,在房地产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近三年的平均毛利率远高于税负均衡点,同上分析,这些上市公司的价值亦将随之下降。
3.对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影响
由于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主要成本为费用支出,而且营改增后税率调整幅度轻微,因此,总体来看,营改增对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上市公司账面价值影响较小。
4.对原已实行增值税的生产性工商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将较为有利于原实行增值税的生产性工商企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营改增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项将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二是原来企业经营中取得的营业税的税票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营改增后抵扣链条将更加完整,原来开具的营业税税票将被更换为增值税税票,这些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大部分将可以用来抵扣。因此,营改增将减少该类企业的税负,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提升这类公司的价值。
5.营改增对重资产类型企业的影响
在国民经济中有一些重资产类型的行业,比如港口码头、交通能源、管道运输、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等企业,他们往往需要大量固定资产的投资,投资后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将投资分期缓慢收回。由于营改增后固定资产的投资将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将大幅降低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购建这些固定资产获得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一般在11~17%之间,因此将大幅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企业由此将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金额,从而大幅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此类企业的利润和价值。同时,由于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将大大刺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热情,从而有利于从事固定资产建造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建筑业、重工业、机械制造业等等,这些企业将能够获得更多的订单,业务量获得较大的增长,企业的账面利润和价值将会有所增加。
结论
通过对“营改增”后增值税可抵扣范围、流转税负均衡点、流转税负和税负之间的替代关系以及企业价值的分析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一不同行业存在不同的流转税负均衡点也即企业税负均衡点。二是由于各行业毛利率存在差异,营改增对公司流转税负造成不同的影响,在流转税负和税负的替代基础上,企业税负也会受到不同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价值造成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其中建筑业的企业账面利润和市场价值将有所增加,而园林类等高毛利率行业的企业账面利润和市场价值将有所下降,房地产业总体税负会略有下降,企业账面利润和市场价值会略有上升,但部分高毛利的地产企业税负将会大幅增加而企业账面利润和市场价值会有所下降;三是营改增实行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善将有利于提升原有已实行增值税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上市公司账面价值,生产和制造固定资产类型的企业将会获得更多订单,从而获得更多利润,实现企业市场价值的增长。四是结合实际情况,管理规范的上市公司税负会低于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故“营改增”对两种企业账面利润和市场价值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五是综合全行业数据来看,营改增后毛利率越高,企业流转税负越高,基于流转税负和税负的替代关系,企业税负也会越高,企业市场价值也会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