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的效用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四川省的调查
2016-11-14于伟咏漆雁斌
于伟咏,漆雁斌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的效用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四川省的调查
于伟咏,漆雁斌
(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林业作为弱质性加强的准公共品,需要一定补贴来提高农户家庭的福利水平。通过博弈方法和效用理论公式计算出林业补贴政策效用,对以林地面积、林业投资和实际产量为依据的补贴模式进行比较,并利用OLS方法对四川省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效用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目前林业补贴模式对稳态时的资本存量和产量没有影响,对农户消费有正向影响;林业补贴政策效用与农户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占比、补贴金额呈显著的正相关,而与补贴支付方式呈显著性负相关;低收入和林业有收入家庭获得林业补贴政策效用更明显。提出了需要完善林业补贴制度,创新林业补贴政策,林业补贴应更倾向于低收入和林业有收入家庭,加强林业补贴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等对策。
四川;林业补贴;效用;OLS
近年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而林业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现象。由于林业具有弱质性、生态效益正外部性以及林业生产的个人利益弱于社会效益等特征,为实现林业、经济与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需要投入大力财政来保证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也逐年加大对四川省的投入和扶持,中央资金从2001年的18.2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0.40亿元,主要包含各林业补贴项目、林业自然保护、森林防火、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等方面,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了财力保障。
目前理论界根据补贴依据将林业补贴模式的分为三类,即土地面积、投资性和实际产量,而我国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是以林地面积为依据的补贴模式。而不同的林业补贴也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可能提高社会福利,也可能降低社会福利。[1]针对补贴效果方面研究,有刘伦武等[2]从林业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执行成本、社会效果三方面对林业政策效果进行评价。针对目前林业政策试试效果,学者们认为林业补贴需要建立差别财政扶持制度[3],建立完善与种植面积、林业投入品等挂钩的直接补贴制度[4],需要提高林业财政资金效率[5]。针对具体林业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的研究,有徐晋涛等[6]、刘红[7]、曹玉昆等[8]、李彧挥等[9]等学者。
一、林业补贴政策效用的博弈分析
林业属于外部性较强的弱质产业,其长期个人收益曲线远低于社会收益曲线,若政府不进行补贴,将造成林业生产的个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会出现负的外部性,但若政府补贴额度过高,则可能造成林业生产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存在正的外部性。鉴于林业的特殊性质,个人追求的是家庭利益帕累托最优,而政府一方面希望林业能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更希望其外部生态效用的最大化,这就需要提高补贴。其中农民和政府在林业生产上的投资是可以替代的,在生态保护方面的投资在实践中是不可替代的。林业生产中林地面积、劳动力等要素的资源存量是固定的,因而提高效用需要增加投资补贴。考虑到林业的生态效应,以碳吸收量表示生态效用,实践中基本依靠政府进行投资补贴。
表1 博弈矩阵结果
二、林业补贴政策效用
(一)数据来源
数据调研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地理方位和林业规模在四川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林业大县,分别是凉山州冕宁县和巴中市南江县,对县级林业部门进行问卷调研和访谈交流;第二阶段采用地理位置、经济、民族及林业发展情况在每个县选取三个自然村作为调研村,共完成6份村级调研问卷;第三阶段按照家庭林地规模、经济情况、劳动力等方面的高、中、低三个层次进行选择,有效保证调研的科学性和真实有效性,需要考虑家庭户主或青壮年是否在家。本次调研共发放农户问卷190份,得到有效问卷172份,样本有效率为90.5%。调研中获得了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对林业补贴政策的认知度、偏好度和林业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林业补贴政策检测和完善提供了数据依据。
调研中可知目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补贴主要有森林保险补贴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两项,另外,不到5%的家庭有造林补贴。其中,森林保险补贴标准如下:公益林保费0.8元/亩,政府财政补贴90%(0.72元/亩),农户缴纳10%(0.08元/亩);商品林保费1.5元/亩,政府财政补贴75%(1.125元/亩),农户缴纳25%(0.375元/亩)。保障中若第一年无出险,第二年免交,即无赔付优待政策,公益林赔付500元/亩,商品林750元/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9.75元/亩。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对象均是林场等林业单位,苗木良种补贴对象为苗木抚育公司和造林实施单位。
(二)林业补贴政策的效用分析
我国现行的林业补贴政策都是以林地面积为依据实施的,也是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发展所要求的模式。因此本研究重点对该模式的政策效用进行测度和评价分析。
1.家户效用与消费
考虑一个经济体存在大量相同的家户,出于简化,规定每个家户(含林业职工家庭及农户,下同)的人口数量为1,不存在人口的增长问题。根据拉姆齐模式,家户是永久存货的,在每个时点上,家户将其收入在消费和投资之间进行分配,以便最大化其终生效用。本文假设的t均为2012年,其效用函数有如下形式:
(1)
其中,u(.)为代表性家户的瞬时效用函数,满足相对风险偏好系数为θ条件,Ct为家户在t时期的消费,调研统计显示2012年户均消费为40 232.91元,Nt为家户在t时期的劳动量,均值为515.26,ρ∈(0,1)是贴现率,参考汪海洲等基于SRTP方法对我国社会贴现率的估算,合理取值为4.5%。[10]家户从消费(Ct)中获得正向效用,而劳动(Nt)具有负效用,总人口为Lt。
令Ct=Ct/Lt,则代表性家户以劳动平均的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2)
(3)
其中,at表示家户在t时期的财富,即全年收入户均为46 489.78元,rt表示t时期的利率,以存款利率计为3.75%,wt表示家户在t时期的工资率,即农林业生产单位天所赚取的收益,平均为23.76元/天,Zt表示家户在t时期的林地拥有量,ζt平均为16.73亩,表示家户在t时期得到的一单位林地量的补贴,平均为12.55元/亩。
2.家户生产
假设不存在技术进步,家户的生产遵循如下形式,其中K为资本:
F=KaN1-a
(4)
令k=K/N,则(4)式可表示为:
f=ka
(5)
(6)
其中δt为资本利息率,本文以2012年一年期贷款利率来表示,为6.65%。其中解得α=0.65。
3.政府
政府在t时期面临如下预算约束:
ζtZt+Gt≤Tt
(7)
其中Gt为政府在t时期的支出,假设为常数;Tt为政府在t时期的税收收入。均衡时要求所有的市场出清,当市场出清时,有:
yt=Ct+It+Gt
(8)
4.均衡
定义1:在完全竞争的农林业市场上,家庭的价格(rt,wt)给定,家户选择为(Ct,Nt,kt),林业补贴的动态一般均衡存在有如下条件成立:①对于给定的价格,家户在一定的预算约束下个人效用最大化;②对于给定的价格和税收补贴,家户生产实现最大化;③政府预算满足(7)式;④市场出清情况下(8)式成立,且有a=k。
5.稳态分析
前文已经假设的“经济体存在大量相同的家户,出于简化,规定每个家户的人口数量为1”。根据(1)~(8)式,一般性地得到消费和资本积累的方程:
(9)
kt=f(kt)-ct-δkt+ζZt
(10)
可以得到稳态水平:
(11)
(12)
c*=f(k*)-δk*+ζZ
(13)
由调研农户数据带入可得,k*均值为
331.445,y*均值为43.778,c*均值为169.112,标准差为475.014。稳态时资本存量和产量与当年贴现率、资本利息率均呈反比,且当α>ρ+δ,则与α呈正比,反之呈反比。
得到以下结论:目前以林地面积为补贴依据的林业补贴方式,农户获得的政策效用与林业生产投入产出的资本系数有关,与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呈正相关;补贴对稳态时的资本存量k*和产量y*没有影响,但补贴增加对农户消费有正向影响,即会提高农户的福利效用水平。
(三)其它林业补贴模式的政策效用及选择
以林地面积为依据的林业补贴方式为模式1。以林业投资性为依据的补贴政策为模式2。此时获得的效用函数同(1)式,若政府对投资进行补贴,则其面临的预算约束为:
(14)
其中,η表示单位净投资的补助水平。可以得到稳态下家户的最优化选择(见表2)。
以实际产量为补贴依据的补贴政策为模式3。若政府对实际产出进行补贴,则其面临的预算约束为:
(15)
其中,φ表示单位产出的补助水平。可以得到稳态下家户的最优化选择(见表2)。
表2 三种林业补贴模式比较
由表2可以看出,以林地面积为依据的林业补贴性政策对资本积累和林业生产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对农户的消费具有正向影响。林业投资性补贴和按实际产量补贴对资本积累、生产和消费均产生正向影响。所以,如果政府的政策旨在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选择以林地面积为依据的林业收入性补贴政策;如果政府的政策旨在提高农户的投资积极性,进而提高林业产量,那么可以选择林业投资性补贴政策;如果政府想通过直接的收入性补贴对农户进行补贴的话,那么就进行直接补贴。因此,针对我国目前林业发展受到生态保护和林业资源有限的约束,适宜采用的补贴方式为面积补贴,其次为投资性补贴,后期林业资源增长稳定可采用产量补贴。
三、实证分析
农户家庭在经济条件和林业经营情况的差异下,表现出对林业补贴政策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分析现行林业补贴政策对农户效用大小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对于完善林业补贴政策有可靠论证。根据农户行为特征和调研数据,影响因素指标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是家庭特征,包括被调研者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和农业从业人员人数;二是家庭经济情况,有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和家庭融资约束程度两个指标;三是林业经营情况,主要是林地面积和林业生产投入;四是林业补贴政策认知,主要是林业补贴政策了解程度和认知水平;五是林业补贴政策后农户的行为效果,由家庭获得林业补贴金额、林业补贴用途、对补贴政策预期、补贴支付方式和补贴金额敏感度五个指标。
林业补贴效果长期呈“S型”趋势,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低位平缓增长期。林业补贴实施初期补贴额度较低,林业生产处于家庭收入盲点,由于林业生产初始投入高、回收期长、技术要求高等原因,生产积极性不高,一段时间内处于从0开始的缓慢增长期。第二阶段是快速增长期,目前我国便属于这个时期。随着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农户发现林业边际收益在增加,会扩大林业生产和投入,此时补贴效果曲线斜率逐渐变到最大,再降到零。第三阶段是高位平稳期。由于受到林地面积和林业生产科学化限制,林业生产的边际报酬逐渐降低直至为零,若在目前的林业政策下拐点后的补贴效果将处于长期平稳期。而林地流转则会提高补贴标准的拐点。
表3 变量说明与统计性描述
数据来源:2013年中央财政林业补贴经济社会效益监测项目四川省调研数据,经过整理所得。
利用上述方法计算出以林地面积为补贴标准的农户获得的补贴政策效用,结合调研数据,以农户效用为解释变量,上述指标为被解释变量,运用OLS方法对其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更深入的了解不同收入家庭和是否有林业收入条件下林业补贴效用的影响因素变化。根据家庭收入与平均收入44632.41相比,分别构建高收入和低收入环境下各指标表现。分别构建五个回归模型,模型如下:
FPEi=βi0+βi1AGEi+βi2NATi+βi3EDUi+βi4AGLi+βi5PAIi+βi6FICi+βi7WOAi+βi8PRIi+βi9LEUi+βi10COSi+βi11AMSi+βi12SUDi+βi13SUEi+βi14PAFi+βi15SESi+θi(16)
其中i=1,2,3,4,5,为模型类别,βij为各指标的回归系数。运用Eviews5.0软件作回归计算,结果见表4。
表4 回归结果
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效益监测”项目四川省调研数据整理所得。***、**、*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方括号内为T值。
总体回归结果看,林业补贴政策效用与农户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占比、补贴金额呈显著性的正相关,而与补贴支付方式呈显著性负相关。年龄、民族、林地面积、林业生产投入对于补贴政策效用的影响很小,而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比重、补贴金额、支付方式对补贴政策效用的影响较大。由于户主大多为老年人,年龄和身体状况限制了他们外出务工,而其中文化程度较高农户更能认识到林业的比较收益高于农业,农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家庭农业从业人员充足,他们更愿意经营林业,补贴金额越高说明家庭林地面积较大,随着林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和补贴增加使得他们意识政府政策开始倾向于林业产业,因此,这些家庭将会把更多的林业补贴用于林业生产中,获得了更大的林业补贴政策效用。
低收入家庭受到林业补贴政策的效用影响强于高收入家庭。首先,低收入家庭中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占比、融资约束等11个影响系数大于高收入家庭。说明由于低收入家庭收入来源较少,林业收入也能为其家庭带来较大效用,对林业补贴政策的反应更加敏感。其次,高收入家庭中林地面积、林业生产投入、政策了解程度、认知情况等因素与补贴政策效用呈反比,而低收入家庭呈正比。由于农村家庭收入大部分来自外出务工,更多的劳动力不再从事农业,而低收入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农林牧副渔业,因而他们的收入受到林地面积、生产投资影响更大,同时他们对于农林业政策的认识程度更高,对补贴更加敏感。另一方面年龄和补贴预期与低收入家庭呈正相关,而与高收入家庭相反。说明低收入家庭对于补贴政策存在一定的依靠性,由于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需要从事农业生产,而高收入家庭则可以不劳作。最后,农业劳动力、政策了解程度对高收入家庭的效用影响显著性更高,支付方式对低收入家庭影响的显著性更高。其原因是高收入家庭拥有充足林业生产的资本,而缺乏劳动力,支付方式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更大,而林业补贴收入对高收入家庭影响很小。
林业补贴政策效用大小的影响因素结果表现在林业有收入家庭和无收入家庭中存在较大差异,但对林业有收入家庭产生的积极效用更大。一方面,补贴政策在林业有收入家庭中产生的效用更易受到民族、受教育程度、农业劳动力、农业收入占比、认知情况、补贴金额等因素的正向影响,反向影响的系数均较小。说明林业补贴政策对有林业收入家庭产生的积极效用更大,林业补贴促进林业生产的目的体现得更明显。其中补贴支配为正相关,说明他们会将林业补贴用于再生产中,林业经营的积极性更高。另一方面,林业无收入家庭的补贴政策效用受到大于0.5的正向影响因素有四个,反向影响因素有六个。说明补贴政策对林业无收入家庭产生的效用不大。
总之,林业补贴可以更倾向于低收入和林业有收入的家庭,他们获得林业补贴政策的效用更大,更多地将林业补贴用于林业再生产中,在增加家庭收入的同时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四、结论与对策
通过对林业补贴模式进行理论分析,结合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调研数据的实证结果,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受到农村发展落后、林业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制约,目前以林地面积为依据的补贴模式更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二是目前中央财政林业补贴对稳态时的资本存量和产量没有影响,对农户消费有正向影响;三是林业补贴政策效用与农户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占比、补贴金额呈显著的正相关,而与补贴支付方式呈显著性负相关;四是低收入和林业有收入家庭更易受到林业补贴政策效用的影响。
针对以上林业补贴政策的分析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林业补贴制度,创新林业补贴政策。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包括地区、树种、年限等范围。二是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增加农业收入占比,加大林地流转,稳定林业产业价格水平。三是林业补贴政策需更倾向于农村低收入和林业有收入家庭。通过增加他们的补贴金额,更易提高补贴政策带来的福利水平。四是加强林业补贴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督监管,确保补贴信息公开透明。
[1]谭荣,曲福田.补贴对林业生产及森林生态效益影响的经济学分析:一个定量分析模型[J].自然资源学报,2005(7):605-612.
[2]刘伦武,刘伟平.试论林业政策绩效评价[J].林业经济问题,2004,24(6):347-350.
[3]李月梅,彭卫红,肖慧娟.林业项目评价方法及差别财政扶持制度设计研究[J].山西财税,2011(8):18-21.
[4]吴柏海,曾以禹.林业补贴政策比较研究——基于部分发达国家林业补贴政策工具的比较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7):95-102.
[5]程宝栋,关海玲,苏佑佳.基于DEA的林业财政效率评价[J].工业技术经济,2013(4):95-101.
[6]徐晋涛,陶然,徐志刚.退耕还林:成本有效性、结构调效应与经济可持续性——基于西部三省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J].经济学(季刊),2004(10):139-160.
[7]刘红.关于推进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的思考[J].林业经济,2010(7):41-47.
[8]曹玉昆,吕田,陈宁静.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对中国现行林业政策的影响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1,31(5):377-382,391.
[9]李彧挥,王会超,陈诚,等.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效率分析——基于湖南、福建、江西三省调研数据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2(7):17-22.
[10]汪海洲,杜思杨,曾先峰.基于SRTP方法对中国社会折现率的估算[J].统计与决策,2013(21):18-21.
(编辑:武云侠)
Effectivenes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central government forestry subsidies based on surveys in Sichuan
Yu Weiyong,Qi Yanbin
(CollegeofEconomics,SichuanAgriculturalUniversity,Chengdu611130,China)
Forestry as a weak quasi-public goodsrequires some subsidies to improve the welfare of farmers' family. This paper calculate the effectiveness of forestrysubsidies with the approachin game theory and utility formula and compare subsidy modelsbased on forestry area,investment and actual production. Then it made an empirical analysis on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forestry subsidy policies in sichuan province with the OLS method. Results show that the current model has little to do with steady-state capital stock but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household consumption; the effectiveness of forestry subsidy policy has a significantly positive correlation with farmerseducationlevel, farm income share and the amount of subsidywhile the payment of subsidies has significantly negative correlation; the effectiveness of low-income families and forestry income family is more obvious. Finally it proposeimproving forestry subsidy mechanism and policy and strengthening the advocacy and enforcement of forestry subsidies.
Sichuan;Forestry subsidies;Effectiveness;OLS
2016-08-27
于伟咏(1988-),男(汉),四川雅安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林业经济与林业碳汇方面的研究。
漆雁斌,教授,博士生导师。E-mail: qybin@sina.com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效益监测”(03571207)
F307.2
A
1671-816X(2016)11-07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