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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就这么被世袭

2016-11-04秦晖

当代工人 2016年15期
关键词:村社乡镇企业身份

秦晖

考察一下“农民工”这个词,发现它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农民虽已改业,却保持着农民户口,即保持着原先的“种姓”或等级身份,他们仍被社会看成是农民而不是市民!这也就有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这些洋人不知所云的中国特色词汇,有了乡镇企业、村组企业这样一些“中国特色”概念。无论理论家们赋予它们多么深奥的背景,在民众看来问题仍然十分明显:诸如乡镇公职人员、“山、散、洞”里的职工和交通邮电等部门的野外从业人员,虽然身居乡下,但已农转非,不再是农民,因而没人说他们离土不离乡。像农民企业家与农民工,虽然住在城里,但因为他们是与生俱来的农业人口,所以便属离土不离乡之列了。

这种离土不离乡的确是真正的中国特色:其他国家也有身居乡村而从事非农业者,也有兼业农户,也有离农改业却保持了乡土文化传统的人们——但他们没有离土不离乡。因为他们没有把人分为与生俱来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两个准世袭的身份等级。在他们那里,农民只是职业,改了业便不再是农民。在我国,农民不但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还是准世袭身份,因而才可能有“离”了农民职业,却“不离”农民身份的问题。

这样的离土不离乡的确是改革时代的新事物。因为在改革前,中国农民不仅没有改变身份的自由,也没有改变职业的自由,那时的农民除了少数幸运者经组织上的安排,获得既离了土也离了乡的农转非机会,但绝大多数农民既不能离土,也不能离乡。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民得到了改变职业的自由,但尚未得到改变身份的自由,于是便有了这种新事物。

可见,离土不离乡在本质上不是聚落问题,不是职业问题,不是文化问题,而是等级身份制问题,这道理很简单,没必要人为地玄学化。把本来明白的东西解释得神秘兮兮,反而掩盖了问题实质。在身份制下,农民要改业,就必然离土不离乡。改了业而改不了农民身份的现象,与文化基因八竿子打不着,没有身份制,无论什么文化也不可能孕育出乡镇企业来;只要有身份制与农民改业这两条,任何民族都会产生乡镇企业。

现今的发达国家早已没有身份制,他们自然无法向我们学习。但历史上他们多是有过身份制的,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看到一些似曾相识的事物。农奴制改革前的俄罗斯就涌现过许多农民企业家,如著名的莫罗佐夫家族、格拉乔夫家族、布特里莫夫家族与鲍里索夫家族等。他们拥有大量工厂与作坊,富比贵族,脱离农业达几代之久,但户籍上仍是农民(农奴),在村社还有土地。当时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农民改业成风,特别是在地瘠人稠而又交通发达的中央非黑土地区,整村整村的农民改业工商,许多农村变成工业村,著名的如莫斯科省的伊凡诺沃村、科斯特罗马省的达尼洛夫村、特维尔省的基姆拉村等。由于村社的合作习惯与互相仿效,往往整个村子从事同一行业,如纺织村伊凡诺沃、冶金村巴甫洛沃、制鞋村基姆拉都闻名全俄。这与我国现在颇多的一村一业、一镇一业颇为相似,那里的村民同样离土不离乡。当时,在乌拉尔等地的国营与私营工厂里也有大量在村社持有土地并保持国有农民之类身份的农民工。农奴制改革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世袭身份,上述现象也就渐渐消失。

因此,对离土不离乡无论是褒是贬,都不能离开身份制这一前提。令人不解的是,现在的许多论者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个身份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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