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之外的奉献
———周汝昌《兰亭序》研究述略
2016-09-07毛万宝
■毛万宝
学术关注
红学之外的奉献
———周汝昌《兰亭序》研究述略
■毛万宝
提起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书法界一点儿也不陌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人们就读到了他的书法入门专著《书法艺术答问》;[1]90年代又陆续从 《中国书法》读到他的长篇书学论文,如 《“聿学”讨源——中国书法奥秘的通俗解说》[2]和 《中华汉字书法源流与 “聿”字出现的意义》;[3]进入新世纪,更读到他比较完整的谈论书法之文集 《永字八法——书法艺术讲义》。[4]然而,他对 《兰亭序》的研究,书法界却鲜有人知。这是因为,他的这方面成果要么没有及时问世,要么即便推迟问世也发表于非书法报刊 (如 《江淮论坛》等)。直到近年,笔者翻阅有关周先生介绍文字,方知周先生还有 《兰亭序》研究方面的重要著述,于是按图索骥找了过来。倍感欣喜的是,数月前,笔者竟从一家很小的民营书店中买到了周先生刚刚出版的 《兰亭序》研究文集——《兰亭秋夜录》。[5]
读罢 《兰亭秋夜录》,我觉得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 《兰亭序》研究著述,也是周先生红学之外关于中国文化研究的一个难得之奉献。为让更多的书法界同仁了解并分享周先生的 《兰亭序》研究成果,本文将用如下篇幅予以略述。
因为在 《兰亭序》真伪问题上,周汝昌明确针对或反对的是 “李文田”,那么,我们不妨就从李文田说起吧!
李文田为咸丰九年 (1859)探花,既是学者,也是书法家,他于1889年应端方之请为其得到的汪中旧藏定武本 《兰亭序》作跋,其中提及 “三疑”和 “文尚难信,何有于字”的结论,从文到帖否定了王羲之对 《兰亭序》的著作权。唯因此跋看到的人甚少,其影响也就十分有限。然而,到了1965年,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时为 《红旗》杂志主编的陈伯达却将李文田跋语示之郭沫若 (时为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文联主席),与康生(时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一道 “鼓动”郭沫若,写了一篇长达两万余言的考辨性文章 《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 〈兰亭序〉的真伪》,先是发表于 《文物》1965年第6期,随之又转载于 《光明日报》1965年6月10日和11日。
郭文发表后,反响很大。一时间,有赞同者,也有反对者,但多限于私下口头议论。其中,只有一位名叫高二适的学者 (时为江苏省文史馆馆员),立即把自己的想法变成了文章,是反驳郭文观点的,题为 《〈兰亭序〉的真伪驳议》。在自行投稿遭到退还之后,又通过其师章士钊转呈毛泽东,得到毛泽东的批示,文章方发表于1965年7月23日的 《光明日报》之上。紧承高文,上海 《文汇报》和 《学术月刊》又相继发表了两篇与郭文唱反调的文章。可在北京,整个1965年下半年,发表出来的文章都是 “附和”郭文观点的,显然它们都是特意 “组织”的结果。这可让那些不同意郭文观点的学者犯难起来:按照当时政治逻辑,郭文代表 “官方”意见,当然不容唱反调,可毛泽东为什么又支持高文发表呢?
经过 (20世纪)50年代的反右运动,学者中的绝大多数都尝到了政治施予他们的苦酒,于是,面对这次 《兰亭序》真伪论争,无不选择沉默。但仍有极少数学者因深爱传统文化之故,看到郭文重申李文田观点,否定王羲之对 《兰亭序》的著作权,气愤难抑,还是在私下里拿起了反驳的笔。当时的周汝昌先生便是这样的“极少数学者”。然而,即便拿起了反驳的笔,心中也存有种种顾虑。这样,我们便看到了他们在为文之时,几乎不约而同地采用了 “指桑骂槐”的策略,即在文章中不说郭沫若观点能否成立,而只说李文田观点能否成立,借反驳李文田达到反驳郭沫若的目的,这可是迫不得已的一种策略啊!当然,这样做之所以可行,关键还取决于郭文四篇从观点到论证思路都是照搬李文田跋语的,没有一点儿创新之处。稍见不同者,仅表现于1965年时把 “依托”者坐实为 “智永”,到1972年时又把 “依托”者假定为 “唐太宗及其手下人”。
正因为如此,周汝昌在1965年所撰 《〈兰亭序〉的真伪问题》,一落笔就驳斥李文田的观点。由于该文属 “评点”式批驳,虽说出了一些道理,但逻辑力量不强;加之怕引来政治上的麻烦,只完成了开头一部分,没有写下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残篇。这个残篇,直到今天,通过 《兰亭秋夜录》的辑录才为世人所知。
因不满意也不满足于自己所作的残篇,时至1973年,周汝昌又重起炉灶,拟出总题 《〈兰亭〉综考》,打算从十个方面对 《兰亭序》“依托”说予以驳斥。但在完成第一、二两个方面的驳斥之后,文章又停了下来,其中主要原因当然在于当时正值 “文革”进行之中,这类争鸣文章仍然无处发表,作者丧失了继续写下去的信心与决心。这篇 《〈兰亭〉综考》(已完成部分达15000言)经历了七八年时间的沉寂,才由 《江淮论坛》1980年第1、3两期予以公开发表。
已写出的 《〈兰亭〉综考》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谈 《兰亭序》“文本”问题,第二部分谈 《兰亭序》内容问题。在策略运用上仍为 “指桑骂槐”,文中没有一句道及 “郭沫若”,而直指 “李文田”的言论。
通过驳斥李文田的言论来驳斥郭沫若的观点,高二适等人也做过,但在周汝昌看来,他们都没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反驳力度不够,仍无法让郭沫若口服心服。那么,这个要害何在呢?周汝昌认为,要害即在于李文田没有注意到 《世说》注存在一个版本问题。原来,清代人与我们今天看到的 《世说》注,已非南朝梁时刘孝标为《世说》所作之注的原貌,最早只是经过一再 “剪截”“增损”和 “精铲”的南宋本。
抓住了版本问题这个要害,周汝昌针对李文田 “三疑”中的前两疑 (即 “按 《世说新语·企羡篇》刘孝标注引王右军此文,称曰 《临河序》。今无其题目,则唐以后所见之 《兰亭》,非梁以前 《兰亭》也。可疑一也;《世说》云:人以右军 《兰亭》拟石季伦 《金谷》,右军甚有欣色。是序文本拟 《金谷序》也。今考 《金谷序》文甚短,与 《世说》注所引 《临河序》篇幅相应。而定武本自 ‘夫人之相与’以下多无数字,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不知其与 《金谷序》不相合也。可疑二也。”)所作之反驳,当然也就显得异常有力:
△认为 《世说》注可信、帖本不可信——如果李氏理由只是刘孝标之注 《世说》,时在梁代,而帖本传摹,时在唐初,故信 “早”而疑 “晚”,那么,就有理由反问:帖本传摹,至晚毕竟还是真在唐代 (这一点大家都未表异议);而 《世说》注本传世的,却是真 “梁”本不是呢?现今传本 《世说》,最早的不过是南宋本而已。谁 “早”谁 “晚”岂不正好掉转了一过?如果这样,同是信早而疑晚,岂不正应当信帖本而疑南宋刊本 《世说》?
△他 (指李文田——引者按)的论证方法,可谓奇特。说 “今考 《金谷序》文甚短”,好像是其 “短”已经由他 “考”定的了,其实他毫无所 “考”,不过是仍然只凭他所见到的 《世说》本注文而已。这个论证的大前提,本身就是架空而可笑的。
上文说过,古文注文,多属节略,而 《世说》注文又大遭删割。所引 《金谷序》正不两样。李文田恰恰是以节略之文来证节略之文。这样所得的结论,是否可信,无待多作辩说。
为驳斥李文田 “三疑”中的最后一疑 [即 “即谓 《世说》注所引或经删节,原不能比照 《右军文集》之详,然‘录其所述’之下 《世说》注多四十二字 (实际上为四十字——引者按)。注家有删节 《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 《右军文集》之理。此又其与 《右军本集》不相应之一确证也。可疑三也。”],周汝昌则通过 《世说》注对《金谷序》与 《兰亭序》的相同处理原则,提出了 “撮叙”说,即认为 《世说》注中比帖本 《兰亭序》多出的“四十二字”属于注家的一种 “撮叙”法,是把不是正文但与正文相关的部分事实 “补缀”节略注文之后而已。这段反驳同样令人感到理由充足:
△ 《世说》注之引 《金谷序》,末后也有一段,文云: “凡三十人,吴王师议郎关中侯始平武功苏绍,字世嗣,年五十,为首。”(下引 《魏书》《晋百官名》,皆与 《金谷序》本文无直接关系。)这个原是作注者刘孝标 “撮叙”的语气甚明。
△ 《世说》注对 《金谷序》引录之法既若是,则其对 《兰亭序》之引录法又何其不然?请看 (即李文田所说的 “四十二字”):“右将军司马太原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这样的 “四十二字”,分明也就是刘孝标的一种类似的手法的撮叙而已,有何可疑之足云?盖 《金谷序》以 “后之好事者,其览之哉”为结句,序毕,后面另跟着三十个人的 “具列”;《兰亭序》以 “后之揽 (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为结句,序毕,后面也跟着另四十一人的 “列叙”,恰恰一样。这种 “列叙”,实际是和集录的诗篇 (这是主体)相连着的,严格说来,并不是 “序”的一部分。“序”是文学创作性的作品,“列叙”不过是略如文牍性的一种 “记账”,一般委之于 “助手”事后代为汇录即足,原不劳作序起草一一写记齐全。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上述情况,本身自明,所以,(清代)嘉庆间严可均辑 《全晋文》时也能指出:“案此与帖本不同,又多篇末一段,盖刘孝标从本集节录者。”
李文田竟然执此以谓 “注家无增添 《右军文集》之理”,并以此作为 “三疑”之一大疑,如非昧于事理,遂有强词曲说之嫌了。
李文田本来只是从 “现象”上立论,根据他所看到的 《世说》注引文与帖本存在文字多寡之 “不同”,便贸然提出 “三疑”,认定注文为 “真”、帖本为 “伪”,并由此宣称世传帖本 《兰亭序》“文尚难信,何有于字”!对此之弊,周汝昌看得很清楚。他除了从 《世说》注版本考辨和 “撮叙”原则角度,作出我们如上所述之驳斥外,还从另外两个侧面进行驳斥。其一认为:“李氏的这个论点 (即注可信帖不可信——引者按)中有一个重大的缺陷,他忘记了考虑到还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例如:刘孝标注 《世说》所据为本集,而帖本是手稿。二者有异,可以表明本集定稿时或就手草有所改动,却还不能说手草一定就是伪本。手稿与集本互有异同,是常见的现象 (刘孝标作注据本集之说,是李文田自己提出的)。”其二认为李文田说 “是 (《兰亭》)序文本拟 《金谷序》也”是对的,但仔细辨别之下,只有帖本 《兰亭序》足以当之。注文 《兰亭序》(即李文田所称之 《临河序》)却无法当此重任,并进而把两晋文学史上三篇遥相呼应的序文 (即 《金谷序》《兰亭序》和 《石门序》)进行比较,最终肯定道: “东西晋先后三篇诗序, 《金谷诗序》作于元康六年 (296),《兰亭诗序》作于永和九年 (353), 《石门诗序》作于隆安四年 (400),相去各约五十年的光景,其递相 ‘规模’继承、发展演变的关系,痕迹宛然,龙脉历历。”“《石门诗序》的谋篇遣意,其为明显 ‘规模’ 《兰亭》,比之 《兰亭》‘规模’《金谷》尤为亦步亦趋”。
有了如上版本考辨、“撮叙”原则申述、本集与手稿异同事实揭示以及三篇同类序文之比较,周汝昌最终得出如下结论便不得不令人由衷信服:
“三疑”既无一条能谈得上成立,他从 “三疑”而得的 “文尚难信,何有于字”的判决,当然也就并无着落可言。对 《兰亭帖》行世本应该进行十分细致深入的考察,但李文田的这种样式的论证是不行的,因为他的方法根本成为问题,很难说能具有多少科学意义。而这种论证方法,在学术研究上的影响,则是我们应该引起注意的。
在我们上述所引李文田第二疑中有 “不相合”之说,这个 “不相合”之说指的仅是帖本 《兰亭序》与 《金谷序》篇幅长短之 “不相合”,而没有涉及 《兰亭序》思想情感与王羲之思想情感是否 “不相合”。但 “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一语,又在客观上暗示或附带指向了 《兰亭序》思想情感与王羲之思想情感“不相合”问题。至少,郭沫若是这么认为的。郭沫若在 《〈驳议〉的商讨》和 《〈兰亭序〉与老庄思想》两文中写道:“至于李文田的 ‘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说得也不够明确。今按,那一大段文章里有‘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二语,明明是在反对庄子。‘一死生’之说,《庄子》书中极多见,但集中地表现在 《大宗师》。‘齐彭殇’之说,见 《齐物论》。可见那一大段文字,不仅不是 ‘晋人喜述老庄’者的思想,更不是有 ‘为逸民之怀’、‘仰诵老氏之诫’的王羲之的思想”、“《兰亭序》作于羲之47岁时,离他辞郡誓墓只相隔两年。如果说他当时还有用世之念,那是说得过去的。但自 ‘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感慨文字,却只因 ‘死生亦大矣’、 ‘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而 ‘悲乎 (夫)’ ‘痛哉’起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不是王羲之的文字是断然可以肯定的。因此,我对于李文田的说法要加以补充。增加 ‘夫人之相与’以下一百六十七字的人是不懂得老庄思想和晋人思想的人,甚至连王羲之的思想也不曾弄通……传世 《兰亭序》既不是王羲之做的,更不是王羲之写的。思想和书法,和东晋人相比,都有很大的距离。”
有感于郭沫若的上述引申,周汝昌通过 《〈兰亭〉综考》中的另一半篇幅予以具体驳论。这另一半篇幅的小标题是 “《兰亭序》的内容问题”。尽管出于 “避讳”,文中没有提及 “郭沫若”的名字,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就是针对郭文观点的。毕竟李文田跋语只是很 “隐蔽”、很 “间接”地 “触”及 《兰亭序》思想情感与王羲之思想情感 “不相合”问题。周汝昌在文中对上巳禊集风俗、兰亭雅集背景、序文先乐后悲结构、序文思想内容与王羲之思想构成等方面所作的周密分析,由于篇幅太长,不便引述,感兴趣的读者可找来原文详细阅读。这里要引述的仅是文章最后一段结论:
对于历史——修禊集会的传统情况,渡江前后的政治背景,当时士大夫的复杂心情,思想界的异同分合,永和九年这一次禊集的特殊的具体内容,特别是 《兰亭序》的鲜明尖锐而又复杂的针对性等等,一概不知不论。却只凭了一个极端表面和简单的 “常识”概念,去硬套永和九年那一桩内容丰富而又复杂的事情,把王羲之的思想丝毫不加探讨地贴上一个什么标签,然后就从这里得出一个结论,说是 《兰亭序》文里的后半 (其实那才是全文的主体)与王氏的思想 “不合”了, “奇怪”了,因而这序文就必然是假的了,等等。我不禁要说一句:用这样的思想方法来讨论学术问题,会把人引向何处呢?
应该说,这样一段文字对李文田 (实指向郭沫若)的驳斥是相当有力度的,而且他所道及的学风与方法论问题,更有助于把今后的 《兰亭序》真伪研究导向正途。
《兰亭序》真伪问题自是 《兰亭序》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但相关细小问题的解决对 《兰亭序》研究来说,同样不可缺少,因为只有这样,《兰亭序》研究才会一步步走向深入。周汝昌对 《兰亭序》真伪以外的问题,也给予了一系列深入的探索,并提出了诸多极富启迪意义的答案。
这些相关细小的问题,首先是关于定武本 《兰亭序》的优劣问题。
大家知道,《兰亭序》之传播,在唐代,表现为各种摹本 (即纸本、墨迹本)大走其红;直到北宋初年,人们才转向迷恋石刻本亦即定武本 《兰亭序》,并认为定武本优于唐摹本。然而,定武本真的优于唐摹本么?周汝昌对此发出了疑问:
△然为学书者言,则定武正未宜更作向往之词。盖学书如学诗文,当如支道林畜马,识其神骏;定武石刻,则导人于木梗土偶者耳。然而,何以宋人偏偏聚讼于一土木形骸?曰,此黄鲁直为祸首罪魁也。
△尤有须知者,时在北宋,能书有识者甚众,本不如山谷所见。至南宋,乃翕然如一哄之市。此又何耶?盖宋高宗虽弃国南逃,西湖歌舞,而亦号称风雅,苦慕笔墨。此一投降皇帝初学山谷书者也,天下翕然学山谷书。及后,又忽然崇 《兰亭》,而天下翕然崇 《兰亭》。
△山谷之流,犹是空论家。自白石辈出,始又有实证家。吾此所谓实证者何?即考订定武真本点画细节是也。自白石作 《禊帖偏旁考》,罗列某处 “凑顶”、某处 “反剔”之类,于是 “定武学”亦即正式成立。自后数百年,纷纷者从之若靡。而传为姜藏之本亦为赵子固宝之过于性命 (即世称 “落水本”是矣)。揆厥所由,何莫非白石之流扇所被乎?[6]
第二个小问题是薛绍彭 (道祖)是否曾经 “易石”,并镵损 “湍、流、带、右、天”五字?周汝昌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 “不可能”:
夫此种传闻之虚实如何,今不欲辩,吾只要说清一件事。若审如上云,薛道祖不惜以种种手段巧取定武,必其论书所见与山谷正同,始宝此石至此。而事实正相违反。道祖尝临唐摹,见停云馆所刻,又以唐摹本勒石,并珍重题诗其后。此诗已载桑 “考”及 《石刻铺叙》,而世人从无引录道及者。今此本幸已复出,且有印本流传矣,吾人乃得尽见其真相。此唐摹,持与神龙对看,体势笔意,无不吻合……此一诗赞,实为无比重要。其重要尚不在足以辩明定武镵字之诬妄,端在其说著吾国书学上一最最紧要之关捩也。[7]
第三个小问题为神龙是否褚临、定武是否欧摹问题。对此,周汝昌不仅给予否定,而且还指出了此种误说之由来,使读者大开眼界。他说:
△世俗之见,久以为 “《兰亭帖》自唐以后,分为二派:其一出于褚河南,是为唐临本;其一出于欧阳率更,是为定武本”。此一俗见,相沿已久,牢不可破。众既深信而不疑,率更又是有唐第一大书家,河南特其弟子耳,孰优孰劣,岂待细评乎?于是虽无黄 (山谷)、姜 (白石)之鼓吹,犹将迷信欧阳定武矣。此种理路,说来便似好笑,而实在是过去一般人真正心理。
△ (翁方纲)经其详细察考,已明知定武不逮唐摹,而只为胸中横亘一迷信念头:定武是欧书,翁氏又最最喜学欧书者,是故虽有种种证明,定武失真远甚,而亦依然不敢背叛一己之迷信,而始终崇拜之也。已然定型之传统势力,其为如何顽固难破,于此即可备见矣。
顾翁覃溪 (方纲)毕竟道着一句实话,即世人都言定武是欧书,而此言究出于何书,却寻不着也 (翁氏原话见 《苏米斋兰亭考》——引者按),夫以翁覃溪之一生专力从事于此,乃云不知、未见,则吾辈大约总可以少为自己的寡陋放些心了。是以定武为欧书之说可信乎?抑不可信乎?已几几于不烦更论矣。
△定武死板,世人以欧书碑刻面目整饬,遂以意而归于欧。唐摹飞动,世人见褚笔变化最显,遂又以意归之于褚。其实俱为扪叩之谈。定本与欧无涉,欧书亦本不板刻,是以以定为欧,尤属荒谬。[8]
第四个小问题是,现在我们见到的神龙本 《兰亭序》能否肯定地称为 “冯承素本”。这在周汝昌看来,答案亦属否定。他在 《兰亭正解》一文中写道:
所谓 “冯承素本”者,实无任何实据,因为此名之由来,只不过是后人跋语中泛言唐初著名摹手的姓名时,罗列了四人,而将冯氏写在开头。这本来毫无任何 “排榜定次”的用意与 “依据”可言,比如与冯之同列即有赵模、诸葛贞、汤普彻等,哪儿会有 “名次”可言?所以,假使当日那跋者随手将诸葛 (贞)写在开头,那就会称此本为 “诸葛贞本”了?依此可推,就也可称为 “赵模本”“汤普彻本”了?岂有此理乎?
然而相沿至今,悟者少逢。
是故,最妥当而无语病的定名法应即 “还原”称之为 “神龙 (半印)本”。[9]
在这一问题上,近年徐利明、刘涛和张传旭等人亦有所道及。徐说:“元人郭天锡跋中断言 ‘此定是唐太宗朝供奉搨书人直弘文馆冯承素等奉圣旨于《兰亭》真迹上双勾所摹’,后之鉴藏者均沿此说,指其为冯承素摹。”[10]刘云:“神龙本为冯承素所摹的说法已晚,根据元朝郭天锡题在帖后的一段跋语:‘右唐贤摹晋右军 《兰亭宴集序》。字法秀逸,墨彩艳发,奇丽超绝,动心骇目,此定是唐太宗朝供奉榻 (搨)书人直弘文馆冯承素等奉圣旨于 《兰亭》真迹上双勾所摹。’郭氏比较谨慎,只是说摹者定是 ‘冯承素等’。唐朝的搨书人还有赵模、韩道政、诸葛贞、汤普彻,唐朝武平一 《徐氏法书记》、何延之 《兰亭记》都有记载,郭天锡不会不知道,所以他用一个 ‘等’字作了省略。在这里,郭天锡的判断是一个推测性的整体判断,断定神龙本 《兰亭》是冯承素这一类人所摹,并没有归到冯承素的名下。后人相传,省复为单,就 ‘讹’到冯承素的名下了。”[11]张则告诉我们: “元人郭天锡跋曰: ‘此定是唐太宗朝供奉搨书人直弘文馆冯承素等奉圣旨于 《兰亭》真迹上双勾所摹。’明末项元汴收藏后,径直认为是冯承素所临,以后便相沿称为冯临。”[12]
第五个小问题在于,《兰亭序》中的 “怏然自足”之 “怏”、“及其所之既惓”之 “惓”,是否应该改为 “快”与 “倦”。这点,周汝昌也将它视为 “《兰亭序》之谜”中的一种,给予了独特之解说:
△历来著录释文皆作 “快然自足”,其实原迹明明是个 “怏然”,又怎么讲?这并非笔误。此 “怏然”即通常可见的 “盎然”,说 “兴味盎然”,正是 “满足”之义。古人都喜欢书写异体字,也包括 “通借(假)字”。“怏”“盎”相通互借。
△惓者,即 “拳拳”之义,亦即 “眷”也。这与 “倦”正相反。盖右军原意是说,初时 “暂”得于己,盎然自乐;然后对之发生殷殷恳恳眷念不舍之情,而此情一到境迁时,感慨遂生。若云本来 “暂”得犹以为自足,岂能久而反 “倦”乎?若既已 “倦”,置之舍之而已,复何用其感慨——此 “感慨”就成了“悔愧”了,这与下文之批驳 “齐彭殇”“一死生”又如何联 (连)接得上呢?[13]
不同于周汝昌的解释,近年又有王振权和张志攀两人受清人段玉裁关于 “怏”注 (即 “《集韵》于阳韵曰:‘怏然,自大之意。’考王逸少 《兰亭序》曰:‘怏然自足。’自来石刻如是,本非‘快’字,而学者鲜知之。”)[14]的启发,坚持 “怏”当读作平声 (即yāng),为自大之意,应以帖本为据,不应改为 “快”字。王认为:“‘怏然自足’与 “快然自足”皆讲得通,那究竟应该以何为准呢?窃以为传世法帖是考证 《兰亭序》最早的文献,必须尊重其历史价值,即使二者皆讲得通,也应该取前者而舍后者。随意更改法帖中之文字,是一种轻率行为。”[15]张的看法见诸他的 《读 〈禊序〉说 “怏然”》[16]一文:“笔者觉得,从上下文的内容看,‘快然自足’(欢快高兴,自我满足的意思)显得更妥当、更通顺。然而用 ‘怏然自足’(自大自足的样子)来连接上下文也是讲得通的。况且王羲之本人在 《兰亭序》中写下 ‘怏’字后就坚持不改了……我认为,既然用 ‘怏然自足’在上下文中也讲得通 (虽然文意不是最胜),而且原帖中就是 ‘怏然自足’字样,再加上段玉裁的着意纠正和特别强调,那还是尊重王帖中的原字 ‘怏然’为妥。”
最后一个小 (其实并不小)问题当推对 “癸丑”二字为何显得扁平且只占一个字空间的解释。周汝昌在 《〈兰亭序〉之谜》中写道:
第一行 “癸丑”二字,“丑”字特显横长竖扁,而 “癸”字又特小,似夹于 “在”“丑”之间。此为何故?人不言也。
那情形很显然:王右军在这年落笔为文,正式纪岁用干支,这是首次 (三月初三),而上一年写的干支是 “壬子”,已经有点儿习惯了,所以一落笔就又写了一个 “壬”,未及写 “子”,已悟这已不对了,可是这才是开头的第七个字,便要涂去,太难看,遂生一计,将“壬”描 “丑”,再在上边添一 “癸”字。
这么办了之后,留下的痕迹就是:一、“丑”的中横画特别长,这本不是 “丑”字的形状,乃 “壬”的遗骸是也。二、是那小 “癸”又细又扁,不然字空儿里是容不下的。
这个来由,一不复杂,二不离奇,可是从无一人识破道出之。旧年我曾将此意说与徐邦达先生。[17]
神龙本 《兰亭序》局部
周汝昌对 “癸丑”二字的个性化解释,自是 “从无一人识破道出之”,但对该问题的关注却已有人在,并非从来 “人不言也”,据笔者陋见,早在1965年,郭沫若撰 《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 〈兰亭序〉的真伪》[18]一文,就留下了如下一段文字:
(“癸丑”)这两个字是填补进去的,属文者记不起当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但留的空白只能容纳一个字的光景,因此填补上去的“癸丑”二字比较扁平而紧接,“丑”字并且还经过添改。
第一次读到周汝昌的解释,[19]笔者甚以为是。但后来因反复观赏用现代电脑技术放大、喷绘而成的 《兰亭序》神龙本,发现 “丑”字并非由 “壬”字改动而来,关键在于,“丑”字中部斜短竖左上角 “多”了一小块墨迹(大致呈三角形),而整个字右上角又 “多”了一小截短横 (见图示)。进而悟出,“丑”字原系 “暮”字草字头的前三笔改动而来。于是,在去年 (2010年)年底撰 《〈兰亭序〉创作真相新辨——兼释祁小春关于〈兰亭序〉中的 “癸丑”和 “揽”字之疑》,特地给予了比较详尽的解说。除凭眼见之实不能继续 “盲从”周汝昌的解释之外,从道理上说,周汝昌的解释亦欠圆通。毕竟时已新年三月初三,而非新年正月初三,三个月的时间已够长的了,这段时间内,王羲之肯定会在书写中无数次地碰到新的一年之干支 “癸丑”,如说 “习惯”,那新的习惯已经形成,又怎会依然习惯于上年的 “壬子”之干支呢?
周汝昌先生是一位淹贯古今的大学者,以红学研究享誉海内外,他的红学著述早为莘莘学子所关注,这是应该的。但同时,我们还应该认真读一读他红学之外的奉献,即有关 《兰亭序》研究方面的文字,这部分文字同样凝聚着作者的心血与智慧。通过本文有限篇幅的述略,我们不难看出,周汝昌不仅在 《兰亭序》真伪与否的“大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而且在一些看似琐碎实属重要的 “小问题”上,也提出了自己的一家之言,其中有些看法虽然不能让我们完全认同,但无不可以引导我们走向更深入的思考。
《兰亭秋夜录》,作为周汝昌先生毕生研究 《兰亭序》的结晶,无论在学术容量还是在学术深度上,都堪比他的任何一部红学专著!
注释:
[1]文化艺术出版社1982年版。前三章曾连载于 《书法》1978年第1、2期。
[2]1997年第4期。
[3]2003年第6期。
[4]周汝昌著、周伦玲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周汝昌著、周伦玲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以上三则见周汝昌著、周伦玲编 《兰亭秋夜录》第12、15、18页。
[7]周汝昌著、周伦玲编 《兰亭秋夜录》第19—20页。
[8]同上第26—27、27—28、31页。
[9]同上第169页。
[10]徐利明 《王羲之 〈兰亭序帖〉书法面目考辨》,《中国书法》2002年第12期。
[11]刘涛 《〈兰亭序〉事端——关于 〈兰亭序〉的书法史笔记》,《中国书画》2004年第2期。
[12]张传旭 《〈兰亭〉真伪之争管窥》,同上。
[13]周汝昌著、周伦玲编 《兰亭秋夜录》第180、180—181页。
[14]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 《说文解字注》第5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15]王振权 《王羲之 〈兰亭序〉‘快然自足’考辨》,《书法导报》2007年7月4日。
[16]《中国书法》2010年第8期。
[17]周汝昌著、周伦玲编 《兰亭秋夜录》第179页。
[18]《文物》1965年第6期。
[19]时在2006年。读的是 《书法导报》2006年6月28日发表稿。据发表该文的编辑说,该文系从互联网上下载予以转载的。文字与收入 《兰亭秋夜录》者一致。
作者单位:兰亭书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