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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与诚信
——基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视角的研究

2016-08-22

财贸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盈余房价诚信

雷 宇

(广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房价与诚信
——基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视角的研究

雷宇

(广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特点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作为不诚信行为的一种表现,实证检验房价对诚信的影响。结果发现,房价对盈余管理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这种影响在诚信度较低的地区更加严重,而且高房价加重了上市公司在会计准则变更期间趁机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研究结论表明,房价过高会对社会道德产生不利影响,高房价是导致中国社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之一。因此,要从整个社会道德风气的高度慎重对待和认真解决房价过高问题,而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也应从经济基础入手。

房价;诚信;盈余管理

房价是中国当前最受关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之一。房价过快上涨、居高不下,使得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下降,并可能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后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马克思 等,1972)31作为必需品,住房的价格过高可能会对人们的道德水平等上层建筑层面产生不利影响。而实际上,中国社会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房价和诚信这两个当前社会焦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基于这种考虑,本文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特点为基础,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这一不诚信行为视角,实证检验房价对诚信的影响。本文的贡献在于:首先,发现房价过高是导致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之一,不仅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房价过高的危害,而且对于社会诚信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其次,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特点是本文的两大理论基础,这种既明确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又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特点的实证研究较为稀少。而本文认为,这两大理论基础对于我们认识房价与诚信的关系是实事求是和恰当的选择。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1.马克思主义道德观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些基本信条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在本质上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也论述了道德的本质。他们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马克思 等,1972)29在这里,道德被视为精神生产的一种,是由物质生产所决定。道德同宗教、哲学、政治、法律一样,都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反映(金可溪,2001)。

既然道德是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决定的,那么一定社会普遍发生的道德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应归咎于一定时期的社会存在状况(冯昊青 等,2013)。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道:“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 等,1972)24这里,“个人是什么样的”自然也包括其在道德方面的表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阐述:“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马克思,1972)12也就是说,个人表现出怎样的道德品质,不是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动机,而是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取决于物质条件。这种彻底的唯物主义道德观具有强大的社会批判功能,是现代西方那些将道德来源诉诸人性、生理组织、宗教信仰或社会之外的其他因素的道德理论所不具备的(冯昊青 等,2013)。

道德问题的产生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中的问题所致,因此解决道德问题必须从产生问题的根源入手。正如尚实(2003)指出的:“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最重要的是坚持用非道德手段解决道德问题,即通过消除产生不道德的社会根源来遏制不道德现象的产生。……各种社会丑恶……绝不是通过利他主义的道德教育能够解决的问题。这些丑恶现象,在现行经济、政治体制中有其基础,因而是需要通过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公正才能解决的问题。”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所具有的强大社会批判功能的体现。针对中国社会当前存在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阐释不仅深刻、一针见血,更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指引。

2.中国传统诚信道德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从根源上解释了物质条件对诚信道德的影响,而当前中国社会中的诚信缺失问题还可以从文化传统中寻找原因。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主流的儒家文化十分重视诚信。《论语》中“信”字出现38次,仅次于知(116次)、仁(109次)和礼(74次)(郑也夫,2001)。“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就是说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要求。不仅如此,“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诚信也是国家的立国之本。“信”是孔子“四教”(文、行、忠、信)科目之一,也是“五德”(恭、宽、信、敏、惠)的重要要素。在董仲舒确立的“三纲五常”中,“信”更被视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五常为仁、义、礼、智、信)(陈丽君 等,2002)。

儒家学说的诚信道德,强调自我守信,强调个人要提高自己诚信的道德修养。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大学》更是反复强调只有自己“诚意、正心”,才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儒家对个人道德修养的强调在“慎独”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独也”(《大学》)。也就是说,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要自觉地严于律己,防止有违道德的欲念和行为发生(黄钊,2002)。按照儒家学说,每个人自我诚信,那么社会就会形成诚信的道德风尚,从而实现人与人相互信任、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杨中芳 等,1999)。

可以说,儒家的道德教化对中国人诚信美德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儒家这种强调自我诚信、并将社会诚信建设寄托于个人美德的理论构想也有其局限性。在利益面前,个人的诚信道德往往因为缺乏足够的实施动力而变得十分脆弱。杨中芳等(1999)指出,在道德规范和利益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人们会在“诚”和“利”之间求得平衡。一方面,愿意以诚待人,“害人之心不可有”;另一方面,又担心上当受骗,“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如果人人都有“防人之心”,那么每个人都不会主动表现出诚信,整个社会就陷入了“既不敢贸然对人诚信,也不敢轻易信任他人”的矛盾局面。更严重的是,在缺乏其他有效制约机制(如法律)的情况下,这种矛盾最终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诚”与“利”的天平终将倒向“利”的一方。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道德的特点和局限,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受儒学教化多年的中国人,诚信道德已经深入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当中。“人之初,性本善”,人在本质上应当是具备诚信道德的。即便人在成长过程中对诚信道德有所偏离,但如果让人们(包括不诚信的人)做出评价的话,诚信必然得到赞美,而不诚信肯定受到鄙弃,也就是人们的价值判断是一致的。另一方面,由于上述诚信道德教化的局限性,尽管每个人都知道诚信是美德,但是在利益面前,这种道德教化往往难以贯彻到个人的具体行动中,从而导致不诚信的行为发生。

(二)研究假设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告诉我们,道德是由物质条件决定的;儒家的诚信道德强调个人单方面守信,而这种单方面诚信在利益面前缺乏足够的自我实施动力。因此,当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无法得到满足时,道德就很难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种事例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

住房和房价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房价过高给人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据陈彦斌(2011)计算,2003—2009年中国城镇商品住宅实际均价翻了一倍,房价年均增速为9.7%。而根据本文的统计,全国3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包括台北和拉萨)商品房平均名义销售价格从2003年的2653元/平方米上涨到2012年的8088元/平方米,10年间涨了2倍。实际上,人们的现实负担远比这些统计数字沉重,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

住房的刚性需求使得不少人承担着上述负担,与此同时,医疗、教育等支出的压力仍然存在。“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 等,1972)31也就是说,人只有首先满足了生存需求,才能进行其他活动。当其他活动追求与这种满足生存活动的追求发生价值冲突的时候,其他一切价值都需要让位给生存价值(曲红梅,2009)。在住房价格高到难以承受的情况下,人们就会想出相应的“办法”:商贩会短斤缺两、企业会制假售假、官员会贪污腐败。商贩、企业、官员等社会群体,不是不知道诚信乃传统美德,但是在利益压力面前、在房价这种超出自身能力范围且又是必需品的巨大利益压力面前,诚信道德更加难以自我实施。而且,当很多社会群体都不得以破坏诚信道德时,诚信缺失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产生连锁反应,而诚信建设就远远不是只依靠道德说教能够解决的问题。

国内已经有很多文献研究了房价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李涛等(2011)发现,家庭自有大产权住房将显著提升幸福感,言下之意是无房或者无大产权住房的家庭幸福感更低。陈彦斌等(2011)指出,高房价对居民储蓄、投资行为的扭曲作用使得城镇居民的福利水平普遍下降,其中中低收入阶层下降最多。谢洁玉等(2012)的研究结论显示,平均而言,房价显著抑制了消费,房价每上升10%,非租金消费下降约1.3%。颜色等(2013)发现,上涨到一定高度以后,房价的持续增长将难以为续,这种情况下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奴效应”将成为主导,从而抑制国民消费。这些研究科学化地表达了人们的切身感受。

然而,目前国内相关研究都只关注房价对微观或宏观经济现象的影响,尚未发现有涉及房价对道德影响的文献。而实际上,中国社会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已经非常严重。而且,针对这些诚信缺失问题的媒体报道和学术研究,大多默认“作恶者”道德品质恶劣,并以此为出发点寻求解决办法。这种做法至少没有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内涵,也缺乏对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特点的了解。

本文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作为其诚信水平的具体表现,研究公司注册地房价对其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诚信是会计的基础和根本信念(葛家澍,2012)。盈余管理则是出于私人利益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过程加以有目的的干预,这种干预使财务报告偏离了中立的目标(Schipper,1989)。Healy et al.(1999)进一步指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利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过程中的判断,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并影响基于报告数字的契约结果。通俗地说,盈余管理就是出于某些利益动机而故意报告不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欺骗和误导信息使用者。显然,盈余管理和制假售假一样,不符合诚信的道德要求,是一种不诚信行为。

综上分析,本文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局限性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作为不诚信行为的一种表现,分析一个地区的房价可能会对该地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据此,提出:

假设:限定其他条件,一个地区的房价对该地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模型与变量

本文以公司盈余管理作为不诚信行为的替代变量,借鉴Barth et al.(2008)、薄仙慧等(2009)、曾建光等(2013)对盈余管理影响因素的检验方法,设定模型(1)进行假设检验。

(1)

因变量盈余管理(|DA|)是根据修正Jones模型计算的可操纵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按照三个步骤得到(Dechow et al.,1995;夏立军,2003):首先,区分样本的行业和年度,根据模型(2)回归出系数α1、α2、α3;然后,将α1、α2、α3代入公式(3),计算出不可操纵应计利润NDA;最后,利用公式(4)计算出可操纵应计利润DA并取其绝对值。其中:TAi是公司i当年总应计利润,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Ai是公司i当年年初总资产;ΔREVi是公司i当年与上年营业收入之差;PPEi是公司i当年年末固定资产净值;ΔRECi是公司i当年与上年年末应收账款之差。

TAi/Ai=α1(1/Ai)+α2(ΔREVi/Ai)+α3(PPEi/Ai)+ε

(2)

NDAi=α1(1/Ai)+α2[(ΔREVi-ΔRECi)/Ai]+α3(PPEi/Ai)

(3)

DAi=TAi/Ai-NDAi

(4)

需要说明的是,以可操纵应计利润的绝对值而非其取值本身作为模型(1)的因变量更加符合本文的研究意图。这是因为,本文不是单纯研究盈余管理的动机和影响因素,而是以盈余管理作为不诚信行为的一种表现。因此,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的盈余管理,也无论公司究竟因为何种动机进行向上或者向下的盈余管理,盈余管理本身就体现了一种不诚信的态度和行为,而这才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房价(HP)有两种衡量:一是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商品房年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的自然对数,这是房价的绝对衡量指标。该指标取值越大,表示房价越高。二是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商品房年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这是房价的相对衡量指标。该指标表示职工年工资能够购买多少平方米的商品房,其取值越大表示房价的相对水平越低。上述指标均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包括台北)的年度统计数据,因为拉萨市的统计数据不全,故没有包括在本研究之中,最终得到35个城市的数据。

为了控制地区总体诚信水平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模型(1)中还加入了各地区诚信度水平指标(INTEGRITY),其取自张维迎等(2002)的调查数据,他们委托“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在2000年向全国一万多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题是“根据您的经验,您认为哪五个地区的企业比较守信用(按顺序排列)”,在此基础上他们计算出各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诚信度得分。本文利用这一变量作为地区总体诚信水平的背景。

表1列示了本文所涉及的主要变量及定义。

(二)样本与数据

本文的样本包括注册地在上述35个城市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样本期间是2003—2012年。在此基础上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净资产为负数、被ST等特别处理以及数据缺失的观测值,最终样本量为9195。

各城市房价和工资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地区诚信度水平取自张维迎等(2002)。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交易状态和行业数据取自CCER数据库,其余数据均取自CSMAR数据库。为避免极端值对实证研究的影响,我们对连续变量最大和最小的1%进行了缩尾处理。

三、研究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图1显示了2003—2012年间35个城市平均名义房价的发展趋势。从绝对数来看,平均房价从2003年的2653元/平方米上涨到2012年的8088元/平方米,后者是前者的3.05倍。从增长率来看,10年间房价涨幅最大的四个年份是2010、2007、2005和2009年,平均房价分别要比上一年增长22.81%、21.82%、19.42%和18.12%;2012和2008年涨幅最低,分别为4.13%和4.29%。

图2列示了35个城市10年的平均房价排序。排名前五的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广州,10年平均房价分别为12475、10822、9243、8272和8109元/平方米;排名后五的西宁、石家庄、呼和浩特、重庆、银川,10年平均房价分别为2604、2842、2932、2942和3001元/平方米。

图1 各年度商品房平均售价

图2 各城市商品房平均售价

图3 各城市职工工资与房价

变量均值标准差最小值1/4位数中位数3/4位数最大值|DA|0.0660.0670.0000.0200.0460.0880.538LNHP8.7850.6507.3448.3088.7529.4019.969WAGEHP5.9331.6902.5834.9495.8736.95412.054INTEGRI-TY7.9458.3270.1000.7003.50016.60022.700LOSS0.0950.2930.0000.0000.0000.0001.000OFFER0.1740.3790.0000.0000.0000.0001.000GROWTH0.1920.435-0.676-0.0080.1360.3042.705H50.1940.1300.0140.0910.1630.2720.582STATE0.6440.4790.0000.0001.0001.0001.000AUDITOR0.0830.2760.0000.0000.0000.0001.000LNTA21.6461.24819.12420.76821.49522.33625.706LEV0.4820.2080.0470.3290.4990.6390.909ROA0.0350.056-0.2140.0120.0340.0610.182CFO0.0450.083-0.2230.0020.0450.0920.265

图3列示了各城市10年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房价的对比。这一相对房价最高的是深圳,比值为3.54,即在岗职工平均一年的工资能够购买3.54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果购买100平方米的商品房,则需要28.25年。相对房价最低的呼和浩特,在岗职工平均一年的工资能够购买商品房9.99平方米,购买100平方米的商品房需要10年。

表2和表3分别报告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系数。表2中显示,|DA|的最小值为0.000,实际为0.00001044。LN HP最大值9.969对应的是深圳2011年的房价21350.13元/平方米,最小值7.344对应的是石家庄2004年的房价1547.45元/平方米。WAGEHP的最小值2.583也是深圳2011年的情况,意味着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只能购买商品房2.583平方米;最大值12.054则是呼和浩特2012年的情形。

表3的变量相关系数显示,|DA|与LN HP显著正相关、与WAGEHP显著负相关,说明房价越高、年工资能购买的商品房面积越小,盈余管理就越严重,初步支持本文假设。而|DA|与地区诚信度指标INTEGRITY的相关系数不显著。

表3 各变量相关系数

注:表中左下部分是Pearson相关系数,右上部分是Spearman相关系数;*、**、***分别表示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

(二)房价对盈余管理的总体影响

表4 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注:检验统计量经过White调整,括号中为p值;***、**、*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显著。

我们对假设的检验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全样本检验,其次观察诚信度较高和较低地区房价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差异,最后考察会计准则变更这一特定时机下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表4的Panel A列示了全样本的回归结果。从中可见:LN HP的系数为0.008、在1%的水平显著,说明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房价越高,公司的盈余管理越严重。WAGEHP的系数为-0.001,在5%的水平显著,说明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对当地的房价而言越低,或者说职工年平均工资能购买的商品房面积越小,公司盈余管理越严重。这些结果支持了本文的假设。

在以LN HP作为房价度量的回归中,公司注册地诚信度指标INTEGRITY的系数在10%的水平显著为负,说明公司注册地诚信度越高,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低,这符合基本常识;而在以WAGEHP度量房价时INTEGRITY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其他控制变量中,LOSS系数显著为正,即公司有为了避免持续亏损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GROWTH、H5、LEV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成长性高、股权集中度高、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盈余管理更严重;STATE、LN TA、CFO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国有企业、规模较大的公司和现金流较多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低。这些控制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与以往的研究类似。

(三)不同诚信度地区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表4的Panel B和Panel C报告了诚信度较高地区和较低地区模型(1)回归结果的对比。诚信度高低的划分是以INTEGRITY的中位数3.5为界,大于或等于3.5的地区视为诚信度较高,小于3.5的地区视为诚信度较低。可以看出,诚信度较高地区LN HP的系数为0.006,且在10%的水平显著,而诚信度较低地区LN HP的系数为0.013,且在1%的水平显著。诚信度较低地区LN HP系数的数值和显著性水平都明显高于诚信度较高地区。WAGEHP的系数也是这样,诚信度较高地区该变量系数不显著,诚信度较低地区该变量的系数为-0.002,且在5%的水平显著。两种房价度量的对比结果是一致的,即诚信度较低的地区,房价对盈余管理的正向影响更加严重。

表5 会计准则变更时期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注:检验统计量经过White调整,括号中为p值;***、**、*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显著。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一对比结果:在诚信度较高的地区,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原本较弱,但在高房价的利益压力之下,这些原本诚信度较高地区的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在增加。而在原本诚信度较低的地区,房价的压力又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反过来说,在高房价的压力面前,诚信度较高地区的公司更能够抑制自己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而诚信度较低地区的公司就更加肆无忌惮。因此,高房价确实是威胁诚信道德的一个因素。实际上,观察表3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出,诚信度指标INTEGRITY与绝对房价LN HP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相对房价WAGEHP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诚信度较高地区的绝对和相对房价都较高。也就是说,诚信度较高地区的人们承受着更加沉重的房价负担,而正是人们心中的诚信道德,抑制着房价对诚信的破坏作用。这种事实与表4中的Panel B和Panel C的结果相映照,我们更加能够体会人们(特别是诚信度较高地区的人们)心中的纠结和挣扎。一面是诚信道德,一面是生存压力,表4Panel B和Panel C的对比把“利”与“义”的冲突和纠结清晰地呈现了出来。这一对比结果也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假设。

(四)会计准则变更时期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上面不同诚信度地区的对比检验可以视为从空间维度观察房价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差异,这种对比有助于更加清晰地看到房价对诚信道德的破坏作用。下面再从时间维度进行对比。

会计盈余数字是公司在会计准则的制约下报告的业绩结果,而通过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通常需要利用会计准则的弹性。因此,作为盈余管理的重要制度背景,会计准则变更可能会给公司盈余管理提供动机和创造条件。2006年2月,中国颁布了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形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正式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2006、2007年是会计准则实现变更的两年,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企业趁机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动因。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在模型(1)中加入一个表示会计准则变更时期的虚拟变量Y67,这一虚拟变量2006年和2007年的观测值取1,其余年度取0。回归结果报告在表5中。回归(1)显示,Y67的系数为0.003,且在10%的水平显著,也就是说2006和2007两年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确实比其他年度高,上市公司的确有利用会计准则变更时机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而LN HP的系数依然显著为正,即高房价促进了盈余管理。回归(2)的情形与回归(1)类似,Y67的系数为0.003,p值为0.155,接近10%的显著性水平;WAGEHP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

进一步,表5的回归(3)和回归(4)在模型中加入了房价与Y67的交乘项。在回归(3)中,LN HP*Y67的系数为0.013,且在1%的水平显著,而LN HP的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公司利用会计准则变更的时机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在房价高的地区更严重。回归(4)中,WAGEHP*Y67的系数显著为负,这与回归(3)结果类似。这意味着,高房价放大了人们的“恶念”。表5的结果不仅进一步证实了本文的假设,而且清晰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正确性。

(五)稳健性检验

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第一,因变量调整。前文计算|DA|时采用了修正Jones模型,并且总应计利润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在此,我们采用基本Jones模型以及使用营业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作为总应计利润,重新计算|DA|的回归结果与前文一致。基本Jones模型与修正Jones模型的差异在于公式(3)中不包含ΔRECi这一项。

第二,自变量调整。前文房价变量的计算都是基于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的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数据,我们也使用该网站提供的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算依据,重新回归的结果与前文一致。

第三,分年度回归。将2003—2012年的10年分年度进行回归,结果显示,2006和2007两个年度房价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更大也更显著,与前文的结论一致。

第四,用公司违规行为作为不诚信的替代变量。相关数据取自CSMAR数据库,设置公司违规变量,公司在某一年度存在违规行为则该变量赋值为1,不存在违规行为赋值为0。进一步,采用Logit回归对模型(1)进行检验,结果与表4一致*公司违规行为不一定只与会计准则有关,因此房价对违规行为的影响在准则变更时期不一定具有特殊性,因此这一稳健性检验没有包含对准则变更影响的检验。。

综上检验可知,本文的实证结论是可靠的。

四、结论与启示

房价过高和诚信缺失是中国社会当前存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为指导,在分析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特点和局限的基础上,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这一不诚信行为的角度,实证检验了房价对诚信的影响。结果发现,房价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一影响在原本诚信度低的地区更加严重;而且房价加重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变更的机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研究结论表明房价确实是导致中国社会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本研究有以下启示:第一,房价上涨过快、居高不下,不仅会产生抑制消费等不利的经济后果,而且会对社会道德水平产生不利影响。而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将殃及更多的社会群体,造成更大的社会危机。决策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意识到,如果房价与道德有关,那么房价过高最终可能导致无人受益、人人受损。第二,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应当从经济基础入手。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告诉我们,现实中的道德问题往往有其经济根源,而解决道德问题需要通过经济基础的完善来实现(尚实,2003;冯昊青 等,2013)。“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人们的生存和生活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单纯的道德说教或者严刑峻法,可能无法起到很好的诚信建设效果。本研究发现高房价是导致不诚信行为的一个原因,因此降低绝对和相对房价,将有利于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第三,学术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应是一句空话。马克思主义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以往被忽视的问题,并且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指引。另外,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本文中表现为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局限性),并用其分析和解释当前社会现象,也应当是现实问题研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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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军)

Housing Price and Integrity:On Earnings Manage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LEI Yu

(School of Accounting,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Guangzhou 510320)

Based on Marxist moral view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traditional integrity morality, and taking earnings manage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as a proxy of activity of dishonest,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influence of housing price on integrity. The results find that housing price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this effect is more serious in areas with lower integrity level, and high housing price precipitates companies′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the period of changes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se results show that high housing price has a negative impact on social ethics, which is a reason of moral anomie and lack of honesty in our society. High housing price and lack of honesty are both important problems in the society. Therefore, housing price problems should be treated seriously and solv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ethics, and solving the problem of lack of honesty should start from the economic base.

housing price; integrity; earnings management

2016-02-26

雷宇(1983--),男,河南固始人,博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声誉机制的信任基础研究”(13CGL05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项目“企业内部控制运行中的非正式制度研究”(2015A030313627);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声誉机制、公众基础与诚信建设研究”(Yq2013083);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非正式制度与企业内部控制优化研究”(2015KJB031)。

F230

A

1001-6260(2016)04-0127-10

财贸研究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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