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施“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思考
2016-07-05沈凌
沈凌
【摘 要】“互联网+”引领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高等学校实施“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创业就业质量的必由之路。高等学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师资力量缺乏、课程建设不足、教师和学生积极性不高、社会参与度不高、政府投入不够和政策不明晰等问题。只有政府、高等学校、社会各自发力,并且切实协同起来,创新创业教育才能结出硕果。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高等学校;协同育人
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及其基本内涵
1、“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及基本内涵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理念的,当属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他提出,“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则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2015年3月,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议案,表达了对经济社会创新的建议和看法。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
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概念的中心词是互联网,它是“互联网+”计划的出发点。“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所起的反应是化学反应,而不是物理反应,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
2、“互联网+”的功能
“互联网+”对传统产业不是颠覆,而是换代升级。在通信领域、交通领域、金融领域、零售、电子商务等领域,过去这几年都可以看到和互联网的结合。“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对原有的传统行业起到了很大的升级换代的作用。”事实上,“互联网+”不仅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诸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生态,而且正在向第一和第二产业渗透。马化腾表示,“互联网+”已渗透到工业和农业领域。
“互联网+”推动新兴产业地位升级。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中关村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张建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的提法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把一批新興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出现在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是第一次。
二、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提出及其基本内涵
1、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
创新创业教育发端于美国。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被称为21世纪教育的三张通行证。
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始于20世纪末。十多年来,创新创业教育逐步引起了各高校的重视,一些高校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在2010年开始预热。
2015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明确战略目标与基本要求,同时对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九大任务、措施。教育部于2015年6月2日在京举行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议,对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内涵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业基本素质和开创型个性的人才为目标,以培培育创业群体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为主、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和创业能力锻炼的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它所面对的对象不仅是在校学生,而是全社会,即那些打算创业、已经创业、成功创业的创业者。当然,由于笔者的身份和所处环境的原因,本文所论述的创新创业教育对象是高校大学生。
三、“互联网+”与“创新创业教育”
由上文所述可知,“创新创业教育”从概念的提出,到付诸实施,都要较“互联网+”早。那么,两者是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产生碰撞,发生共鸣?其结果如何?有几个时间点和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值得关注。
2014年11月20日下午,李克强总理会见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中外代表并同他们座谈。李克强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只要“一机在手”、“人在线上”,实现“电脑+人脑”的融合,就可以通过“创客”、“众筹”、“众包”等方式获取大量知识信息,对接众多创业投资,引爆无限创意创造。互联网突破既是科技革命,又是保障公平的社会变革。这是国内第一次将互联网与创新创业结合在一起的文字记载。
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的重点行动第一条即为“互联网+创新创业”。
教育部、各省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出台文件,提出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增加创新创业课程门次与学分,倡导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鼓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各高等学校积极行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尤其凸显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运用。
“互联网+”与“创新创业教育”这两个应运而生的时代宠儿,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其中,“互联网+”服务于“创新创业教育”。
参考文献
[1]李克强2015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2015、2016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