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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基于“地校合作”的视角

2016-06-14靖,方

职教通讯 2016年7期
关键词:办学院校指标

曹 靖,方 娇



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基于“地校合作”的视角

曹靖,方娇

摘要:高职院校能否与地方共生共长、合作共赢,应该成为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构建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地校合作”这一能够充分体现高职院校发展特色的评价指标纳入到评价体系之中,把系统性、客观性、可行性、可持续性作为构建原则,对能够体现高职院校发展实力和发展成效的办学条件、教学与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地校合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价,以期实现引领、促进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地校合作

高职院校是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承担机构,教育评价活动对高职院校办学起着导向的作用,合理的评价更是对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提高起着积极的助推作用。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做好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可靠性、可行性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从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职业教育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认识角度出发,认为高职院校必须要定位于服务面向地方经济社会的基础层面,要面向高职院校理应所顾及到的广大服务领域。只有如此,才可能发挥出高职教育的特色与优势,才能“接地气、聚人力、促发展”。高职院校能否与地方共生共长、合作共赢,应该成为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文试图将“地校合作”这一能够充分体现高职院校发展特色的评价指标纳入到评价体系之中,把系统性、客观性、可行性、可持续性作为构建原则,对能够体现高职院校发展实力和发展成效的办学条件、教学与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地校合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价,以期实现引领、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强化其自身学科定位、明确办学方向、转变教育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育人质量、打造出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契合的院校特色品牌。

一、历史与现状: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的发展

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开展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1)认证人才质量。对高职院校而言,其办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技术型人才,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动都应该紧紧地围绕这一目标而展开。高职院校所培养的人才质量的高低,既关系到高职院校的发展,也是社会评判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标准与尺度。(2)促进院校发展。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有助于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如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教学条件等方面;有助于高职院校的办学综合能力提升,如表现在其专业的设置,教学质量等方面;有助于高职院校服务能力的提升,如表现在高职院校的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有利于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3)履行职教责任。高职院校理应在对自身合理定位的基础之上,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其办学应切实地与地方经济的建设与发展相吻合。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是否适应行业、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高职院校的办学现状与成效如何,诸如此类都需要通过评价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一)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的历史沿革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内有领导、有计划的教育评估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在随后的几年里,以此项政策为导引,全国有多所高等学校逐步开展了以教学评价为重点的各项教育评估活动。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991年颁布了《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两项教育政策的颁布及实施,促使我国教育评估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活动逐渐走向正规化,也为之后的高职院校评价奠定了一定的基础。2003年,教育部出台并试行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该方案成为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200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1]以此作为指导性文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评估的指标主要有: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以及特色或创新项目共7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评估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这对高职院校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规范办学标准,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起到了规范、导向作用。

2008年,教育部推出了《关于印发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2],该政策标志着对高职院校新的一轮评估工作的启动,除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多元评价主体参与到评价活动之中。评价指标方面,一级指标维持7项: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方面;二级指标扩充至22项,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评价流程新增“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部分,通过该平台对高职院校实施常态监测,增加了评价数据的连续性与可靠性。

通过上述情况介绍不难看出,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学评价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评价的定位和评价的原则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认识,对高职院校的评价机制日趋合理、种类日益增加,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二)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的现存问题

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以提高办学质量为导向的发展阶段,这要求在客观上建立一个系统、开放、多元的高职院校评价体系。由于我国对高职院校评价工作开展较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价方式有待改进、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专家队伍缺乏信度、评价结论缺乏效度等。在对高职院校进行评价的具体实施中,采用的是同一套指标体系来衡量所有的高职院校,缺乏多样性与层次性;评价指标的设置与高职院校的发展进程、发展趋势相比较,还存在相对滞后性,评价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

就高职院校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而言,现行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缺少关键性的评价指标——高职院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合作共赢,这一能够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重要指标没有能够纳入到现行的评价体系之中,这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高职院校评价标准与普通本科院校评价标准的区分度不够,制约了高职院校的特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二、“地校合作”: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3],教育部于2011年出台了《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教职成[2011]12号),该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和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4]在上述两项政策基础之上,经教育部专门研究制定,发布了《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各高职院校必须按要求报送高职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并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集中公布各地年度报告。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2]199号),在该文件中提到“各省份、各高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各自地域、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办学特点,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面向公众读者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如实反映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要求,年度质量报告中需要涉及到6项主要内容,其中重点提及了“突出‘地域性’的特征”“凸显地方政府与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之间的‘依存度’。着力反映地方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需求与支持,以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5]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中,内容要求部分也明确提及“鼓励精选本校发展、服务地方的典型案例一并编入报告。”[6]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之下,有多个省份和多所高职院校相继报送了高职教育的年度质量报告。在研读这些质量报告的基础之上,从中能深刻体会到强调高职院校的“地域性”、与地方政府的“依存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在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中的重要意义。

1.高职院校与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深入农村,直面农业的高技术型人才是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实现的必需。农林类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是否切实关涉到“三农”,其毕业生到农村能否“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速度、关系到县域经济的转型等时代议题。农林类高职院校在为“三农”服务中才能体现出自身价值,并得到不断发展。高职院校积极开展农技服务,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要从事农技科研与推广服务。高职院校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要逐步发挥“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片经济”的重要作用。

2.高职院校与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高职院校以招收当地生源为主,在地方政府与产业部门的统筹下,积极推动当地新兴产业发展。不少高职院校强调办学与区域产业布局对接,满足了地方产业升级对人力资源规格上与规模上的新要求。

3.高职院校与支撑高质量城镇化建设。目前,国家所积极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地方经济以及高职院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一方面,地方政府将高职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校一体,共享共建;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举办在中小城市、小城镇乃至乡村,能够凸显人才聚集效应,让院校所在地成为充满发展潜力与活力的新城镇。其中,高职院校办学地点的变化,不仅实现了处在偏远农村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梦想,而且也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优化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

4.高职院校与助力中小微企业技术进步。随着区域经济发展逐步均衡,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发挥着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但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不足、技术创新力量的薄弱、管理水平的不足等问题也在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接踵而至。高职院校主动对接产业,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强化技术研发服务,培养紧缺人才,解决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难题,化解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人才和技术瓶颈。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在300人以下规模企业的高职毕业生占当年高职毕业生总数的近6成,在50人以下规模企业就业的高职毕业生约占3成。由此可见,高职学生已成为促进区域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产业聚集发展的一支生力军。[7]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职院校能否与地方共生共长、合作共赢,应该成为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体系构建: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

将“地校合作”作为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必将有力促进高职教育切实成为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职院校所呈送的高职教育质量报告的内容要突出“地域性”、对地方的“依存度”、“服务地方”等方面,着力反映地方政府对高职院校的需求与支持,以及高职院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这也是新形势下高职教育办学质量观的重要体现。

(一)评价原则

以“地校合作”的视角评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在选取评价指标时应坚持一定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考察高职院校办学中各个要素和要素之间的关系,育人过程各环节的联系,“为了体现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在实际评价中,应该寻找对办学实力起主要影响作用的大部分因素并加以分析。”[8]因此,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需用所选取的指标进行衡量,各个指标之间也会存在既联系又制约的关系,并且选取的同一层次指标也要界限分明,从而体现出较强的系统性。同时,也要以全面的视野去看待和设置指标;不仅要注重办学基本条件等方面的硬实力指标,也要关注教学质量、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软实力指标。

2.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就是指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反映客观的办学实力,通过对办学质量的分析,找出影响和制约办学质量的关键要素,抓住这些要素,对高职院校办学形成导向作用。“评价指标的设计要保证客观性和导向性,保证评价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有明确的内涵和合理的解释,并且应该考虑指标选取、指标权重设置和计算方法的合理性。”[9]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评价体系应对高职院校起着引领、规范的导向作用,要坚持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坚持高职院校职业性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关系,坚持高职院校为地方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合理选择评价指标,最终以协调各方力量保障高职院校高质量办学。

3.可行性原则。可行性的评价原则,凸显高职院校适应、融合地方发展,将高质量求学特色的数据指标囊括到评价体系之中。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要确保所选取指标既简单实用又可以重复验证,如此可简化评价过程。在评价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易于获取,并不易失真;评价指标体系繁简适中,计算方法简单可行。

4.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原则是指所选取的评价指标应该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如果某些指标在实施过程中会带来不小的难度,但对今后高职教育的发展有好处,在评价过程中应该尽量坚持使用,这样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随着时间的推移,评价指标体系的效果也会更加明显。同时,还需要注意适当超前的原则:“不要停留在学校目前的发展阶段,可以根据学校的办学现状,提炼出学校的办学经验,当然创新精神和超前意识在评价过程中也必不可少。”[10]

(二)评价体系的构成

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以国家出台的教育法规、方针、政策等重要文件为依据,借鉴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等政策的内容与精神。

1.评价目标。通过“地校合作”评价体系,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相关指标的评价、引导、保障高职院校按照高职教育规律来明确办学定位与办学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建立并不断完善自身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有效的社会需求反馈与教育教学活动对应机制,进而树立高职院校在本地区的良好形象,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2.评价主体。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主体涉及多元主体参与评价,并扩大了评价主体的范围,以增强评价结果的信度、效度和社会认可度。

3.评价指标与评价方式。评价指标的设计,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结合不同类型高职院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力求简洁明晰的基础之上,既反映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共性规律,又要体现高职院校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在现有各类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之上,将能够反映“地校合作”这一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其中,依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反映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核心指标重新分配权重,设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构成如表1所示。

基于“地校合作”视角的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地校合作”当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中的一个重要一级指标,该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是高职院校在明确其办学思想和定位之后,其自身发展到一定程度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从国家层

面、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高度,对高职院校进行“地校合作”质量评价与监控,将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1 “地校合作”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Z].教高厅[2004]16号,2004-04-12.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Z].教高[2008]5号,2008-04-03.

[3]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7-29.

[4]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Z].教职成[2011]12号,2011-09-29.

[5]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Z].教职成司函[2012]199号,2012-10-11.

[6]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Z].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2014-11-13.

[7]翟帆.高等职业院校,给学生成长和经济发展正能量[N].中国教育报,2013-07-18(05).

[8]崔奎勇,赵飒飒.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2(10):88-90.

[9]张家寰.高职院校综合办学能力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6(10):25-26.

[10]原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比较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责任编辑曹稳]

作者简介:曹靖,男,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基本理论;方娇,女,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流管理、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6)07-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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