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服务型行政管理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2016-06-11陈琦
陈琦
摘 要:随着高校的发展和不断深入的改革,高校行政化是目前我国高校的普遍现象。高校“行政化”问题逐漸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高校行政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主要表现为政府将高校作为行政机构来管理,政校不分,管办一体;二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干预甚至代替学术权力。本文首先对高等教育“行政化”存在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述,详细分析了实行服务型行政管理是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趋势以及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旨在推进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新常态;中国;金融体系;新挑战
隨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行政化是目前我国高校的普遍现象。高等教育领域的有识之士提出“重构大学精神,回归大学本质”,需要高校“去行政化”,即在外部,要减少政府对高校办学的过度干预;在内部,要改革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对教学和科研的影响。这对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教育“行政化”存在的原因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化”的产生有其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建国初期,国家为尽快稳定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严重经济问题,遏制通货膨胀,在建设新的经济体制时期基本照搬了苏联模式,采取了中央高度行政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部门将高校视为附属机构,通过行政权力将有限的资源投人到精英化教育当中,保证了当时高校的顺利运转,大学的“行政化”在高等教育发展初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文革结束恢复高考以后,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只有依赖政府借助行政权力,才能尽快发展高等教育,使高校发展恢复正轨并进行快速发展,这就导致了高校“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以致高校严重偏离了其本质,丧失了大学精神。
二、高校行政化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跨越式发展成为大众化教育,高等教育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高校“行政化”诸多弊端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其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 严重制约了大学办学自主权。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拥有自主招生、自主设置学科专业、自主制订教学、自主开展科研、自主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定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自主管理财产等权力。但政府仍紧紧掌握各项话语权,高校运作只能围绕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要求和指令开展,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二) 高校行政权力泛化。政府以自己的意志和行政级别来决定教育资源的分配,并运用行政手段对高校的教学、科研、经费、人事、资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高校自身组织机构实行“科层制”体系,领导有绝对的话语权,导致了大学的学术事务也常常是由大学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领导决定。
(三)行政权力大于学术权力学校内部管理部门用行政方式配置教学和科研资源,行政权力涉足学科设置、职称评定、课题评审、学术成果评定等学术事务,甚至完全取代了学术权力的职责。学术权力的组织机构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采取行政方式来决定其组织成员及领导,学术决策权和学术资源配置受到行政权力的限制。教授及科研人员在决定基层单位的重大学术事务的话语权也非常有限,导致了学术权力行政化。
(四) 官僚化作风严重。大学的一切运作依靠行政权力运作,什么事情都是依靠行政命令来完成。本应在大学学术管理事务中起到组织、协调等作用的行政职能部门,常以行政领导的姿态和行政化思维来管理学校的各项学术事务,甚至出现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三、实行服务型行政管理是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趋势
随着高校行政化问题的日益凸显,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呼声。但需要澄清的一点是,去行政化并不是要取消行政体系或实行所谓的“教授治校”,因为如果庞杂的学校事务都由教授管理,而不是由专门的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负责,是不可能有办学成效的,这样不仅管不好,而且还会影响教授们的本职工作。结合上述对高校内部管理行政化倾向的分析,我们认为,高校内部去行政化的实质是改变行政权力过度膨胀的倾向,合理划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界限与职能,使二者各安其位、各尽其能,从而使高校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其自身特点,更加有利于推动学术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从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的关系来看,当前高校过度行政化的管理体系更多的是继承了“管制行政”的特点,而去行政化之后的高校必将更多地引入“服务行政”的理念与管理模式,进而构建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以顺应整个社会行政管理模式变革和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要求。所谓“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是指高校行政部门以师生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需求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首要职能,通过完善的服务制度和服务体系为师生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一种管理模式。具体来说,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方向的契合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都要求合理划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界限。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要求改变行政权力过度膨胀的倾向,减少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干预,而其前提则是理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正确定位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哪些事务、哪些环节由行政权力负责,哪些事务、哪些环节由学术权力负责。而在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着明确的分工,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互不越界、互不代替、互相监督、互相配合。
其次,二者都要求将为师生服务作为行政部门的首要职能。有人认为,“为谁服务”是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问题。这实际上表明,明确高校行政部门的职责是高校去行政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要求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摆正自身位置,改变官僚作风,真正做到以为师生服务为本。而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把服务作为核心价值观和行政管理机构的首要职责,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四、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 轉变管理职能
“一所大学里最重要的内部支持者可能是教师。正是因为这一群体的特性和成就,而不是别的因素,决定了这个机构的性质”。高校的这一特点和高校行政管理的性质决定了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应当是为师生服务。行政权力的职责不再是包揽学校一切事务,而是处理好行政事务,并与学术权力协调配合,为实现教育和学术目标服务。行政管理者的责任也“不是去控制学者,而是作为助手为他们服务”,并充分发挥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和学术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为真正实现“教授治学”提供良好条件。同时,行政管理者还要着眼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成长与发展创造优良的教育环境,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总之,高校行政系统要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其首要工作来做,并将服务质量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学校管理评价体系。
(二) 更新管理理念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等人认为,“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也就是说,管理是为组织成员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服务的。就高等院校而言,教育和学术事务是其根本性的核心事务,设置行政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创造良好的教育和学术环境,让每个师生都能在其中安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以更好地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因此,高校行政管理者要树立“管理是一种环境”、“管理即是服务”的意识,要把为学术服务、为师生服务视为行政管理的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
(三) 创新组织结构
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是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推进行政组织结构的简约化和扁平化。 要改变传统多层级的直线式组织结构,减少过多的中间层机构和行政职位,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行政化在高校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克服艰难险阻,将去行政化进行到底,这样才能促进中国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祎.高校去行政化与“服务型”行政管理的思考[J].科技经济市场,2016,(09):172-173.
[2]于姗姗.论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J].统计与管理,2016,(07):159-160.
[3]王光,赵梦思,蒋伊婕.浅谈中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J].现代国企研究,2016,(06):137.
[4]张青。公立高校去行政化路径探析[D]。华中师范大学,2015.
[5]蔡紅妍。浅谈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现状及改革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