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创新研究
2016-06-11石维金
石维金
摘 要:随着近年來全球气候的急剧变化,碳金融作为一种应对该问题的重要机制创新体系,在国际上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作为全球最大的减排国,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金融业务领域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文通过深入调查我国银行业低碳金融目前的发展状况,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必要性,研究了开展碳金融业务所面临的的主要问题,并为促进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碳金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一、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的现状
随着世界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的经济产出为特征,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经济正成为一种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并且我国已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具有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和最大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供应方,是全球CDM项目注册认证最多的国家。而碳金融,即指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低碳市场机制下、联合实施机制、以及清洁发展机制,低碳经济中的各种环境保护型保金融活动,主要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近年来,我国联合发展机制CDM 项目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巨大,我国碳金融的参与主体也在不断成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商业银行、碳基金、投资银行、国际组织等也逐渐参与进来。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碳金融兴起后,由于它独特的社会功能、新颖的运作机制和迅猛的发展态势,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投身于这一新的业务领域。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 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及健康发展。通过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带动实体经济发展并逐渐摆脱危机已成为当前各国的共识,商业银行通过发展碳金融业务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能够引导我国实体企业从“黑色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二)推进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并使其收入结构优化。首先,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巨大的需求,商业银行通过提供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可以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其次,碳金融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客观要求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运作模式、金融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方式,因而可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因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往往需要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合作,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此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起步较晚,如果不能尽快顺应这种趋势,将错失重大机遇,这即促使我国商业银行及时改变经营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业务,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由于看到碳金融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都陆续开展碳金融业务,其规模和作用呈逐年递增态势。但我国的碳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大的问题,制约着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碳金融。
(一)配套交易法律制度与中介市场不成熟,市场参与主体缺乏积极性。从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碳金融服务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碳金融建设方面并不缺乏主动性,有些商业银行一直都在积极建设自身的碳金融服务体系,但国有商业银行在现行的分业经营管理体制下,通常只能开展CDM下的融资等绿色信贷、理财产品和相关中介业务,而碳期货、碳期权、碳基金等碳金融衍生品和投行业务受分业经营体制的制约而难以深入开展,无法进入碳金融的核心领域。
(二)商业银行碳金融处起步阶段,碳业务拓展创新有待提高。我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是“绿色贷款”,中间业务则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不足,项目评估与执行标准仍需要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有待规范。部分商业银行及地方政府推出了一些碳金融产品,但产品设计单一,在数量和功能上都难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三) 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现阶段我国的低碳经济仍属于发展初期,各种低碳技术和项目融资评估技术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向其提供碳金融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首先,我国低碳产业仍属于发展初期,大部份的低碳技术还处于试验、研发和试用阶段,一般存在投资资金量大、投资周期长、经济效益不确定性大的问题。其次,同等条件下,提供相同的产品或服务,低碳經济为实现低碳目标需要比传统企业投入更多资金,从而导致其成本相对较高,商业银行向其提供金融服务必然存在更高风险。并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高的考核分值,盲目跟进一些低碳项目,出现了重复投资和产能过剩的问题。
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 深化碳金融理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银监会已先后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管理层可以通过外部激励和内部养成两种方式推广和深化碳金融理念。首先,管理层在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指引的同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降低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成本,增加其业务利润,形成有效的外部激励。其次,管理层应促使行业内达成发展碳金融的共识,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并在商业银行内部树立发展碳金融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碳金融文化”的培养,建立碳金融理念的内部养成机制。
(二) 培养碳金融业务方面的人才。相对于传统金融而言,碳金融业务对专业性人才要求较高。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相关机构和人才的匮乏,碳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商业银行健全对应的机构和部门,以完成碳金融的产品研究、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制定等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而国内大多商业银行面对这一新兴业务还缺乏专业的部门。碳金融业务需要的是具备化工、金融、法律、外语、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综合性人才的储备和积累还不到位。商业银行内部机构和人才的短缺,使得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开展的内部动力不足。因此,银行要加快引进专门的人才,组建专门的团队。并通过政府、银行和企业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碳金融人才的培养必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果,从而为碳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三) 提高商業银行碳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水平。1.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守“赤道原则”,从而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要求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必须通过环境评估或社会责任评估,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业务范围,但商业银行却更多向一些社会责任比较好的企业发放贷款,能有效地降低客户违约的主观风险。2.应密切关注国家的碳金融政策与法律,避免政策风险和行政干预风险。碳金融市场是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而扶持发展低碳经济和可持续经济政策的产物,其市场供求和国家的政策安排高度相关,因此,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特别是世界气候大会的谈判结果对我国碳金融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应不断关注国家的碳金融政策与法律,适时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政策风险和行政干预风险。3.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风险管理水平。应制定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消除风险死角和风险盲区,设置合理内部控制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应符合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四个关键流程的需要,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事前和事中风险。
(四)健全碳金融交易法律法规,完善政策制度建设,制定操作性强的碳金融实施细则。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框架是碳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的新兴碳交易市场,需要透明、长期、明确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来规范碳金融的发展。只有这样,银行和企业才有碳金融创新动力,才能制订相应的长期计划。一方面政府在制定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时,应考虑金融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政策制度与国际接轨。
(五)积极投身碳排放权二级市场交易。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投身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不仅要成为环境交易所的会员,而且要直接参与碳排放权的交易,从而掌握碳排放权的定价权; 另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在《京都议定书》附件——国家注册投资公司,取得相关资格,便能够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国外二级市场的交易,从而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定价不同而产生的套利机会。
五、结语
总之,碳金融是我国乃至全球未来发展的重点与核心,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以及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应树立发展碳金融的理念,培养碳金融业务方面的人才,提升内部风险管理水平,健全碳金融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国内外二级市场交易,从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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