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和运行机制构建
2016-06-04黄金凤
黄金凤
摘 要 以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和运行机制现状为切入点,通过对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构建原则以及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的实践教学特点分析,提出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存在评价体系形式化、评价标准缺失、评价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进一步调整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思路,构建科学可行、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
关键词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评价;运行机制;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05-0017-04
高职院校各专业如何加强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研究和构建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的意义[1]。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发展现状,分析目前该专业群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运行机制的改革思路,为其他专业群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提供借鉴。
一、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特点
学校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以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为龙头,以相近的园林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镇规划技术等具有相同学科基础的专业组成,专业之间的各种资源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特别是在实践教学上形成资源共享的集群优势,如图1所示。
实践教学内容丰富。该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由专业群基础平台实践课程、专业核心实践课程、综合提升实践课程三部分构成,有与理论教学联系较紧密的课内实践教学内容,也有依托校外企业完成的实践教学内容,专业群实践教学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多样丰富的特点。
实践教学手段灵活多样。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的实践教学体系内容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的不同需要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方法,不仅有强化训练法、模拟法、实战法,也有案例分析法、项目教学法等。
实践教学过程复杂不稳定。实践教学过程不如理论教学相对稳定,易受实践时间、地点、天气、企业工程进度等客观因素和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具有动态、不稳定性的特点。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特殊。影响实践教学质量的既有校内因素也有校外因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致使其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具有涉及面广、要求不一、过程性强、动态性强等特点。
实践教学主题多元化。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各专业方向的生源参差不齐,有对口单招生、有自主招生、有普高文科生、普高理科生还有少数民族生等,基本素质、接受能力、学习态度等也有所不同,专业群实践教学对象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二、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
(一)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评价现状
根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实践教学标准和任务书、指导书等一系列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呈现以下问题:
一是实践教学评价形式化。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不稳定性、多样性、过程性、多元化的特点导致实践教学组织、监控和评价的难度加大、范围有限、力度不足,实践教学检查、汇报等环节流于形式,难以深入全面地评价。
二是实践教学评价标准缺失。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制定了校外实践任务书、指导书等相关文件,但相对应的实践教学评价标准缺失,无论是专业方向核心实践课程还是基础平台实践课程,都具有整门课程的课程标准,但对于课内实践教学标准是缺失的。
三是实践教学评价主体不明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的实践教学评价主体不明确,比重分配不当,缺乏全面、规范、科学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校外实习、核心专业课、技能课、基础平台技能课等不同性质的实践教学,评价过程简单程式化,针对性不强,信息面窄,评价结果偏差大。
(二)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构建思路
以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课程体系为出发点,构建科学可行、分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2],评价体系框架如图2所示。
1.实践教学条件评价
实践教学条件是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实施的前提与保障,也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基础。根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和内容,实践教学条件评价体系包括:实践教学管理体系构建情况,如实践教学管理机制、管理手段、规章制度、评价指标、管理人员构成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如建设级别、建设数量、投入资金、生均占有量等;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如合作企业资质、每年能够接纳学生实习数量、共建工学结合课程、合作开发科研项目等;校内外实践教学双师教师建设情况,如双师教师比例、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实践教师培养计划、校外兼职实践教师比例等。实践教学条件评价占15%比例。
2.实践教学设计评价
实践教学设计评价是围绕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的,是为了实现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各专业培养目标而设定的,是实践教学质量目标的依据。其评价体系应包括:校内实践教学标准制定情况,如实践教学项目类型、实践教学课时量、理论与实践课时比例等;实践教学大纲制定情况,如项目数量、项目任务书、项目指导书等;实践教学计划,如详细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进度、实践教学各阶段成绩评定细则、学生管理细则等。实践教学设计评价占35%比例。
3.实践教学实施过程评价
实践教学实施过程评价是实践教学的关键环节。根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动态、不稳定性的特点,其实践教学实施过程评价体系包括:实践教学组织,如实践教学计划各环节执行力、校内外实训基地利用率、实践教学内容安排的条理性和阶段性等;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如实践教学重点是否突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衔接度、实践教学方法与内容的契合度、教学秩序和教风学风状态、职业素质的培养、实践教学过程阶段性考核成绩等。实践教学内容评价占35%比例。
4.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是检验实践教学目标是否达到的一个标准,也是实践教学质量的体现。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包括:实践教学成绩评价,如校内教师过程考核成绩、企业考核成绩、成果考核成绩等总评成绩优秀率和不合格率;实践教学反馈评价,如教与学的互评反馈、企业评教评学的反馈、行业评教评学反馈等;实践教学成果评价,如校内模拟实训各阶段作品优秀率、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综合技能大赛获奖率、毕业答辩优秀率、毕业生就业率等。实践教学内容评价占15%比例。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主题多元、内容丰富、教学手段灵活多样以及实践教学复杂不稳定性等特点,针对不同的实践教学应具有不同的评价方法,不同的实践教学主体应具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如实训教学类的侧重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的评价;课程设计实习类侧重指导态度、指导能力、指导效果的评价,尽可能地落实到每个环节的控制点和等级,便于操作[4]。
(三)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运行机制的建立
教学管理系统包括教与学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驱动整个教学过程运转的,制约着人们的教学行为,维系并推动着教学过程的运行;根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的丰富性、开放性、灵活性、不稳定性的教学特点,其实践教学考核也体现出多元化、动态的过程。合理恰当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纽带。
实践教学主体主要牵涉到企业、学校、学生等三方主体的相关利益,充分考虑三方面利益关系才能维系长远的合作关系,对校企合作具有一定的驱动力。
1.激励机制
根据企业、教师、学生需求特点和影响其工作动机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是学生奖励机制,如专业群技能平台统考奖励办法、校内模拟实训成果奖励办法、毕业设计成果奖励办法、实习成果奖励办法、各级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等系列激励机制,鼓励在实践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二是教师奖励机制,如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办法、校企合作奖励办法、教师脱产挂职奖励办法、实训教学中成绩突出教师奖励办法;三是企业奖励机制,如优先推荐优秀学生、优先推荐优秀教师脱产顶岗挂职、免费为其进行员工培训等。要不断强化各种激励机制,给各主体提供不断取得成就的条件,同时给予相应的公平的评价与报酬,形成正能量的激励氛围。
2.竞争机制
引入实践教学管理的竞争机制,可进一步激发教师、学生的紧迫感、危机感、进取心等,促使其主动自觉地进行教与学。一是教学工作量的竞争机制,包括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实践教学的任务分配等。二是实践教学师生互选竞争机制,如同一个专业群相同的实践平台课或相同专业方向的实践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实践教师,之后实践教师也可以选择学生。三是互相监督的竞争机制,如设立监督邮箱,学生监督老师评定成绩的公平公正性、监督监考老师的责任心和公正性、教师监督学生作品真实性、考试真实性等,形成师生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竞争、互相促进的竞争机制,形成正能量的教风学风竞争氛围。
3.约束机制
在各种奖励的前提下,还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一是实践教学态度约束机制,如实践教学过程中,因教师态度问题出现的教学事故或学生投诉2次以上教师,酌情扣除实践教学工作量并在相应时间内不能再担任实践教学任务,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二是实践教学能力约束机制,如新入职的年轻教师或实践教学能力不足的教师,不能担任实践教学任务;三是学生学习态度约束机制,如对于经常出现违纪、旷课、迟到、早退、作弊、态度恶劣等现象的学生,没有监督和选授课教师的资格,也没有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等;四是学生的成绩约束机制,如对于连续挂科的学生,一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启动留级制度,通过规范约束的行为导向,逐渐约束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约束机制的作用。
高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与运行机制的构建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环节,牵涉到高职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高职综合技能教育属性的体现,是重点也是难点。在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群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过程中要与时俱进,紧跟建筑行业现状,既要遵循系统性、全面性原则,又要兼顾发展性、过程性原则,在评价内容上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做到定性与定量、一元与多元化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