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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绩效的思考

2016-05-30袁国玲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部广东广州510520

南方农村 2016年2期
关键词:组织绩效市场结构

袁国玲(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公共基础部,广东 广州 510520)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绩效的思考

袁国玲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公共基础部,广东 广州 510520)

摘 要:合作社基本目标是应对市场风险,基于共同利益合作的异质社员之间信任关系强度及形成的组织合力与所处的市场情境决定着合作社组织绩效,其中信任关系强度对于组织绩效具有指数式的影响效应。

关键词:组织绩效;信任关系;组织合力;市场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组织平台,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14年11月,全国合作社数量增至126.7万家,35.3%的农户被纳入这一平台。合作社社员规模不等,组织的经济效益差异显著,合作社组织绩效评价成为研究热点问题。什么样的合作社才是绩效好的组织呢?研究界并未形成共识,分歧之一是评价标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因素均有,更多的倾向于经济因素;其次是兼有经济与社会因素。本文无意过多争执评价标准的孰是孰非,应然或必然,着重关注的问题是:多个异质社员之间的合作怎样形成合力?能否在市场机遇与挑战中可持续地生存与发展?这些问题是组织绩效评价所不能回避的基本问题。

合作社是异质性社员之间的合作,这是基于我国“三农”问题特征而得到的一致认识,涵盖了产、供、销多个流通环节的经营主体,主体之间资源禀赋、入社动机与参与行为有所不同,但异质主体并非没有同质性的利益,即通过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取得1+1﹥2的组织绩效。反之,农户则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必要。加入组织的共同原因之一就是:处于弱质农业经营链条中的弱势群体,受制于各自分散经营格局、难以应对农产品市场内在的经营风险,寻求一个市场中各博弈主体之间力量的平衡点。由此可知,组织成员之间是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形成合力应对市场风险,并分享由此产生的合作收益。那么,市场中的安全性是组织追求的基本目标,成员之间同舟共济的努力则是合作社这只舟在市场经济大海中航行的动力;组织之舟的航行不同于一个人划桨,必须聚合众力与选择正确的航线才能确保安全。

一、组织合力

农产品市场供给是由无数个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组成。农户的分散生产行为受到市场波动的导向而发生随行就市的变化,很容易导致供给中的拥挤现象。以合作社形式将分散的产供销主体联合起来则构成了抑制市场波动的重要路径,如同“船”大则“浪”小,使得不同环节中的波动被合作社内部化,整体表现为降低了这种交易成本和增强了社员的风险承受能力。异质社员之间的联合则具有这一组织优势,而我国大多数合作社符合这一特征。问题在于不同规模但相似优势的组织能否真正实现这一优势?合作社历来被视为不同于私有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两者根本区别体现在产权结构上。私有企业是私人所有、资本雇佣劳动,合作社则是多人共有、所有者与惠顾者角色统一于一体,即社员是所有——惠顾者,民主控制、共同所有、主要按照交易量分配盈余等制度保证了产权关系的激励性,促使异质社员为共同利益而做出生产性努力,避免采取消极的搭便车行为,具有股份制企业的“股权激励”特征。与私人企业相比,股权激励减少了衡量劳动努力程度所需要的监督成本,组织的合力因共同利益导向下的产权收益而生!合作社产权制度就是符合这一设计机理,所有者——惠顾者相统一,主要按照交易量返利、按股与按交易量相结合的决策表决方式等,确保社员的所有权、控制权与收益权完整。此外,产权制度不断创新,比如增加股权、交易权的可交易对象范围,增强组织的适应力和内在活力,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外合作社虽然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但普遍具有生命力的原因正是体现在组织制度的激励性,实际证明它是适合农业经营特征的农户组织方式,避免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监督困难与社员产权收益的完整性。

与国外较为成熟的合作社不同,国内合作社社员异质性强,尤其是在经济基础、人力资本等资源禀赋上的差异,在短时期都是难以消除的,因而长期存在。研究者既认识到这一“中国特色”,也提出减弱资源禀赋差异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对策。崔宝玉指出在直面这种异质性所导致的“资本控制”治理结构问题的同时,还应看到组织内、外的社会资本增强所产生的抑制过度“资本控制”的作用;笔者曾提出可通过培养新型农民、扶持大户并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大户群体而减弱异质小农户数量,使得合作社主要是较为同质的新型农民成员之间的合作;仝志辉等则倡议建立综合性的新型农民合作体系而非扶持专业合作社,才能真正改变资本下乡格局下的“大农吃小农”问题。以上三种观点均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异质性难以改变下的合作困境。综合比较,选择一种过渡性的合作社演变之路更有可能,“小核心——大外围”的社员结构向“大核心——小外围”的转变非常必要,当前农村环境决定了有这样的过渡时期,但是“小核心——大外围”应致力于构建和探索核心成员之间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不能够脱离合作社产权制度的内核,只有这样,合作社文化才能逐渐生根发芽。

其中一个甄别因素就是“是否具有属于合作社法人的专用性资产”,原因在于:从产权理论上讲,合作社资产是由社员投入、共同经营并服务合作交易的必要资产,不同于私人所有,而是共同所有,资产不可分割,既是全体所有者的对外承诺,也是激励全体所有者和惠顾者共同致力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物质保障。与此不同的是,当前一些合作社本身并没有专用性资产,名为合作社,实为有组织的市场,合作社为某个企业或者某个人所有,并占有收益,其他的社员与合作社之间仅是类似于市场交易的关系,没有一点真正的产权关系。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不是集聚众人之力,而是以平台名义攫取政策性收益和稳定农产品交易来源,社员违约其实是理性的选择!因此有没有部分惠顾者投入并所有的专用性资产可视作甄别合作社真伪的重要判断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合作社组织合力大小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

二、信任关系

信任包括“信”和“任”两个步骤,信表现在思想和心理层次,任则是信驱动下的行为。没有信就没有任,有信但不一定就能产生任。因此,信任关系就有强弱程度的差距。合作社由众人组成,为实现组织目标就需要事前达成共识,尔后才能有一致行动。互信才有互惠,而互惠则是互信的依据,敌我之间没有任何互信与互惠,完全对立关系!在合作社的信任网络中,外围社员与核心社员之间、核心社员与理事长之间的信任关系具有双向传递性,其中后者至为关键。一般来说,社员交往具有层次性,可分为核心圈与外围圈两个基本层次,而两大基本层次之间是以众多个次级核心——外围圈而纵向联络起来。笔者调研过程中发现合作社社员结构是一种嵌入了熟人社会圈层的社员关系,为整体上的异质社员结构注入了同质的因素。熟人间的互信与产权激励共同促进了互惠合作。表示这种嵌入熟人社会关系的社员结构见图1。

图1 社员结构

如果用中心点表示理事长角色,那么中心椭圆就是基本核心层;嵌在基本核心圈与基本外围圈之间的次级椭圆发挥着纵向联络、传递信心与信息的功能,每个椭圆都有一个核心人物作为结点,各结点相连,构成了合作社组织运转的支撑架构;每个核心人物承担着所在圈子的社员动员和协调职责,成为整个合作社运转的基本功能单元;整体功能即实现整体目标的效率取决于各基本功能单元之间的协调。从而可知,理事长与各功能单元核心人物之间的信任关系强度决定了组织的协调效率。进一步分析,理事长如何能最大效率地协调各核心社员的行为呢?其一,理事长须具备产品经营才能、组织管理经验,这是获得支持的基础;其次,理事长人格声誉、互惠理念是激励各核心成员委予重任的信心所在。由此才能形成以理事长为组织核心的治理结构,支持并致力于组织运营,理顺组织关系,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反向思考,具有领导才能的理事长凭什么信任其周围的核心成员甚至外围成员呢?一旦做出路线选择之后,其他成员是否也如同自己一样做出最大努力吗?同样彼此之间的熟悉构成相互信任的担保,具有抵押品功能的投入则是信任承诺的担保。所以没有其他核心成员及外围社员的专用性资产投入是难以获得互信、互惠的强信任关系。自愿加入与退出并不能等同于自由加入与退出,必须设置加入与退出条件,来保障社员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或者尽可能降低社员利益损失;鉴于应对市场风险是组织存在的基本目的,有必要尽可能维持核心层的稳定性,从而避免由于某个成员的加入与退出威胁到整个组织的运作。实践中有合作社通过股权封闭在核心社员范围之内,而非坚持传统合作社的全员持股,有利于组织基本运转的可持续性。虽然有合作社在促进社员增收方面绩效显著,吸引了非社员农户加入,但并不一定说明合作社组织绩效高,而社员、尤其是核心社员的退出选择则是合作社绩效降低的有力证明。除了退出选择之外,农产品交易比例亦能说明社员对于合作社的信任强度,社员合作的交易量占其全部农产品的比例大小与信任强度成正向变化,通过比较社员历年来的合作交易占比变化便能掌握信任强度变化。信之则任之!反过来说,合作社若能切实守信与互惠,则能获得社员的理解与信任,即使在不景气的市场情境下依然携手共度难关,而不是背信弃义、另辟交易渠道。

可变而不稳定的交易规模也不能体现一个合作社的组织绩效,但社员选择与合作社交易的比例变化则较真实反映出与合作社之间的双向信任强度,稳定的社员交易比例关系才是重要的测度双向信任强度的指标,因为它能够反映出合作社的内聚力与理事长的企业家才能!

三、市场风险

市场是检验合作社组织绩效的有效工具,能够在市场波浪中生存并扩张的合作社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顺境生、逆境亡的合作社将在大浪淘沙般的市场竞争中露出组织的内在缺陷。市场结构可分为产品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大多数农产品同质性强,从外观上难以辨别质量优劣。除了开发差异性产品之外,更多的合作社适合选择开发特色声誉产品,节约运营成本的市场竞争战略。

特色声誉一般可以从地理特征、历史传统、产品认证等方面显示产品的特色价值,以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技术进步有助于扬长避短,开发针对特定用途的产品,或者增加附加值。比如减少销售新鲜水果、增加加工干果之类的比例;引进良种、增强抗病力和减少农药投入、保持水果营养成分等。此外借助于合作社统一管理、标准化作业以获取规模效益,既减少了产品认证的成本,也规范了社员生产行为,从而提升社员生产效率。

更为重要的是应致力于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过长所导致的产品价值损失和高流通成本,在这方面合作社比单个农户具有明显的优势,即常说的“合作社做了单个农户所做不到的事”。供应链整合方式能够增强这一优势,政府倡导农超对接、农产品直营等模式即是例证,但必须具有标准化作业、质量可追溯为合作前提。以“农户+合作社+超市”为例,已在欧美等国家作为农产品销售主要方式,能够整合产供销资源、减少流通环节和物流管理成本,而且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其中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农超对接的组织效率受到合作社与超市双方之间能否建立长期信任关系、提升合作能力因素的影响。显然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伙伴关系能够稳定交易渠道和规模,为实施订单生产、应对市场风险、合理分享供应链价值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这都需要合作社夯实内部组织基础,提升自身组织绩效,为融入或主导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分享其中的农产品价值增值做好自身组织准备。

四、提升组织绩效路径

地方政府积极推广农超对接等或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给予建设性扶持,将直接改善合作社所处的市场主体结构、提升合作社专用性资产价值,那么对于提升组织绩效具有显著作用。本文认为最为重要的突破点在于增强信任关系强度,对于提升合作社组织绩效产生指数式效应。原因在于信任关系强度的增强,减少了核心社员与外围社员之间、核心社员与理事长之间的协调成本,提升了组织决策及执行效率,从而为合作社企业家才能的施展创造组织保障。已有实证研究表明,企业家才能对于合作社绩效至关重要。

(一)树立同舟共济的合作理念。合作文化在组织发展中的软作用不容小视,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理念一旦潜移默化为社员的内在意识,就能显著地降低协调成本,而且还转化为组织内部的、具有自我增强特征的无形资本,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生产效率,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合力。

(二)明晰社员产权边界。共同利益具有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共同利益不等于产权界限模糊,后者将引发攫取产权公共领域的“租金”问题。共同利益犹如一个利益池,不容得任何人私自占用,明晰社员各自产权边界则消除内部控制人公权私用的诱惑,激励社员致力于生产性努力。

(三)积极融入和整合农产品供应链。融入供应链管理将能拓展农产品交易渠道、与下游企业建立长期性的交易伙伴关系,进而改善合作社所处的市场环境,尤其是在合作社成长阶段,资产实力薄弱、人力资本稀缺,融入农产品供应链有利于学习和借鉴下游企业的管理技术、经营方式,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质量和社员素质,对于内外兼修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宏宇.引导合作社迈向规范提质发展新阶段[EB/OL].中国农经信息网:http://www.caein.com/index.asp?xAct ion=xReadNews&NewsID=102025.

[2]徐旭初,邵科.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内涵特征、演化路径与应对方略[J].农林经济学报,2014(06).

[3]崔宝玉.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与资本控制[J].改革,2010(10).

[4]袁国玲,韩俊梅.新型农民自愿合作及其培育路径[J].南方农村,2012(11).

[5]仝志辉,温铁军.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J].开放时代,2009(04).

(责任编辑:陈爱军)

作者简介:袁国玲,女,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结构差异及其组织效率比较研究”(GD11CYJ09);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农业转型进程中的社会风险分析”(Yq2013183)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6-01-06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6)02-0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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