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慈善超市参与社会救助的思考
2016-05-27韦平美
◎韦平美
推进慈善超市参与社会救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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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慈善超市作为城市社会救助的新形式,与政府救助相比,具有广泛性、社会性和灵活性的优势。目前,我国慈善超市面临着法律法规缺失、行政色彩浓厚、“造血”机制缺失、救助对象单一、经营范围较窄和专业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为促进慈善超市的独立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完整的供需管理体系,扩大资源供应,激发社会需求,同时打通供需之间的互动渠道。
关键词:慈善超市;社会救助;市场化模式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慈善超市”作为一种新的社区慈善实现方式,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日益成为我国现行社会救助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20世纪90年代,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强势推动下,“慈善超市”在我国各地纷纷建立并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后来由于资金、运营等问题,进入了“无序发展”阶段。随着2013年12月《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出台,慈善超市再次得到重视,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但其仍面临许多难题,亟待解决。
救助优势
作为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载体,慈善超市是以公民自愿无偿的社会捐赠为基础,借助商业超市的管理和运营方式,依托社区工作站或者经常性社会捐助点,为低保等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和精神等帮助的公益慈善机构,具有慈善机构和政府救助机构的双重性质。当前,以慈善超市为代表的新型慈善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贫困救助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其虽也发挥着扶贫济困的救助功能,但与政府救助相比更能反映出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的本质,具有政府救助无法比拟的优势。
1.在救助对象和救助领域方面具有广泛性优势
政府救助的对象一般是经过资格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困难群体,而那些未在政府保障项目之内,却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而陷入生活困难的社会群体往往被忽视,如低保边缘户、民政等部门的救助领域也具有局限性,无法包含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以慈善超市为代表的慈善组织却能发挥其广泛性的优势,对凡是面临生活、疾病等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均能伸以援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此外,慈善组织还能多领域、跨部门地参与社会救助,弥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边缘或空白领域,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在调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方面具有社会性的优势
虽然我国每年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一直都在增长,但由于资金、人员的有限性其仍难以满足社会困难群体的需求。而以慈善超市为代表的新型慈善组织则不同,能够依靠其强大的社会号召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通过聚集和分配社会各种资源,重点解决贫困群体面临的种种困难。
3.在社会救助中显示出灵活性的优势
政府救助一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会救助政策,其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水平均不能随意更改。而慈善组织在面临特殊情况时却能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地调整,对突发性灾害、事故和疾病等造成的特殊困难能够及时灵活地予以解决,而不会由于复杂的程序错过救助的最佳时期,给广大民众和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面临难题
慈善超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运用“前店后厂”模式,走市场化道路的方式,均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充分发挥了慈善超市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慈善超市的发展却步履艰辛,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1.法律法规缺失,发展无保障
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与慈善公益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未形成健全的慈善法律体系,实际操作中无法可依、政策文件互相冲突等问题仍然较为普遍。虽然2013年12月《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慈善超市的管理和发展,但专门针对慈善的法律文件,如《慈善事业促进法》、《志愿者服务法》等至今没有颁布。此外,随着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慈善法律体系无法解决慈善事业中日益复杂的新问题,与之配套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缺失也使得慈善超市等慈善组织没有其持续发展的保障。
2.行政色彩浓厚,身份不明确
我国的慈善超市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较强的“官办”色彩。维持其运行的资金、人员等主要依赖于政府,缺乏持续发展的独立性。在政府和慈善超市的关系上,慈善超市从属于政府,慈善超市的发展在资金、观念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而慈善超市到底是政府主导的第二次分配还是社会自愿的第三次分配,目前仍不明确。由于政府对慈善超市发展的过度干预,慈善超市自我运营发展的空间被严重挤压,组织效率的提高也因缺乏外部竞争而得到压制。
3.“造血”机制缺失,经营不持久
目前,我国慈善超市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福彩公益金的补助,很少来自于自主经营收入和自募资金收入,慈善超市运行的市场化不足,广大民众的参与度不高,制约着我国慈善超市的长远稳定发展。另外,由于我国慈善超市的主体性质不一,统筹层次不高,没有建立完善的物资供需平台,导致物资难以调配,民众对慈善超市的知晓度和对慈善超市物资的需求度均不高。若不尽快转变运作方式,则很可能成为政府的负担。
4.救助对象单一,受益不广泛
与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一样,我国慈善超市的救助对象通常是享受低保的特困人群,而生活困难的边缘群体以及因突然灾害而陷入困境的人们往往被排斥在有资格领取慈善超市兑换券的人群之外,无法享受慈善超市的优惠政策,而需以规定的市场价格对所需物品进行购买。这种做法阻碍了受益面的扩大,限制了慈善超市在社会救助中充分发挥作用,违背了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和普遍性原则[1]。
5.经营范围较窄,内容不丰富
根据相关规定,慈善超市仅限于款物募集、困难救助、志愿服务和便民服务四项经营业务。从形式上看,慈善超市本质上属于物质层面的生活救助;从内容上看,慈善超市从事的是“四低”工作,即低效率的社会募集、低层次的物质救助、低附加值的产品供给以及低社会效果的救助途径,只能缓减经济上的贫困[2]。总之,我国慈善超市的经营范围仍只停留在物资供给的初级层次,而没有满足贫困困难群体在心理、社会等层面的高层次需要,也没有为其开展就业援助、教育培训等社会服务。
6.专职人员不足,工作不专业
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我国慈善超市经营发展的水平。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志愿者数量偏少已成为慈善超市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目前我国慈善超市的负责人大多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无专职经理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与企事业单位相比,慈善超市缺乏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有效的职业发展规划,易造成人才外流;第二,由于没有科学的物质激励和人才绩效考评体系,慈善超市工作人员的归属感不强,稳定性不高;第三,因慈善超市在我国兴办时间不长,发展规模较小,从而使得社会对这一工作的认可度不高。
发展对策
慈善救助作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对我国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起着较大的推动作用。要让慈善超市得以持续健康地运营,发挥对社会救助的促进作用,就必须要在坚持慈善公益观念的原则下,走市场化道路,建立起完整的供需管理体系。
1.扩大资源供应,为慈善超市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1)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规范慈善超市的运营,提高社会公信力,建议尽快将慈善超市等社会慈善组织的登记注册、资金管理、项目运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纳入法律体系,实现法制化运作。另外,政府要出台针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建立相应的实物捐赠估价体系,在为慈善超市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同时,调动普通民众、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拓宽慈善超市资源来源。
(2)确立社会企业身份定位,提高统筹层次。社会企业是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导向、以企业化运作为机制,借助“非分配性约束”保证非营利性的混合型组织实体,它兼具市场组织和第三部门的双重特征。将慈善超市定位于社会企业,不仅能摆脱政府与慈善超市关系模糊的困境,还能促使慈善超市尽快实行市场化运作,调动社会的参与热情。此外,为提高人员、物资等资源调配水平,我国各地的慈善超市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统筹层次,减少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并存的尴尬情况。
(3)培育“公民慈善”的权利观,加强慈善超市的公信力建设。公民权利的社会慈善观的确立是将社会慈善从救弱济贫的道德要求和人道关怀提升到人人参与的社会权利和公民责任,慈善救助不再是仅仅借助于人性与生俱来的同情与怜悯,而是普通公民参与和享有社会福利保障的应有责任和权利[3]。我国要积极培育公民的慈善意识和志愿精神,为慈善超市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同时,为提高公信力,使民众、企业等社会力量放心捐赠,我国的慈善超市不仅要监控慈善超市的现金流和物流,制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还应建立包括政府、社会在内的监督机制,要求其规范化运营。
2.激发社会需求,为慈善超市发展增加动力源泉
(1)扩大救助受益群体,丰富救助内容。受益面的大小是衡量慈善超市发挥社会救助作用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我国慈善超市的服务对象不应只限于政府认可的低保户,而要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线,使得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也能享受慈善超市带来的社会福利。在救助内容方面,慈善超市不应只局限于传统的经济救助,还应积极与社工等社会力量合作,建立二者之间的协调机制,实行有效的转介服务,使困难群体也能享受就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内容,从而做到在提升其自我救助能力的同时,丰富慈善超市的救助内容。
(2)走市场化道路,提高经营水平。培养慈善超市发展的独立性,就必须实现经营的民营化、市场化,在注重成本-收益的计量,努力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将慈善超市向所有市民开放,采用“物美价廉”的经营策略激发普通市民的需求。
(3)加强与慈善组织、企业的合作,提高服务质量。我国的慈善事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一些较大的慈善组织在社会宣传、项目运作和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慈善超市应积极寻求和其他慈善组织的合作,向其学习专业管理技术、借鉴成功经验,带动自身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另外,慈善超市还可以和企业进行合作,在提高企业社会形象的同时,丰富救助物资,提升服务质量。
3.打通供需之间的互动渠道,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交易平台。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慈善超市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运行效率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可以方便地搭建虚拟化资源整合平台,降低不同主体间的交易成本,缩短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间的距离,密切慈善主体和受体之间的沟通、反馈,加强彼此间的回应性和互利性[4]。通过建立网络交易平台,不仅可以节省场地,还能方便居民了解慈善超市的物资种类和价格,便于社会监督。
(2)加强社区慈善超市站点建设,便于市民捐赠和领取物资。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慈善超市应将自身发展融入社区建设,联合民政部门、居委会、便利商店等加强慈善超市的捐赠点和救助点建设,在较发达的社区多设置捐赠站点,在相对贫困的社区,如保障房社区,多建立救助站点。这样既方便市民捐赠物资,又便于困难群体领取或低价购买所需物品。
(3)做好物资的物流配送工作,及时进行资源调剂。慈善超市服务人群的不同往往导致了物资供求状况的不同,为平衡不同地区的供需情况,慈善超市应做好物资的配送工作。在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各地区慈善超市物资的供需情况之下,政府可出台优惠政策促进物流公司和慈善超市合作,帮助慈善超市做好资源的调配和整合。
■ 吟风泽畔 白文明/摄
高雄龙虎塔位于高雄左营莲池潭内,在胜利路以及莲潭路交叉口。于1976年兴建,龙虎塔以龙喉为入口,虎口为出口,有入龙喉出虎口之逢凶化吉之意。龙虎塔外观造型生动明亮,内部刻画浮雕别树一格,龙塔内画有二十四孝子插图,及代表罪恶之人死后,入地狱时会遭受十殿阎王审判刑罚图;虎塔则画有十二贤士及代表天堂极乐世界的玉皇大帝三十六宫将图。
参考文献■
[1]肖小霞. 我国社会救助社会化之路——以“爱心超市”为研究样本. 河南社会科学,2011,(3):103-106.
[2]冯敏良. 我国慈善超市的发展瓶颈与生存智慧.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52-57.
[3]刘威. 反思与前瞻——中国社会慈善救助发展六十年. 学术论坛,2009,(12):99-104.
[4]杨荣. 社区慈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方向. 东岳论从,2015,(10):43-48.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阶段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政策研究》(编号:11ASH009)的成果。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DOI:10.13561/j.cnki.zggqgl.2016.05.010 ■ 编辑:云霞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