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析
——基于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思考
2016-05-26宋建华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宋建华(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析
——基于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思考
宋建华
(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摘要:随着农业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通过以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新时期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战略,提出了加快促进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析,能够为昌吉州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昌吉州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宋建华.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析——基于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6(1):34-38.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攻坚深化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再次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一条重要内容写进了报告当中。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当前农业经营方式新问题、新挑战下的有效举措,对于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新疆作为一个农业大区,同时也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边疆地区,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转变,将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整体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一、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位于新疆天山山脉北麓、准噶尔盆地南部,这里土壤肥沃,是发展农牧业生产的优质天然基地。近年来,昌吉州围绕农牧业发展,农产品整理、分级、包装,农产品销售、农技推广等主要生产活动,鼓励多形式、多环节、多领域大力推广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合作社产业已经覆盖到种植业、林业、畜牧养殖业、渔业、服务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方式已由原本的技术、信息单一服务功能拓展到仓储、加工、运输等服务领域和环节。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各级政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抓手。[1]56
(一)从组织规模看,合作社规模持续增长,带动能力不断强化
2005年,昌吉州创办了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昌吉州又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出台了《自治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意见》,使昌吉州五县两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合作社数量和社员人数上呈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很多合作社都是在这股浪潮中孕育发展起来的。2014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有效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2]120截至2014年底,昌吉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 663家(如表1),相较2013年新增1 006家,增长60.71%。各类示范社44家(含农业部示范社13家、自治区示范社31家),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111家,实施标准化的合作社48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达8.46万户,相较2013年新增2 839户。昌吉州合作社规模持续增长,带动能力不断强化,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长中逐渐凸显重要作用。
(二)从组织创建看,以农民牵头创建占九成以上
近几年,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基于经济利益的直接动力和出发点,很多村组干部、技术能手、专业大户引领示范,开办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了以农民牵头为主的组织发展趋势,合作组织比例高达93.2%,而作为联结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与农民、基层组织与合作社、基层组织与农民的企业牵头和基层组织牵头的合作组织形式正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很好地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农民合作社的创建,激发更多的农民为了增加农业收入、获得更好的销售渠道、控制农产品质量、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得到政府的支持,也开始作为社员加入,从而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红。
表1 2008-2014年昌吉州五县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表
(三)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及养殖业居多
通过专题调研发现(如图1),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占33%,养殖业占40%,两者共占比例高达73%。这主要是由于昌吉州作为传统的发展农牧业的重点地区,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商品率高,单独经营会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因而促使农民向着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形式转变。同时,昌吉州毗邻新疆首府乌鲁木齐,作为乌昌一体化建设,昌吉州积极打造全疆重要商品粮基地以及乌昌地区“菜篮子”基地,成为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重要的粮食、蔬菜生产和供应基地。加之依托娃哈哈、西域春、麦趣尔等一批乳制品知名品牌,以荷斯坦奶牛为主要品种,当地种养殖业发展具有较大规模,昌吉州已成为全国重点的奶业生产加工基地。
图1 昌吉州五县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分布图
(四)从服务内容看,服务方式逐渐向多元化服务领域拓展
当前,中国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只具备技术或信息等单一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变为具有多元化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10据调查发现(如图2);昌吉州44%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供综合性的产销一体化服务,并且越来越多的合作社开始转变服务内容,从最初仅仅是生产领域的服务逐步向仓储、加工、运输等服务领域的拓展,从而延长产业价值链,实现农产品在仓储、加工、运输环节中增值。这种多元化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成员生产效率,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保障成员收益,正成为以各种服务合作形式助力合作社发展的主流趋势。
图2 昌吉州五县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内容分布图
二、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管理能力孱弱,辐射程度十分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主要作用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经济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但是,目前昌吉州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其经营规模偏小,服务半径仅局限在一两个村的范围,没有形成网络,势单力薄,且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采取传统的“家庭模式”生产理念,规模意识淡薄,合作层次较低,造成销售市场渠道闭塞,无法有力地发挥区域辐射优势,仅能进行单一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支撑,造成合作社资金实力有限、筹资渠道较少、筹资数额不足,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命力不强,风险抵抗能力十分薄弱。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完整,大部分合作社未能按照要求设立成员明细账户,使用项目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也未按规定分摊量化计入成员账户,仍存在“白条做账”现象。
(二)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够通畅,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目前,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大量优质农产品,由于销售渠道有限,长期以来还停留在分散经营的状态。很多农产品除自产、自销外,主要依靠外来商贩进行销售,存在随意开价与砍价现象,既形成不了合力,又发挥不了品牌效应。同时,种植基地周围缺乏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加大了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性,当供大于求的时候,降价成了唯一的手段,参社社员的收入往往得不到保障。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缓慢,行业性的市场建设、技术标准制定、资金信贷支持等公共服务滞后,尚不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组织支持与服务,从而造成合作社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其约束力与凝聚力较差。加上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没有实体、经营收入、财富积累,从而造成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参社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证。
(三)农民观念陈旧,缺乏新型专业人才
从目前昌吉州五县二市的调研情况来看,大部分农民参与地方政府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不积极。从农民自身来讲,目前很多农民文化层次较低、思想比较保守,在日常生产中看重短期好处而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相关知识,农民观念陈旧、参与意识薄弱和诸多自身能力不足严重地制约着农民之间更好的合作,逐渐形成了一种小农本位的生产观。同时农村中缺乏既掌握丰富的种养殖经验与技术、又善于合作社经营与管理的专业人才,无法有效团结、凝聚和带领广大农民闯市场,从而造成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的带头人宁愿开办私营企业、发展家庭模式生产,也不愿意组织带领其他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同致富。
(四)合作社抵押担保缺失,金融环境欠佳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收益率较低且相对不够稳定,容易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故。为转移和减少农业贷款的风险,一般国内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会将合法、有效的抵押和担保物作为必要的贷款条件。由于缺乏必要的担保和抵押,传统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非常低,正规金融机构在满足农民合作组织金融需求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4]18562同时,加之当前农村抵押和担保物交易、流转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并缺乏合乎规范的产权登记制度和价值评估制度,从而导致当前能够作为一般担保的物品或权证寥寥无几,造成很多抵押物受到限制,无法实现担保清偿作用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进而更加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的问题。
三、加快促进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开展宣传工作,抓好组织推动,强化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
近年来,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成效显著。今后应继续开展好宣传工作,抓好组织推动,围绕加强合作社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实行“强社并弱社,小社进大社”,对发展不好的予以取缔,突出建设一批规范性、示范性合作社,对规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要加强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民层面有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合作理念和团结协作精神,“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5]178;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组建方法以及与其他合作组织的区别,强调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好处;有重点地带领农民参观运作比较成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感性认识。
(二)鼓励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以农民自发牵头领办为主,少数由企业牵头或者基层组织牵头兴办,这种格局必将成为限制其后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当地政府要积极鼓励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服务组织、农户各方优势,重点推行“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力。同时,在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过程中,要重视服务方式的拓展,引导和带动农民合作组织从单一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仓储、加工、运输等服务领域的拓展,从生产性服务向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延伸,从单一农产品合作向综合性农业合作跨越。
(三)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快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有效地把村民联合起来,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推动承包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扩大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自主权,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流转的目标。要充分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推动承包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扩大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自主权,实现土地规模化流转、科学化耕种、集约化经营。以昌吉州现有的草畜联营合作社来看,草畜联营合作社农民将土地使用权和家养的畜牧为入股资产,然后从合作社获得股份和分红。将一家一户的分散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土地和畜牧得到规模化经营,扩大了合作社规模,调整了畜牧业产业结构。一方面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另一方面解放出部分劳动力从事其他经营或地区转移,增加了额外收入,有助于实现生态、经济双丰收。
(四)品牌建设与“农超”对接并重,完善销售服务体系
要注重品牌建设,加强“三品认证”工作,打造系列富有当地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知名品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构建,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基本格局。同时,积极构建“农超”对接体系,建立农产品“农超对接”网点,探索“超市+基地”“超市+合作社+农户”等产销模式,从而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农产品贸易,扩大销售规模,不断提高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努力搭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平台,打造培育品牌农产品,利用举办展示会、洽谈会、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展示农产品,通过参与展销会、招商会等,促进农产品营销。最终构建实现昌吉州农产品大流通格局,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产销大户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培养机制
目前,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的管理层几乎都缺乏既善于合作社经营与管理,又能团结、凝聚和带领广大农民闯市场的新型专业人才。为此,合作社应该建立自身的企业家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思想素质过硬、理论知识扎实、经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企业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人才短板问题。实施教育培训,通过制订完善的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地普及基层教育,开展技术培训;建立企业家进入和退出机制,防止由于权力过大导致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建立激励措施,将企业家的利益同合作社利益联系起来,采取制度化措施保障企业家活动;创造学习和成长的良好环境,在多方面予以理解和支持,在贡献和成功经验方面做好宣传。
(六)加大两个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随着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迅速增长,应切实落实财政资金、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搭建企业与合作社之间的联系平台,或出台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的倾斜性优惠政策,对规范性、示范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措施,使企业与合作社建立友好合作共赢的紧密关系。同时,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资金扶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的机构成立、产品认证、市场营销、人员培训等工作,建立以奖代补的资金运行机制,创新资金扶持方式,以财政项目、贴息补助、资金整合等手段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对信用高、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贷款担保和抵押物条件上予以适当放宽,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同时简化审批手续,鼓励合作社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肖春生,肖汉乾.湖南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烟草学报,2013(1).
[2]宋建华.2014-2015年新疆“三农”形势分析与预测[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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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玉梅,张敏.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2).
[5]陈瑶.《吕氏春秋》与《道德经》相关篇目论析[J].文学评论,2015(4).
作者简介:宋建华,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产业经济、区域经济。
收稿日期:2015-04-06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