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卫风》中看卫国的风俗礼仪
2016-05-14刘灿灿
刘灿灿
摘 要:随着人类的产生,与之相关的行为举止、礼仪规范也随之出现,并渐渐得到完善。西周时期卫国的风俗礼仪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卫国的地理特征和政治社会风貌的独特性,加上周朝统治者对其采取的入乡随俗的统治政策以及文化本身的积淀性和传承性,使得卫国的风俗礼仪形成一种二元文化形态,主要表现为祭祀风俗、婚恋风俗、服饰风俗等各种各样的礼仪方面。探讨《卫风》中风俗礼仪的社会价值和它本身所体现的文化内涵,对于进一步了解先秦时期的风俗习惯和当时当地的生活乃至传承中华文明都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卫风;风俗礼仪;社会价值
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7-0161-03
卫风因产生的时代有殷民的聚集,商文化的遗存,在周礼勃兴的时代独具一种二元文化色彩。“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1],这种商周二元文化在卫地诗风中留下深深的痕迹,挖掘其丰富内涵对先秦文化及生活的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一、先秦卫国的历史背景
对于卫国的具体范围,一些研究者给出了他们的结论:王静悦在其文《〈诗经·卫风〉独特风貌之成因》中得出卫国是西周初期很受重视的一个诸侯国,具有较为重要的政治地位[2]。陈艳霞在《地域文化与〈诗经〉邶、鄘、卫三风研究》中对邶、鄘、卫的地域进行了界定,最终建立的卫国是在三监设置时的邶、鄘、卫基础上建立的[3]。卫地大致来说,包括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带,淇河之间,属殷商旧都文化圈的覆盖范围。班固《汉书·地理志》有明确地记载:
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是也。
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4]。
由此可知,邶、鄘、卫本属殷王朝朝歌一带的王畿之地,因周武王灭殷后将原殷朝王畿之地一分为三,朝歌以北为邶,朝歌以南称为鄘,朝歌以东称为卫,经过历史演变最后统称为卫。因此,“卫风”从地域来说应包括邶、鄘、卫3国的民歌。
据《水经注·淇水》记载可得知淇水是一条贯穿卫国的大河,而邶、鄘、卫3地风诗中都有对淇水的描述,如《邶风·泉水》《鄘风·桑中》《卫风·淇澳》。这说明周初时期的邶、鄘、卫的确在今河南境内或其周边地区。
王静悦在《〈诗经·卫风〉独特风貌之成因》中认为卫风形成的独特,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关系密切[5]。从史籍所记载的情况看,春秋较早兴起的商业经济基本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周书·酒诰》中称商业鼻祖殷商民族牵着牛远出做生意,开创了古老商业的先河。《卫风·氓》中“抱布贸丝”场景的描写,也表明当时卫地商人的活动及商业活动的广泛。另外,清代魏源在其《诗古微》卷九中对卫地及周边各国的商业情况都有确切的记载,这都说明在周王朝趋衰时期,郑、卫一带的商业经济是很繁荣的。
以上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繁华的商业经济与重要的社会地位等各方面的因素,展现了卫国较为广泛的社会图景,这些因素影响并促进了卫风的礼仪风俗的产生和发展。
二、《卫风》中的卫国祭祀风俗
历史上对卫国的研究多注重它的靡靡之音,而忽略了诗歌中深层的含义及其蕴含的文化内涵,没有全面的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全景。祭祀,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平民百姓的一件要事。如《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6]商朝曾经是一个神权至上的时代,商王既是部落首领又是群巫之长。如《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7]在卫国,祭祀的过程中也涉及到殷商遗俗。
(一)桑林祭祀
为了建国初期国家的稳定,周人尊重不同诸侯国之间的祭祀风俗。《礼记·王制》云:“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8]周人虽然在政治上取代了殷在中原的统治地位,但在文化上仍落后于殷人,“周因于殷礼”说的就是周文化对殷文化的承袭,使得邶、鄘、卫3地更好地保留了殷文化的成分。周代继承了殷人的这种占卜习俗,《邶风》《鄘风》《卫风》当中都有关于卫周人占卜的记载。《左传·闵公二年》中记载,齐桓公立戴公的弟弟文公,修建楚丘城以复兴卫国。
殷商中最典型的祭祀标志就是桑林。桑林也就是桑社,桑社之神是宋的先妣高禖,其职司“会男女”。《墨子·明鬼》云:“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9]所以,“桑中”是男女结合的传统处所。高禖神在上古人的信仰中是掌管结婚生子的女神,桑林一直以来又是十分神圣的宗教场所。
殷人所有的歌舞聚会活动,又和他们的宗教活动深深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不能不关注卫诗中有关舞蹈与桑林的描写。《邶风·简兮》就涉及到了万舞:“简兮简兮,方将万舞。”[10]《鄘风·桑中》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11]都表明乐舞是娱神求雨的手段,桑林是精神寄托之处。
《鄘风·桑中》《鄘风·定之方中》虽然所表现的主题并非桑林,但都有桑林这一殷商祭祀文化的印记。尽管它们从一个角度传递情感,却能从多个层面反映生活。这里所表现出的卫国生活,就呈现出商俗周礼交融的复杂性。
(二)舞乐祭祀
《邶风·简兮》中涉及到的万舞“简兮简兮,方将万舞。硕人俣俣,公庭万舞”[12],使我们注意到桑林祭祀中呈现出的以舞娱神、以色诱神的特点,从而使得我们更加关注卫诗中关于舞蹈的描写。李勇在《卫地风诗与商周礼俗研究》中就考察《简兮》万舞的渊源,他认为:“《左传·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将万焉。仲子者,公之祖母,考其宫用万舞,可知万舞与妇人有特殊关系。”[13]
《简兮》显示了万舞是周代典型的乐舞,还展现了周代卫地文化中独有的殷商文化的遗存。万舞并不是周人的独创,它借鉴自商朝。在商代,求雨活动有两种,一种是以舞祁雨,一种是焚巫求雨。二者都有巫师的参与,《说文》中训“巫”为“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14]。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认为:“以‘无形之舞来解释巫实际就是无衣之形,亦即以裸体引诱阳性的神灵降临而为雨。古人认为天地絪缊交合则降雨滋润万物,男女交媾而生万物;这二者之间是可以相互感应的。”[15]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诗经》《左传》中所记载的万舞场景都有女人的参与、都有爱慕或者说暧昧之情,这种男女相诱的舞姿是从殷商祭祀求雨活动中沉淀下来的。
三、《卫风》中的婚恋及服饰习俗
《汉书·地理志下》记载:“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16]班固所云,音乐和民俗都有涉及。从卫风中的男女爱情诗中可以窥见卫国的婚恋风俗。
(一)一定额度内的自由恋爱
《左传·闵公二年》有卫迁楚丘和帝丘的记载:“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17]帝丘又称濮阳,因在濮水以北而得名,生活在卫地的人喜好声色娱乐的本性难改,因此3地的风诗多为桑间濮上之咏,使得邶、鄘、卫3地出现了像《邶风·静女》《鄘风·桑中》和《卫风·木瓜》之类描写男女之间自由恋爱的经典之作。
虽然可以接受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恋爱,但成年人的行为却有了一定的约束,成年人的恋爱有了一定的规定,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听从父母的命令、媒妁的束缚。据《周礼·地官·媒氏》所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如书......司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18]
即使两个人男才女貌、金童玉女般般配,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仍要遵守一定的礼仪制度,聘请专门的媒人。如《仪礼·士婚礼》所记的“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聘婚时的必要程序。《卫风·氓》就比较完整的展现了婚姻礼仪。男主人公急于结婚,女方理智的告诉他要良媒聘娶:“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19]由此可知,父母、媒人的意见十分重要,甚至居于首要考虑的因素。
(二)封建制度下的收继婚
李勇在《卫地风诗与商周礼俗研究》中讲到了收继婚制。所谓收继婚,指的是“寡居的妇人,可由其亡夫的亲属收娶为妻”[20]。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平辈的收继婚和长辈的收继婚。收继婚要求婚姻双方既要有亲属关系,又不能是血缘至亲。周代习俗中的收继婚在古籍中的记载很多是隐性,但从收继婚的发展史看,从原始时期到民国时期,这一现象都延绵不断。
细读《邶风·柏舟》会发现诗中女子的身份是一名贵族之女,又因周代贵族的婚姻多和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加之“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和一些史籍,可得出此诗明面上是女子的自嗟命运,其深层隐藏着收继婚的习俗。
收继婚作为中国自古就有的婚姻现象,和周礼讲究“君臣父子”的和谐有序的伦理道德格格不入,但是却和殷商旧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卫诗中涉及的一些诗篇,既表达了周礼的好恶倾向,也在客观上记录了卫地存在的收继婚事实。
(三)《卫风》中的服饰习俗
服饰是人类伟大的创造,它记录了人类的变迁,从最初的草裙装到唐装到现代化无国界的各种各样的服饰。《诗经》中所表现出的服饰与最初人们为了蔽体避寒,逐渐具有了性别、阶级、社会地位、身份的文化内涵。
《诗经》中的服饰和远古时期相比,有了很大的革新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了上衣下裳之分。如《邶风·绿衣》中便有“绿兮衣兮,绿衣黄裳”[21]。二是服饰的种类丰富多彩。如《卫风·硕人》中的“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邶风·旄丘》中的“狐裘蒙戎,匪车不东”等等。三是注重服装的搭配。当时除了衣服的款式种类繁多外,人们还重视对服装的搭配及其佩饰的选择,尤其是当时的女子,很注重通过各种佩饰把自己打扮的妖娆动人。
这些佩饰除了添增美感之外,更多的是以中国文化内涵的承载者出现的。这些积淀主要表现为它使服饰出现了性别之分,使饰品也具有了性别,同时又蕴含着年龄符号的服装佩饰。饰物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如一些美玉珍珠。《卫风·淇澳》中云:“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22]这些美玉珍珠,既起到装饰男主人公外在美的作用,同时也是标识亲疏、区分尊卑的符号。
服饰和语言一样也是一种符号,从原始社会人类发明它并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的美化,到服饰深深的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了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符号,并记录了时代的风俗变迁。
四、卫国风俗的意义价值
《诗经》是一部处于中国传统文化源头阶段的诗歌总集,是一部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的文学作品。它所显示出来的永恒魅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本身的鲜活生命力,而这生命力又直接根源于其中蕴涵的丰富的社会民俗。
卫地风诗产生于周朝礼乐文明时代商周巫祀文明而兴的时代,所以它深深的烙上了周朝和殷商两地文化的印记。卫诗总共有39首,邶风19首,鄘风10首,卫风10首,其中婚恋诗占一半左右,因此卫诗中的爱情诗让后世极为熟知,却往往会忽略掉其他诗歌汇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及社会习俗。
从卫诗中的民俗入手,以探究其中的文化内涵及意义。淇卫之滨、桑间濮上,我们可以看到自由欢快的恋歌、古老的习俗,也可以看到一个个幽怨闺妇的身影。这些礼仪被我们遵守了两千多年,至今仍然留有痕迹,媒人的职业仍然存在、父母的意见仍然很重要。服饰发展到《诗经》时代,已经不再仅仅为了遮体避寒,越来越多服饰的出现,使其逐渐蕴含了内涵。卫诗中涉及到的服饰的诗歌主要为《邶风·绿衣》《鄘风·君子偕老》《卫风·硕人》等,比较集中的阐述了当时的服饰礼制。卫国原始殷商故地,殷商时期的凡事必先占卜的宗教传统留下了烙印。
民俗作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积淀,在周王室日渐衰微,各地地域文化日益兴盛,作为殷商故地的卫国,在这一历史潮流的影响下,凭借其深厚的文化积淀,给我们展现了一幅幅美丽的殷商风俗文化的画卷,留下了绵远流长的殷商余韵。
卫国的风俗习惯在整个先秦历史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是中华民族整个发展长河中一枚璀璨的明星。通过对卫国风俗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战国时期的风俗及其发展变化,传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对后世文学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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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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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