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音乐思想探析——以《乐记》为中心
2016-04-13刘乐乐
刘 乐 乐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先秦儒家音乐思想探析
——以《乐记》为中心
刘 乐 乐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先秦儒家乐论展现为三个层面。其一,礼乐并称之下的“乐”以其“和”的特性通向伦理和政治,“乐”作为达至王道的手段备受重视。其二,“乐”自身不假外求,完全是基于体、性、情的生命发扬,所以它可以陶铸人心,并通过人心的温和从容达到整个世界的安定,这是“乐”的内核。其三,“乐”以性情为基,故可涵养性情,将深处之情向上提,终至于人格的完成,这是其由内至上的超越。就此三方面而言,先秦儒家乐论体现的是一点向外推扩、向上提升的无限立体空间,彰显了儒家成己即成物的思想。但这种以心性论为基础、以王道政治为目的的音乐理论有其自身发展的限度。
关键词:《乐记》;政治;性情;圣德;限度
关于“乐”,《说文解字》云:“乐,五声八音之总名,象鼓鞞木虡也。”段玉裁说:“宫商角徵羽,五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八音也。乐之引申为哀乐之乐……先王以作乐崇德。”[1]280从这条对于“乐”的注解中,我们可以得到两条信息:其一,“乐”是五声八音的总称,它的彰显离不开人的性情、身体及外物;其次,“乐”与祭祀相关,目的是崇敬天德和敬拜祖先。先秦儒家典籍中关于“乐”的记载很多,其中有两条颇值得注意:
《尚书》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2]44
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3]700
这两条不同时代的记载都说明古代的“乐”含歌、诗、舞于一体,其特点是节奏与韵律。所不同的是,《尚书》描述的是“乐”与德政的关系,“乐”由圣人所作,其目的是使百姓刚直温厚,长幼有序;而《乐记》表达的则是“乐”与情性的关系,“乐”是聚积情感的爆发,是活泼生命精神的发扬。将这两条表述并列来看,“乐”就似乎充满矛盾:一方面,“乐”是基于人的体、性、情的生命的发扬;另一方面,它却不是自娱自乐的艺术,相反,它在善之中以其“和”的特性通向伦理。人们往往强调后者,在“以乐象政”的背景下极言“乐从和”,却并未解释“乐”为什么“从和”,为什么与政相通。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就在音乐自身及音乐与人的关系之中。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中提到儒家“乐的艺术首先是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更进一步,则认为可以作为人格的修养、向上,乃至也可以作为达到仁的人格完成的一种工夫”[4]16。徐复观这段话暗示了儒家音乐理论中的两个层面——政治教化与人格完成。但依前文所言,这两个层面实以性情为基,因此,儒家的音乐理论实际是三个层面:就“乐”自身而言,它首先是基于性、情、体的生命发扬,这是“乐”的内核;“乐”固然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这种教化也是儒家学说的根本目的,但就“乐”而言,这只是其由内向外的推扩;正是由于“乐”与性情的关系,它亦可以涵养性情,将深处之情向上提,终至于人格的完成,这是其由内至上的超越。本文就尝试在此基础上梳理在“以乐象政”的礼乐背景之下“乐”的性情起源及其由内而上的人格完成。
一、以乐象政
先秦典籍中通常是礼乐对举,以突显二者的不同及其相互配合所产生的作用,并强调二者均是达到王道的手段。《国语》中记载的一则故事十分具有代表性,从这则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礼乐背景下 “乐”的规定。周景王想要铸造一座律声为无射的钟,又想在钟之外覆盖大钟,使大钟的律声为林钟。无射是阳声之中最细的音,而林钟则是阴声中最大的音,二者合在一起,则无射之音为林钟所遮掩,微细迂远,耳朵不能听到。介于此,单穆公发表了一通关于“乐”的见解:“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聪则言听,明则德昭,听言昭德,则能思虑纯固。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则归心焉。”[5]125这里,耳目是联结“乐”与心的媒介。心之仁德纯固要求耳目聪明,而单穆公欲使耳目聪明的方法是“听和”、“视正”,即耳之所闻、目之所视的“乐”是“美善相乐”之“乐”。伶州鸠紧接着单穆公说:“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5]128-130这段话和《左传》中所记载的季札观乐一事相对照,即可看出“乐”与政治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一方面平和之声有利于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政治的兴衰可以通过音声来识鉴。总之,政治所追求的和谐通常可以用音乐的和谐做比喻,即“以乐象政”。无论是作为政治家的单穆公,还是作为乐官的伶州鸠,他们所看重的是音乐的教化意义,即乐声之和(正)与政治之和(德)的联系,而非“乐”本身的节奏、韵律之美。
在礼乐时代,这种节奏、韵律极强的音乐被称为“溺音”。“溺音”与“德音”相对,“德音”的特点是和正宽广,与礼相和;“溺音”的特点是滥穷不正,淫乱不可自止。因此,只有既敬且和的“德音”才是真正的乐,而淫色害德的“溺音”只能被称为音,这便是“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3]689。可见,“和”作为“德音”与“溺音”的根本区别而成为“乐”的本性①。“和”即“中和”,就音乐自身而言,“和”首先指五音八声相济相成所形成的清浊小大、长短急徐、哀乐刚柔等调的和谐;继而“和”又指“乐”对周遭世界所产生的影响,“乐”和乐而不流逸放荡,则其在宗庙、乡里、闺门之内使上下、长幼、父子兄弟无不相互和敬、和顺、和亲。《乐记》言:“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方之也。”[3]698很明显,“乐”之和不在自身音调的和谐,而在其功能——帝王治国之术,那么“乐”受到重视的原因也就不在乐声之极美,而在其所产生的政治意义[6]。
从孔子对于《韶》和《武》的评价,我们也可以看出儒家对于“乐”的取舍。孔子认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则 “尽美矣,未尽善也”[7]68。朱熹的注解十分精当:“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舜绍尧政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7]68《韶》之所以尽善尽美乃是因为舜的德行,而《武》之说以尽美却未尽善,是因为武王虽救民于水火,却是以武力得取天下。由此,对于“乐”,孔子更看重的是其背后的德性之美而非表面的声容之盛。
以上诸位贤者不约而同地认为音乐与政治存在着某种联系,并且德政可以用正乐来形容,因此他们对于“乐”(和乐、德音)的强调是因为它对于周遭世界的影响。但他们是将这个结论作为前提而使用,却忽视“乐”何以能够对周遭世界产生影响。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立足于“乐”的真正起源,而不是在政治中寻找“乐”的依据。回到“以乐象政”这个词,孔颖达对它的解释是:“诗人观时政善恶而发愤作诗,其所作之辞,皆准其乐音。……季札所云美哉者,皆美其声也。”又说:“乐歌诗篇,情见于声。美哉者,美其政治之音有所善也。”[8]668孔颖达已经道出了正是由于“情见于声”,所以可以从音声之美而知人心之所向,继而知时政之善。而“乐”的此层含义实已在《乐记》②中有较系统的论说,该文虽然依旧是礼乐对举,强调“礼、乐、刑、政,其极一也”[3]661的政治诉求,但其在礼乐、性情、工夫上都有特殊的论点,可以说《乐记》中关于音乐的理论根基在于儒家的心性论。
二、乐由中出
荀子《乐论》开篇即言:“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9]379荀子以乐释“乐”,暗示了“乐”与人的性情存在某种关系。乐是六情之一,它离不开人的官能欲望,但并非仅指单纯的感官愉悦。这正如孔子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7]89其中“知之”是仅是就知道而言;“好之”虽然已有趣味在其中,但趣味仍与道相隔;“乐之”乃是乐与所乐相融为一,无一丝间隔,此处的乐已经不再是得道的阻碍,而是其心灵的支持。相较于孔子与荀子的点到为止,《乐记》详论了乐与性情的关系: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3]660-661
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嘽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3]677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3]661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3]663
这四段话详尽论述了“乐”与人心、伦理、政治的关系。首先,“乐”与心相关联,“乐”是内心情感的外发,情是心与物相感动而生。具体说来,即是人心感动于物而生情,情形于外而为声,声杂比相应,变动清浊而为音,以乐器演奏并配以干戚羽旄之舞是为“乐”。值得强调的是,“乐”产生的过程中心始终具有主动性,它主动地生成、感动和形变。其次,音乐与世界相互影响,即“声音之道,与政通”,但音乐与世界的关系是通过人的性情为中介的。《乐记》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3]667,伦是类的意思,是基于血缘的亲族之情,这是说“乐”的本情是使人伦不相损害;又言“穷本知变,乐之情也”[3]682,“本”是人的生命根源之地,亦即性、情,“穷本”就是穷究到生命根源之地,“知变”即是由生命根源处的冲动而外化为声音动静。因此,声音起于人心是“乐通伦理”的前提,而二者又共同构成“乐与政通”的前提。合而言之,这四段话总体表述的是心—乐—物(世界)三者的联系。心与世界交感而乐成,然而乐成并不是结束,反过来它会感染人心与世界,继而成就新的循环。因此,这三者不是顺次的单向联系,而是多维的循环联系,这正如皇侃所说:“夫乐之起,其事有二:一是人心感乐,乐声从心而生;一是乐感人心,心随乐声而变也。”[10]1179内在的情感与外显的音韵一而二,二而一,由人心之情所发的音声可以与世界交感继而又影响人心。所以乐的产生与发扬是“世界感染声乐、世界—声乐感染人心,人心感应声乐、人心—声乐感应世界”[11]101的多重维度。
“乐”成于心物相感,物就是这个世界,而心落于何处?《乐记》言:“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喜怒哀乐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3]677“心术”之“术”,郑玄解为“所由也”[3]677,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所由之道路”[3]677。由此,“血气心知之性”与“喜怒哀悲之情”便是心的落实处。许慎言性是“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从心生声”;“情”则是“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1]531。许慎受汉代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释性为阳气、为善,释情为阴气、为欲并未切中性、情的本义。阮元《性命古训》认为“性”字本从“心”从“生”,先有“生”字,后造“性”字。唐君毅也认为中国的性字原为生字,“生字初指草木之生,继指万物之生,而于人或物之具体生命,亦可径指为生……一具体之生命在生长变化发展中,其生长变化发展必有所向。此所向之所生,即其生命之性之所在”[12]35。可见,性是天所赋予的,含蓄凝聚于(心)中的生命本质。徐灏《说文段注笺》中说:“发于本心谓之情,伪貌矫饰谓之不情。”由此可见,情为本心(性)之所发。从字形与字义来看,性、情皆从心,而以生、青为声,生是草木之生长,青是草木之生意,生是青之本,青是生之显,所以隐而不显的性通过心物的活动呈现于外的便是情,“心术”便是此心物相感的过程中有所节制,即反情和志。
《乐记》中对于性情有更为具体的论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3]664宋明理学家特重此段,他们视“静”为天所赋予的人性,是“喜怒哀乐未发之中”③。“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出自《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7]18中、和都是就心性论而言,包含了两层意思。从经验层看,“中”指中心、中间,即喜怒哀乐尚未发作的混合状态,亦可以指发作时的恰到好处,这种圆融和谐的状态可以称为“和”。从超越层看,“中”又可以指根源性的存在,即“天下之大本也”[7]18。这时,“中”不是状态的形容词,而是实体词,可以称为“中体”。由“中体”而有创造性的妙用,此妙用神感神应,不落偏斜,故可称之为“和”。宋明理学家是在超越层来说,因此将道心(人心虚灵)看做天命之心,人心与物相接触,喜怒哀乐一旦发作,则有好恶之心,因此需要心灵的不断提撕才能体证天道性命。
《乐记》中的性是否真如宋明理学家所说的那样超拔,这是值得怀疑的。《乐记》中明确论述“性”的地方仅有三处④,因此“性”确指什么,《乐记》并未言明。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对于性与情、心与声的论述可供借鉴⑤:“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其声变,则心从之。其心变,则其声亦然。”[13]136-137这段话的要点有四:其一,“性”是藏于胸内的喜怒哀悲之气,可直名为“情气”[14]175;性为情气,暗含了情为性所生,且性、情皆非凝固僵滞,而是向周身与身外流动。其二,展现了性、心、情三者的关系,简书言:“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又言:“虽有性,心弗取不出”,这说明了心未取之时与已取之时性的两种状态,即情隐没于性中及性外显于情。进一步说明于人而言,心物的关系即性物的关系,情为心物相感动而生,发于自性,故此情为真情。其三,心乃藏志之物,志为心所存养、涵摄,与物相接而有所指向、定志。因此,可以说心(性)的取与不取即是(心)志所由的道路,此即是《乐记》中所言的“心术”。最后,声随心变或心随声变的原因在于声、心(性、情)皆显现为气,是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的气感与气应。而《乐记》中对于音声、气、心的论述无出乎其右,如:“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3]679这足以说明《乐记》开篇即言的心生音起、声形乐成的大框架下隐含的是心与气并起、气与声并显,气贯穿于乐的始终⑥。
因此,《乐记》言性、言情并非真如宋明理学家所说的那样超拔,它只是就人的感性生命而言,形备而性命成,一动一静而乐成。所以《乐记》中的“静”是生命未动之时的纯净,此是天之性,亦是天予人之性。纯净之性与物感动而生情,这是人性的欲求。情生而有好恶,情无所节制则整个性命为物所系缚,“静”的天性荡然无存,所以需要“反躬”和“人为之节”。《春秋繁露》中引公孙尼子的养气理论:“……怒则气高,喜则气散,忧则气狂,惧则气慑。凡此十者,气之害也,而皆生于不中和。故君子怒则反中而自说以和,喜则反中而收之以政,忧则反中而舒之以意,惧则反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反如此。”[15]448公孙尼子认为形体上和情感上的失衡会对气造成损害,因此需要反中以达至和,使失衡的气再次达到平衡。可见,公孙尼子所说的“反中”只是一种治气养心的修养方法,而非宋明理学所说的体证天道性命的心灵提撕。与之相仿,《乐记》一方面说“乐主其盈”,又言“乐盈而反,以反为文”[3]697。“盈”是盈满的意思,这是让所有的乐声充分释放。但“盈”的背后是“反”,乐盈不反则乐道流放,因此,乐以“反”为善、为美。对于“反”,郑玄的注解是“反谓自抑止”,这即是说当止即止。不当止而止是不盈,当止而不止是不反,但“反”并不只是停止的意思,也有返回的意涵,即其所说的“反中”。因此,“反”是回复到生命未动之时的纯静,即“乐得其反则安”[3]697。
《乐记》将“乐”收归于人之性情之上,但无论性还是情,都落实于经验层,是人生命的流转,进而言之则是流注转化的生命之气。可见,音乐的生理基础在于声气转动之间:情动于中而有体气流转,而有音声高下,而有乐音相继;其中,心与气并起,气与声并显。人的身体本身即有自然的律动,这种律动即是人的体气流行,是一切音乐的胚胎。人的这种体气的律动与“乐气”⑦的律动正是相得益彰,相应相求。
三、以乐象德
“乐”是生命精神的自觉自发,也是涵养心性的工夫,因此,“乐”可以说是人格修养或人格完成的最后一步。《乐记》言:“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3]696易,是和易;直,是正直;子,是子爱;谅,是诚信。“乐”之根基在于心性,故而可以陶铸人心、治正人心,使人的性情温和、行动从容,人的性情温和则整个世界必然安定和乐。显见,先秦儒家的传统是由一人的修养而通于天下国家,但最重要的仍是就一人的人格修养而言,先秦儒家音乐的关键也就不在乐器的好坏,而在“乐气”的陶铸。
《乐记》言:“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3]680“乐”包含乐声与舞容,二者皆出于心志,因而“乐”是由人的生命根底流出,如火始燃,如泉始达,故谓其“情深”;情发于外而有音声动静、文章之美,故说其“文明”;喜怒哀悲之气合于天地之气,浩然与宇宙同流,故谓“气盛而化神”。“和”最初指“乐”的节奏与变化,但此处的“和”已直指“乐”的本性,成为“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3]678的“乐”的境界。心中有此和顺之气,外在体貌也会容光焕发、自然精彩。可见,“乐”由内渗透至外,又由外朗现其内,不断彰显,不断扩充。因此,“和”可作上下两级的延伸,上是法象天地之和气,这是人的身体与宇宙的律动(阴阳)的和谐;下是反溯生命之和静,这是人的体气与外貌及精神的连续,而贯穿于天地之和与生命之和的中极则是圣人气象,这也正是《乐记》所说的“乐者,所以象德也”[3]676。孔颖达对“乐象德”的解释是:“君作乐以训民,使民法象其德也。”[3]676这是说,圣王所作的乐章体现的是圣人的德行,庶民通过观乐深感其德行,自然追随、效法其德而达到神人以和的王道之治。因此,德表面是德行,其实是得礼乐之情,而知礼乐之情则能作乐者为圣人。
许慎对德的释义是,“德(惪),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从直从心。”[1]532郭店楚简《五行篇》对德的论说与许慎较为相似,云:“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16]6,又五行“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16]4。五行指的是仁、义、礼、智、圣,四行缺一为仁、义、礼、智。形是人的形貌,引申为彰著、显现,那么,形于内即内在于人的身心,由内而发外,不形于内则是外在的身体行为,不一定是人的内心所指。可见,德行是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德之行五和则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内外圆融,而四行缺一圣则未至于德,只能称之为善。德与善都是德之行,其差异仅就工夫而言,善可以欲求,努力勉强而得,德则从容中道,不求而得。由此,圣是五行中极为重要的一行,有无此圣行区分了德与善、天道、人道的边界,因此圣人又可以说是上达天道之人。
孟子对圣有一段很好的注说:“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17]672-674金,指钟;玉,特指磬。金声有杀,所以乐以金声为开始;玉有九德,扣之其音清专澈远,纯而不杀且其声首尾如一,所以收之于后。条理是“乐”的节奏次第,集大成则是乐章之成,即以金声为始,以玉声为终。孔子曾论:“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以之,纯如也;曒如也,绎如也;以成。”[7]68“翕”便是金声,“纯”是清浊高下的音声相济而成的和声,“曒”是辨音声而知其意,“绎”则是由玉声带来的寻续不断,这便是乐章之成。孟子以此来形容圣人的人格:伯夷清高、伊尹负责、柳下惠随和,皆得圣人之道,这三人可以说是有始有终的善人;而孔子该行则行,该止则止,集先圣之大道,所以能金声而玉振之。《五行》篇中亦有金声玉振之说,且与孟子有较大出入,篇中说:“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也。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玉声,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16]17善为人道,德为天道,人道之善可以用金声作喻,有始有终,天道之德则以玉声为喻,有始无终。孟子强调“始条理”与“终条理”,却没有突出“无与终”之“无”。这种有始无终的思想正与儒家强调的“无声之乐”相仿,比如《礼记正义》里说:“无声之乐,气志不违……无声之乐,气志既得……无声之乐,气志既从……无声之乐,日闻四方……无声之乐,气志既起……”[3]859“无声之乐”可以视为“乐”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中气志的状态是极为微妙的。郑玄与孔颖达皆着眼于君之志气对民所施加的影响,认为此段是圣人化育万民的过程。而如果将“无声之乐”视为完美人格所能听闻之乐,那么此段亦可以看做是人格修养至于圣神的境界。庆源辅氏依据孟子的养气说对此段解释得极为精彩:“气志不违,则持其志,无暴其气矣。气志既得,则志率气,而气充乎体矣。气志既从,则养而无害。日闻四方,则塞乎天地之间矣。气志既起,则配义与道,合乎冲漠之气象矣。”[4]26此段气志由不违到既起,由微而著,正合于孟子美、大、圣、神的人格理论。
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成为乐的最高境界,而先秦儒家的心性论通常是由一人而通向整个政治国家,成己即成物,这也就决定先秦儒家的音乐虽然发自人的性情,但其终极目的仍然是为政治服务。因此,先秦儒家乐论所特强调的“乐和”就并非指五声八音相济相成的节奏与韵律,而是其对心性与世界的反作用,这就导致先秦儒家音乐的极致是必易必简,曲高而和寡。这是先秦儒家乐论的限度,也是儒家所谓“德音”衰落的原因。
四、结论
礼乐背景下“乐”的规定是“以乐象政”,即听乐声,依声参时政,继而知政之兴衰。以此为前提而有德音与溺音之分,这致使“乐”本身的节奏、韵律之美隐匿在“乐”的伦理政治意义之下。但就“以乐象政”这个词来讲,“乐”与政的联系乃是由于“情见于声”。因而乐与性情的关系弥补了“乐”与政之间的断裂。《乐记》全篇的重点虽然仍然在“声音之道,与政通”,但很明显,《乐记》是将“乐通伦理”作为“乐与政通”的前提,而“心生音起”又是“乐通伦理”的前提。所以,《乐记》将“乐”收归于人之性情之上,进而在体气与乐气的相应相求上言音乐的起源。正是由于“乐”出于性情,因而“乐”可以陶铸人心,并通过人心的温和从容达到整个世界的安定。所以“乐”的彰显即是人格的彰显,这也正是作为“乐象德”的乐的另一层面。“德者,得也”,得礼乐之情谓之德。礼者,体也;乐者,乐也。二者皆是由心至体的和乐同一,这也就由一人之人格修养推扩为整个政治国家。也就是说,先秦儒家虽然认为音乐发自性情,是体气的流注转化,但其主张节情治性,使“乐”至于中正和静,最终导向乐的教化功能,而非音乐作为音乐的自觉自发,这似乎正是先秦儒家乐论自身的矛盾之处,也是其衰落的内在原因。
注释:
①“和”作为音乐(德音)的本性在先秦文献中大量出现,如:“乐以道和”(《庄子·天下》);“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吕氏春秋》);“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记·乐记》);等。可见,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承认音乐具有“和”的特性。
②《乐记》的作者、成书年代及学派归属仍旧是一大公案。郭沫若认为《乐记》的作者是公孙尼子;李泽厚、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认为《乐记》的基本思想属于荀子学派,其成书应在荀子之后;蔡仲德则认为《乐记》的作者是西汉武帝时期的河间献王刘德及其门下儒生。杨儒宾认为《乐记》取之于《公孙尼子》并提出公孙尼子思想与子夏学派及孟子有极大渊源,孟子的养气说即是受公孙尼子的影响。通观《乐记》全文,其文虽然礼乐并称,但其中夹杂着大量关于心、性、情的议论,因此,笔者同意杨儒宾的看法,认为《乐记》为公孙尼子所作,经后人删减增益而成。参见:郭沫若的《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收入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乐记论辩》(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版,第1-18页);李泽厚、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40-346页);蔡仲德的《〈乐记〉作者再辩证——与吕骥先生商榷》,(《中国音乐学》1989年第4期);杨儒宾的《儒家身体观》(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8年版,第85-88页)。
③陈澔:《礼记集说》言:“人生而静,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天命之性也。感于物而动,则性发为情也。人心虚灵,知觉事至物来,则必知之而好恶形焉。好善恶恶,则道心知觉原于义理者也;好妍恶丑,则人心之知觉发于形气也者……”具体见陈澔的《礼记集说》四库全书本卷七,第6页。
④此三处分别是:“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喜怒哀乐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
⑤《乐记》与《性自命出》的作者可能并非同一人,但他们对于音乐及心性工夫大体一致,所以二者有比较的可能性。具体分析见丁四新的《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208页)
⑥“乐”与气的关系并不是始自《乐记》。《左传·昭公元年》载:“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国语》中亦记载“瞽能听协风”及“以音律省风土”的事宜。这都是说“乐”效法阴阳二气而成,所以乐音的和谐可以感应天气的和谐。但《乐记》中的气多是就血气、生命而言。
⑦中国的律吕之学可以说是一种气学,《吕氏春秋》与《国语·周语》均载有十二律与十二气相应之说,可见,律吕乃是候气、应气而生。而人体之内自有气的流注转动,因此可以说人的身体是一切音乐的胚胎。“乐由中出”的实质也在于此。可参见黄一农、张志诚的《中国传统候气说的演进与衰颓》(《清华学报》1993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段注[M].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82.
[2]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3]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4]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6]邹元江.“和”作为审美范畴的限度[J].云南大学学报,2012(2).
[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8]春秋左传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9]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0]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1]杨儒宾.儒家身体观[M].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8.
[12]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原性篇:中国哲学中人性之发展[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4.
[13]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4]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
[15]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
[16]魏启鹏.简帛文献《五行》笺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5.
[17]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4.
【责任编辑:李安胜】
中图分类号:B 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1-0036-06
作者简介:刘乐乐(1988—),女,河北秦皇岛人,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美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