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体系建构
2016-04-13梅定国
梅 定 国
(周口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体系建构
梅 定 国
(周口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摘要: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范式、社会主义导向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四个方面,这四个要素的有机结合,搭建起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体系架构,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政治架构;文化范式;社会形态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到底是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个问题在学界是有争论的。其实,要看一个理论有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最基本的还是看它有没有形成若干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有没有共同搭建起一个体系架构。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而言,作为“社会”理论,首先看它有没有解决这个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架构和文化范式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有没有解决自身的基本属性问题,也就是“社会形态”问题。本文试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着眼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国情,从中国社会的客观实际出发,植根于革命根据地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之中来正确认识中国社会,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架构、文化范式和社会形态等方面作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一、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指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一定的国家为了满足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并维护的经济秩序,也是一定社会中具有总体性和本质性特征的经济运行方式。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认为,实践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中国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即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毛泽东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1]1433“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2]825
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发展趋向也是不同的。毛泽东指出:“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3]671这是由新民主主义的历史使命即最终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决定的。国营经济是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经济形式,一部分由没收官僚资本而来,一部分由国家投资兴建而来,新民主主义国家控制了国营经济,就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趋势,它要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所以国家会集中力量加速其发展,它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营经济的发展及其对国民经济的领导,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上获得解放的经济表现,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经济表现。
“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8它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经济形式,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按门类可划分为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按行业可划分为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商业合作社等,按合作化程度可划分为初级合作社、中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等。合作化程度越高,表明越接近社会主义性质。发展合作社经济是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习惯和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途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环节和途径。
在新民主主义的各种经济成分中,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公有制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它们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主要依靠力量,也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经济基础和主要依靠力量,所以它们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是上升的力量。
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经济还不发展”,由于“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的需要”,“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必然的,在一定限度内还是必要的”[5]39。它为迅速恢复战争创伤、活跃市场、繁荣经济、解决就业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就是要尽可能地发挥其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但是,资本主义的本性是尽可能大地追逐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实践证明,资本主义在创造了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无穷无尽的罪恶,诚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6]871所以它这种唯利是图的劣根性又决定了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条件下,“不能放任其发展,必须在一定程度内加以管理和监督,加以限制”[7]517。充分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对于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则加以削弱,最终方向是淘汰出市场。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直接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联系或合作的经济”,因此,“它还不是社会主义经济而是一种过渡的经济形态”[8]505,它是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利用、限制和改造的主要形式,也是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向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的重要手段,因而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家资本主义可以分为低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低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是指公私合营。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会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为进入社会主义创造条件。
个体经济——包括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也包括个体商业,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由于历史的惯性,主要是由于我国极端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个体经济在我国的存在将是必然的、长期的。汪洋大海般的个体经济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顽强地存在着,自发地发生发展着,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表现。但是,个体经济不是社会的发展方向,毛泽东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1]1432通过合作化的途径可以逐步实现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它是逐渐走向没落的,但是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将经历一个共同存在和发展的时期。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下,发展国营经济,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利用、限制与改造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合作社经济适当引导个体经济,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后,中心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可以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没有矛盾,实际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营造了一个竞争的环境——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进剂,不管它们各自的发展方向是上升的还是没落的,客观上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在战争尚在进行、西方敌对势力封锁包围的环境下,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就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恢复了国民经济,不能不说得益于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成功实践。
二、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
政治架构是指一个国家赖以建立和运行的政治层面的设计和安排,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上层建筑。和其他社会相比,新民主主义社会拥有体现自身特点和性质的异质性政治架构,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9]565而“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10]392。
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推翻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和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残酷统治,是中国人民实现自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掌握自己命运的标志。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既与欧美资产阶级专政有本质区别,也不同于苏联单一的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曾说过,当时世界上有三类国家体制,即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到底采取哪种国家体制呢?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取得了胜利,不可能把胜利果实拱手让给资产阶级,还“因为中国是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所以,“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的,中国不能有”,“唯一的道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1]1471。那么,要不要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的苏联呢?这要根据中国的社会现实来决定。毛泽东指出:“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11]1062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因此,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3]675。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11]1056。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3]733。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凡是参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为新中国的缔造作出了贡献的各个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都享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在这个政权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各革命阶级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工人做工,农民种地,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经营自己的事业。总之,在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国家中,可以“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11]1058,在宽松的民主政治的氛围中,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民主阶级可以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当然,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是相同的,必须有一个领导阶级,这个领导阶级就是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革命领导权决定了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的领导权。所以,毛泽东强调说,新民主主义国家是一个“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3]675。
工农群众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都是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剥削和压迫的阶级,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相似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决定了这两个阶级拥有最多的共同语言,也决定了这两个阶级在革命中自然而然地结成同盟。新民主主义的阶级观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离不开先进的工人阶级的领导,也同样离不开农民阶级这个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只要工人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有了保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管形势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两个阶级始终并肩战斗。在革命胜利以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中,同样离不开巩固的工农联盟,工农联盟是革命的主力军,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坚力量和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只有保证工农阶级的国家和社会主人翁的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献身建设新社会的政治热情,才能巩固胜利果实,迅速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较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进入社会主义奠定基础。
小资产阶级包括手工业者、小商人、作坊主、自由职业者等。在旧中国,大部分知识分子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社会心理等和小资产阶级相似,是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小资产阶级或者由工人、农民上升而来,或者由民族资产阶级下降而来,和其他阶级都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他们的社会地位介于工农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是整个社会的中间阶级,他们的思想既受到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的影响,也受到民族资产阶级的影响,甚至还受到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一定影响,是其他阶级争取的对象。小资产阶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其他阶级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他们的生产和经营对于扩大就业、增加产品供应、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长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小资产阶级接受无产阶级的领导,并且没有离开过革命阵营,他们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中理所当然应占有一席之地。
新民主主义的阶级观认为,民族资产阶级是个剥削阶级,但是,他们并不是中国革命的对象,而是中国人民革命统一战线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和这个阶级在中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在中国革命中的特殊表现决定的。在长期的中国革命过程中,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大部分时间都是同情和参加革命的,至少是保持中立,他们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新中国的建立也作出了一定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允许民族资产阶级继续存在,这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具有不可揆度的作用。保留资本主义经济,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是有一些剥削,但是可以换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赎买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经济层面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不剥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被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在中国,每个阶级在政治上都有其利益代表,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就是各民主党派。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认为,中国共产党和无产阶级如何对待其他各民主阶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对待各民主党派的问题。各民主党派是在近代中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他们与中国共产党有着长期合作、共同奋斗的历史,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他们还要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因此,“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11]1062。不但如此,民主党派不是一个暂时的历史现象,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都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性。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具体到政党制度上,必然要求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然要求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此外,为保证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的民主权利,还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
新民主主义政治理论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的有机统一。只有彻底实行人民民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权利,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实行人民专政。人民专政,通俗地说就是专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政。在旧中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新中国成立后,这“三座大山”仍然是中国人民专政的对象。这是因为,帝国主义势力虽然被驱逐出中国,但是仍然对我们封锁包围,虎视眈眈,伺机颠覆。封建主义的遗毒,特别是在思想观念方面的遗毒,不是在短时期内就能肃清的。国民党反动派虽然被打败,但是遗留在大陆的敌特分子、政治土匪不断搞破坏活动,时刻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退踞台湾的蒋介石集团仍然企图反攻大陆。所以,新民主主义国家同“三座大山”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只有打破帝国主义势力的封锁包围,防止封建主义势力的死灰复燃,镇压国民党反动势力的反攻倒算,亦即彻底实行人民专政,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民主。
总之,只有真正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的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并保障其健康有序运行,才能巩固新中国的独立地位,捍卫领土和主权完整,最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来之不易的和平局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范式
文化范式是指在某一特定的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的根本面貌和总的运行方式。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范式,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范式,就是实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肃清买办的、封建的、法西斯的旧文化,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文化,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水平,改变全国人民的文化面貌。
毛泽东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3] 663。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所谓民族的文化,首先是反对帝国主义的殖民和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文化。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文化是革命的民族文化,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不仅是政治的、经济的侵略,还有文化的侵略,民族的文化革命是近代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我们不但要把帝国主义的政治势力、经济势力驱逐出中国,还要荡涤帝国主义的奴化思想、帝国主义代理人的买办文化,用民族的文化占领中国人民的思想阵地。其次,民族的文化要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和风格。毛泽东指出:“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3]707我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的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的转换形式,把晦涩难懂的马克思主义用生动活泼的、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赋予其中国的特点和风格,“只有适合中国民族的实际和特点的形式,才能使新文化的内容为中国人民所理解和接受,才能使新文化扎根于中国的土地而得以生长和繁荣起来”[12]。再次,民族的文化是指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并不意味着背叛自己的本土文化,我们在剔除封建遗毒和糟粕的基础上,还要注意把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有机融合,造就新民主主义的新文化。最后,民族的文化不是崇洋媚外的文化,但也不是盲目排外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文化,它在强调自己民族的风格和特色的同时,还主张博采众长,充分吸收借鉴世界的先进文明成果,“应该大量吸收外国的进步文化,作为自己文化食粮的原料”[3]706,不但包括别的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化,还包括资本主义世界的能够为我所用的进步的东西,也包括西方古代文明的精华。对于外来的东西,我们要批判地吸收,决不能照单全收,生吞活剥。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所谓科学的文化,是指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客观真理的文化。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宗法思想、宗教迷信思想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腐蚀很深,这也是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的根源之一。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用辩证唯物主义、科学无神论武装人们的头脑,把广大人民群众从落后愚昧中解放出来,改造成为具有科学理念、理性思维和先进文化的新人。科学的文化,还是主张实事求是、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从教条主义、主观主义的窠臼中解放出来,理论联系实际,致力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就要求我们抱着有的放矢的态度,为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有目的地去研究、学习马克思主义,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每一问题根据详细的材料加以具体的分析,然后引出科学的结论来。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所谓大众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要有鲜明的阶级立场,要站在占全民族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为他们服务,而不是站在剥削阶级的立场上,代表和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大众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先进文化不仅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还要使这种文化走进人民群众的生活,用这种文化教育人民群众,使它逐渐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文化。为了真正实现这个目的,就“要把教育革命干部的知识和教育革命大众的知识在程度上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起来,把提高和普及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起来”[3]708。革命的文化工作者应当深入生活,接近民众,及时准确地反映广大民众的要求和愿望。同时,在新民主主义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新民主主义文化和人民大众相结合的目标。大众的文化也是民主的文化,亦即这种文化是反封建、反专制、反独裁的文化,是传播民主精神、发扬民主作风、构建民主政治、普及民主生活的文化。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在一定的文化范式下必定有一个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核心作为指导思想,其他的文化属性都是以其为前提和基础的,这个文化核心就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体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会迷失正确的航向。所以,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必须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划清与形形色色的各种“主义”的界限,才能真正成为先进文化。在新民主主义时代的中国,它不但包括马克思恩格斯首创的马克思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俄国化重要理论成果的列宁主义,还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
四、社会主义导向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亦即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统一体,是一定社会的具体存在形式。一种社会属不属于社会形态的范畴,要看它有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以及与其对应的上层建筑。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范式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社会形态,是中国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的独特的具体存在形式,它不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意义上的社会形态,而是特指在我国独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是历史决定性和主体选择性、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特殊形式的辩证统一。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种社会主义导向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
首先,它作为一种社会形态而存在。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所以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社会形态,不能以它的存续时间长短为标准,也不能以它是否具有过渡性质为标准,而是看它有没有自己的有显著特征的经济基础及相应的上层建筑,或者说是否具有自己显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资本主义因素,但有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具有社会主义因素,也有别于社会主义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亦有质的不同,“非资非社非封建”是它的基本属性,所以只有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形态才能作出符合逻辑的解释。
其次,它具有显著的过渡性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走向社会主义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毛泽东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11]1060新民主主义社会既遗留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痕迹,又孕育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因素,既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具有动态的过渡性,它的历史使命是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并最终完成这种过渡。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3]675,“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8]548。周恩来也说:“集中地说,我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13]255中共中央的正式文献也指出:“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胜利完成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8]695既然具有过渡性质,就决定了其存续时间的“短暂性”,就不会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独立的社会形态那样经历很长的历史时期,也不像这些社会形态那样,在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基础以后,还要为长久地存在下去作顽强的斗争,且迟迟不愿退出历史舞台。这种过渡性质的社会发挥着中介和桥梁的作用,它不准备持久地存在下去,一旦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就会采取“主动姿态”,自己终结自己。
再次,这种过渡具有社会主义导向。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科学地回答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问题,亦即历史任务问题。它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形态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逻辑产物,但绝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终极前途,它的前途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坚持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明确确定了的,并且为此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性质和它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也决定了新民主主义必然走向社会主义。所以,在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权绝不会安于现状,停滞不前,而是积极创造条件,为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奠定基础,并最终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说,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3]666。这第二步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任务,亦即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旧中国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样的基础上,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只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1]147。关于社会主义导向的过渡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前途是社会主义的美好图景,最终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于社会主义革命,其胜利果实只能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才能开始社会主义革命,从而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逻辑起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一个必经阶段和历史环节。二是社会主义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在新中国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的条件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任务是保护和利用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向社会主义过渡铺设道路。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个过渡性质的社会,但也不是转瞬即逝的新旧社会之间的交替物, 而是一个完整的社会过程,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这是因为旧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太落后的缘故。要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社会主义的基础,不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充分发展是不能想象的。早在1935年12月毛泽东就认识到:“何时转变,应以是否具备了转变的条件为标准,时间会要相当地长。不到具备了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应有的条件之时,不到转变对于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有利而不是不利之时,不应当轻易谈转变。”[14]160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也说,我们的方针是要在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但“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15]80。刘少奇从巩固工农联盟的高度来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长期性。他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中说:“过早地、过多地、没有准备地去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然会失掉、破坏工农联盟,使新民主主义政权走向失败。而唯一正确的道路,只有等到“建设国家工业的过程之后”,“只有在重工业大大发展并能生产大批农业机器之后”[16]430,才能考虑实行社会主义措施的问题。实际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建立后,只存在了短短的七年时间,提前终结新民主主义社会只能说明实践和理论的脱节,并不影响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形态的规定性,亦不影响其发展长期性的属性。
综上所述,公有制经济主导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架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范式、社会主义导向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这四个方面,观点清晰,内容丰富,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同时,这四个要素的有机结合也搭建起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体系架构,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的其他观点都是以此为基础引申或派生出来的,囿于篇幅所限,这个问题只能另文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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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4]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5]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6]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责任编辑:李安胜】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1-0045-07
作者简介:梅定国(1976—),男,安徽阜阳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基金项目:周口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研究项目“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研究”(编号:ZKNU2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