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困境与思考
2016-04-13王献锐曲成名河南大学文理实验班
王献锐 曲成名 河南大学文理实验班
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困境与思考
王献锐曲成名河南大学文理实验班
摘要:融资担保是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重要环节,融资担保业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融资效率。近年来,随着融资性担保业的进一步成长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且不可替代,融资性担保业已成为地方金融体系中新兴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在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就业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存在的问题与短板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融资担保地方经济发展
一、融资担保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较小,资本金来源单一,综合实力弱。融资性担保行业较之其它金融行业,起步晚,公司规模较小,而且资本金来源单一,缺乏稳定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数量少、实力弱,难以得到银行认可,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要求。
(二)融资担保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和多数股份制银行出于规避风险考虑,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的资质要求,甚至部分银行要求只与有政府出资背景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这造成了个别担保公司超负荷担保与部分民营担保公司担保资金空置并存的矛盾现象。
(三)代偿较多,代偿资金清收困难。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以私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而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相对较差,导致担保代偿额较高。据调查,截至2015年末,某市担保代偿额已占资本金总量的26.04%;代偿回收额回收率仅为11.24%,大大降低了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
(四)担保定价机制不科学,担保费用偏高。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市县两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还远不成熟,缺少科学系统的定价模式。主要表现为定价标准较高,定价机制缺乏弹性。据调查,大多数融资性担保公司名义担保费率为3%,部分担保公司还另外收取担保保证金和评估咨询费等费用;部分担保公司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较为严格的反担保。这无疑提高了企业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门槛”,加重了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二、思考与建议
担保业作为一个相对比较年轻的行业,成长空间巨大。但当前面临的问题绝对不容忽视,因而需要在正确认识担保业作用和问题的基础上,发挥有关部门、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等有关各方的合力,共同推动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发展。
(一)整合现有担保资源,壮大担保实力
将获得经营许可牌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重新进行资本组合,组建成担保集团,提高注册资本数额。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大型企业、上市企业和社会投资者等社会资本参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兼并重组等增加资本金,做大规模,提升实力,提高担保公司与银行开展合作的话语权。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引导和鼓励担保公司提高法人股份占全部股份的比例。
(二)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
一是积极充实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各级政府应将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作为年度财政预算的内容之一,每年持续为政策性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吸收民间资本增资扩股,壮大担保实力。二是建立商业性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机制。将资本金补充纳入公司章程,规定在资本金出现短缺、资本充足率低于某一标准时,由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进行补充。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落实优惠税收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营业税减免政策,对于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特别是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税或税收减半政策,鼓励其进一步发展。确保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时向工信和税务部门申报营业税减免资格,并为已获得减免资格的担保公司做好减免服务。二是建立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将担保公司担保责任纳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范畴之内,或设立专门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引发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偿。三是加大损失追偿力度。协调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废债的被担保企业加大追查力度,帮助融资性担保公司追偿损失,不断提高代偿回收率。
(四)建立科学的担保定价机制
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引导和管理,在对担保项目风险状况合理评估基础上,根据担保项目风险、担保对象资信等综合因素,分类进行定价。对于优质融资担保项目,担保费率可以适当采取一定比例的下浮或采用基准担保费率;对于风险较高,或担保企业资信较差,信息掌握难度大的项目,可采取上浮的定价方式。进一步规范担保收费,严禁在正常的担保费之外收取担保保证金及其他各类费用。
(五)合理设定反担保条件,不断创新反担保方式
据了解,中小企业在办理融资担保业务时,担保机构一般要求以抵押、质押、保证金等方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条件过高,给企业融资增加了成本和难度。为此,要引导各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创新反担保手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有市场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推出股权质押、上市公司反担保、法人代表个人信用反担保等多种形式,进一步降低反担保条件,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建立银保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审贷流程,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积极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长期、稳定、深入的业务合作,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双方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逐步建立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信息共通”机制,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于担保公司,携手防范和化解信贷与担保风险,共同促进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刚才.融资性担保业现状、面临的挑战及稳健发展的思考. 西南金融 2011.11
作者简介:王献锐(1994-)男,汉族,河南安阳人,河南大学文理实验班,2013级本科生,金融学专业;曲成名(1992-)男,汉族,河南安阳人,河南大学文理实验班,2013级本科生,金融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