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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动因演进分析
——基于三峡地区的田野研究

2016-04-04侯小琴

关键词:活态传承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侯小琴

(武汉体育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动因演进分析
——基于三峡地区的田野研究

侯小琴

(武汉体育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9)

摘要:三峡地区是一条民族走廊,拥有丰富多彩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上由于该地区生产力低下,体育“非遗”的活态传承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近现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原始宗教信仰的变迁,一些传统体育活动逐渐消失。200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文化自觉意识的增强,在政府激励和引导之下,体育“非遗”项目在当地得到了生产性和生活性传承。本文采用田野研究法及文献资料法,对三峡体育“非遗”活态传承的动因及演进历程进行分析,并提出在新常态下,政治、经济、社会、生态与文化的良性互动发展是体育“非遗”活态传承最根本的驱动因素。

关键词: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峡文化;活态传承

一、体育“非遗”活态传承研究综述

1.体育“非遗”及活态传承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通常对体育文化内涵与特征的理解,其活态传承是指在其生成发展的环境当中进行保护和传承,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传承与发展,活态传承能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终极目的,是区别于以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博物馆”式的保护,或是区别于用文字、音像、视频的方式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方式。

2.体育“非遗”活态传承保护的路径

当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主要体现在“教育传承”、“传承人保护传承”、“文化空间保护传承”与“开发性传承”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教育传承。一些学者从教育学视角探索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保护。研究者们提出有必要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学校是知识文化传承的基地,需要在现行的学校体育教育知识体系中,反映本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在校本课程的改革中,转变观念,遵守体育非物质文化自身的地域性、民族性、多变性、活态性等特点,将其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中来。

第二,保护传承人。目前,对传承人的概念还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2011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有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的近期研究认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审核制度难以规避地方不当利益,评审机制中体育机构和民间话语权缺失,传承人评审标准模糊,依据来源单一,对濒危项目及传承人关注旁落,属地申报原则对传统武术类体育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在体育社科学界,学者们主张要重视传承人的保护。赵芳、赵冬刚等在对河南省、陕西省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提出必须以人为载体传承文化;邵慧明以新农村建设为视角,认为言传身教、代代相传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奥妙,应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还应当培养新一代传承人,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第三,文化空间保护。有少数学者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提到文化空间的保护。如应菊英以生态理论为基础,认为“文化场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依托,是活态文化空间,包括社会环境空间与自然环境空间,应对其加以保护。

在业界实践中,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主要是由文化体育部门、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实施。在活态传承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管理部门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视不够,保护文化遗产的理念不清,缺少资金,缺少完善的理论指导和措施等。

二、三峡地区体育“非遗”活态传承现状及动因演进历程

1.三峡地区体育“非遗”项目梳理及分类

三峡地区地处我国中部,地理形态主要为山地、河流,但也不乏小型的草场、湖泊。她就像丝绸之路一样,是一条民族走廊,保留着汉、土家族、苗族、蒙古族、侗族、白族、回族、满族等众多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沉淀。“民族走廊”这一概念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人类学界的研究提出来的一个学术概念。民族走廊指一定的民族或族群长期沿着一定的自然环境如河流或山脉向外迁徙或流动的路线,在这条路线中,必然保留着该民族或族群众多的历史与文化的沉淀,三峡这条民族走廊是天然画廊,也是诗的长廊、历史文化的长廊和人类文化的宝库,达到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

从2006年到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共确定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有518项,第二批有510项,第三批有191项,第四批有298项,共计1517项。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通常对体育文化内涵与特征的理解,梳理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可以看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民间舞蹈类中的体育项目,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中的体育项目,民俗类中的体育项目三大类[1]。在这三大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存在于三峡地区的分别有:第一批民间舞蹈类中的狮舞、龙舞、土家族摆手舞,高跷,杂技与竞技类中的蹴鞠,民俗类中的端午节(其中包括赛龙舟传统体育项目);第二批民间舞蹈类中的肉连响,体育与杂技类别中的围棋、象棋,传统箭术;第三批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中的花毽、赛龙舟;第四批传统舞蹈类土家族撒叶尔嗬。上述国家级项目中,有的项目明确是在三峡地区,还有一些项目虽然是其他省区申报,但三峡地区也的确存在这些文化形式。

除了上述被文化部确定的“非遗”名录之外,三峡地区还拥有许多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国家启动三峡后续建设工作,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涉及内容多,涵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截至目前的调查,三峡库区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0740项,其中有大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学者将存在于中华各民族中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分为十二大类:射箭类、武艺武术、游猎活动、练力与举重、田径赛跑、球类活动、保健养生、水上运动、冰雪活动、棋类活动、御术与赛马、民俗游乐。这十二大类非物质文化形态都可以在三峡地区寻找到相对应的项目。龙舟竞渡、高跷、土家摆手舞、传统箭术、武术、攀岩、毽球、抢花炮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

2.三峡体育“非遗”活态传承动因演进历程

三峡地区的含义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变迁也在不断地发展,在当代,三峡工程建设拓宽新三峡含义。如今,三峡蓄水所涉及的整个三峡库区都被称之为三峡地区,该地区镶嵌在鄂、渝、川、湘、黔五省结合部,境内层峦叠嶂,山高坡陡、沟谷纵横,自远古时期,这里凶险的自然环境使人们产生敬畏感和神秘感。由于历史上生产力低下,三峡地区先民产生了原始宗教信仰。通过民族学、体育人类学等多学科原理研究分析,历史上三峡地区体育“非遗”的活态传承,如撒叶尔嗬、摆手舞、竹铃球、苗岭球、武术、攀岩、龙舟竞渡等体育活动的传承与三峡地区族群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等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群体凝聚力是指以一定的结构方式把多种力组合在一起的合力。高校体育教学中,如果学校协助企业将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与体育教学大纲对接,运用拓展训练教学法,学生在群体凝聚力的作用下完成团队与个人的成功体验,教学效果将达到最佳化。

随着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三峡地区生产力的提高和原始宗教信仰的变迁,三峡地区一些传统体育活动失去了生产生活的文化工具功能,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至1990年代,三峡地区一部分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发生变迁,许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现代体育通过学校得到普及,人们的体育活动逐渐与现代西方社会接轨,在此过程中,只有少部分传统体育文化形式还在小范围内传承。

以湖北秭归县龙舟赛为例,历史上当地就有端午赛龙舟的民俗,而近现代以来,秭归比较有影响的龙舟赛却只有四次。第一次是民国时期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的第二年,县长亲自带领文武官员在归州屈原沱主持仪式,举办端午赛龙舟。史志记载当时有18只龙舟参加活动。第二次是1950年,即秭归解放后的第二年。第三次是1980年,是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第二年的端午节,沿江两岸观众达到五万人之众,周边县市的民众提前几天赶到秭归观看龙舟赛,赛事也引起了全国大型媒体记者与摄影师的关注。第四次是2010年,端午习俗被联合国正式确定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政府举办了端午文化节,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节日活动就是赛龙舟。从龙舟赛的近现代传承可以看出,龙舟赛的举办与原始宗教信仰的联系少了,而与当地重大的社会变迁有密切关系。抗日战争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官方对龙舟赛“非遗”名录目的确立,这些因素已经摆脱了原始宗教信仰的束缚,每一次龙舟赛的举办无不是对社会重大变迁的纪念与庆典。

1990年代初期,与三峡工程建设同期进行的三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工程建设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被纳入工作范畴。主要原因,一是三峡工程建设早期,世界范围内还没有系统的“非遗”保护的任务和目标;二是当时人们对大型工程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水平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三是受到当时国家财力的限制,工程建设中民族民俗文化保护的规划没能得到经费的支持和落实[3]。

2000年以后,随着人们对文化认识水平的提高,传统民族文化的价值被社会认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到政界、学界、业界的重视。特别是2006年国家公布命名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峡地区的土家族舞蹈撒叶儿嗬、屈原故里端午习俗等包含体育活动的文化遗产名列其中,三峡地区一时间掀起了“传统文化热”。一些消失的传统体育活动重新被人们拾起。春节期间可以看见龙舞、狮舞;端午节重新有了龙舟竞渡活动;葬礼上又看见了撒叶尔嗬舞蹈;广场舞中听见了肉连响。

3.十年来三峡地区体育“非遗”活态传承动力因素

三峡地区体育“非遗”传承在近现代走过了一个“传承——消失——复兴”的过程,以2006年国务院命名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起点,三峡地区民族传统体育的复兴近10年来尤为活跃,许多体育“非遗”项目得到了活态传承,分析其动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官方引导。官方职能部门除了文化部在“非遗”传承中起到重要作用外,体育和民族宗教部门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主办、地方承办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每4年举行一届的固定体育赛事,与此相应,我国一些省、市及地级市(自治洲)也定期举办不同级别的少数民族运动会。三峡地区一些县(市)积极参加各种级别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运动会经过多年发展,赛事以民族性、广泛性和业余性等特色闻名,已成为中国较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之一,为发掘整理各民族及民间传统体育形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各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4年10月,主题为“荆楚风、民族情、中国梦”的湖北省民族运动会举办,历时6天。三峡地区的长阳、巴东、秭归县组织运动员参加,运动项目竞技分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类。竞赛项目设置毽球、民族式摔跤、押加、高脚竞速、陀螺、蹴球、武术、跷旱船、板鞋竞速、摆手舞10项,其中,摆手舞是此次运动会新增的比赛项目。表演项目设置综合类、竞技类、技巧类3类。

以赛事为依托,三峡地区的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特别是职业高中将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纳入课程教学,民族宗教部门与教育部门还制定了奖励制度对参赛的学校和运动员予以奖励。

第二,经济驱动因素。经济驱动因素体现在政府组织的以体育赛事为平台的经贸活动和经营民族传统文化传播表演的企业经济活动,除这些活动之外,还有利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

以民族运动会为平台,当地政府在举办运动会的同时还进行民俗文化展演、旅游产品推介、经贸招商洽谈三项主题活动,如2014年的湖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政府还举办了百福司古镇开游、喳西泰水城开城、龙凤经济发展暨土家文化论坛、招商签约活动、民族特色产品展销等。

仍然以龙舟赛为例,1984年,龙舟赛被国家体委定为正式比赛项目,当年九月,秭归县代表湖北省参加了在广东佛山举行的全国首届“屈原杯”龙舟赛[4],以此为标志,湖北省的龙舟运动进入了竞技运动阶段。宜昌市通过举办中国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使这一传统体育项目成为宜昌著名文化品牌,对于提升宜昌的知名度,增强宜昌的吸引力,拉动体育旅游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取得了巨大的综合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指出,龙舟赛文化旅游开发如果忽略文化内涵而片面追求商业价值,不仅很容易消解端午节中人们应有的虔诚之心,而且很容易消解这一节日深厚的文化内涵,这也就是一些地区举办这类节日活动随着地方行政领导人的更替而难以持续的根本原因所在[5]。

第三,公众生活需求因素。体育“非遗”项目中,如毽球、陀螺等对活动场所要求不高,人们可以携带简单的运动器材方便灵活随时运动,广受公众欢迎,成为人们青睐的日常健身、休闲项目。

还有一些民俗活动中的体育项目被公众重新认识并加以传承,如春节期间舞龙舞狮活动在消失了十多年之后于2000年前后又重新在三峡地区兴起。丧葬习俗中的撒叶尔嗬舞蹈被演出公司营销到了殡仪馆,之所以能够得到营销推广,是因为确实存在公众生活需求。

在三峡地区大多数沿江城镇,每天晚上都可以看到根据土家、苗族传统摆手舞、肉莲响、喜花鼓、撒叶尔嗬等发掘整理的广场舞[6]。三峡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广场和公园的环境成为了人们休闲的首选场所,人们的健身意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简单易学、娱乐性较强、老少皆宜的传统体育舞蹈成为了广场舞的热门项目。

四、小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要关注当代人的生产生活需要,完全脱离现实需要也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非遗”的活态传承是其适应社会变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动态过程。政府的引导作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中主要承担启迪公众文化自觉的功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动因来自于政府引导价值观念之下的社会群体组织以及公众的生产需求和生活需求。经济与商业的开发、以赛事为目标的体育非遗项目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教育、人们的日常休闲健身是体育“非遗”活态的主要方式。文化旅游的开发、文化空间的保护、文化生态圈的确定可以降低三峡地区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与当地生态发展实现良性互动[7]。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文化传统”和“文化自觉”方面重大价值的认识走在时代的前列,并提出中国发展的“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必须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文化建设”层面,同时也在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政治、经济、社会、生态与文化的良性互动发展是“新常态”下三峡地区体育“非遗”实现合理科学传承最根本的驱动因素。

参考文献:

[1]李军阳,李小惠.国家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特征分析[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3(7).

[2]陈垦,李英.三峡库区民族传统体育与原始宗教[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12).

[3]贺云翰.三峡库区文化遗产保护的过去与未来[N].社会科学报,2011-06-30(6).

[4]郑露玫,龙钟祥.湖北省体育志[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78.

[5]孟修祥.当下文化境遇中的端午节[J].三峡论坛,2010(5).

[6]王菊.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变”的再认识[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

[7]董鹏,季雨珩.土司制度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影响研究[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4).

[责任编辑:刘自兵]

中图分类号:K 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219(2016)03-0035-04

收稿日期:2015-11-24

作者简介:侯小琴,女,武汉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讲师,民族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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