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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版平台“打赏”模式的研究

2016-03-29

传播与版权 2016年5期
关键词:粉丝

陈 蓉



自出版平台“打赏”模式的研究

陈 蓉

[摘 要]“打赏”由来已久,从古代的街头表演“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到如今线上的“打赏”模式的诞生。如今,“打赏”模式成为自媒体工作者的收入来源之一,同时也鼓励了原创优质文章的产出。更重要的是,微信“打赏”也成为众筹公益爱心的新兴方式之一。但是,“打赏”模式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通过研究“打赏”的历史渊源以及特点,重点阐述“打赏”模式存在的问题,试图通过“打赏”模式丰富自出版平台内容,并对未来“打赏”模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自出版;“打赏”;粉丝;内容付费

[作 者] 陈蓉,武汉理工大学。

一、“打赏”模式的定义与发展

“打赏”是指为感谢别人的服务而给予财务。古代戏曲、相声、杂耍表演都有这样的表演模式,古代伶人的收入主要依赖看官的“打赏”。《红楼梦》中多次记载贾母等人看戏时对伶人进行赏赐。现代街头艺人在地铁站、广场上唱歌表演,实际上也是过去“打赏”行为的延续。

随着网络的发展,“打赏”模式早已借鉴到线上盈利收入。网络秀场或者YY直播、美女直播、六间房等网络平台,美女主播通过撒娇、卖萌、唱歌等方式,获得线上粉丝的鲜花、房子、钱币等虚拟“打赏”。

自媒体时代,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开始兴起,逐渐走上“打赏”道路。2014年8月,微博启动“打赏”功能公测,符合“打赏”资质的“大V”微博号可在长微博底端设置“赏”按钮,受众根据自我喜好选择“打赏”金额。2015年3月,微信开通赞赏功能,受众在微信文章末直接“打赏”。“打赏”模式的开启,一方面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带来部分盈利;另一方面,也极大鼓励优秀作者创造原创文章。更为重要的是,微博、微信“打赏”功能的上线被视为内容付费时代到来的讯号,受众自愿“打赏”优秀文章,为自出版平台带来了春天。

二、“打赏”模式的特点

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网络文学网站和“YY直播”为代表的网络秀场的单纯1.0“打赏”模式,由于微博、微信两大社交媒体的“打赏”内测的成功,正式进入“打赏”模式的2.0时代。大量自出版平台的兴起与应用,实现了自出版平台与互联网思维的完美结合。

(一)“打赏”自主性、自发性、自愿性

网络信息泛滥,受众难精确捕捉信息,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人在自出版平台上发布专业信息,受众省去大量精力和时间,充分满足受众需求。同时,“打赏”具有自主性、自愿性。由于自出版平台的文章可以先消费后买单,受众完全可以根据自我的喜好程度,自发选择“打赏”与否,“打赏”的金额可根据系统设置的金额,也可自行输入金额,充分发挥受众自主性。

受众的“打赏”行为,实质上是对良好的阅读体验“自愿买单”,作者无法强制受众对其阅读行为“付费”。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80后”“90后”甚至“00后”,固有的互联网免费思维很难自主、自愿为互联网信息付费。“打赏”模式的兴起,依托粉丝经济,将免费思维与付费思维相结合,成为付费时代到来的讯号。

(二)出版定制化、个性化、专业化

传统出版的长渠道营销方式,经过多重环节,出版者与作者隔着出版社和经销商等几道障碍,造成信息沟通不畅,互动性缺乏,编辑与作者的选题策划无法正确捕捉市场动向,使得作者无法准确满足读者的需求,大量的库存积压也就不足为奇。自出版平台打破传统的出版流程,作者可直接绕过编辑与出版商,依托发达的社交媒体与读者展开及时互动交流,充分了解读者的需求,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为读者定制个性化信息。

同时,受众对自出版平台的“打赏”行为,多为专业化信息,医疗、财经、科技等垂直领域,读者“打赏”行为更为频繁,为专业领域的自出版平台带来出版生机。更为重要的是,微博对“打赏”功能的开通有其门槛限制,“打赏”的微博多为连载的原创漫画和文字,微信也全面禁止粘贴复制文章,保证文章的版权,极大鼓励原创文章的产出。

(三)传受双方互动性强

新媒体时代,传受双方的互动性得到极大提升,受众不再是过去被动接受信息的“受众”,而是“选择性接触”信息,每个受众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正如《新新媒介》莱文森认为:“新新媒介的用户被赋予了真正的权力,而且是充分的权力,他们可选择生产和消费新新媒介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是千百万其他新新媒介消费者提供的。”

微博、微信两大社交媒体的兴起,为读者与作者创造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作者必须时常与读者保持互动,了解读者的动向,吸引“碎片化时代”读者的注意力,增加读者对其文章的关注性,增加读者对作者的个人黏性。“打赏”行为实际上是“粉丝经济”的延续。

三、“打赏”模式现存的问题

“打赏”模式作为近年来自出版盈利的新型运营方式,就现阶段发展来说仍是不成熟的,许多地方应被予以重视和研究。现从把关人、意见领袖、用户、粉丝和市场方面分析自出版领域“打赏”模式现存的问题。

(一)缺乏“把关人”保证质量

传统出版社的“三较三审”的“把关”模式,保证了出版内容的质量。虽然“打赏”模式由读者为内容买单,作者更加关注读者需求,改变网络文学子弹论下的粗暴传播方式。但是,自出版平台绕过出版社、编辑的审查,完全凭借粉丝的喜好程度完成文章,大量文章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低俗文化的盛行。

同时,单纯依赖“打赏”率评判文章质量,并不具有权威性。某些作者为其文章获得极大“打赏”率,不惜花钱买“打赏”,自我“公关”赚得良好形象,混淆读者视线。甚至某些粉丝为喜爱的读者盲目砸重金“打赏”助其上榜首,与其他粉丝攀比,严重危害了文学气息,不利于文学的健康发展。

(二)沦为“意见领袖”敛财的工具

在全媒体的信息化时代,“数字鸿沟”仍然存在信息化社会中。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信息资源大部分流向“大V”。“大V”处于信息资源的主导地位,拥有较多粉丝,即拥有更多被“打赏”的机会。在自出版平台中,“大V”的微博和微信的粉丝不是一般个人号所能匹敌的。同样的内容,“大V”被“打赏”的概率远远大于个人号。

随着“打赏”功能的全面普及,某些不怀好意的个人或团队借助大V平台传播,专门传播大量虚假甚至反动的信息,大V利用其行业的话语权或者积累的人气误导受众。我们在促进“打赏”模式的建立时,必须警惕利益驱动的“打赏”沦为“意见领袖”的敛财工具。

(三)粉丝经济不理性,娱乐化倾向严重

科技哲学家凯文·凯莉有一个1000人铁杆粉丝理论:“任何创作艺术作品的人,只需拥有1000名铁杆粉丝,也就是无论你创造出什么作品,他都愿意付费购买的粉丝,便能糊口”。这个理论解释了粉丝经济有其不理性的一面。

“打赏”模式的粉丝经济带有自愿性质,但恶意刷榜、骗取费用入会,严重混乱出版市场,“打赏”出现娱乐化严重的现象。实行单一的“打赏”模式会产生两种负面效果:一是某些医疗、公益、时事等严肃内容担心权威性受损拒绝使用微博“打赏”功能;二是严肃内容使用“打赏”功能后,因这种娱乐化倾向使用户对自媒体和微博平台产生不信任感。

四、自出版平台“打赏”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一)鼓励原创,内容付费时代到来

在新媒体时代,微博和微信的“碎片化”阅读方式极大满足了受众的良好阅读体验。张小龙的“微信公众平台的八大法则”指出:“20%的用户到订阅号里面去挑选内容,然后80%的用户在朋友圈里去阅读这些内容。”微信的阅读率随着微信用户的增加不断攀升,受众可以实现精准阅读。

阅读完订阅号的文章,受众根据自我喜好程度“打赏”,一方面可以鼓励用户创造更多的优质内容,提高文章的质量;另一方面,增加的线上推广和评论功能,极大增强了作者与受众的互动性,提高受众对文章的黏性。自出版平台的作者生产大量优质原创内容,及时的互动性、个性化的定制、专业化的服务意识,使自愿“打赏”的用户越来越多,用户的付费习惯将要养成,用户将来必然会为此付费,付费时代终将到来。

(二)传统出版行业广泛应用

作为一种新兴的线上互动方式,各个平台亦在探索自有领域内“打赏”模式的发展可能。自出版平台的“打赏”模式已经获得巨大成功,同时,也冲击着传统出版行业的发展。“打赏”模式也可应用于传统出版行业,为传统出版的行业转型提供重要契机。2015年王紫杰在其新书《战略顶层设计》中运用“打赏”模式,宣传中称“先看书,后‘打赏’,不满意不给钱,加作者个人微信号就送试读”,读者可先试读,根据自我的喜爱程度,进行相应金额的“打赏”,成为传统出版行业的新的营销方式之一。

在网络文学中,“打赏”已成为网络作家收入的重要补充。借鉴“打赏”经验,以优质内容为基点,增强读者作者互动,借鉴用于传统出版领域,结合移动端的扫码支付将会为传统出版领域注入一股新鲜血液,使传统出版行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三)“打赏”模式成为自助出版的途径之一

国外的自出版平台发展已然十分成熟,按需印刷的机器在国外的大街上随处可见。我国的自出版平台目前只有“来出书”和“学林”两家自出版平台。知识产权出版社的“来出书”平台于2014年3月上线,实现图书投稿、编校、发布(含印刷)全流程自动化、数字化。学林出版社的“人文社科学术著作自出版平台”于2014 年8月上线,是专门为解决学术著作出版难问题而建立的一个自出版平台,按需印刷、众筹出版是其两大特色。微信、微博等平台的热门文章通过“打赏”众筹出版资金,借助自出版平台,实现全新的数字化出版。一方面,减少库存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促进我国出版行业向数字出版行业的转型。

五、结语

自出版平台的“打赏”一方面成为各大媒体和媒体人的稳定收入;另一方面,凭借其专业性、互动性、个性化弥补了传统出版业的不足。“打赏”实质上是消费者为良好的阅读体验“买单”,消费者“打赏”的自愿性和“打赏”的便捷性,预示着付费时代的到来。同时,也将为传统出版领域注入新的血液,为传统出版行业的转型提供新的契机与机遇。自出版平台的“打赏”模式与出版领域相互影响,共同发展,不仅利于保护作者的权益,激发作者原创的激情和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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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丹.微博言论自由加剧话语权不平等[J].商,201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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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杰.揭秘网络文学粉丝经济:“打赏”收入破千万[N].北京商报,2013-08-16.

[6]陈嫱.粉丝力量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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