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特点、问题及对策探析*
2016-03-29彭仲生
殷 志,彭仲生,邹 瑾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特点、问题及对策探析*
殷志,彭仲生,邹瑾
通过对大学生就业政策发展脉络的历史回顾与解读,进一步分析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特点、问题及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路径。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问题对策
近30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从“统包统分”到自主择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央及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但随着高校毕业生庞大群体的逐年增加以及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加剧,[1]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能否顺利就业或创业,成为摆在高校和毕业生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发展的基本脉络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随历史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稳定、变革和完善的不同时期。
稳定期(1951-1983年):新中国成立前,大学生基本上是自谋职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确立了“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由中央制定计划,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部署、落实计划,各高校付诸实施。此间的大学生只要顺利毕业,就意味着拥有一份国家分配的令人羡慕的工作。尽管今天看来,“统包统分”制度存在忽视毕业生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择人的弊端,但它却符合那个特定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发展需要,适应了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保证了将非常有限的人力资源——大学生配置到国家急需的工作岗位,配置到国家重点项目、优先发展的行业和落后地区,也确保了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2]当然,那个时期由于大学生人数较少,使国家实行此项政策成为了可能。
变革期(1983-1998年):“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渐显示出不足与缺陷。为此,从1983年开始,国家率先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几所高校进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并取得了初步经验。直到1988年,在广东省属高校试点实施“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学生,实行收费上学,毕业后推荐就业、定向就业、择优录用制度”。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1989年招生时,全国有近百所高校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标志着多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逐步形成。1994年,根据国家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国招生开始建立收费制度,缴费上学、并轨招生。从“择优录用”到“双向选择”,尽管只有短短十多年时间,却顺应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深化的大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完善期(1998-至今):从1998年开始,全国高校全部实行并轨招生和试行自主择业,高等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实行毕业生包分配的制度,自此成为了历史,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逐步成为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自主择业”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顺应了教育体制改革对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要求。同时,促进了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风尚的形成,对高校的教学改革、增强适应社会需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它打破了过去大学毕业生由国家“包分配”的惯例,极大地促进了高校毕业生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为其全面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目前大学生就业政策特点、问题及现状
当前,我国开始迈入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崭新时代,这些深层次的变化也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呈现出各种特征和问题。
1.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特点。当今社会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加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发生明显变化,加之毕业生在逐年增加,其就业政策呈如下特点:一是用立法和制度保证。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是政府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它超出了教育的范围,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社会政策来实现,要列入国家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中,在管理体制、高校评估、财政支持、制度创新、人才储备、基层就业等方面有细致和深入的规定。二是综合性强,覆盖面广。大学生就业涉及各个领域和部门,就业政策更是涉及金融、财经、贸易、工商、税务、行政、教育、服务、人事等领域;就业内容涉及职业规划、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自主创业、西部就业、基层就业、就业见习、岗前培训等。此外近年来,还开拓了很多城乡基层工作岗位,极大拓宽了大学生就业路子,也保护了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经济手段调控就业。现有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是教育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的集合体,政府在制定就业政策时,考虑的是稳定整体经济环境、制定增加整体就业容量的经济政策和促进公平就业的社会政策三者之间的协调,这对落实“大学生自主就业、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调节”有重要作用。
2.大学生就业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了多种就业扶植政策,但就业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不容乐观,“招聘难”与“就业难”的局面却愈演愈烈,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3]一是就业扶植政策的立法保障不完善。虽然国家制定了《就业促进法》,但至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明确规范就业扶持政策的法律,大学生就业立法不完整,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和不规范用工普遍存在,如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或户籍歧视等,这些都抑制了大学生与职业岗位的有效匹配,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二是缺乏统一的政策规划。由于目前由教育部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人事部门掌握的不是人力资源的全部信息,导致就业信息的传递、分析以及预测滞后,使高效准确的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体系无法建立;同时,在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的上百亿元就业工作经费中,很少安排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专项经费,大学生就业机构设施建设与机构能力建设严重不足。三是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环境不佳。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和担保政策基本流于形式,由于刚毕业大学生既无法提供房产等抵押物,也没有太大的信誉值,银行大都不愿意贷款给这些小规模、风险大、还贷能力弱的企业;此外,政策的宣传力度也不够,毕业生对于优惠政策的范围及具体怎样实施等问题并不清楚。
3.大学生就业现状。基于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各种问题,2012年,有关部门对20个省市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和检验大学生群体的就业心理、就业期待和创业意愿。一是实践工作经验不足。尽管目前在校大学毕业生普遍拥有一张以上技能证书,但他们多数缺乏工作实习经历,无法较快地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与经验,重考证轻实践,为就业与创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对收入预期较高。有60%的在校大学生就业信心较强,普遍具有较高的薪酬期望;有42%的被调查大学生对首月收入预期在3000—5000元,这也表明不少大学生至今还未走出“精英教育”的光环,走进大众化大学教育的现实。三是创业意愿不够强烈。创业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创业需要面对诸如资金、专业技能、社会关系等困难,加之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业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信息不畅,阻碍了大学生创业热情。
三、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机制
要有效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既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也需要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机制。
1.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学生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与国家就业政策存在明显缺失有关。如创业政策落实和宣传不到位,创业融资渠道不畅,地方政府未能为大学生提供满意的创业服务等。为此,首先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实现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尽管目前我国已有相关的就业法规文件和通知,但就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需要加大法律法规建设的力度,如规定就业市场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就业稳定的法规、强调积极就业创业理念的同时,对暂时失业人员给予提供失业保险、救济、职业指导与培训等有关服务的法律法规保障。其次,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逐步扩大就业需求。要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从根本上只能依靠经济的持续增长。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方面要有保障和倾斜性的安排,以吸引外资以及东部投资商开发中小城市,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吸纳大学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扩大就业需求。
2.提高就业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激励性。就业的结构性难题是全球性的,任何国家都难以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需要政府通过有效政策刺激以促进劳动力市场实现均衡发展。因此,要改变现行的就业市场运行模式,加强协调与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以形成多元规范和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场体系:一是要打破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分割,整合劳动力市场资源;二是要改变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面,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等限制;三是要改造人才市场的组织架构,逐步做到公共人才服务业务与经营性人才服务分别管理,促进人才市场供需主体到位。同时,要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氛围环境,让创业的学生感到“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大学生乐于创业、勇于创业,促进经济高速正常的发展。
3.加大就业教育投入和创业能力提升。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就业问题的解决需要提高大学生就创业能力,其关键是加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高校应以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科技竞赛为依托,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优势。如建立创业基金会,搭建坚实的创业教育实践训练平台;通过产学研相结合,主动与企业联姻,使学生的创业活动与企业之间形成良好互动;通过勤工助学帮助学生增加创业体验,熟悉社会环境,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尝试创立一些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的实体,促使他们成长为合格的劳动者和成功的创业者。高校要逐步深化创业教育的内涵,培养学生的创业品质,营造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智力帮助,提升他们自主创业的整体水平。
4.形成就创业政策指导和立体监控评价标准。高校要改革就业工作管理模式,形成校内立体监控的就业指导和评价标准,建立校院二级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搭建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就业创业市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要发挥网络媒体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优势[4],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意识到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切身感受到生存危机,调整好自己的就业期望值;三是建立系统的学生职业辅导体系,引导大学生根据现实情况做好职业规划,树立职业理想,大胆进入就业市场,到民营、私营企业发挥聪明才干,投身到西部、边疆、基层、农村去就业创业,最大限度地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寻求就业创业机会,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四是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心理健康教育,掌握毕业生的求职心理,把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其调整和矫正不良心态,培养良好的创业心理素质和人格素质,激发创业动机,为成功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1]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4/ 12-04/6846533.shtml.教育部,2015.年高校毕业生将达749万.
[2]司文.大学生就业的几点思考[J].河南科技,2012(17).
[3]王莉芬,黄建美,李忆华.大学生就业创业机制之路径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6(5).
[4]刘升学,王莉芬,邹海贵.新媒体发展对大学生行为方式的影响及教育引导对策[J].高教论坛,2015(9).
责任编辑: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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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6531(2016)08-0010-0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增权理论视阈下贫困大学生多元就业援助体系的构建”(DIA140311);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就业增权研究”(15YJC710041);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增权理论视阈下的贫困大学生就业质量提升研究”(15A01)的阶段性成果。
殷志/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讲师,博士(湖南衡阳421001);彭仲生/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副教授(湖南衡阳421001);邹瑾/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讲师,硕士(湖南衡阳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