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比较*
2016-03-29朱德宏卓家武
朱德宏,卓家武
“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比较*
朱德宏,卓家武
“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类型化分析有助于对实践教学模式进行科学合理选择,实现实践教学绩效最优化。对双主体和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的教学绩效进行评估,探讨其现实存在的优缺点。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要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参与主体的学习能力,而采取不同的实践教学模式。
实践教学模式;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绩效评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包括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以案例教学法为主,以实效性、推广应用性、形式创新性为重点,注重案例本身所蕴含的道德体系和法律思维,引导大学生直观地感知道德和法律的力量。实践教学还包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观摩法庭审判教学、地方人文、企业文化实践教学等。本文以大学生“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为分析对象,类型化实践教学模式,对各种教学模式进行绩效比较,探讨教学模式的应然选择。
一、“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方式
大学生实践教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包含校内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校外非实践教学基地教学。
1.校内实践教学。一是课堂案例教学。对案例的解释具有多维性,涉及历史、道德、法律及其社会治理理论等学科知识背景。二是“请进来”实践教学。将一些校外专家、先进模范、一线工作人员等请到学校,举办讲座、座谈会、专题辅导,为学生提供生动的教学。三是学生为主体的参与和主导。如围绕某一主题,进行课堂演讲,观看相关视频,撰写观后感,[1]以及围绕某一教学主题,开展学校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的实践教学。
2.校外实践教学。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扩展到地方风土人情、地方文化建设基地、地方文化发展基地,以及本地优秀企业文化实践教学基地。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校外实践教学方式,其功能超越校内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是基于理论教学基础上知识迁移的过程,为学习者提供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学习者通过应用理论教学中的知识模型,梳理专业知识结构,完成理论与实践的融合”。[2]校外实践教学能够让学生体验课堂理论与社会现实的结合。
3.网络实践教学。这是伴随着校园网络的建设和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一是在校园网上建设德育实践教学平台,适时地发表或转载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本校学生发表的德育成果和先进学生事迹;二是运用网络对学生进行动态社会案例的宣讲;三是开展教师与学生在网络虚拟空间中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答询互动。网络实践教学打破了校内和校外实践教学的时空局限,可以用文字、图片、视频同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二、主体型实践教学模式优缺点比较
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实践教学模式做不同的分类,在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中,必须考量的相关因素包括实践教学的参与主体、设施、经费、目的、环境、师生安全等。实践教学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与课堂教学不同,教师要在实验室、工厂、企事业、政府机关等单位安排实践教学,知识讲授是有限的,更多地要靠学生自觉、主动地感悟知识,使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并提高。[3]教师和社会协作单位人员对实践教学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因而也应列为实践教学主体范围。本文对双主体和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加以分析。
1.主体型实践教学模式。本文以实践教学参与主体为分类标准,将实践教学模式划分为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和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是指教师与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达到实践教学目的。这种模式多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第三方主体的参与。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是指教师、学生、第三方人员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达到实践教学目的。目前大多采用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如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等。实践教学参与主体越多,教学复杂性越强,其他相关因素越复杂。
2.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简单依赖教师和学生之间互动就可以完成实践教学内容,如案例解释、观后感、读后感、模拟法庭、学校征文活动、校园内的公德教育等。该模式具有明显的优点:一是实践教学主题的可控性强。每一次实践教学都有一个明确的教学主题,教学内容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教学活动。师生之间的实践教学模式比较单一,教师的解读与学生的领悟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快速地形成一个以主题为核心的知识圈,学生随教师的讲授开展思维活动。二是对教学设施要求低。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如教室内开展的专题案例分析,只要有空闲的教室就可以进行。再比如模拟法庭教学,只需要简单的教室,教师指导学生按照预定的程序、内容就可以开展。三是组织程序简单,节省教学经费。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在教师和学生形成共同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程序比较简单,教师按照固定的程序,将学生组织起来,不会发生大的波动。另外,教学经费预算直观、节省,如学校征文活动、校内实践教学、网络教学等。四是普及性强。每一个同学都是参与者,都可以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五是师生人身安全性强。教学内容组织程序简单化,主体之间沟通比较直接,而且教学活动时空限制在较安全的范围内,避免了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其他因素的介入。
该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教学过程封闭。教学主体限于教师和学生之间,而且教学时空限于教师便于控制和学生比较熟悉的环境内,教学过程显得封闭性强。二是动态感较差。实践教学注重实践动作与程序,双主体模式实践教学往往缺乏激励机制,实践教学场景不具有转移性特征。三是触及现实感较差。双主体在教学内容、教学程序方面往往呈现预设性特征,实践教学内容外的因素很难介入,即使是案例探讨分析式实践教学,也难以触动学生可视性的现实立体感。四是其他社会组织合作性不强。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发生在师生之间,其他外在主体不介入,其他社会组织不参与实践教学过程。五是绩效评估主观性强。教学绩效评估大多数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评估参数中缺少变量性因素,因而绩效评估完全依赖师生主观预测,甚至在实践教学开展前就已经预设了评估结果。
3.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这是师生共同参与,并且有第三方主导或重点参与的一种模式,其实践教学活动的时空转换变数大,受第三方影响程度深。目前开展的教学基地教学、企业教学、法庭观摩教学、文化遗产或博物馆教学等,都属于此种模式。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有自身难得的优点:首先是实践教学过程开放。多主体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特别是引入第三方参与,能够激发学生好奇心,增加学习兴趣。第三方在实践教学活动中传递的信息量是学生在课堂和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教学中难以感知到的,特别是第三方参与者许多生动的现身感知。其次是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呈现着较强烈的动态感。多主体实践教学场景具有转移性,第三方参与者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尽可能利用自身现有教学设施、教学工具,包括文化价值,向学生呈现出强烈的动态感。两次是现实感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对思政课程课堂教学内容的现实化体验。第三方参与实践教学,能够带给学生强烈的现实感,使他们亲自体验到现实社会的脉搏,感知社会生活的步伐,促使其追逐社会同步感。如学生到企业开展实践教学,企业的生存发展、专业技术、生产场景等,都能给学生们带来市场化的现实感知。最后是有利于强化社会合作。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需要第三方参与,这有利于开展校企合作、校府合作以及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体合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社会合作的认知心理,强化基础理论内容的社会化认知。
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具有其内在的缺点,一是教学设施受制于教学单位,主题可控性弱。第三方不是典型教学单位,其教学设施、设备和承载的教学价值不一定完全符合"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因而显得教学主题可控性差,特别是第三方具体参与者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会呈现不同的水平。二是受益学生受到极大限制。由于需要到校外进行实践教学,由于交通问题,不可能要求全校学生都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因而限制了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人数和范围。三是教学目的受限于学生综合知识结构。多主体实践教学目的依托于第三方参与,而学生对实践教学目的的把握更依赖于学生对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的理解,这对学生的知识结构要求很高,如地方文化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地方自然风光、人情风俗对提升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和个人修养具有启发意义,但这需要学生了解地方文化的历史脉络以及社会意义,简单地听讲解,未必能够深刻认识到教学目的。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实践教学中,学生必须具备对历史事件的分析能力及强烈的时代使命感,才能正确理解爱国主义主题。学生参加法庭旁听,需要他们对法庭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法律知识点有所理解和掌握,而这些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可能有点勉为其难。四是经费开支巨大。相较于双主体实践教学活动,多主体实践教学活动需要支出的费用比较大,特别是远距离跨省市的实践教学活动,每人每天花费在一百元以上,大大地超出财政预算。五是师生人身安全性差。多主体实践教学活动都是在校外进行,无论是学校所在地的城市,还是其他城市或地方,都存在安全保障问题,特别是交通状况复杂、天气不适应的情况下,师生安全更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因素,组织再周密,也难以应对预料之外的事件发生。
三、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实践教学模式是以教学与科研、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相结合为核心,按照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社会实践为教学内容,通过基础、校内外结合、生产实践、为社会服务四个阶段来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4]不同的实践教学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教学内容,要发挥双主体和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的优势。
1.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应用。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应用于对直观化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化理解,如围绕一个主题的学校征文,对学生有感性认知的课堂道德模拟法庭和司法模拟法庭,学校内的公益性活动等。这些实践教学内容简单、便捷,对现实感知程度要求不高,根据教材内容对实践教学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教学方式。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基于其全覆盖、可控性,为“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必然选择。思政教育是价值教育,必须通过教学内容的延伸、拓展、深化来改变课堂教学给学生大而空的说教偏见。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倡导的是人人参与,在体悟中激发思考,在碰撞中交流心灵,在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对照中谋求契合。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可控性,使“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始终强调“有的放矢”,即可以根据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生,依其不同的群体特点和各自不同的兴趣,设置不同的实践教学。这样不仅考虑到了学生的专业背景,同时兼顾了相同专业每个同学个性化学习需求,以便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参与。
课程关注的重点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离开了学生的积极参与,很难真正使教学走进学生的心里。采用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学生的学习热情被充分调动起来了,改变了过去理论教学中学生心不在焉的状况,不是被动地受教,而是主动地探索,在互辩中提高认识,升华自我。
2.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应用。多主体实践教学主要依托于实践教学基地,用于对重大理论问题的实践解读,如爱国主义教育、市场经济下的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公民法律素质的培养、守法意识培育等。建设实践基地可以保障实践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实现第三方参与的有效性。除了实践教学基地,还可实施暑期社会调查、非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在经费保障许可的情况下,谨慎选择实践教学主题,强调实践教学绩效的最大化。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从不同的现实侧面丰富了“基础”课程价值教育的功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架起了历史与现实的桥梁,把抽象的概念还原鲜活的具象,有助于拉近与学生的心理距离,使他们认识到历史不是遥不可及与自己无关的东西,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企业教学的现实感强烈,贯穿着过去、现在、将来,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视自我、升华心灵,这是直接经验,对青年学生更具有说服力,价值教育的效果也更明显。
针对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覆盖面窄等缺点,需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弥补,例如对参与学生的合理化选择,选择那些积极性高、进步性明显的学生,由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体验向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同学进行不同程度的宣讲,扩大多主体实践教学的受益面和影响度。
综上所述,以双主体实践教学模式为基础,以多主体实践教学模式为必要补充,对于做好“基础”课程教学具有积极意义。
[1]金晔.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为中心的考察[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6).
[2]徐国保.虚拟化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9(5).
[3][4]刘芙,王韶春.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现代教育管理,2011(3).中,应该采取“晨颂、午读、暮省”的诵读方式,将诵读时间化整为零,将时间分散穿插,让学生做到日有所得。如早晨的诵读,我们起名为“与黎明共舞”,利用早晨记忆力好、身心愉悦的特点进行诵读。中午的诵读,我们起名为“唤醒生命的成长”,阅读经典著作,让身心得以休养。暮省,我们起名为“完善自我”,在自我反省、思考中查找不足,将所看、所学、所诵再次理顺记忆,从而取得长远的进步。邓云乡先生说:利用语言、声音、节奏与习惯的自然合拍,会产生非凡的记忆效果。传统习惯就是高声或低声诵读,总之是要读出声音来,这与汉语的音节特征有关,纵使重复几十遍、上百遍也不会疲劳,而且易于记忆,天长日久就会有很大的成效。
责任编辑:苏航
3.环境育人,见贤思齐。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环境的重要,良好的人文环境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学校应充分利用空间设置经典诵读的内容,在教室墙壁、走廊的展板上醒目地展示经典人物及其名言警句,在班级内设置经典故事文化板,定期展示诵读活动的照片或者评比情况,让学生随时随地感悟国学精神,接受经典的熏陶,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发扬传统美德。
4.活动展示,百花齐放。在活动中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可以促进经典诵读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进行诵读之后,以活动的形式展示出来,激发学生诵读的兴趣。一是在班级内展示,定期组织经典吟唱、诗文表演、诗文接龙等展演活动;定期开展“诵读大王”“亲子诵读”“书香家庭”等评比活动……将家长带入经典诵读活动当中,让他们充当陪伴者、监督者、欣赏者。让学生在一次次的活动中得到锻炼,增强阅读经典的兴趣,提升阅读鉴赏的水平。二是在学校活动中展示,利用艺术节、儿童节等契机,将经典诵读的内容编排成节目进行演出,推动经典诵读活动的开展,学生的综合能力也在展示中得到大幅度提升。
经典诵读,是打开智慧之门和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更是学生道德养成的指路明灯。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使经典的神韵、音律如春风细雨般浸润学生的心田、净化学生的灵魂、陶冶学生的情操,并转化为学生的基本素养。让我们一起诵读经典,用实际行动为经典诵读点赞。
责任编辑:贺春健
G720
A
1671-6531(2016)08-0068-03
蚌埠学院2013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建设工程项目(bbxyszjsxm201309)
朱德宏/蚌埠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教授(安徽蚌埠233030);卓家武/蚌埠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教授(安徽蚌埠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