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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词义的排斥

2016-03-19□陶

理论月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义位词义气味

□陶 智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浙江杭州 310028)

论词义的排斥

□陶智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浙江杭州 310028)

词义演变过程中有一种“由褒而贬”或“由中性而贬”的现象,这是由于语言的使用主体所发生的情感变化,在语言使用中的投射而使得语言要素发生了某种方向的演变。即在一定的情况下,一个语言单位内令人厌恶的语言要素(语音或义位)会排挤或排斥其它的语言要素(语音或义位),语言内部原先存在并一直被使用的某些要素被逐渐排挤出这一语言单位,而使得这一语言单位内发生一些语音或词义上的变化。一个词的贬义义位会在社会心理的作用下越来越凸显,最终削弱甚至完全排斥该词义的其它义位,而占据该词全部义域。

词义演变;贬化;排斥;避讳

[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6.10.014

1

“小姐”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词,也是一个引起语言学界较高关注的词。一般认为,该词产生于宋代,据《称谓录》载,该词始为贱称,至元代成为富贵人家未出嫁女子的尊称。俞理明详细考察语料后认为,对宋代“小姐”最初的意义比较恰当的解释应该是名字用字,称排行在末的女子。它的使用,没有贵贱、婚否的差别,大约和《醒世恒言·苏小妹三难新郎》中的“小妹”相当,用作人名,称青年妇女或者小女孩都可以,和它相对可以作为佐证的是“大姐”,本是俗间用语,作为小称,含有爱昵的意义,也可以不拘排行,直呼年轻女子为小姐。[1]至元代,“小姐”一词和出身门第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表示女子出身地位的称谓了。以后,“小姐”一词也多被用作尊称为人们使用,至建国后,“同志”成为人与人之间最普遍的称呼,“小姐”一词也暂时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开放后,由于南方开放地区开始称年轻女子为“小姐”,很快,这个词被全社会广泛使用,一般用为对年轻女子的尊称。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色情行业的猖獗,从事性服务行业的女性也成为“小姐”,这个词开始成了这一特定行业的职业用语,即妓女的专称。在民间,现在已经很少再称普通的年轻女性为“小姐”的了,如果有人称某女性为“小姐”,很多情况下,对方会很排斥的。这说明“小姐”一词原先的表敬称的意义正被 “指称从事色情行业女性”的意义所排挤,而处于逐渐弱化的过程。这种词义的变化和社会心理关系密切,刘晓玲认为:“正经人家的女性为了将别人对自己的称呼与对这些人的称呼相区别开来,常常自动退出这个称呼语的应用客体范畴。很明显,这种排他性和以前有所不同:这次的排他是被动的,其中一部分应用客体的退出不再是由于权势或者社会地位的迫使,而是由于自身的道德观念。”[2]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厌恶不好的事物而喜爱好的事物,对于坏的、恶的、丑陋的,不但会羞与为伍,且拒之甚远,惧怕沾染了这些恶气,而使得丑恶的事物独居一处。这种现实生活中“避恶”的情况会投射在语言中:即在一定的情况下,一个语言单位内令人厌恶的语言要素(语音或义位)会排挤或排斥其它的语言要素(语音或义位),使得语言内部原先存在并一直被使用的某些要素被逐渐排挤出这一语言单位,而使得这一语言单位内发生一些语音或词义上的变化。这是语言的使用主体所发生的情感变化在语言使用中的投射而使得语言发生了某种方向的演变,对某些词的语音演变或者词汇替换产生较强作用,避讳即是这种机制的典型表现,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所谓的“禁忌字”。李荣曾说:“研究语言的人常常排斥有关‘性’的字眼,编辑字典跟调查方言都是这样。其实说话的时候要回避这类字眼,研究的时候是不必排斥的,并且是不能排斥的。就学问本身说,这类禁忌的字眼常常造成字音的更改,词汇的变化,对认识语言的现状跟历史,都是很重要的。”[3]在现代汉语中,有些字音独占一个音节,很可能是和避讳相关,如“死”,李荣说:“北京的‘死’字没有同音字,大概是因为别的按照音变规律可能读si的字都避开了。”“广州‘死’没有同音字,可能也是同样的原因。而‘糙’北京话和河北等地方言不读去声,而且也没有一个字和‘糙字去声’同音,也是和避讳相关。”[4]其实,还有“尿”“屌”等字在现代汉语中也都几乎独占一个音节,应该也是出于避讳的原因。这种机制对于历时上的词汇替换也会起到很大作用。王力曾指出:“避讳和禁忌是概念改变了名称的原因之一。”[5](P643)汪维辉指出,如“雀”对于“鸟”、“太阳”对于“日”等就是属于这一类型。[6]

从“小姐”一词的词义变化过程,可明显看出这种排斥机制也可在词义演变中能产生较为关键的作用。“小姐”本指对年轻女性的尊称,这种称呼在使用的时候是不避身份、职业、地位等因素的,故而,对于从事色情行业的女子当然也可以“小姐”称之。当一些人知晓对“妓女”一类的人也可称之为“小姐”,从内心对该词产生了反感和厌恶,而不愿让“小姐”一词来指称自己,使得该词指称妓女的意义凸显,而变得越来越巩固,并渐渐开始排斥原先表尊称的词义内核,慢慢占据该词的中心义域。

目前,“小姐”一词在面称时已经很少能听到直呼别人为“小姐”的了,这一称呼基本已经被其它词代替,如“女士”、“美女”、“美眉”等。当然,这些替代词目前仍不能完全代替“小姐”一词的功能。在一些正式场合或强调身份标记的情况下,还是可以使用“小姐”的,比如“售楼小姐”、“公关小姐”等。这也说明目前这种排斥机制对该词的制约影响并不彻底。这种排斥的程度一般取决于社会对“小姐”所指称“妓女”意义共识的强弱,当然,和“小姐”这一表敬语的替代词的成熟也有一定的关系。

2

历史上,这种词义排斥现象也影响了一些词的词义发展演变。其过程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当一个词词义的上位概念包含褒贬两重意义时,下位概念的贬义有时会直接排斥该词义的上位概念。比如“臭”,前人所论颇多,本来统指气味,无所谓香臭。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人通于鼻者谓之臭,臭者,气也。”《尚书·盘庚》:“无起秽以自臭。”疏:“古者香气秽气皆名为臭。”王筠《说文释例》:“臭为腥臊羶香之总名,引申为恶臭。”上古汉语中,“臭”可以指臭气,也可指香气。如《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莸,十年尚有臭。”“臭”即为臭气,而《周易·系辞》:“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臭”即为香气;有时候,“臭”也可以统指气味,如《诗·大雅·文王》:“上天之载,无声无臭。”郑玄笺:“耳不闻声音,鼻不闻香臭。”《孟子·尽心下》:“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蒋绍愚说:“‘臭’从上古统指臭气和香气,发展到后来只指臭气,也就是说:在上古,‘臭气’是‘臭’在特定语境下显示出来的下位义,而到后来就成了‘臭’的固定的词义。”[7]上古汉语中,“臭”表示气味,至战国末年,“臭”开始渐渐专门表示臭恶义。王力认为:“汉语里的‘臭’和英语里的smell有相似之点,‘气味’是向‘恶臭’转化的,现代吴方言(至少在苏沪一带),所谓‘气味得来’就是‘臭得很’,而上古的‘臭’字正是这样地由‘气味’向‘恶臭’转化的。这一转化过程在战国末年就开始了。”①在现代汉语口语中,“气味”一词也多偏指臭味,如说“这里气味很大。”“这是什么气味?”“气味”都指难闻的味道;而当特别指称香味时,一般也说“这种味道(味儿)很好闻”而不说“这种气味很好闻”。[5](P627)唐钰明曾调查了先秦两汉主要古籍后,指出:“战国后期表‘恶臭’义的臭仅占9%(79例占7例),进入汉代,面貌便大为改观。查西汉典籍4部,共见‘臭’字24例,表‘恶臭’义的有6例,占25%;东汉典籍3部,‘臭’字24例,表恶臭义的有23例,占96%。”并由此得出结论:“汉代以降,除成语熟语(比如‘乳臭未干’、‘臭味相投’)以及个别仿古的文字外,‘臭’字的确已‘专指气味难闻’了。”[8]祝注先说:“‘臭’的‘秽恶’义虽然生成古老,但是衍化而为基本词义,其确立时代,大概就是‘臭’的‘香’义在语言表达中消失的时代。两者是相为因应的。”[9]从“臭”的词义发展轨迹可以看出,“臭”本指气味,无所谓香臭,但正因为如此,该词常常表示臭恶的事物,这渐渐引起人们在使用该词时的排斥现象,即不愿意把美好气味的事物再用“臭”来表示,这一认识逐渐受到全社会的认同,从而凸显了“臭”的“恶臭”义,导致了“臭”慢慢就缩小了指称范围。汉代以后,“臭”的“恶臭”义渐渐排斥了“臭”的“芳香”义,从而完全占据了该词的词义构成。如《大正藏》收东汉题安世高译经中,“臭”出现共23次①安世高译经颇多争议,参方一新、高列过著《东汉疑伪佛经的语言学考辨研究》31—34页,商务印书馆2011年。因为此处不涉及东汉以后“臭”的用法,故调查安世高译经时未辨真伪,《大正藏》所题安世高译经皆在统计范围之内。,其中只有《阴持入经》下卷末所附《佛说慧印百六十三定解》:“无臭、无尝、无更、无识”中的“臭”为气味义,余者皆为“恶臭”义。而《阴持入经》下卷末所附《佛說慧印百六十三定解》殆为后世经师所撰,②释印顺指出:“(《阴持入经》)经后,丽藏本附有‘佛说慧印百六十三定解',宋本等是没有的。考六三二《佛说慧印三昧经》说:慧印三昧的境界,‘佛身有百六二事,难可得知'(十五·四六一中—下)。百六三事,与《慧印经》相当,但文字小异。可能是古师对慧印三昧,依原文而校勘修正,别出流行,应编在《慧印三昧经》等以后。”参释顺印《华雨集》中册《读〈大藏经〉杂记》中华书局2011年,第171页。其中的“臭”应为仿古文言词。另外,“臭”在现代汉语语音上独占一个音节,应该也是由于避讳心理作用下而引起的对其他同音词读音上的排斥。

再如“爪牙”词义的演变,大致也是属于这种模式。“爪牙”可指助手,本来应当是中性词,无所谓褒贬,如《左传·成公十二年》:“略其武夫,以为己心腹,股肱,爪牙。”《汉书·李广传》:“将军者,国之爪牙也。”这即指褒义方面。也可指残虐的帮凶,如《史记·酷吏列传》:“其爪牙虎而冠。”又:“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而刻深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这两个下位概念义并存,直至近世。但在近代而产生了词义的替换,现在“爪牙”一词的“得力助手”义已完全被“帮凶”义所排斥。

第二,一个词先引申出贬义义位,新产生的贬义义位再排斥该词的旧义,至旧义完全消失,而义域完全为新产生的贬义所占据。如“淫”,本义为浸渍。《说文》卷十一“淫”下:“浸淫隨理也,从水聲。一曰久雨爲淫。”引申为贪色、淫荡,《易·系辞上》:“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汉刘向《说苑·反质》:“吾闻国之昏,不由声色,必由奸利,好乐声色者淫也,贪奸者惑也。”《晋书·刑法志》:“今盗者窃人之财,淫者好人之色,亡者避叛之役,皆无杀害也,则加之以刑。”《红楼梦》第五回:“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又特指通奸、奸淫。《小尔雅·广义》:“男女不以礼交谓之淫。”《南史·袁彖传》:“苟蒋之弟胡之妇为曾口寺沙门所淫。”《三国演义》第九回:“太师淫吾之女,夺将军之妻,诚为天下耻笑。”清东轩主人《述异记·飞蛊》:“畜蛊之家,奉此蛊神,能致富,但蛊家妻女,蛇必淫之。”可见“淫”指男女之间不正当关系义起源尚早,至迟在先秦就已有产生。这个义项又可写作“婬”,《说文·女部》:“淫,私逸也。”段玉裁注:“婬之字,今多以淫代之,淫行而婬废矣。”《广韵·侵韵》:“婬,婬荡。”《集韵·侵韵》:“婬,通作淫。”虽然“婬”专门表示男女不正当的关系,但“婬”“淫”通用,而文献中一般也多用“淫”来表示“婬”的意义。一直到中古,“淫”的这一意义和其它义可并用。但至迟在元代,“淫”的义域已经被“表示男女不正常关系”所占据,而其他的义项已经在口语中消失。“淫”在《关汉卿戏曲集》中出现十例,分别为“淫欲”(《鲁斋郎》第三折)、“富贵不能淫”(《谢天香》第一折)、“饱暖生淫”(《救风尘》第三折)、“淫滥”“淫乱”(《救风尘》第四折)、“荒淫好欲”(《望江亭》第一折)、“淫词”(两次,《望江亭》第四折)、“淫奔”(《窦娥冤》第二出)、“好色荒淫”(《窦娥冤》第四出)。从这十例来看,除却“富贵不能淫”等为古熟语外,余者所用的“淫”指男女间不正当的关系,用法均为贬义。这说明,至少在元代,“淫”这个词已经完成了词义的排斥,即指称“男女不正常关系”的意义已经占据了该词的核心地位,而其他的义项均被这个义项所排斥而退出了“淫”的词义系统。清代《镜花缘》中“淫”出现三十九次,皆指男女不正当关系,且多为詈词,其中最常见的搭配就是“淫妇”,高达三十六例。从“淫”的意义演变来看,这一排斥过程时期较长,从先秦至唐宋,“淫”的词义都未曾被排斥,而至元代才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有可能是与宋明理学对于两性关系及女性本我的束缚而形成了对于男女不正常关系的厌恶的社会风气和社会心理。

“调戏”,一词现在一般特指对妇女进行侮辱性的挑引戏弄。该词至迟见于东汉,但非特指该义,《后汉书·冯衍传下》李贤注引汉冯衍《与妇弟任武达书》:“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此述其妻子酒醉之后失态之举,当为嘲弄之义,本非贬义。至宋代,该词仍作此义解,黄庭坚《归田乐引》:“对景还销瘦,被个人,把人调戏,我也心儿有。”刘克庄《念奴娇》:“白发长官穷似虱,刚被天公调戏。”宋辛弃疾《寻芳草·调陈莘叟忆内》词:“更也没书来,那堪被,雁儿调戏。”这些“调戏”均为一般的嘲弄、戏弄之义,而无关侮辱女性之举。但至元代,该词延伸至用言语或行为对女性的侮辱挑逗,而且该义项迅速排斥了“调戏”一词的通常用法,而占据该词的核心。元石德玉《秋胡戏妻》第二折:“你怎敢把良人家妇女公调戏。”《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玉英将那禁子调戏情由,告诉众人。”《金瓶梅》中“调戏”一词出现十四次,《水浒传》“调戏”出现十次,均指用言语或行为对女性的侮辱性挑逗,可见,至迟在元代,“调戏”已经完成了词义排斥过程。

3

蒋绍愚曾经说:“词义的发展不可能是突变,不可能昨天是褒义,今天就是贬义,中间必然有一个过渡时期,那么在过渡时期中,是否会一个词同时兼具相反二义呢?我们想象,在过渡时期,应该是褒义逐渐模糊,变为中性,然后由中性逐渐变为贬义。”[10](P143)张永言曾介绍了赫尔曼·保罗所提出的意义的 “贬降”:“所谓意义贬降是指一个词的否定的感情色彩产生和加强,甚至吞没其他意义,成为词义的中心。这种词义变化过程往往跟一定的社会阶级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有关,主要见于某些指人的名词。例如:老爷、少爷。又如:英语knave(无赖,坏蛋,流氓)本是男孩子的意思。旧时穷人的男孩子常常给人家当仆人或听差,所以knave的意义很自然地转为‘仆人’,而主人对仆人的态度又给这个词加上否定评价的感情色彩,这个色彩逐渐变成了词的中心意义,于是在现代英语里knave就只有 ‘无赖’、‘坏蛋’、‘流氓’的意义了。”“类似的例子在英语里还有不少,如black-guard:仆人→坏蛋,恶棍。Villain:田庄上的农民→乡巴佬,粗人→坏蛋,恶棍。”[11](P57)

从本质上看,词义的“由褒而贬”或“词义的贬降”,内在的原因即是由于词义义位的排斥而造成的。很多由褒而贬,或由中性而贬的词,如“勾当”“妓”“流氓”“同居”“玩弄”“贿”“诬”“嫖”“蠢”“媚”“奇葩”等,应该都是受词义排斥模式的影响而完成了词义的演变。①当前对于由“中性而褒”的词义演变,已有较多学者讨论,如邹韶华指出现代汉语中有一些中性名词在一定的语境中会产生语义偏移,且多为正向偏移;沈家煊介绍了国外学者通过实验提出的“乐观假说”,其心理基础是总是看重和追求好的一面,摒弃坏的一面;江蓝生提出了词义演变的语义正向偏指机制。都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参邹韶华《名词在特定环境中的语义偏指现象》,《中国语文》1986年第4期;《中性词语义偏移的原因及其对语言结构的影响》,《语法研究和探索》4,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185—189页,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江蓝生《“趁钱”南北词义考》,《历史语言学研究》8,商务印书馆2014年。这种排斥机制对词义的影响是和人们的集体共知密不可分,而且决定于集体共知的程度。当一个词所指称的概念为社会心理共同排斥,比如“臭”的“恶臭”义对于其上位概念“气味”义,则排挤过程较为彻底。如果词所指称概念为言语社团所接受的程度不完全,则词义排斥的影响会弱化,词义变化也不彻底,比如“小姐”的尊称义在某些地区、某些社团容易被接受,而对于其他一些地区、一些社团则更易被排斥,这应由于该词所指称的妓女义未能完全取得社会共识,而导致了词义排斥过程比较缓慢和不彻底。

[1]俞理明.小姐正名[J].语文建设,1997,(5).

[2]刘晓玲.浅论“小姐”“先生”的历史发展[J].语言研究,2002,(特刊).

[3]李荣.谈“入”字的音[J].方言,1982,(4).

[4]李荣.语音演变规律的例外[J].中国语文,1965,(2).

[5]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汪维辉.说“鸟”[A].太田斋·古屋昭弘两教授还历记念中国语学论集(中国语学研究开篇(单刊))[G].东京:好文出版社:2013.15.

[7]蒋绍愚.从“反训”看古代汉语词汇研究[J].语文导报,1985,(7-8).

[8]唐钰明.“臭”字字义演变简析[J].广州师院学报,1987,(2).

[9]祝注先.一词三释辨疑—关于‘臭'的词义[J].语文研究,1983,(2).

[10]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1]张永言.词汇学简论 训诂学简论(增订本)[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文嵘

H13

A

1004-0544(2016)10-0076-04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12JJD74000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资助项目(2015M581915)。

陶智(1978-),男,安徽芜湖人,文学博士,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嘉兴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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