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动群众到运动群众:对毛泽东权力监督理论与实践的反思*
2016-03-18洪汛,郭文亮
【政治学研究】
从发动群众到运动群众:对毛泽东权力监督理论与实践的反思*
关键词:毛泽东;群众监督;群众运动;人民民主
摘要:毛泽东历来重视群众监督,力图通过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权力,打造一个贴近群众、清正廉洁的党和政府,也曾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取得过良好的效果。但在其晚年陷入群众运动天然合理的迷雾,由正常的“发动群众监督”,转向“运动群众监督”。这种偏差的产生,既有古代中国封建专制传统以及近代中国革命群众运动传统的影响,也与毛泽东对现代民主法制认识的淡薄有关。总结毛泽东在这方面的成功与教训,为我们避免“运动式群众监督”,重建“制度性群众监督”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学界对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研究,要么是在论述我国群众监督的历史发展时,仅将其作为一个部分阐述,多采用比较研究;抑或在论述毛泽东民主思想时,将其作为一个板块论述,多采用功能研究。将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作为研究对象,论述它如何由“群众监督”走向“群众运动”,少之又少。考察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反思其经验教训,探索将群众监督的理念转变成制度,可以深化对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研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考察
(一)苏维埃时期:全体选民监督苏维埃
大革命失败后,国内各根据地苏维埃政权相继建立。在人民政权建设过程中,少数干部出现贪污腐化问题,基于此,毛泽东开创了“全体选民监督苏维埃”的群众监督模式。1933 年10 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两周年纪念对全体选民的工作报告书》中提出: “全体选民同志都应该起来注意,监督苏维埃人员不使有官僚主义分子存在”,要求在选举中把旧有人员中的官僚主义分子洗刷出去。1934 年1 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指出:“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强调“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1]。其目的是借助群众监督打击苏区的腐败行为,正如这次大会通过的《苏维埃建设决议案》所要求: “各级工农检察委员会必须经过各种群众团体,领导广大工农群众,来进行反官僚主义的以及反贪污浪费的斗争。”[2]353由此可见,在人民政权建立的初始,毛泽东就将群众看作监督政府的重要力量。
毛泽东尝试了创建群众参与监督政府的制度,创立了工农检察部,使其“有必要时可以组织群众法庭,以审理不涉及犯法行为的案件,该项法庭有权判决开除工作人员,登报宣布其官僚化的罪状等。”[2]163创建突击队,可以“公开地突然去检查某苏维埃机关或国有企业或合作社,以揭破该机关或企业等的贪污浪费及一切官僚化的现象”和“扮作普通工农群众到某机关去,请求解决某种问题,看该机关的办事人员对工农群众的态度、办事的迟速,以测验该机关的工作现状”;[3]毛泽东建立类似于法庭的群众组织,作为群众团体协助工农检察机关进行反腐败斗争;组织轻骑队,作为“与官僚主义消极怠工和贪污腐化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武器”,他认为这就“是一种群众的监督”。[2]4这个时期,毛泽东对群众监督的探索主要是集中在监督机构的建立,将“群众监督”构想付诸实践。
(二)延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起来监督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出现的部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1941 年11 月,他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4]35强调党员干部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如陕甘宁边区的乡、县参议员,都由人民直接选举。各级政府主席、县长、乡长及其委员,由各级参议会选举。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提名,经各级参议会批准。上述各种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如有违法失职腐败行为,参议会可以代表人民将其罢免。毛泽东强调“希望我们及全体参政员在全国人民的援助督促鼓励及批评之下,能完成国民参政会及每个参政员所负担的神圣的民意机关和人民代表的职责。”[5],并于次年开展了“整风运动”,这既是一次思想整风,也是对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监督的一次教育警示。表明了毛泽东有意识地将群众监督的实践镶嵌在党领导的群众运动中进行,使群众运动附有了浓重的权力监督作用。毛泽东在1945年与黄炎培的“窑中对”中提出了著名的“民主新路”,即“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能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 才不会人亡政息”。[6]这是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集中体现。直到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这种“人民起来监督”的思想依然被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在1947年底党内进行的整风运动中, 便是由各基层党支部邀请党外群众共同审查党的干部, 从而发现和处理了极少数仗势欺压群众以及在土改中贪污腐化、多抢多占的腐败官员。在1948年的土改过程中,毛泽东要求“用党内党外结合的方法整理党的队伍, 解决党同群众间的矛盾”,如群众协助监察腐化、群众向参议会提意见、群众揭发政府腐化官员、组织反腐化大会等。对于以权谋私者,“应当宣布,群众不但有权对他们放手批评,而且有权在必要时将他们撤职,或建议撤职,或建议开除党籍,直至将其中最坏的分子送交人民法庭审处。”[7]
(三)建国后到“反右”前:共产党“怕”老百姓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所面临的不仅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同时还有来自各种腐朽势力对党执政的挑战,其中便包括党内特权与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出于对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警惕,防止新生的人民政权被颠覆,毛泽东更加重视建国后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监督。建国伊始,中央政府就根据毛泽东多次要求,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鼓励人民解众监督自己的政府和工作人员”。[8]322中央人民政府系统有三个单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政务院秘书厅和总理办公室。同时,毛泽东还领导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8]192,并将“接受群众的监督”写入1954年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把群众监督列入了国家的最高大法,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群众监督的高度重视。1956年毛泽东在听取各部门汇报时又着重指出:“共产党有两怕,一怕老百姓,二怕民主人士。”[9]1444在审阅八大政治报告时,又指出“我们党要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服缺点和错误,这是主要的一面。”[10]609“怕”是毛泽东的一个形象的说法,即接受监督的意思。可以看出,此时的毛泽东将群众监督的地位提升到与党内监督、党际监督同样的高度。他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再次表示“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4]235
这一时期毛泽东对群众监督思想的实践,主要是体现在土地改革、1950年整风、镇压反革命、民主改革、“三反五反”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中。如在1950年整风运动提出“首先整顿干部作风”,要求“全体干部群众参与讨论”“召开人民代表会”;在“三反”中,要求“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11]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五反”中,要求“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12]200尽管这些“运动”目的各不相同,涉及的对象复杂,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动群众监督党和国家权力提供了契机。
(四)“反右”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把批判的武器交给群众
从1957年整风反右开始,毛泽东对形势出现了误判。在“反右”扩大化之后,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两条路线、两个阶级的矛盾,在党内出现了资产阶级当权派。因此,毛泽东运用群众监督的目的出现了变化。他一方面充分强调民主,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认为“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13]另一方面又强调防止党的变质。1964年1月,毛泽东在同一位外宾的谈话中说:“人是会变化的,革命者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在1957年整风中,毛泽东“肯定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认为这是群众的创造”,[9]1684使得群众监督逐渐向“大民主”发展。“让广大群众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联的形式,批评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并在1966年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运动”。用他的话说就是“我把批判的武器交给群众”[14],并且“这个运动规模很大,确实把群众发动起来了”,[15]然而,这种“批判权”的移交,在毛泽东看来“是一个大审查,用群众性方法来审查干部”。[12]2476与以前历次运动的发起一样,尽管群众在其中获得了所谓的“批判权”,对党与国家的监督达到了空前的力度,但是这种“运动群众”的权力监督实现方式,使群众监督成为一种解决党内政治分歧的工具,严重偏离了民主法制轨道,由“制度性群众监督”走向“运动式群众监督”。
由此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探索群众监督与制约权力的过程中,经历了从发动群众来监督,到“运动”群众来监督这样一个转变,由实践初期的“制度监督”最终走向了“运动监督”。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看到,虽然探索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但落脚点并没有变,依然是放在对权力的监督上。客观来说,在民主革命时期与建国初期政权尚未稳固,民主法治尚未建立起来的阶段,依靠一次次的群众运动遏制腐败和监督公权,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政权趋于稳定,毛泽东没有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来规范群众监督,反而助推其走向“运动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由“监督权力”最终走向了“反修防修”的政治斗争,偏离了群众监督的初衷。正是这样一个转变,使毛泽东的群众监督思想呈现出了复杂的理论特点和实践效果。
二、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特点与实践效果
(一)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特点
1.群众监督常态化
群众监督的常态化,反映在时间的延续性上。从民主革命初期农村革命根据地政权建立开始,一直延续到全国政权的建立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对发动群众监督的热情从未消退过。这源于其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政治参与的主要社会力量,参与到对党和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当中,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权力监督手段。也正得益于这个常态化的手段,使毛泽东时代的广大党员干部注重人民群众对自身的评价,“群众满不满意,群众有没有意见”成为衡量党政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毛泽东强调群众监督的着力点是党员干部与政府官员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正当运用,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由局部执政扩大到全国执政的历史关口,依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除了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与“艰苦奋斗的作风”之外,更要求勿滥用公权,继续保证党为人民服务的性质,继续保持人民群众对其的严格监督。这种重申,很好地衔接了群众监督在革命时期与建设时期的两个历史过程,使群众监督的力度与广度没有因为政党地位的改变而中断。正是群众监督的常态化,对整个革命与建设时期,尤其是全国政权建立初期,产生了积极作用。
2.群众监督普遍化
群众监督的普遍化,反映在监督领域的广泛性上。从政治、经济到文化乃至军队建设。毛泽东认为党是领导一切工作的核心,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也应该深入到各个领域。在延安时期,他就要求“再三再四地将各根据地曾经发生的军队欺压党政民及党政民关心军队不足的缺点错误,实行公开的群众性的自我批评(各方面批评自己,而不批评对方),而彻底改正之”;[16]经济方面最初在私有制生产领域探索劳动者参与生产监督时,强调“必须同时依靠发动私营企业中工会及工人对生产的监督制度刻不容缓”。[17]后来又延伸到公有制生产领域的监督,提出了劳动者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这符合他早年经济方面“以民主精神经营之”的理念;在司法领域他强调“法院、检察院之类机构,有生杀予夺之权,如果不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那是最危险的”。[10]530群众监督的普遍存在和常态化构成了时空上的呼应,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后来逐渐演变成非理性的群众监督运动。
3.群众监督运动化
群众监督运动化,反映在毛泽东将群众参与权力监督的理论付诸于群众运动式的政权建设中。建国前毛泽东主持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条规,如陕甘宁边区参议员的普选,群众有权罢免公职人员等。但到后来,发动群众监督开始与“群众运动”甚至是“运动群众”挂钩。如1942年与1947年的整风运动就是用运动的方式,号召群众起来参与批评和纠正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建国后毛泽东更加重视“运动式群众监督”,就连“人民公社化”这样看似调整生产关系的运动,都是毛泽东对打造“政社合一”,人民参与政权的努力。可以说,毛泽东一生都在追求对公权的监督,晚年的他集大权于一身,促成了整风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群众监督逐渐由“发动群众”转向“运动群众”。从权力监督不适宜地转向解决党内政治分歧。
(二)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的实践效果
毛泽东发动群众起来监督党政权力,在民主法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革命根据地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地遏制了领导干部权力腐败现象,带来党与政府清廉形象的提升。在晚年毛泽东不断发动群众运动,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轻易尝试挑战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底线。现在看来,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法制不健全的环境当中,能够让党员干部队伍保持坚定的政治信仰与公仆作风,广泛凝聚人心,统一思想,建立“廉洁政府”,这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党政公权是分不开的。当时的人民政权与中国共产党的廉洁程度,世人有目共睹。这种依靠人民群众来实现权力监督的实践尽管后来出现了运动化和民粹化偏差,但对于刚刚建立起的全国性人民政权,确实不失一条监督公权、肃清腐败、建立清明政治的有效途径。今天社会上人们痛恨党政官员中的严重腐败现象,怀念甚至希望回到毛泽东时代,也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当年毛泽东倡导群众监督的良好效果。但是,毛泽东晚年对群众运动过度依赖,致使群众监督在实践上出现了偏差,这个教训是我们今天必须牢牢记取的。
(三)毛泽东群众监督实践演变的缘由:传统思想的余威与现代意识的缺失
1.两个传统的影响:封建专制传统与群众运动传统
一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这个传统的影响表现在:一方面毛泽东对建立个人绝对权威的默认,对领袖在群众运动中地位的默许,致使在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探索中,其可以将个人意志逐渐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出现错误与偏差时,得不到及时纠正。即使有意识去纠正,也往往只是纠正一些具体小错误,而不能从根本上纠错。如1957年的整风反右和1959年的庐山会议前后毛泽东对纠错态度的变化。另一方面,是群众对领袖的绝对崇拜,对领袖意志的绝对服从,从而在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被忽视,甚至被误认为是正确的。即便意识到错误,这种意识也往往消匿在狂热的政治氛围当中。
另一个则是半个多世纪的人民革命和群众运动传统。中国革命能够取得胜利与群众运动的成功开展是密不可分。历史证明,没有群众运动的推动,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中国革命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毛泽东运用群众运动的成功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然而同样的方法,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其作用是不同的。基于历史上的成功,毛泽东对发动群众监督就显得格外重视,但过分注重就容易出现过度依赖,尤其在需要进行常态化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晚年毛泽东将革命时期发动群众运动的传统不加斟酌地照搬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甚至对群众运动的作用产生了过分的迷恋,逐步产生了民粹主义倾向。事实上民主政治的达成,靠一个接一个的群众运动这种传统是不能实现的,而是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
2.一种意识的缺乏:现代民主法治意识
毛泽东一生都十分强调民主,但其对民主的理解始终有一个误区,即民主只是一种手段,民主是为集中服务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18]这与现代民主意识显然是不符的。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实践上来看,民主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强调民主的目的性是现代民主的要义所在。而在毛泽东探索群众监督的过程中则恰恰相反,其将民主作为手段,在实际决策过程中,用不用这种手段,如何用,这是可以由领袖意志决定的,只要最后达到他想达到的目的即可。也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在试图达到通过运动式民主达到监督权力,巩固政权这个目的时,他可以不停地选择手段。群众监督起初作为一种民主手段,也正是由此不断地被毛泽东选中,只要有需要,便可以来一次甚至多次。而后来当正常的发动群众监督作为民主手段达不到他的目的时,就启用另一种手段来弥补,于是毛泽东选择了疾风暴雨式的“大民主”手段,试图用之来运动群众,达到群众监督党政权力的目的。除此之外,毛泽东虽然十分强调纪律,但没有意识到这种主要依靠个人意志去遵守的规则,远不及依靠公共意志制定的规则,即“法律”在规范个人行为时所起的效用大,从而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法律在整个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在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情况下,“法治”自然而然地输给了“人治”,这直接导致了群众监督运动后期的失控。很显然,对现代民主法治要义缺乏真正的把握,最终促成了毛泽东在发动与依靠群众监督权力的理想大道上出现了失误。
三、对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与实践的当代思考
(一)权力运行仍需要注重发动群众监督
民主是实现权力健康运行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而民主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无论党内民主还是社会民主,或者说是国家民主,都是要靠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来实现的。从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的权力运行可以看到,我国的民主发展虽然历经了几十年,但对于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制约公权力运行始终没有寻求到一个合理的度。毛泽东重视发动群众监督,但晚年将群众监督的作用无限放大,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改革开放之后,似乎是出于群众运动的前车之鉴,在组织与号召人民群众参与权力监督和推进民主中,时有顾忌,不敢发力。当今权力腐败与权力滥用现象越来越严重,群众参与监督权力的力度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各个领域都面临着严峻挑战,尤其是公共权力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更容易遭到来自金钱、美色的诱惑与侵蚀,沦为一些人谋私利的工具;而人民群众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权力,无法顺利地实现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因此,建立广泛的群众监督,将人民群众纳入到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当中并发挥重要作用,让公权力在公众的视野下运行,是十分必要的。
毛泽东在探索群众监督的实践过程中虽有偏差,但不应该因此忽视或淡化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尽管他的群众监督实践出现了转向,但仍可以看到群众在参与民主监督的效果。我们今天所要做的不是简单否定群众监督的作用,而是如何规避群众监督演变成大规模群众运动与政治运动的风险。因为毛泽东时代群众监督实践的偏差而心存疑虑,忽视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难免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嫌。当今利益多元化社会条件下的权力运行需要一种更理性、更制度化的群众监督。
(二)群众监督不能过度依赖群众运动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拓者,毛泽东运用群众运动来监督权力,恪守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9]的马克思主义原理。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后继者,我们也需要辩证地看待毛泽东群众监督理论与实践。毛泽东在实现每一个治国治党愿望时,都希望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正如他所说:“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20]但晚年的毛泽东把群众监督纳入到政治运动轨道,且被反复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各个过程与各个方面,也偏离了他当年在苏区尝试建立“制度性群众监督”的构想。
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根据地对群众监督党员干部和监督政府的规章制度建设还是比较重视的。从发动群众监督到“运动”群众监督的转向来看,实际上是试图用“运动”的频繁性来代替制度的长效性,以追求高效率。正如他所说的:“没有群众运动,就没有高速度。”[21]在经济上如此,在政治上亦是如此。相对于见效慢的规章制度,毛泽东更喜欢立竿见影的群众运动,一次次贪污腐败被迅速肃清印证了这一点,也给毛泽东带来了“胜利的喜悦”。历史证明,毛泽东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会很快成为规则的打破者,打破规则的方法正是一次又一次的“运动”。所以在毛泽东在晚年,依靠群众运动而不是规章制度来达到党和国家的治理目标,成为其不懈的追求,这也是我们今天需要注意避免的。因为,现代国家的发展趋势是由人治走向法治。
(三)群众监督需要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当今社会主义中国,性质并没有改变,人民群众依然是国家权力监督与制约的重要力量。但在利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监督却没有显现出应有的广度与力度。近年来各地各领域的权力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个中原因不尽相同,但与群众监督被忽视,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通有着直接关系。直到网络搭建的监督平台异军突起,才使得这种趋势有所缓解。可见,即使在和平建设时代,群众监督的方式也并未过时,我们依然要把毛泽东所主张的“人民至上”的原则贯彻下去。
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教育,提高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尤其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接受群众监督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增加党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群众对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的知情权,变封闭为开放;创新监督形式,完善已有的诸如信访、举报等群众监督途径,开辟网络监督等有效的新型群众监督模式,变单一为多样;强化群众监督的法制意识,把群众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以避免自发、无序的民粹主义监督行为发生,变无序为有序。
其次,要将群众监督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构建长期、稳定、规范的群众监督机制,好的监督需要靠好的制度来保障。当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当是符合现代民主法制观念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权利不可侵犯的表现,亦是法制条件下公民参政良好秩序的体现。要将群众监督纳入权力制约监督制度体系当中,明确公民监督权的来源、授权范围、执行方式、运行程序,不能偏离监督的初衷,违背民主的本义,利用群众监督行他事。以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监督权的行使及其正规性与科学性,通过法制规范与保障监督权的使用,使人民群众真正起到监督与制约权力的作用。
最后,要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党际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构建立体的权力监督体系。通过党内民主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对于群众监督中揭露出来的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严肃处理,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综合运用。坚持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党内监督、党际监督与群众监督互为条件,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只有将三者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三者的功效,形成科学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
毛泽东对群众监督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至始至终都是在实践其“人民至上”与“人民民主”的治国理念。他害怕人民群众丧失主人翁地位,害怕共产党会变质从而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因此需要最直接地动员社会底层力量来监督执政党干部。毛泽东所倡导和绘制的群众监督蓝图体现了他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崇高理想,这恰恰是当今我们在反腐斗争中自觉或不自觉所忽略的。尽管晚年毛泽东由于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使得好的目的因手段的误用未能得到充分实现,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他在探索群众监督方面的历史贡献,不应一味地停留在不加思考地批判过去,而应回归历史条件下发掘避免悲剧重演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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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ao Zedong had always attached importance to mass supervision. He tried to create the clean and honest party and government through the power of the mass supervision. And it has achieved good results with some series of system building. However, in his later years, Mao Zedong was trapped into a reasonable and natural confusion of mass movement, and turned his bearing from “awareness of mass supervision” to “movement of mass supervision”. This disparity was not only due to the feudal and autocratic traditions in ancient China, but also to the superficial understanding of modern democracy and legality by Mao Zedong. It can prevent “campaign-style mass supervision” and provide some valuable experience in the institutional mass supervision reconstruction to summarize success and lessons from Mao Zedong.
责任编辑:陆广品
From Mass Awareness to Mass Movement: Reflection of Mao Zedong's Power Supervision Theory and Practice
HONG Xun, GUO Wen-liang
(InstituteofMarxism,SunYat-senUniversity,Guangzhou510275,China)
Key words:Mao Zedong; supervision by the masses; mass movement; people's democracy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16)02-0187-07
作者简介:洪汛(1987-),男,湖南衡阳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党的建设;郭文亮(1953-),男,湖南常宁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党建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与监督。
洪汛,郭文亮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027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科学有效制约权力运行的保障机制、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研究”(13AZD007)
*收稿日期:2015-10-07;修回日期: 2015-11-12
DOI:10.14182/j.cnki.j.anu.2016.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