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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
——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

2016-03-16范连生

怀化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土地改革建国初期

范连生

(凯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
——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

范连生

(凯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摘要:建国初期,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西南民族地区在土地改革中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培养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推行统一战线工作、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党的民族政策得到了贯彻落实,从而使西南民族地区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新型的民族关系开始形成,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关键词: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民族问题;西南民族地区

目前学术界较为关注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研究,成果丰硕,论著不胜枚举,但研究西南地区土地改革的论著较少,代表性的有陈翠玉的《西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郎维伟等人的《试论西南民族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实践》(《贵州民族研究》2004年第4期)、刘志愚的《邓小平与西南土地改革》(《四川档案》,2004年第4期)等,并且研究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推行的论著尚付阙如,本文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研究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如有舛错,请方家就正。

一、土地改革前西南地区的民族关系

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长期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的影响,经济文化落后。土地改革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落后,城乡贸易萧条,社会经济呈现一片萧条景象,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土地改革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统治阶级利用民族矛盾造成民族仇恨和隔阂,挑拨、破坏民族团结,造成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互不信任,相互械斗相互仇杀事件时有发生。如贵州省榕江县大有乡的水族说瑶族是“戒棒”(草包的意思),苗族说水族“不好心”。各族之间“盟誓绝交”[1]31。1952年8-11月,四川凉山地区的普格、布拖、美姑、昭觉、普雄就发生过18次之多的冤家械斗,其中6次酿成战火之灾。规模最大的是美姑县吴奇家与比子家的冤家械斗,双方动员了7 000多人次参战,人民生命财产遭到很大损失[2]27。

解放前,国民党反动派在云南文山地区极力推行大汉族主义,肆意侮辱和欺压少数民族。他们以种种侮辱性称呼来代替民族称谓,或用少数民族的民族名称去取地名、村名、动植物名,严重地损伤了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感情[3]66。

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据我们对西南和过去的了解,无例外的,历史上的隔阂是很深的,主要是对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不是普通的隔阂,是很深的隔阂。”[4]914土地改革前,由于反动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纠纷,因而各民族之间出现了互相歧视、隔阂甚至械斗的情况,严重破坏了民族间的团结,造成民族和阶级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二、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

1.宣传民族政策、缓和民族矛盾。西南既有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杂居地区,也有多个少数民族的杂居地区,因此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复杂,这样,在土地改革中一些顽固的地主利用民族矛盾来掩盖阶级斗争,对抗和破坏土地改革。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也包庇本族地主。因此,在这些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必须首先解决民族团结问题,必须在各民族团结的基础上进行土改。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指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只要不出乱子,能够开始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5]197建国初期,西南地区在土地改革等各项工作中,首先把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调解民族纠纷,增强民族团结,在各民族之间建立起亲密和睦的民族关系,作为打开局面、宣传落实民族政策的重要工作来抓。

为了彻底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民族内部矛盾,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西南地区党和政府遵照中央关于民族工作“慎重稳进”的总方针和“民主团结、民族团结”的原则,以及中央当时对民族地区工作的指示精神,大力宣讲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和团结民族上层、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由等政策精神。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派出了以刘格平为团长的西南少数民族访问团,先后访问了西南地区许多城镇和边远村寨,与各阶层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传达了党中央和毛主席对各族人民的关怀,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1950年10月,民族访问团来到了大理地区,深入到大理、邓川、剑川、鹤庆、永平等县访问,召开各种会议,传达了党中央、毛主席对各族人民的关怀,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了解了各族人民的情况和要求,赠送了慰问品。访问团的深入访问,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6]62。访问团传达了党中央和毛主席对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宣传了党的民族平等政策。

土地改革时期,西南各地强调宣传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一切工作和工作中的每一环节最重要的要广泛深入的宣传政策,要采取各样的方式:各界代表会、贫雇会议、群众大会及赶场、宣传队以及通过各个民族的民族形式。对交通不便、缺乏文字、言语不通的地区要使土地改革的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是极不容易的,要反复的贯彻政策。”[7]74

通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召开民族代表会,沟通各民族思想,西南地区在土地改革中大力调解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纠纷,在团结民族上层的基础上,进一步疏通民族关系。从1950年到1953年,由云南当地驻军、人民政府和民族工作队出面,处理了数百件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纠纷。如盈江县铜壁关景颇族内部各村寨之间,解放前受国民党设治局和封建土司的挑拨,发生械斗达九年之久,死亡200余人,荒芜土地4000多亩。经过进行团结生产、反帝爱国教育,召集双方头人充分协商,并由政府拨款补偿双方因械斗造成的损失,终于停止了械斗[8]234。经过长期的艰苦工作,到一九五三年上半年止,在德宏全境,工作团或县政府出面调解的民族纠纷和民族械斗,共有五百多起。潞西县景颇族聚居的西山区,解放前每年发生民族械斗百余起,一九五二年还发生四十多起,到一九五四年,全年只发生两起,并及时得到合理的调解[9]64。

贵州在宣传民族政策过程中,对干部中存在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及时进行了检查和纠正,运用诉苦及民族团结会的方法清除了民族矛盾,提高了阶级觉悟。如紫云三区大营乡三村土改前民族矛盾很深,开代表会各坐一边,不在一块吃饭睡觉,汉族诉苦时,少数民族吸烟打瞌睡;少数民族诉苦时,汉族亦如此。工作队培养了曾受过两个民族地主压迫的苦主进行了诉苦,大家才认识到共同敌人是地主阶级。汉族群众主动表示:“过去有的到少数民族那里拉兵派款,是受地主的指使。”少数民族群众也表示:“今后只说对哪个人有意见,不能说哪个族。”[7]316

在土地改革中,为进一步改善民族关系,西南地区党和政府根据中央规定的“慎重稳进”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不同于内地一般地区的方法和步骤,召开了民族代表会,讨论通过执行土改的决议,一切从加强民族团结出发,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土地改革中,西南地区充分照顾民族特点,既圆满地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又改善了民族关系。

2.培养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建国初期,西南民族地区通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土地改革,不仅是干部问题而是民族问题。培养提拔使用少数民族的干部就是民族问题,土地改革中应注意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干部要耐心教育,尊重他们的意见,使其真正有职有权。“非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言语不通,并多年来生长在大民族的环境中,对少数民族的民族情感缺乏体会,对少数民族的阶级情感更缺乏体会。因此,关于土地改革中方针政策如何为少数民族所了解、接受,并成为实际行动,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则是绝不可能的。”[7]71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工作的群众基础十分薄弱,各族群众对党和党的政策不够了解。民族地区的土改不是汉族干部包办代替,是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进行土改,即先进行民族团结,而后阶级斗争。因此,要进行这场伟大的社会改革,必须依靠少数民族干部。

云南土地改革中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各地采取多种办法,耐心细致地进行工作,普遍大量地培养,放手提拔使用,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1950年8月,保山地委专门开办干部培训班,分期分批培养干部。到1952年,共培训6期共1192人,其中大多为在职干部和农村各民族中的积极分子。同时,地委还选拔大批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大专院校培训。1953年,全区脱产学习的少数民族干部867人中,到省城和省外学习的就达265人[10]29。

四川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培养民族干部。一九五四年七月,中共康定地委举行扩大会议,专门研究民族干部的培养问题。嗣后,各单位均制订了培养民族干部的具体计划,普遍采取领导干部具体分工负责,以师带徒、以老带新、包干培养等办法,通过实际工作培养民族干部,采取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学习班、选送各级党校学习等办法,使民族干部经过定期或不定期脱产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1]137。

贵州在土地改革中为了更好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党和政府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第一,已经完成土地改革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包括村干积极分子)调往其它少数民族地区;第二,办土地改革训练班,训练少数民族干部(包括进步的上层干部),训练后进行土地改革;第三、培养提拔本地清匪、减租、退押中的村干积极分子;第四、对新提拔的少数民族干部,大胆的使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切实的加以帮助,使他们迅速提高办事能力[7]71。

黔东南通过举办革命干校和各种干部训练班,培养了一批当地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这些干部通过教育和学习,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迅速提高,不少人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成了土地改革的一支生力军。如从江县1951年只有外来干部119名,到1952年开展土地改革前增加到497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42名,占该县干部总数的48.7%[1]12。少数民族干部的增加并担任各级领导职务,这就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准备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中坚力量。西南土改中各地严禁干部忽视民族问题制造阶级斗争,认真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并照顾各民族比例及少数中之少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少数民族地区在进行土改时,工作队中少数民族干部和懂少数民族语言的本地干部占有相当的比例。少数民族干部运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党的政策,群众感到格外亲切,容易理解和接受,有利于缓和民族关系,形成新型的民族关系。

3.推行统一战线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西南民族地区大力推行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党的民族政策,贯穿于土地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各族各界人士共商土改大计,宣讲党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了减少土改阻力,对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如土司、阿訇、宗教头子等),虽封建色彩浓厚,对其目前赞成土改者应联合之。”[7]272为了使各族各界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保证土改工作既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又符合各族各界的民意顺利进行,这样,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中有影响的自然领袖和上层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就使他们吃了定心丸,解除了恐慌心理和畏难情绪。

云南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本地区有着较大的权势和传统影响,是本地区政治上、经济上实际的统治者,对群众的控制力很大。他们的向背往往可以左右本民族的大多数群众,团结民族上层是开展民族地区一切工作的首要环节,不通过他们团结各族人民,群众工作就难以开展。1950年,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的少数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民族工作宜缓不宜急”的方针。土改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的发动程度;群众的发动群众,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各民族上层的团结、争取程度。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首先必须团结民族上层,才有可能进行工作,从而团结全体人民。因此,土地改革中,云南各地都把团结、争取土司头人和宗教领袖人物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对民族上层作适当的政治安排,使他们原有的地位不致下降,对生活中有实际困难的给予补助,经常组织各民族上层到内地参观学习,并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短期训练班和个别交谈等方式,经常向各民族上层宣传形势和政策,对个别上层的错误言行进行正面的耐心教育,使之遵守“反帝爱国不附敌,接受共产党领导,不向群众作新的进攻”等三条政治界限[12]108。民族上层和宗教上层人士在本民族中有一定的历史影响和威望,为了支持和鼓舞他们的爱国热情,对他们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有针对性地做好各族上层人物和各界知名人士的思想工作,政治上维持现有地位,出来参加政府工作的爱国上层人士,党和政府都在省、州、县和各地安排了实质性职务,经济上不动他们的利益,做到土地改革后他们的经济待遇和生活水平不至于降低。

统一战线政策的推行,民族上层和宗教上层人士打通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瑞丽县长、原勐卯土司衙景泰,在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传达省人民代表大会精神时,主动联系瑞丽县实际说:“我们傣族地区,必须进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领主所有制,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9]104

总之,统一战线政策的推行,不仅有利于让民族上层和宗教上层人士放弃剥削和特权,也有利于促使他们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他们更加向党和人民靠拢,有利于疏通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

4.尊重风俗习惯。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相沿积久而形成的生活方式,主要包括各民族在服饰、饮食、居住、生产、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喜好、习尚和禁忌等[13]247。建国初期,党和人民政府在西南地区土地改革中采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土地改革时期,四川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把尊重彝族风俗习惯应注意的事项编印成册,人手一本。具体规定有:“不许站踏锅庄,不许在靠近内室的主位就坐,不许在“神树”上拴马;不许在“神山”和火葬场地砍柴等[14]140。贵州省在土改中强调对少数民族的思想发动要善于等待和引导,尊重他们的民族特点和民族情感,严防以汉人的尺度要求他们和机械搬运汉人地区一套,严防乱用名词刺激少数民族,要认真贯彻中央民族政策,注意民族特点,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7]73。对贵州少数民族下山分田问题,绝不能强迫,必须靠其觉悟、按其风俗习惯而定。在少数民族地区不宣传婚姻法。发生了婚姻问题时,由其本民族协商解决[7]269。

西南地区在土改过程中,注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分配土地时,注意保留少数民族节日风俗用地。贵州对少数民族的特殊用地,如赛马场、斗牛场、芦笙场等不予征收和分配,对姑娘田、麻园地、蓝靛土等予以照顾[15]42。在分配土地问题上,各地对予少数民族的特殊用地,不予征收,不予分配,完全根据各族群众的意愿进行保留。

在黔西南,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中有关土地财产问题,均按少数民族的意愿和要求进行处理。对土地的没收,除土地改革法规定应没收的外,还要没收所谓“寨老田”(专养地主的田)、“地位田”(专养保长的田)、“马牌田”(专养保丁的田)和无主田。尊重民俗,还需要保留义渡田、神山、神树、庙墓、风景树木、游戏场、放牛山、赶表山(少数民族青年谈情说爱的地方)、烧瓦厂及公用建筑等。“随女田夥”(即随姑娘陪嫁的田)应根据群众意见协商处理。“上坟田”(即用其产量祭祀祖宗的田)原则上保留给本民族民主管理,不能给外族享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发生[16]102。

总之,西南地区的土地改革,注意了执行土地改革法与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相一致的问题,既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又切实照顾到民族特点,尊重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由于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从而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

三、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推行的意义

建国初期,西南民族地区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得到了贯彻落实,从而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新型的民族关系开始形成,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1.开始形成新型的民族关系。建国初期,西南地区土地改革中各级政府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调解了民族纠纷和矛盾,消除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新型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民族关系开始形成。如云南马关县仁和乡壮、汉两族农民,过去由于恶霸地主为霸占土地而挑起民族械斗,彼此之间仇恨很深。经过土改,两族农民看清了械斗原来是恶霸地主制造出来的,于是,隔阂消除了,为这场械斗被迫外迁的三十多户农民被接回来、分到了土地。各族人民感慨地说:“过去在剥削阶级的统治下,各民族是仇人,今天共产党领导,各民族是兄弟,亲如一家,真是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亲”[3]51!

2.建立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土地改革中,西南地区民族干部逐步成长,社会秩序逐步安定,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分别召开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了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民族民主建政和区域自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中,有各民族、各团体和各方面的代表参加;在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委员中,各民族也都有代表参加。西南民族地区经过人民政权的建设及社会民主改革和剿匪,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土地改革中基层政权和各级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标志着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当家作主,获得了政治上的真正平等,既保证了各少数民族参加地方各级政府参政议政的权利,也为进一步推行民族自治作了组织上的准备,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

3.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土地改革中,西南地区推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方式开展工作,调动了各族人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解放了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如黔东南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完成后,社会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发展。根据统计,1951年黔东南粮食总产量435 198吨,比1949年的411 894吨增加5.7%,农业总产值9 771.8万元(旧币,下同),比1949年的9 225.4万元增加5.9%;1952年粮食总产量446 219吨,比1951年增加2.5%,农业总产值10 533.6万元,比1951年增加7.8%;1953年粮食总产量501 113吨,比1952年增加12.3%,农业总产值11 303.5万元,比1952年增加7.3%[17]35。土地改革时期,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大部分少数民族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上升,这与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是分不开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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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书编写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概况[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

[17]范连生.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及其经济绩效[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3(3):35.

收稿日期:2016-04-28

基金项目: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建国初期西南民族地区土地制度变革与乡村社会重构研究(1949—1957)”(15YJA770003)。

作者简介:范连生,1970年生,男,山东郯城人,教授,博士,副院长,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43(2016)06-0008-04

Carrying out the Party’s National Policies in the Land Reform 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A Case Study of the Southwest National Area

FAN Lian-sheng

(InstituteofMarxism-Leninism,KailiCollege,Kaili,Guizhou556011)

Abstract: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and the people’s government,the southwest national area propagandized ethnic policies in land reform,promoted the use of minority cadres,implemented the united front work,respected national customs and habits,the party’s national policy was implemented.The southwest national area successfully completed the land reform and a new type of national relations began to form,which had great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ignificance.

Key words:early days of new China;land reform;national policy;the southwest national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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