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领导思想简述
2016-03-16艾新强
艾新强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左传》领导思想简述
艾新强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
《左传》是中国历史上以春秋为纲编写的一部历史著作,书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领导思想,主要包括忠民听民,以民为本;为政以德,不患无人;德刑兼施,宽猛相济;善于谋划,勇于决断;选贤任能,上下协力;和而不同,以成其政等方面。当前,学习和研究《左传》中的领导思想,对于我们更好地掌握领导规律,提高领导工作水平,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
左丘明;领导思想;晏婴;和而不同
《左传》,也称《春秋左氏传》《左氏春秋》《春秋内传》。据司马迁和班固所说,《左传》是春秋末期鲁国太史左丘明所撰,以鲁国国君系年,以春秋为纲编写的一部历史著作,记事上起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历经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下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最后附记至鲁悼公十四年(公元前454年),共二百六十八年的重要历史史实,在相当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奴隶社会崩溃时期的重大变化,是上承《尚书》《国语》,下启《战国策》《史记》的重要桥梁。《左传》思想以儒家为主导,也夹杂少量法家观点,并长于兵家之学。书中丰富而深刻的领导思想,在中国古代领导思想史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许多论断和事例脍炙人口。深入学习和研究《左传》中的领导思想,对于我们更好掌握领导工作规律,提高领导水平,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忠民听民,以民为本
夏商时代,神在人们的思想中居于统治地位。那时的人们非常迷信,相信在人类之上有一个超自然的人格神,即“天”“帝”“上帝”,主宰一切的存在物。《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神统管一切自然现象,同时也主宰人的生死祸福。王是天之骄子,王权是神权在人间的体现,因此王权受到神的护佑。到了周代,亲身感受到民众在改朝换代中巨大作用的统治者,继承了殷商的天命思想,宣扬“受天有大命”,但对天命观作了一些修正。这一修正主要体现在《尚书》中的《泰誓》《康诰》等篇,提出了“天命靡常”,主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崭新论断,要求统治者更加注重人事和人心向背。
春秋时期天下大乱,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此起彼伏,一些诸侯国灭亡了,一些诸侯国经历了盛衰的变化。在生死存亡面前,人们观察分析胜败的原因,希望从中找到避免失败和争取胜利的秘诀。一些人囿于传统的束缚,从天命神祗那里寻找根由,但也涌现出了一批面向现实的人,他们从不同角度出发,论证了国之兴衰不在神,而在政策之得失。从整体上看,作为记载春秋史实的《左传》不可能超越当时的认识局限,没有完全破除对神的迷信,常常把民与神并列,谓“忠于民而信于神”,但已明显地将民意置于神意之上,认为神意是服从和反映民意的。《桓公五年》记载,随国大夫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更有甚者,已经有少数开明之士对神持否定态度。《庄公三十二年》记载,周内史过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
由于对民众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巨大的飞跃,所以如何对待民众,就成了衡量执政者明智与昏庸、决定事业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对于那些爱民如子的执政者来说,民众当然要爱之如父母;而对于“困民之主”来讲,民众把他赶下台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如《襄公十四年》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昭公三十二年》记载,被季孙氏逐出鲁国的鲁昭公死在乾侯,晋国大夫赵简子与史墨讨论其中原因时,史墨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江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在两千多年前,人们能有这样的认识是很了不起的,它为后来儒家民本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这种理论出发,人们意识到,执政者必须善待民众,对百姓给予关心和爱护。《哀公元年》记载,陈国大夫逢滑说:“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对民众麻木不仁,甚至肆虐其上,民众就会怨怒,政事就难以成功。正如《襄公十年》中郑国子产所说的:“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而民慢其政,不支持执政者,那么执政者就会一事无成。特别是进入战时,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将是国之大患。《庄公二十七年》记载,晋侯打算讨伐虢国,大夫士蔿进言道:“虢公骄,若骤得胜于我,必弃其民。无众,而后伐之,欲御我谁与?”《成公十五年》记载,楚国大夫子反好战,晋国韩献子说:“使重其罪,民将叛之。无民,孰战?”《闵公二年》还记载了一个典型事例:卫懿公好鹤,他的鹤乘坐大夫所乘的车子。将要应战的时候,接受甲胄的国人说:“派鹤去吧!鹤享有禄位,我们怎能作战呢?”结果,“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只有执政者平时体恤关心百姓,到了为国效命之际,人们才能“莫不尽力,以从上命……此战之所由克也”[1]627。
所以,执政者应当树立忠于民众的思想,时时处处想到利民。《桓公六年》记载,随国季梁说:“上思利民,忠也。”这就要摆正利民与利国、利君的关系。之所以设置君主和官员,就是要他们为民众谋利益。民众得到了利益,执政者自己的利益也就有了保证。《文公十三年》记载了邾文公迁都时所说的话:“邾文公卜迁于绎(今山东邹县东南绎山),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莫如之。’”显然,邾文公已经意识到人心向背在政治上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利民,才能利君;只有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护,君位才能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反之,如果不关心民众利益,甚至一味压榨人民,那么,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宣公十二年》记载,邲之战打败晋国后,楚庄王打算罢战息民,说:“止戈为武。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因此,执政者要善于生民、抚民,舒民之困,以便保住国家大业。
执政者不仅应当恤民、利民,还要取信于民,长于教民。《僖公二十五年》记载:晋文公围攻原地,命令军队预备下三日之粮。原人不投降,文公命令军队撤离。间谍出来报说:“原将降矣!”军中官吏也说:“请待之。”文公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所亡滋多。”退后三十里而原人投降。民众不仅需要生活上的关心,而且需要从道德素质方面实施教化。《文公十八年》记载,鲁国太史克对莒宣公叙述了如何用人,如何行政,说:“舜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慎徽五典,五典克从”。对民众的教化搞好了,就能实现国内太平,国外也就自然依顺了。
二、为政以德,不患无人
《左传》继承和发展了《尚书》中的“敬德”思想,不仅论述了德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还概括了德的主要内涵。
(一)德在治国中的作用
首先,唯有有德行的执政者才能得到天、神的帮助和民众的拥护,国家才能安定。《僖公五年》载,虞国大夫宫之奇说:“鬼神非人实亲,唯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僖公二十四年》:周大夫富臣说:“太上以德抚民。”《襄公二十四年》载,郑国大夫子产说:“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文公五年》载,鲁国大夫臧文仲说:“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昭公二十四年》载,周大夫刘蚠说,商纣无德,民众离叛;周天子有德,上下才同心同德。“此周所以兴也。君其务德,无患无人”。其次,执政者如不能以德服人,单靠权力和严刑峻法,就治理不好国家,甚至不会得到好下场。《僖公二十三年》载,晋国卜偃指责晋怀公说:“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不靠德而靠滥杀无辜,其结果必然如《隐公元年》中郑庄公所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再者,上行下效,有什么样的执政者,就有什么样的臣民。《襄公二十一年》载,晋国老大夫祁奚对范宣子说:“子为善,谁敢不善?”同篇中也记载了鲁国大夫臧武仲对季孙说的话:“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所以,一方面执政者自己要“正德”,另一方面还要教育和约束百官,使之加强品德修养,即“训诸司以德”。
(二)政德的主要内涵
德是具体的、历史的。究竟什么是有德?《左传》对政德论述颇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勤俭廉洁。勤,就是勤政。《宣公十一年》载,晋国大夫郤成子说:“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知也。诗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犹勤,况寡德乎?”俭,就是简朴,不奢侈腐化。这就要求执政者克制自己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的欲望。《襄公二十四年》载,晋国范宣子执政后,将诸侯朝晋的礼物加重,子产认为郑国难以承受,于是致书范宣子:“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币重,侨也惑之”。宁可让人议论您,说您实在能生养百姓,而不愿听说您夺取我们钱财。“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襄公二十八年》载,崔氏之乱平定后,齐景公赏晏婴邶殿六十邑,晏婴不受,说:“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利用,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晏婴的话,要求对官员的贪欲加以节制,避免做得过头,做到居利思义,这样,于国于民于己都有好处。《桓公二年》载,鲁大夫臧哀伯说:“夫俭德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纪律。”官员特别要注意平日注意养成美德,把俭朴看作是品德的汇聚,奢侈是最大的罪恶。所以,对于奢侈要戒慎恐惧,绝不可放纵贪欲。《闵公元年》载,齐国管仲对齐桓公说:“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这并不是说,领导者绝对反对利,但他们应当为国谋利,为民谋利。《僖公九年》载,晋国大夫里克说:“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成公九年》载,晋国大夫范文子对晋侯说:“无私,忠也”。廉洁,之所以成为官德的核心内容,从国家角度来说,不廉洁所导致的政以贿成是很可怕的。这是历史无数次证明了的,《桓公二年》中臧哀伯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从君主和官员个人角度来说,贪污腐化的结果只能是身败名裂。《宣公十四年》载,齐国大夫晏弱说:“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所以执政者应该像宋国司城子罕所说的,不应“以玉为宝”,而应“以不贪为宝”。《襄公十五年》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个人得了一块玉,献给司城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献玉人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便叫献玉的人住在他家里,派治玉人为他雕琢好了,卖出去,然后叫他回到原住地。《襄公五年》载,左丘明高度评价鲁国大夫季文子的廉、忠:“季文子卒,大夫入殓,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2.正确对待功名利禄。凡是好的领导者,都是有德行、有操守的。《成公十五年》载,曹国大夫子臧辞曹君之位时说:“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不能有官就当,有禄就享,贪恋权力和物质待遇。因此,领导者应当度德量力,称身就位,淡泊名利,做到受宠幸而不骄傲,地位下降而不怨恨,始终自安自重。《隐公三年》载,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卫庄公宠其子州吁说:“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畛。”《襄公二十四年》载,郑国大夫然明说:“贵而知惧,惧而思降,乃得其阶。”反之,没有好的德行却享受高官厚禄,并非是一件好事。《闵公二年》载,虢国大夫舟之侨说:“无德而禄,殃也。”
3.谦虚谨慎。谦卑是立身之基,过于满盈必然倾覆。《文公元年》中,作者左丘明对公孙敖到齐国聘问一事评论道:“卑让,德之基也”。《庄公四年》载,楚武王夫人邓曼评论武王说:“盈而荡,天之道也。”《定公十三年》载,卫国史鰌对有钱而骄的公叔发评论说:古往今来,“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只有不骄不躁,方能常保福祉。《襄公二十七年》载,晋国正卿赵武说:“匪骄匪傲,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正因为如此,领导者要常怀忧患意识,懂得“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的道理[1]500,任何时候都要小心谨慎,“出门如宾,承事如祭”[1]356。
4.胸怀宽广。领导者要能容人、容事。《宣公十五年》载,晋国大夫伯宗对晋侯说:“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所以领导者对下级要宽宏大量,不能与之一般见识。《僖公二十四年》载,晋文公拒见头须时说:“国君而仇匹夫,惧者甚众矣。”心胸狭隘,听不得不同意见,那么离败亡也就为期不远了。《昭公四年》载,楚大夫椒举对楚灵王的所作所为评价说:“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商纣为黎之蒐,东夷叛之;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皆所以示诸侯汰也,诸侯所由弃命也。今君以汰,无乃不济乎?”楚灵王不听。郑国子产对晋国大夫向戍说:“吾不患楚矣,汰而愎谏,不过十年。”
5.严于律己。领导者遇事应多从自身找原因。《闵公二年》载,晋国大夫里克对太子申生说:“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庄公十一年》载,鲁国大夫藏文仲在评价宋君时说:“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领导者还要注意从小事做起,善虽小亦为,恶虽小务去。《隐公六年》载,针对陈桓公拒绝与郑国讲和一事,左丘明评论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充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三、以礼治国,重视规范
春秋时期,礼、法尚未完全分开,礼既是礼仪、礼节、礼貌等伦理道德规范,也包括尊卑等级、政事规则在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性规范。所以,《左传》主张礼治,既体现了以德治国,将政治伦理化,一定程度上忽视法治的倾向,同时也有重视行为规范和具体制度建设的一面。《左传》高度重视礼的作用,认为它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存亡,所以应处于至高无上、统治一切的地位。《僖公十一年》载,周襄王派召武公和内史过赐命晋惠公。晋惠公接受玉圭时行礼懒惰。内史过回周后对襄王说:“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闵公元年》载,齐桓公打算攻取鲁国,大夫仲孙湫说:“不可。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
礼的主要作用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使上下内外井然有判,和谐有序。《昭公二十五年》载,赵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晋国大夫游吉说:“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也……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隐公十一年》载,郑庄公占领许国土地之后,将许国土地让与鲁、齐二国,二国不受,庄公就“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对此左丘明议论说:“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二是提高人的素质。《昭公七年》记载,鲁昭公从楚国回到鲁国,大夫孟僖子因病不能相礼,并以此为耻辱,临死前,对身边的人说:“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因此,孟僖子教其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师事孔子以学礼。三是便于推行政令,并使政事减少随意性。《昭公五年》载,晋国大夫司马侯对晋平公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昭公四年》载,郑国大夫子宽认为,礼有利于改变“政不率法而制于心”、好恶由心的弊端。四是预防臣民犯上作乱。在相关因素中,义是礼的核心,政令制度是礼的体现,节制是礼的功能目标,而恕道和礼让则是礼的重要原则。《桓公二年》载,晋穆公的夫人姜氏生下太子,名之曰仇,其弟出生名之曰成师。晋国大夫师服说:“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隐公十一年》载,周桓王向郑国取得邬、刘等四邑之田,而把苏忿生的温、原、絺、樊、隰等十二邑的田给郑国。左丘明说:周桓王失去郑国了。“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召公二十六年》载,田陈氏为了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在自己的封邑内,采取了小斗进、大斗出的惠民政策,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众生活,结果田陈氏笼络了民心,扩大了自己宗族的势力。面对田陈氏势力的迅速增长,景公十分担心自己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于是请晏婴帮助想办法来遏制田氏势力的增长。晏婴提出的遏制田陈氏势力的手段就是礼。他说:“唯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还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貮,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五是礼在国与国的交往中起着巩固联盟的作用,而无礼则会破坏这种联盟。《宣公十七年》载,晋侯派大夫郤克到齐国召齐人会盟,齐顷公却用帐幔围住些妇人,使她们偷看。郤克登上堂去,因为跛脚,妇人们在房中都笑了。郤克大怒,发誓说:“所不报此,无能涉河!”郤克请伐齐,最后组成晋、鲁、卫、曹联军与齐战于鞍,大败齐国,齐顷公险些被俘。
四、德刑兼施,宽猛相济
《左传》虽主张以德服人,强调以温和的手段进行文明治理,但与后来的某些儒家人物相比,尚较少片面性。它既强调施“德政”,又主张“威刑”,即德与刑、宽与猛、文与武、威与怀两手并用。例如,《成公十六年》载,晋伐郑,楚将救之。楚国大夫申叔时说:“德以施惠,刑以正邪。”《昭公二十年》载,郑国正卿子产临死前,告诫即将接替其职的游吉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游吉当政以后,不忍用猛而用宽,结果郑国多盗,在萑苻之泽劫掠财物。游吉十分后悔说:“吾早从夫子,不及此。”于是起兵攻打萑苻盗贼,并将他们全部杀掉,“盗少止”。孔子听说此事后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这是因为,子产、游吉、孔子已经认识到,一味依靠温和手段是治理不好国家的,只有宽猛相济,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文公七年》载,从前卫国与晋国不睦,所以晋国占领了卫国的地方,现已和睦,因此晋国大夫郤缺对赵宣子说,“仁而不武,不能达也”,“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显然,郤缺认为治理国家和处理外交事务,软与硬两手各有其用,不可或缺。基于这一认识,一些有识之士要求从严治国,除恶务尽。《哀公元年》中载,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勾践退保会稽山,派大夫文种前往吴国求和。吴国大夫伍员不同意与越国讲和,说“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并讲述了夏朝太康失国后,太康之子少康消灭敌人、恢复夏朝的史实,希望吴王吸取这一教训,拒绝求和,彻底消灭越国。《僖公三十三年》载,晋文公去世后,秦穆公派兵偷袭郑国,回师时路过晋国。晋国中军元帅原轸主张乘机消灭秦军,除去秦国这一将与晋国争霸的潜在敌人,说“敌不可纵,纵敌患生”,“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
但刑法严明不等于多杀无辜,滥施淫威。《襄公二十六年》载,楚国大夫归生对令尹介绍晋国的情况时说:“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勿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也。”《成公十七年》载,晋厉公派长鱼矫等人杀掉专权的大夫“三郤”后,长鱼矫要求接着除掉栾书和中行偃,厉公不允。长鱼矫说:“乱在外为奸,在内为宄。御奸以德,御宄以刑。不施而杀,不可谓德。臣逼而不讨,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赏罚一定要出于公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1]972,努力做到“举不失德,赏不失劳”[1]496。赏罚一视同仁,不能因人而异,“同罪异罚,非刑也”[1]337,更不能是非颠倒。
五、善于谋划,勇于决断
在军事决策方面,特别是军事决策的许多方面,《左传》可以与《孙子兵法》媲美。毛泽东在《论持久战》和《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等文中,都引用过《左传》的军事理论,评论过它所记载的战例。
首先,多谋是善断的前提和基础。《昭公十三年》载,逃亡到晋国的子干打算回国谋取君位,晋国大夫韩宣子说:取国有五难,“有主而无谋”居其一。《襄公十一年》载,晋悼公采纳魏绛“和戎”之策取得成功,赞扬、奖励魏绛时,魏绛说:“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成公元年》载,鲁国大夫臧宣叔下令整顿军备,他说:齐、楚结好,我国最近又同晋国盟会。晋国与楚国争盟会,齐军必定要来。即使晋国征伐齐国,楚国必定来救齐国,这是齐楚共同侵犯我国,因此“知难而有备,乃可以逞”。反之,不谋无备,就会遭受失败。《僖公三十三年》载,偷袭郑国的秦军,路过周朝王城北门时表现轻狂,年幼的王孙满看到这种情况说:秦兵轻狂无礼,便疏忽少谋,“不能谋,能无败乎?”不仅主要领导者自己要善于“谋”,还要广泛听取众人的意见,刚愎自用是最要不得的。《僖公二十年》载,宋襄公打算联合诸侯各国争霸,鲁大夫臧文仲听到消息后说:“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襄公二十九年》载,晋国大夫荀盈评论齐国的高止说:高止难于免去祸难,是“亡家之主也”。因为他自以为是,“专则速及”,“专则人实毙之”。所以要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择善而从。《成公八年》载,晋国大夫栾书采纳智、范、韩三氏的计谋,率军攻打蔡国、沈国,先后取胜,左丘明评论说:“从善如流,宜哉!”但也不要因此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就像楚国伐郑时郑国有人想从楚,有人想待晋,以致“谋之多族,民之多违,事滋无成”。《襄公八年》载,郑国大夫子驷说:“诗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在“谋”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衡量事情的可行性,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如果只见其利,不见其害,“临祸忘忧”,就会造成难以设想的后果。还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力则进,无力则退。《僖公二十年》载,随国借汉东诸侯之力叛楚,不久,楚军征伐,随国又与楚国讲和。左丘明评论说:“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
其次,要善于决断。这就要抓住问题的根本和要害,勇于当机立断,不能畏首畏尾。《庄公六年》载,被逐的卫惠公回国后逐杀以前反对他的大臣,然后就位。左丘明评论说:“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文公十七年》载,晋灵公怀疑郑国有二心于楚国,郑国大夫子家派人向晋国正卿赵盾解释说:大国这样怀疑小国,“弊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入也,不德则其鹿也”。必要时,可以像《宣公十二年》中楚国大夫潘党所说的先发制人,“先人有夺人之心”。
六、选贤任能,上下协力
《左传》对选贤任能极为重视。《文公六年》载,晋国大夫阳处父推荐赵盾时说:“使能,国之利也。”《襄公十五年》载,左丘明评论楚国用人说:“官人,国之急也。能官人则民无觎心。诗云:‘嗟我怀人,置彼周行’。能官人也。”《宣公十六年》载,晋国重用士会后,不仅打了胜仗,而且盗贼也逃到秦国去了。晋国大夫羊舌职感慨道:“禹称善人,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夫!……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贤能居于上位,朝廷里就不会有心存侥幸、投机取巧的人。所以领导者要“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1]702,以正确的原则和方法把人用好。
首先,用人要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哀公五年》载,范氏的家臣王生甚恨张柳朔,但他仍然推荐张柳朔为柏人宰。范吉射问他:“夫非而雠乎?”王答道:“私雠不及公,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襄公三年》载,“祁奚请老,公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左丘明感慨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能举善也夫!”《襄公二十一年》中,晋国大夫叔向称赞祁奚“外举不弃雠,内举不失亲”。《昭公二十八年》载,晋国大夫在选派县大夫时,共选十人,其中只有一人是其亲属。晋国大夫成鱄称赞说:“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
其次,领导者对于人才不能求全责备。《僖公三十三年》载,秦穆公派孟明视等率军偷袭郑国未成,回军途中又于殽战中失败被俘,逃回后,秦穆公仍然重用他,说:我违反了蹇叔的忠谏,使你们困辱于晋国,这是我的罪过。未取消孟明出兵的命令,使他失败,这是我的过错,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但是,对于有才无德之小人,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用了这样的人,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宣公十五年》载,潞国的酆舒弑其君婴儿及其夫人,晋侯欲伐之,诸大夫皆以为不可。晋国大夫伯宗认为可以讨伐,说:酆舒“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
第三,对官员不仅要重视选拔使用,而且要注意培养、教育和约束。《文公六年》载,秦穆公卒,收其三良以从死。左丘明评论说:秦穆公死而弃民,他做不了盟主是应该的。而古之人君则不然,他们“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从而造成一支素质良好的官吏队伍。
第四,领导者要给予下属充分的信任,敢于授权,但不能将属于自己的人事、赏罚之权移于下属。《成公二年》载,由于新筑大夫仲叔于奚在齐卫之战中立功,卫侯将只有诸侯才能使用的曲县繁缨赏给他。孔子闻之曰:“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昭公十一年》载,楚灵王大修陈、蔡两座大城,派其弟弃疾为蔡公。楚国大夫申无宇说,“郑京、栎实杀曼伯,宋萧、亳实杀子游,齐渠丘实杀无知,卫蒲、戚实出献公。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本大必折,尾大不掉”,国事乃不可为也。
第五,要正确处理忠于国、忠于君与服从真理、服从民众的关系。《宣公十二年》载,晋景公派荀林父率军救政,因手下将领意见不一,结果在邲战中被楚军打败。景公欲斩荀林父,大夫士渥浊劝谏说:“林父之事君也,进思进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若之何杀之?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于明?”《左传》在一些章节中多次赞扬那些“将死不忘卫社稷”、先国后己”的官员、将士。但是,臣属只应服从君主正确的决定,对于君主的过错,他还应“伏死而争”,不能“纵其惑”“益其侈”。君主也应该将臣民看作自己的老师,欢迎臣民给自己提出意见建议。《襄公二十一年》载,郑国人游于乡校,议论政治的得失。大夫然明建议子产毁掉乡校。子产不同意,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七、和而不同,以成其政
“和而不同”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哲学思想,这一思想在《左传》中也有所体现。据《国语·郑语》记载,早在西周末年,周太史史伯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他认为,周幽王抛弃智能贤明之人,不听不同的声音,而专一信任无知顽固的谗臣,是“去和而取同”,其衰亡是必然的。只有不同的事物统一起来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它是百物构成的法则;而单一的事物(同)不与别的事物“和”在一起,就不能产生出新的事物,甚至难乎为继,要衰败下去。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公(齐景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入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徐疾,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史伯和晏子的“和同论”闪耀着辩证法的光辉和很高的政治智慧。在《论语·子路》中,孔子在此基础上作了经典性的表述,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命题。这是一个完整的合乎辩证法的命题,既指明了“和”与“同”的区别,又指明了“和”与“同”的联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包含着不同或差异的,是建立在不同或差异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和”不能否认或抹杀不同或差异。“和”也不是唯唯诺诺,人云亦云,而是敢于提出正确的意见,补充别人认识不足之处。而承认不同或差异又不能反对“和”,不能只讲差别、对立而不讲统一与合作。事物都是千差万别的,差别的事物之间是有矛盾的,但又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统一起来,相辅相成,共同生长。只讲不同或差异,否认统一与合作,就是“同而不和”,也就是所谓的党同伐异。只讲“和”而不承认不同或差异,或只讲不同或差异而否认“和”,都是片面的,违背“和而不同”,违反事物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在政治上是十分有害的。晏子这个多样性互补的理论,对于领导决策、处理领导之间的关系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的矛盾,至今仍具有普遍意义。
[1]李宗桐:春秋左传今注今译[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韦梦琦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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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339(2016)04-0081-08
2016-04-25
艾新强,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研究方向为传统文化、统战谋略、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