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及其当代启示
2016-03-16郭志云
郭志云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003)
论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及其当代启示
郭志云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003)
多党合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和政党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中坚力量的崛起、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实施和各民主党派的爱国热情共同作用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以坚持党派的独立性、注重党派间的协商性和团结合作的广泛性为原则,开展了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三三制”政权建设和“遇事协商”等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这些实践对于当前形势下认识多党合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加强政党协商的有效性方面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抗战时期;多党合作;伟大实践;启示意义
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国情、政党工作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产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资源。抗日战争时期的多党合作历史经验和教训既是宝贵的财富,更是有益的镜鉴,在201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的新形势下,回顾和分析抗战时期我国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继续加强政党协商,不断巩固和扩大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历史启示和现实意义。
一、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历史背景
从反对八国联军入侵到辛亥革命,再到护国战争,20世纪的中国一开始就是战火连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战争语境是全面深入探讨20世纪中国无法绕过的重要话语场。回溯近现代的战争历史,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全民族抗日战争,是中国历史演进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历史转折点。全国各民族各阶层齐心协力共同抗战局面的形成,是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共同作用而实现的景象。在这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正是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倡议和坚强领导,以及各民主党派的主动参与和全力支持,才使本阶段的抗日战争资源整合形成为共同对外的抗战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抗日战争全面胜利的最终实现。
(一)中间力量的崛起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前提
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既是抗战爆发的一个导火索,也是民族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标志。在此影响之下,抵御外敌侵扰逐渐成为了任何群体和个人在这个特殊年代最重要的历史使命。随着战事的持续蔓延,许多职业团体、文化团体纷纷转型加入到抗战队伍中,并逐渐发展成为政治性团体。黄炎培于1917年倡议成立的中华职业教育社,原本是一个旨在倡导职业教育的教育型社会组织,在国破家亡、民众受辱的惨烈形势下,中华职教社与时俱进、因时而动,创办了带有明确政治意图的《救国通讯》杂志,刊登救亡图存的新闻消息和文学作品,大力宣传抗日救国的主张。面对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以鲁迅、宋庆龄、邹韬奋等人为首的知识分子也积极投入到抗日救亡的全民运动中,并于1936年5月31日在上海成立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进一步从政治、组织和思想上巩固和扩大了全国抗日救国运动的阵地。中华民族革命同盟、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等团体组织相继在香港、上海等地成立。各民主党派的力量得到了有力的整合,进行集体性政治活动的空间也逐步扩大。
1939年,统一建国同志会由职教社派、乡村建设派、第三党等党派组织发起成立,这成为了民主党派之间初步联合的重要标志。1941年,由于有了更多的爱国人士加入,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成立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这一团体吸引了更多的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加入,1944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又一次进行了内部改组,并正式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民盟的成立与发展,宣示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阵营得到了空前扩大。由此可见,中间势力的迅速崛起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意识逐步增强,是抗战时期开展多党合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二)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是多党合作的坚实保证
1935年华北事变爆发后,国内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剧,国民党大规模围剿共产党领导的红军,红军因而被迫长征。在长征途中,中共根据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会议上有关在各国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精神要求,在莫斯科发表了著名的《八一宣言》,标志着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开始。在抗日民主运动逐步高涨的形势下,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的召开以及《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治路线的确立。随后,国民党内部和各个中间势力开始出现分化,并逐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6年发布的《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将国民党纳入到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阵营当中。之后,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工作任务,并强调必须在统一战线的阵营中保持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
然而,国共合作并非一帆风顺,特别是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一党独裁”和“反共反人民”的方针,随后又策划了多次“反共”行动,使初见成效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濒临破裂。对此,中国共产党予以妥善应对,毛泽东先后作了《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和《论政策》的党内指示,重申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指出在当前形势下以统一战线的聚合力量对抗打击敌人的必要性,号召广大进步阵营和人士团结起来共同战斗,共同抵御外敌入侵,恢复中华家园。抗战后期的历史走向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运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一策略的正确性。抗战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又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可见,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对多党合作是一个重要的坚实保证。
(三)各民主党派的爱国热情是多党合作的必要条件
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各民主党派以巨大的爱国热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抗日救亡运动。1935年12月,沈钧儒、邹韬奋等人发表《上海文化界救国运动宣言》,主张积极组织民众,同敌人做殊死搏斗。为此,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号召,要将所有齐心抗日的力量集结起来,驱逐入侵外敌,保护国家完整和人民安全。黄琪翔、章伯钧等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领导人审时度势地提出,要团结一心,共同抗日,救我中华。“西安事变”爆发后,宋庆龄等民主人士纷纷提出,在完成抗日救国任务的大前提下,不分党派、不分阶层地构建起抗日救国的统一阵线。“卢沟桥事件”爆发后,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立刻向国民政府提出了八条抗日御侮的政治主张,并通过组织社团、创办刊物等方式主动积极地投入到抗战的洪流当中。中国致公党干事会明确提出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祖国领土完整,为抗日救亡运动视死如归。中国致公党还发挥其组织分布广阔的巨大优势,发动海外华人华侨为抗战捐资捐物,并输送了大量的人才骨干参与到抗战中。
可见,抗战爆发后,中国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各种方式参与到了抗日战争之中,以实际行动为抗战作出积极贡献。“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单方面退出并没有从根本上挫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性,他们通过建立党派组织的方式,一方面积极调和国共关系,另一方面继续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积极作用。
二、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
多党合作需要各个党派之间以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合作。坚持党派的独立性、注重党派间的协商性和团结合作的广泛性等基本原则,对于多党合作的确立、发展和完善至关重要。
(一)坚持党派的独立性
开展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各党派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多党合作绝对不是某一个党派完全归顺另一个党派,也绝不是某一个党派统领乃至逐渐吞并另一些党派。毛泽东当时就指出,“左倾关门主义仍然要防止。但是在同时,在一切统一战线工作中必须密切地联系独立自主的原则。我们和国民党及其他任何派别的统一战线,是在实行一定纲领这个基础上面的统一战线。离开这个基础,就没有任何的统一战线,这样的合作就变成无原则的行动,就是投降主义的表现”[1]364。要切实发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同盟作用,就“必须保持加入统一战线中的任何党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不论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其他党派也好,都是这样”,“如果只谈统一性,否认独立性,就是背弃民权主义,不但我们共产党不能同意,任何党派也是不能同意的”[2]490。总结1927年大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领导责任问题是中国革命成败与否的关键。只有保持党派的相对独立性,才有利于党派之间的合作,也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二)注重党派间的协商性
开展多党合作,必须注重党派间的协商。既然是合作,就意味着党派之间事实上并非绝对意义上的深度融合,不可避免地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意见分歧甚至是摩擦。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并维持各党派之间的合作,就必须依靠各党派之间的友好协商,实现互让互助。正是基于这样的基本认定,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号召广大共产党员“以互助互让和同生死共患难的精神,以尊重合作中各政党独立性的立场,以谦和和互敬互商的工作态度”,开展好党派之间的协商工作[2]754。中国共产党对一切愿意和共产党进行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都坚持同他们一起面对问题、商量对策、研究工作,而决不是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一意孤行、盛气凌人、把持包办等不利于多党合作的姿态。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其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某种意义上,脱离了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任务来看,党派间的协商对于多党合作有着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作为一个一心为国为民谋利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要把国事办好,就必须特别注意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善于在同各党派之间协商的过程中汲取有益成分。
(三)团结合作的广泛性
开展多党合作,必须注重团结合作的广泛性。在全民抗战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开展多党合作,就必须广泛团结一切愿意投入到抗战队伍中的党派,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否只限于国共两个党呢?”[1]336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国民党和共产党是当时最有影响力的两个党派,但他们仅仅是当时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初衷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就意味着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爱国进步人士在内,都属于统一战线的范畴,都要团结起来,共同抗日。193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一切加入抗日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党派,在坚持抗日与坚持统一战线的大前提下,都有发展的前途,我们愿意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并给以尽可能的赞助,这不仅对于第三党、国家青年党、国家社会党、救国派,或其他任何集团,任何党派都是一样。”[3]这一论述,将中国共产党团结对象的范围予以了明确,也将多党合作的范围予以了廓清,彻底纠正了过去把中间党派视为最危险敌人的错误倾向。
三、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
理论的关键在于指导实践。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第二次国共合作、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的政权制度和与各民主党派“遇事协商”等具体做法将多党合作理论付诸实践。
(一)第二次国共合作
“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华民族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在这重要的历史危急关头,共产党主动谋求同国民党的合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国共两党再度进行合作,共赴国难。抗战时期,尤其是在皖南事变发生以前,军事层面和政治层面是国共两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军事方面的合作主要是在战略战术上,国共两党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实现了相互支援相互配合。国民党担当的正面战场通过一些大的战役,有力地牵制住了大量的日军,为中共敌后抗战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中共领导的敌后抗日武装斗争,分散了日本侵略者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正面战场的抗战压力,支援了国民党正面战场的作战。国共两党之间的政治合作主要有:以抗日救国为共同政治目标;承认两种制度并存;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抗战纲领;1938年国民参政会的设立,进一步使全国抗日力量更加团结以更好地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二)“三三制”政权制度
实行“三三制”,建立民主政权,是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一个创新性举措,是发展进步势力、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效途径。1940年,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首次提出“三三制”的政权制度原则。“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政权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1]160。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根据地政权,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民意机关。而且,民意机关是作为当时根据地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并设立了各区、县、乡的三级参议会。三级参议会的参议员都是由民意举荐并经投票产生。各区、县、乡三级政府则是由相应级别的参议会选举产生,保证了政府机关中民意的充分体现。1941年,陕甘宁边区按照“三三制”原则进行了全民参与的普选,18个政府委员中,中共党员只能占6个,而选举结果达7个,于是徐特立主动退出,另选一名党外人士,确保了“三三制”原则的贯彻落实。1945年进行第二次普选的参议员合计170人,其中工人16人、贫农18人、中农69人、富农26人、商人9人、地主33人。在全体参议员中,共产党员61人占35.9%,国民党19人占21.2%,无党派人士90人占52.9%[4]。“三三制”是多党合作制度的雏形,它在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上具有开创先河的里程碑意义。
(三)“遇事协商”
抗战时期的多党合作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得以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在1935年发表的《八一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共同成立国防政府作为救亡图存的临时领导机关的政治主张,并表示“共产党愿意做成立这种国防政府的发起人”[1]128。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还不断地向各民主党派和爱国进步人士传达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府的具体建议,“三民主义和十大纲领的实行,没有一个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的政府是不可能的”,而“现在的政府还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不是民族民主的政府”[1]341。这就意味着必须建立起一个新政府,才能满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密切合作的需要。但是,这一符合历史潮流的正确要求始终没有得到国民党的同意和采纳。所以,在缺乏固定的组织形式的不利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采取的是遇事协商的办法,当出现重大事情时,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有效磋商,共同分析情况,寻找对策。这种合作方式在当时是权宜之计,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抗战时期多党合作的当代启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经由抗战时期的孕育和发展,如今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战时期的多党合作虽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但却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有益尝试,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多党合作具有系统性、长期性
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坚持多党合作,充分考虑到了战争的长期性和中国政治生态的特殊性,只有长期合作、遇事协商,才能够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才能最终取得抗战的胜利。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多党合作的方式以政治制度的形式被传承发扬下来,可见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等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坚定不移的。不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都应该充分认识多党合作的系统性、长期性,尤其在当前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进方向下,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愿景下,多党合作依旧任重道远。
(二)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
坚持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多党合作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例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多党合作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和根本原则。纵观抗战时期的多党合作伟大实践,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就是指合作的各党派之间的关系,不是西方所采用的轮流执政关系,也不是采纳联合执政的政治策略,而是特色鲜明的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根本原则的确立与“三三制”政权建设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经验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实行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只有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多党合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三)进一步增强政党协商的有效性
在抗战时期的“三三制”政权中,各民主党派就已开展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实践,当前,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加强多党合作,一方面共产党要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要加大对新一代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社会实践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的有效性,真正实现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央档案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3]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8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94.
[4]彭成兰.多党合作的历史渊源——论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政权[J].中州大学学报,1999(4).
责任编辑:杨绪强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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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3
2015-2016年度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XT201531)。
郭志云,男,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理论、中华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