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视域下南疆边境公安边防群众工作探析
2016-03-16冯跃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0600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王 昊,冯跃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 0600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去极端化”视域下南疆边境公安边防群众工作探析
王昊1,冯跃民2
(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026000;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摘要]当前,宗教极端思想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威胁,“去极端化”也已成为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紧迫任务。就南疆边境地区而言,公安边防群众工作具有政治敏感性、任务艰巨性、矛盾交织性、环境复杂性等特点,必须按照依靠群众、遵从法治、尊重习俗和务实求效的原则,通过严打暴恐行动、“文化对冲”争夺主阵地、“细水滴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治约束”和人文关怀等有机结合,夯实“守望相助”的现实基础,实现边疆和谐稳定。
[关键词]去极端化;南疆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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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即新疆的南部,包括塔里木盆地、昆仑山脉新疆部分以及吐鲁番盆地。南疆边境地区属“边、远、穷”地带,也是维吾尔族群众集聚区,维吾尔族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90%以上。近年来,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下简称“三股势力”)把宗教极端思想同民族宗教问题相互捆绑,采取鱼目混珠、偷梁换柱等卑劣手段,歪曲宗教教义,蛊惑、诱导信教群众走向偏激、激进、极端的阴暗道路。当前,宗教极端思想与民族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意识形态斗争、反恐斗争等交织并存,已然成为南疆边境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现实威胁。党中央十分重视新疆工作,习近平同志在新疆考察时曾明确提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等一系列重要论断,为群众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2013年,新疆推动“去极端化”,形成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工作意见,并成为各地州的主要参照依据。南疆边境地区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重点渗透区,宗教极端思想猖獗,暴力恐怖活动高发,群众工作难度大。因此,面对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是公安边防部队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南疆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群众工作特点
公安边防部队是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的一支武装执法力量,主体的特殊性使得南疆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队群众工作具有其自身显著的特点。
(一)政治敏感性
宗教极端思想对南疆边境地区渗透已久,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抬头,并与“双泛”(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思潮相结合,滋生了新疆本土的宗教极端势力。2009年“7·5”事件后,他们利用当地群众朴素的伊斯兰宗教情感,变本加厉地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国际上,原教旨主义的抬头,使得极端思想更加体系化,富有煽动性,加剧了宗教极端思想在南疆边境地区的渗透。因此,公安边防部队群众工作中的政治敏感性很强,治理非法宗教,稍有不慎,便会授人以柄,被诬干涉、压制宗教信仰自由,甚至将民族问题牵扯其中,对新疆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二)任务艰巨性
伊斯兰教是新疆地区信仰民族和人口最多的宗教,宗教的教义囊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具有两世兼顾,教俗合一的特点。维吾尔族接受伊斯兰教千余年来,选择的是世俗化的发展方式,一些宗教教义教规逐渐融入到民众的正常生活和风俗习惯中。为了达到分裂新疆的罪恶目的,宗教极端分子大肆宣传“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加剧宗教极端思想滋生和蔓延。南疆边境有些偏远农村地区几乎全民信教,信息闭塞,群众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受宗教极端分子“洗脑”蛊惑,一些村民把极端化的内容当作正确的宗教知识加以接受,认可他们解读的《古兰经》伊斯兰教义,默认“教法高于国法”。加之宗教极端分子通过开办地下经文班、“台比力克”宣讲形式,拉拢、恐吓、威胁不明真相的维吾尔族群众,企图达成民族对立、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目的,给群众工作的开展增加了不确定因素。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由此可见一斑。
(三)矛盾交织性
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也有一定的敌我矛盾[1]。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特殊性在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依赖于敌我矛盾的解决。以某村为例,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人群中,70%是被宗教极端势力裹挟的,30%左右是被宗教极端势力污染的群体,另有极少数是已经构成犯罪、有现实危害,甚至准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2]。公安边防部队是我国反恐战斗中一支至关重要的力量,长期处于新疆边境地区内外酝酿的恐怖活动第一线。“8·4”喀什爆炸袭警事件以及部分公安边防派出所被袭击的事件,说明公安边防部队自身也是暴恐分子实施袭击的主要对象。因此,在做群众工作时,严格区分两类矛盾,根据矛盾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
(四)环境复杂性
南疆边境地区周边分别与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五国接壤,大多是集民族地区、干旱荒漠地区、贫困地区于一体的集中连片的边疆地区。由于宗教问题的群众性、长期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的特点,西方敌对势力和反华势力一直以来以民族宗教问题抨击我国政府,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从未停止。在政治上,以维吾尔族的“人权”问题为借口,煽动民族仇恨,把一般问题政治化。在经济上,给分裂势力提供大量资金援助,用做各种活动经费。在外交上,利用他们充分的话语权,操纵舆论,想把新疆问题国际化。疆内“三股势力”相互勾结,颠倒是非,混淆视听,蒙蔽群众,对南疆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恶劣的地域环境、复杂的国际环境与极端的宗教环境相互交织,使得公安边防部队在南疆边境开展群众工作具有现实复杂性。
二、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的原则
长期以来,在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指导下,南疆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队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逐渐形成了一系列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能够反映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基本原则。把握这些原则,是提升该地区公安边防群众工作效果的必要前提。
(一)依靠群众原则
新疆稳定的核心问题是宗教极端势力和基层组织在争夺民众。以往,宗教极端思想得以迅速蔓延,暴露了其基层政权的群众工作能力孱弱,反映出村级组织在基层失去了吸引力和影响力,无法发挥被赋予的那部分职能。依靠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思维方式,若无依靠群众的价值理念,便没有付诸争取群众的行动,继而失去群众的信任。南疆边境地区有600多万信教群众,依靠这些信教群众,并进行有效的思想疏通、引导,有利于发挥他们在社会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7·28”莎车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当地3万余名群众闻讯加入搜捕队伍,案件侦破和处置过程中,陆续有70多名群众提供线索。公安边防部队应立足于传统的群众工作基础之上,通过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创新,最大程度地争取维吾尔族群众理解和支持。信教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正是赢得“去极端化”斗争胜利的关键之所在。
(二)依法办事原则
宗教极端思想往往从细微处开始渗透,借用宗教名义,把宗教思想宣扬的理念与风俗习惯伪装混淆,使具有朴素宗教情感、对宗教教义教规不了解的信教民众难以区分,造成思想混乱,被诱发、逼迫做出错误的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后,新疆党委政府鉴于复杂特殊的区情,把“依法治疆”作为一项基本方略。遵从法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个体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是个体行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去做。以法律为准绳,才有统一的标尺,才能维护信教和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作为一支行政执法力量,法治理念是公安边防部队做好群众工作的量化指标和基本依据[3]。要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消除模糊认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克服执法执勤工作随意性,不断提升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尊重习俗原则
新疆独特的环境和文化氛围孕育了特有的维吾尔族风俗习惯。这些习俗包含服饰、婚姻、饮食、礼节、洗洁、生育、禁忌、丧葬等诸多方面,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受宗教思想的长期熏陶、渲染,维吾尔族群众对本民族风俗习惯有非常深刻的认同感,当这些风俗习惯受到干预和破坏时,便会认为是对整个民族的不尊重。公安边防群众工作内容广泛,与边防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打击违法犯罪等活动中,必然会与维吾尔族群众的习俗问题产生交集。因此,公安边防部队要正确认识维吾尔族群众所处的生活环境,充分尊重驻地的民族习俗,拉近与维吾尔族群众的心理距离,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进而达到“去极端化”的目的。
(四)务实求效原则
与其他省份相比,新疆经济整体相对落后,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得南疆农业成为典型的弱质产业。一些村民的居住条件还停留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生活状态,“土坯房、几只羊、几亩田”是普通家庭的现实写照,仍有为数不少的农村人口尚未解决温饱。群众生活相对贫困,极易受宗教极端分子的煽动和蛊惑,进而对党和政府产生了对立情绪。公安边防部队要积极响应驻地党委政府的号召,把现实利益融入到群众工作中,摒弃那些不求实效的“花架子”,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条件、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等现实问题,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优势,积极参与到各类公益事业和经济建设等活动中去。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出公安边防部队群众工作的威信,“去极端化”才会取得更加直接、务实的效果。
三、南疆边境地区群众工作的着力点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公安边防部队要站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夯实群众工作基础,努力在密切警政警民关系上实现新突破。
(一)积极主动开展严打暴恐行动
习近平同志指出:暴力恐怖活动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经过近30年的渗透,在南疆边境地区,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人群已囊括农民、工商业主、宗教人士、学校教师等各个行业群体,甚至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部分极端思想根深蒂固、且已产生现实危害的人群,充当宗教警察的角色,时刻紧盯他人并施加压力,一些村庄被宗教极端分子大面积渗透,“去极端化”已经成为新疆反恐维稳的一项重要任务。“7·5”事件后,非法宗教活动在边境地区持续升温,暴力性、对抗性逐步升级,威胁性、危害性显著增大。新疆破获的多起暴恐案件,无不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4]。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只有严打开路,方能有效挤压宗教极端势力的生存空间。没有严打暴恐行动,包括群众工作在内的一切工作均无从谈起。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部直接领导下的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处在反恐维稳、反分防渗的最前沿和第一线,任务异常繁重,是南疆边境地区严打斗争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作为维护稳定的一支“战斗队”,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暴恐活动的高压态势,把暴恐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制止在行动之前。要联合多方力量,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传播,对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一些幕后推手依法打击处置,维护南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为开展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文化对冲”助力争夺主阵地
一段时间以来,南疆边境地区乡镇村文化活动相对匮乏,宗教极端思想趁虚而入,腐蚀、煽动和蛊惑群众,维吾尔族的文化传统被宗教极端势力逐渐侵蚀。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来解决。维吾尔族的异彩纷呈的独特文化,是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所沉淀的精神结晶,有着独特的民族风情。比如,美丽的“艾得莱斯”,优美的刀郎舞,“东方音乐明珠”之美誉的十二木卡姆,应鼓励他们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5]。公安边防部队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自发组织开展学习民族语言、民俗文化、学唱民族歌曲等活动,辐射和带动驻地文化建设,为推动民族文化、边疆文化、警营文化一体化建设贡献力量。通过组建“马背驼峰宣传队”、举办“爱民固边警民文艺汇演”、“现代文明服务车”进村入队、推进爱民固边模范村文化室建设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用原生态的事实和“接地气”的质朴语言,搭建内涵丰富的文化交流平台,“对冲”宗教极端思想,扶正祛邪,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蔓延渠道,助力争夺世俗化的维吾尔族文化主阵地,引导群众增强对维吾尔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筑牢维护稳定的思想文化阵地。
(三)“细水滴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
党的宗教政策是处理宗教与宗教内外部关系的行为准则[6]。习近平同志关于宗教工作曾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消除了合法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模糊界限,纠正了宗教教义是唯一行为准则的错误观念。公安边防部队要当好宗教政策的“宣传队”,既要“大水漫灌”,更要“细水滴灌”,对民族宗教政策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以正确应对群众的不解和质疑。要以“边境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维吾尔族传统节日为载体,运用通俗生动、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草根化”的语言,摒弃传统的灌输式传播方式,加强对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告知群众如何鉴别真伪,讲清宗教极端势力的险恶用心,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通过拓展公安边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引导舆论,用暴力恐怖典型案例教育群众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本质,有力驳斥宗教极端势力的险恶用心,避免少数群众被教唆、蛊惑、裹挟或利用,进而引导维吾尔族群众并勇敢地同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切断宗教极端思想源头和传播渠道。这也是公安边防部队群众工作发挥政治功能的直接体现[7]。
(四)做到“法治约束”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
法治观念是形成社会公序良俗的思想根基。所谓“法治约束”是指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然后才是教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宗教极端分子蛊惑信教群众只遵守教义教规,推行极端生活方式,反对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制造暴恐事件,违反法律,把信教群众引入犯罪的深渊。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侦破办理常规性刑事、治安案件,也担负处置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重任。因此,既要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也要妥善处理与信教群众的关系,在一些敏感问题和一些个人问题的处理上不仅要讲法律,也要体现人文关怀,要灵活机动地妥善化解矛盾[8],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公安边防部队要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把宣扬“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惩处。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在押暴力恐怖犯罪人员家属,加强与爱国宗教人士的协作,通过宣讲和辩论,深入揭露宗教极端活动的反动本质,让真理越来越明,帮助转变思想认识,化解抵触情绪。通过说服教育、疏导感化、扶贫帮困等举措,主动做好辖区群众的工作,让群众分清是非,增强免疫力,形成社会关注、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夯实各民族“守望相助”的现实基础
宗教极端势力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和活动手法,完全暴露出它已完全脱离了宗教的范畴,是宗教蜕变的产物[9]。在南疆边境地区,宗教极端势力与暴力恐怖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宗教极端势力只是借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教义,目的是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制造民族分裂,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建立所谓的政教合一的“国家”。习近平同志在新疆考察时曾强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公安边防部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边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市公安局副局长、边防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进入边境乡镇领导班子和边防派出所民警兼任边境嘎查村“两委”成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基础。积极选拔有事业心、乐于维护治安的维吾尔族群众加入治安联防队、治保会、护边员、十户联防、综治协管员等各类群防群治组织,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爱民固边模范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协调驻地党委、政府及各级发改、财政、民政、民族等部门加大对爱民固边模范创建地基础建设项目和经费支持,有效改善维吾尔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发挥“警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平台,针对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等低龄化人群心智不成熟,知识水平低等实际,先入为主,夺取非法宗教活动斗争的主动权。大力弘扬部队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探索实践“民生警务”,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力所能及的解决困难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改善民生,赢取民心。
全国反恐维稳是一盘棋,新疆是重点,南疆是棋眼。“去极端化”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公安边防部队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反恐维稳的强大合力,迅速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南疆边境地区的渗透,最大限度地压缩“极端化”宗教思想的传播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宗教极端思想对该地区的现实危害,为平安南疆、平安边疆、平安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7]胡海燕,冯跃民.新疆边境民族地区公安边防群众工作探析[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0.
[2][4]陈芳.独家重磅:新疆去极端化调查[EB/OL].[2015-10-18].http://news.ifeng.com /mainland/special/ xjqjdh / ? vt= 2&mid=QUxEBK.
[3]秦彪生.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原则[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2(5):25.
[5]刘刚,赵宇.新疆地区宗教形势与去极端化[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5.
[6]李焕志.西部边境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研究[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5(5):37.
[8]李焕志,潘兰天.浅谈西藏边境地区群众工作的难点和着力点[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37.
[9]阿班·毛力提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实质和危害[J].红旗文稿,2014(14):18.
责任编辑:尹彦
A Probe into the Mass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Border Forces in South China Border Areas:A Perspective of Deradicalization
WANG Hao,FENG Yue-min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s Academy,Langfang 065000,China)
[Abstract]Religious extremism is the significant practical threat to the social stability in Xinjiang. Deradicalization has turned to be an urgent task of anti-splittism struggle in the ideological domain in Xinjiang. In the case of South China border areas,the mass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border forces is characterized by political sensitivity,toughness of missions,interweaving of contradictions and complexity of environments.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observe the principle of reliance on the masses,observance of rule of law,respect of customs,quest for pragmatism and effects,and to severely crack down on terrorism,struggle for the main positions through cultural hedge,publicize the Party's religious policy by instillation,rule by law and humanitarian concern,consolidate the practical basis of mutual care and support and realize th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in border areas.
[Key words]deradicalization;South China border areas;public security border forces;the mass work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38(2016)02-0096-05
收稿日期:2015-12-17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边境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研究”(14BM2010)
作者简介:王昊(1983-),男,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干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军队政治工作研究。冯跃民(1963-),男,山东莘县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治工作系教授,主要从事军队政治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