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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特征及其影响

2016-03-16朱庆跃程凯

关键词:廉政建设

朱庆跃,程凯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论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特征及其影响

朱庆跃,程凯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摘要: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复杂性、封建思想残余性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根据地内部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和行为。为此,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廉政建设中,从党的权力运行体系构建的维度入手,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建立健全的制度为保证,以完善干部管理政策为手段,采取教育、制度和政策三手抓的策略。在反腐倡廉上的这些尝试,对淮北抗日根据地本身的普通民众、党政干部以及其他社会进步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相应地也促进了根据地向着良性的方向变迁。

关键词:党的权力;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

在淮北抗日根据地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复杂性、封建思想残余性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根据地内部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和行为,诸如一些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在工作作风上官僚主义严重,在生活中贪污腐化等。这些不仅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严重阻碍了根据地本身的发展壮大。因此,在创建、发展过程中淮北抗日根据地大力加强了廉政建设工作,以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及政权的人民性。

一、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特征分析

淮北抗日根据地的廉政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建立健全的制度为保证,以完善干部管理政策为手段,采取教育、制度和政策三手抓的策略,着力构建有效有序的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即由政党文化的社会化、政治制度、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方面构成的有机而动态的权力运行系统),从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保证各级党组织、政府的清正廉洁。

第一,政治社会化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防腐思想防线。淮北抗日根据地地区总体生活艰苦落后,封建思想浓厚,要在此种情况下开展廉政建设并取得成效,必须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培养干部的廉政意识。如以根据地所开展的整风学习教育活动为例,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开展对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党的权力运行中滋生的腐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以腐败主体作为分析对象,根本上来说就在于他们思想上出现了问题,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所致。另外,思想作风决定着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等其他一切作风的好坏。为此,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开展整风学习教育活动,将开展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置于首位,其中最主要内容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对主观主义,自觉地坚持和实践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除了自上而下举办各种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活动之外,根据地特别要求各级干部密切联系实际“正确、全面、完整、透彻的”了解、认识党的政策和策略以及“提倡与培养实事求是”[1] 45。

开展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教育。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也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之一。从廉政建设来看,生活作风的好坏,是判断和衡量党的权力运行中是否出现腐败的直接风向标。为此,当时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开展整风学习教育活动中特别注重干部的生活作风教育,首要内容就是倡导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好吃懒散、贪图享乐的消极思想,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人民的好公仆。“确立革命的人生观,克服政治上的动摇”,“培养廉洁作风,克服贪污浪费现象。”[2] 140

开展政治、组织作风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党的权力运行中所滋生的腐败现象和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践踏和背离。如离开集中过分强调民主的自由主义,会导致党的权力运行的目的不能真正有效地聚焦于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上;同样离开民主而一味强调集中的集权主义或专制主义,会造成党的权力运行离轨,使党的权力成为谋一己、一小团体的工具而已。当时淮北抗日根据地总体经济落后、封建思想浓厚,传统的“官本位”特别是封建式的官僚主义在一些党员干部队伍中很有“市场”。而这不可避免地严重腐化了一些党员干部,轻则使干部脱离群众而高高在上、办事效率底下;重则蜕化变质,滋生腐败行为。正如刘瑞龙所指出的“如果官僚主义不克服,让其发展下去,则抗日民主政权会变质,会变成官僚政权,而不是群众的政权”[3] 378-381。为此,在对干部进行整风教育活动中,根据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务必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如一方面提倡“培养民主作风,克服保甲制的工作方式”;另一方面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反对一切党的纪律松弛现象”[2]140。而实践此的目的,就是促使“民主集中制”成为权力形式主体行使权力的自觉习惯和内心信条,从而真正地克服包括官僚主义在内的陈规陋习。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淮北抗日根据地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让干部们重新认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了根据地民主政权的廉政建设;更重要在于为根据地民主政权树立了一个与国民党的旧政权完全不同的新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

第二,政治制度方面:落实规章制度建设,提供廉政制度保障。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并以此来规范干部的行为,防止滋生贪污腐化现象,是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特点之一。如实施“三三制”原则,为民众监督政府提供组织制度保障;颁布和制定具体的反贪污条例,为廉政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强化根据地政府的行政纪律,为执政为民提供刚性保障。

实施“三三制”原则,为民众监督政府提供组织制度保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的建设中贯彻和实践了“三三制”原则(即政权人员分配中,由共产党员、左派进步人士以及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大约各占三分之一所构成)。当时的淮北抗日根据地下各级民主政权也不例外,如在《淮北行署施政纲领》《关于改造基层行政实行民选的指示》等文件中对其进行了明确强调和具体规定。从反腐视域来看,“三三制”原则的实施,扩大和增强了党的权力的人民性基础,有助于根据地下各级政权民主行政、科学施政,同时也为人民直接监督权力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稳固的组织平台。

颁布和制定具体的反贪污条例,为廉政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法者,治之端也。”健全规范的反贪污法规,是有效有序地开展廉政建设,保证党的权力良性运行的重要良器、前提条件。正是鉴于此,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开展廉政建设过程中注重依法反腐,如淮北苏皖边区就出台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此条例坚持将“腐败”的本质视为党的权力在运行中出现了违背人民性宗旨的异化现象和行为这一指导思想,在外延上明确将“尅口和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侵吞公有财物者”“收受贿赂”[4] 83等八种现象和行为一律视为“腐败”。这就为廉政建设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外,还强调了廉政建设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该条例规定“满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4] 83;而对于纵容、包庇、隐瞒腐败者及其行为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将“按其情节轻重,以渎职论罪”[4] 83-84。

强化根据地政府的行政纪律,为执政为民提供刚性保障。根据地政府工作人员是廉政的主体,其自身的言行和工作态度都将直接影响到根据地政府的工作效率和人民群众对根据地政府的态度。如果对其没有纪律来约束和规范,极有可能会出现根据地政府的一些工作人员消极怠工,贪污腐败,脱离群众的现象,这将严重影响党和根据地民主政权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淮北抗日根据地政府正是看到了行政纪律的重要性,所以特别制定了诸如《淮北苏皖边区行政纪律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在此条例中就行政权力形式主体即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干部人员运用权力的“边界”、以及超出这一“边界”的惩治办法和量刑标准等进行了具体性规定。它所带来的积极性效果在于约束、规范了根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既更好地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最直接地为党和根据地民主政权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另外,由于经济领域是腐败的易发地,根据地政府还注重从“财务收入、支出、保管和审核”[5] 14等各流程方面强化财经人员的纪律要求,从而堵塞腐败的经济制度“漏洞”,防止“监守自盗”现象的出现。

第三,政治关系方面: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增固民主监督实效。党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因此保证党的权力运行规范性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权力的实质主体纳入进来,从而避免因多种原因致使权力的形式主体和实质主体而分离所出现的腐败。当时的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廉政建设中已经注意到了这点,一方面在思想上认识到“人民的监督是无穷的力量”[3]166,能够弥补纲纪法规监督的漏洞;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构建了包括党内党员群众、行政内部普通人员以及党政外群众、组织团体等参与的民主监督网。具体来看,这种民主监督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呈现出如下特点:

赋予人民法定监督根据地政府的权利。这点在当时根据地所制定的诸如《淮北行署施政纲领》《保障人权财产权及保护工商业条例》等纲纪法规、行政条例中有直接的体现。如规定了监督主体——“人民”外延的广泛性,即一切抗日民众、党派“都有民主参政的权利”[3] 67;明确了民众监督权利的保障性,涉及到打击报复监督者特别是侵害监督者人权、财产权的团体、组织或个人,则将“按情节轻重依法治罪”[6] 86可见,这些举措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各阶层监督根据地政府这一权利的神圣化和不可侵犯性。

将人民的切身利益与反贪污结合起来。根据地政府通过法律赋予人民监督根据地政府权利的同时,还将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反贪污结合起来,以充分调动人民监督根据地政府的积极性。如颁布和出台了《关于夏收中改善人民生活规定的布告》《关于贯彻改善民生法令实施的指示》《淮北苏皖边区修正改善人民生活各种办法》等规定和文件。这些规定、文件的实施,体现了淮北抗日根据地并不是单纯地就腐败讲反腐败,而是将其与实践“一切为了人民”这一党的宗旨密切联系起来,让根据地的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腐败现象和行为就是对人民切身利益的直接侵害,从而既激发人民群众监督干部的主动性、自觉性,又可以培养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根据地政府还主动接受人民代表的质询。如对于人民代表特别是参议员,在质询政府工作以及提出意见时,要求他们不要“歌功颂德”“粉饰太平”,而是务必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精神;同样,各级政府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于采取打击报复的现象和行为将严惩不贷。当时淮北区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公署主任刘瑞龙就明确强调参议员们的质询“对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有了很大的意义”[3]158。从廉政建设维度来看,这种交流和沟通的方式,有助于根据地政府及时了解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态度,从而正确、有效地运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另外,人民也能很好地向政府反映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对于党和政府的权力运行实行自觉而主动的监督。

可见,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不仅可以有效防止根据地民主政权滋生贪污腐化现象,更重要在于将人民纳入到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中,真正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体现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支持和拥戴,为根据地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四,政治行为方面:健全干部奖惩措施,强化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7] 526这句话是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对干部在党的事业中重要作用和地位的精炼概括。同样,对于党的权力来说人民群众是主体,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了权力运行中主体在形式和实质上分离了,各级干部却成为权力运行的形式主体。可见,权力运行中是否出现异化,关键、决定性因素还在于干部自身。正是鉴于此,淮北抗日根据地在廉政建设过程中明确规定了各级干部的薪金水平以及违反规定应该受到的惩罚,从而让这些权力的形式主体对腐败所承担的风险及其所付出的代价有一个清醒认识,以真正实现不敢腐、不愿腐。如前者方面,取消干部高额薪俸制,实行具体的低额津贴制,即规定处长以上干部、县(局)长、科(区)长区以及办事员、乡长每人每月分别为5元、4元、3元、2元标准。后者方面,明确了详实的惩罚标准。如规定干部中凡是党员身份的一旦涉及贪腐的,一律开除党籍;凡是贪污500元以上者实行死刑;凡是未满三百元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些明确的奖惩措施,客观上有力地保障了根据地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上述的举措,体现了淮北抗日根据地对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并且一以贯之。廉政建设的开展既为根据地树立了民主、廉洁的新形象;也使得淮北抗日根据地政府深深扎根于民众之中,从而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与拥护。

二、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影响分析

淮北抗日根据地所开展的廉政建设,可以说是密切结合当时根据地所处政治生态环境而清除诱发权力异化的劣变生态因子的一次大胆尝试。这种廉政建设的影响,如果将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中,至少对对淮北抗日根据地本身的普通民众、党政干部以及其他社会进步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相应地促进着根据地向着良性的方向进行着社会变迁。

第一,对根据地普通民众的影响。不管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人民大众都是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对象,但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都一直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以淮北抗日根据地为例,在廉政建设过程中,除根据地政府制定的“三三制”原则之外,在实践中所构建的包括党内党员群众、行政内部普通人员以及党政外群众、组织团体等参与的民主监督网,真正的将人民变成了国家的主人,从而让他们真正亲自地参与人民政权的建设实践,这是人民大众社会地位的一个质的飞跃。从反腐败视域看,人民可以依法行使监督根据地政府的权利,使之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真正地发挥了权力所有者的监督职能。如当时就出现泗南铁佛乡数百群众检举贪污保长朱加元;淮宝十余群众检举边区参议员张介人县参议员吴柳洲;盱宝区数百群众检举泗河乡贪污分子唐保长;在泗南一个乡开群众大会,清算贷款账目时区乡干部马虎从事,群众就不答应并质问“现在我们讲不讲民主?如不讲民主,就不用开会了”[8] 348。这些充分体现了群众已认识到抗日民主政府是自己的政府,对其既监督又爱护;相应地,也证明了过去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或轻视群众的观点理论的错误性。

第二,对根据地党政干部的影响。党的性质决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自己的宗旨。以淮北抗日根据地为例,由于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致使一段时间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未体现的那么明显,根据地区干部的公仆身份也没有演绎完整。而此次开展的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对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整风运动等一系列措施,培养了广大干部的公仆意识,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大幅提升了广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如新四军第四师在1942年7月至1943年5月开展了十个月的整风学习活动,促进了四师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对整风学习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在思想意识、思想方法和工作态度上都有了一些转变;在组织观念和组织修养上前进了一步[1] 165-167。从1940年起在五年内淮北根据地开展了三次整支工作,使各级组织加以了调整,干部加以了改造[1] 312。

第三,对根据地其他社会进步人士的影响。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淮北抗日根据地政府建立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左派进步人士在民主政权中大体上占了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在民主政权中也大体上占了三分之一。这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到了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中来,不仅可以保障人民自由的行使权利,同时还能有效地监督广大干部,防止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另外,也改变了其他社会进步分子对党及其政权的印象,特别改变了受过去反动阶级的“抹黑”所产生的“格式化”认识,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念,从而巩固和扩大了党的人民性基础。如定西苏皖边区通过召开由民主士绅参加的代表大会、成立专署参议室、起用社会中间人士参加政府工作等,结果使着有些怀疑“共产党不要我们”的人士放下心来,感觉到“抗日民主政府并没忘了我们”[9] 34。1942年4月,为成立参议会泗阳县召开县各界代表大会,所预算的代表95%到会,包括了各阶层各地区、公路边、敌占区的代表,特别是新地区的陈圩区、中央区的士绅名流全部到会。四天的大会,使各界人士尤其是社会中间人士更进一步认识到民主的真髓,引起了参政的决心以及追求真理的精神,他们“更放心地相信抗日民主政府政策的正确,认识到只有抗日民主政府,才是他们唯一的保护者”[9] 126。

尽管在开展廉政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如一些干部在政策上把握不准,所以执行起来就有些偏离;另外,在贯彻群众路线上出现了部分偏差和不彻底性,致使在开展反贪污、反腐败的群众运动中一些干部所存在的贪腐现象被有意或无意的遮蔽了。但是瑕不掩瑜,总体来说淮北抗日根据地的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功,为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激发了广大民众抗战的热情,对最终夺取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产生了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四辑[Z].合肥:安徽省档案馆出版,1985.

[2]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第二册[Z].合肥:安徽省档案馆出版,1985.

[3]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等编.刘瑞龙淮北文集:上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

[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档案馆,编.安徽革命根据地财经史料选:二[Z].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

[5]吴奇.中共在淮北抗日根据地的执政经验研究[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3.

[6]中共安徽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淮北抗日根据地[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第一册[Z].合肥:安徽省档案馆出版,1985.

[9]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二辑第一册[Z].合肥:安徽省档案馆出版,1985.

责任编校刘正花

作者简介:朱庆跃(1977-),男,安徽含山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淮北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政治生态学研究”(AHSKQ2015D1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收稿日期:2015-11-25

中图分类号:K2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683(2016)01-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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