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域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作用浅析
2016-03-15李慧玲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西安710061
李慧玲(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西安710061)
治理视域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作用浅析
李慧玲
(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西安710061)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逐步产生并成长起来,从治理的视域来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有序政治参与,在市场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等领域或层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治理;作用;有序政治参与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逐步产生并成长起来。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止到2013年10月底,我国个体工商户达4351.03万户,资金数额2.33万亿元;私营企业1209.52万户,注册资本(金)37.4万亿元,随着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诉求日趋增强,其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公共服务需求等都要求表达、尊重和得到保障,需要被现行的机制和制度满足、容纳,要求与现行社会秩序和制度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要求更多的社会参与,尤其是政治参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治理的视域出发,分析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现状,既有利于厘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障碍,又有利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相关概念
(一)治理
治理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表明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一定程度上,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1]
就政府而言,治理不同于统治,政府治理需要的权威不一定就是政府机关,需要的主体不仅可以是公共机构、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而政府统治的权威必然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也必定是社会的公共机构。综合来看,治理具备几个基本的因素:参与主义、多元主体和自主的网络模式。在管理过程中,治理和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向度也不相同,治理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而政府统治的权力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运行。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治理是指政治管理的过程,它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处理政治事务的方式和对公共资源的管理。
(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1991年,中共中央开始使用“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概括了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等经济成分,同时也第一次提出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八字方针——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同时也提出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六字要求——爱国、敬业、守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05年中央统战部《关于规范使用统一战线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通知有这样的语言“在泛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时,宜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然,这样的界定仅是列举式的,从“等”字理解,还有除这三者外的其他人士也可以纳入该范围,但具体还包括哪些,党和政府的权威文件中无从考证,研究者们见仁见智,但无疑都是指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也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之中的新的社会阶层的主体。
(三)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指公民及联合体为影响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而从事的与政府决策活动有关的各种政治行为。[2]而关于有序政治参与,党的十六大报告有“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提法。十七大报告有“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人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的要求。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由此可见,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在认同现有政治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为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与绩效,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而进行的各种有秩序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
二、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作用
俞可平说,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重要的次级体系。从治理的角度分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领域很宽,涉及到市场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诸多领域,同时也涉及到国家治理层面。
(一)在市场治理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优化了我国的市场治理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10%,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年均增长率则达到25%以上,中国经济发展增量的70%-80%来源于非公有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之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两会资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0%-20%,上交的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的50%-60%,制造或者提供了60%-70%的社会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了70%-80%的新增就业,另外,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截至2013年9月底,私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2.3%。他们着眼于自身企业的发展,积极提升企业的素质,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国际竞争和对外经贸交流,在增加财政收入、拓宽就业渠道、推动社会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主动地介入,我国的市场治理结构中政府和市场边界划分更加明晰,市场为主体的市场治理结构正在形成并不断强化,政府的边界逐渐缩小,主要通过法律等非行政手段介入,为市场提供服务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在政府治理领域,通过现有平台积极参与民主协商来推进政府治理。
伴随着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诉求日趋增强,他们中的一些人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有效的参与,比如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政府部门实职,加入共产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组织,担任政府参事、经济顾问、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特约人员,参与基层政治,与党政领导建立私人关系等积极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进行广泛的政治参与。到2007年10月,共有243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1730多人担任省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十八大有来自16个省市的24名民营企业家作为代表。在基层政治中,“富人治村”也不鲜见。可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仅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新生力量,在参政议政中也同样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需要被现行的体制容纳,无疑需要政府治理理念进一步落实,从而促进我国政府治理的向前推进。
(三)在社会治理领域,通过光彩事业和企业文化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1994年,为了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一批民营企业提出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获得了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成为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核心理念。根据历年光彩事业调研中企业自主申报的情况,截至2012年,光彩事业累计实施投资类项目32242个,累计到位资金达到3793.7亿元。累计培训和安置就业人数分别达到672.2万人和705.6万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将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最初的个体善举转变为有组织的行动迈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支持我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其影响越来越深入,是我国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主体之一。
另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不断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建设,自觉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积极塑造良好形象,增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认同,对社会治理结构也是一种优化,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2014年6月,由全国工商联组织调研编制的我国首份《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出版发行,第一次向社会展示了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近20年来为履行社会责任所进行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绩。在当前不断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进入到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改善自身企业的微观环境助推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真正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
(四)在国家治理层面,有序政治参与的利他性和善治的目标契合。
治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善治,就是实现良好的治理,实现公民与国家、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善治实际上就是国家向社会放权,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成长,使公民产生了摆脱政府全面束缚的渴望,并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对政府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渴望凭借这一回归的权利,通过参加各种社团发表意见,表达意愿,提出诉求,从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有序政治参与时所呈现的目标和方向与我国政府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总体一致,利他性大于利己性的参与特点和政府的善治目标殊途同归。从20世纪90年代流行于西方的善治理论来看,善治的特征是合法、透明、责任、法治、回应、有效、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可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利他性与治理善治的目标和追求刚好契合。
结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这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属于重大的理念创新。治理的最高境界是善治,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学者格尔哈特和韦尔热在《现代化、文化变迁与民主:人类发展时序》中所指出的: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其意义远远超越了经济领域,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意义。的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角之一,以不断上升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阐述公平竞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创造等市场理念,中国民主所需要的公民文化正在悄悄孕育成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公民社会中很重要的一个群体。学者孙立平在《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曾指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构成了一个拥有社会中大部分资本的强势社会群体,他们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影响着社会公共舆论和话语的形成。在解决问题时,政府不再独自担任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而是依靠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内的社会力量的有序政治参与做出决策。用杰索普的话来说就是:“治理的要点在于:目标定于谈判和反思过程之中,要通过谈判和反思加以调整”。[3]政府和公民社会在一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助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
[2]景跃进,张小劲.政治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78.
[3][英]鲍勃·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风险:以经济发展为例的论述[J].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1999,(2).
[责任编辑:温开照]
作者简介:李慧玲(1977—),女,山西文水人,西安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治,电子政务。
收稿日期:2015-11-25
基金项目:201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编号13E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46(2016)01-00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