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组织协调能力要素解析
2016-03-15费萍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巴南400054
费萍(重庆理工大学,重庆 巴南 400054)
高校辅导员组织协调能力要素解析
费萍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 巴南 400054)
【摘要】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协调者。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众多的工作头绪、庞大的工作对象,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各种教育力量、教育资源、教育活动,形成综合教育格局,能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格局中,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高校其他工作的关系、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形成和谐教育氛围。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组织协调能力;要素解析
【DOI】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2.024
高校辅导员的工作任务繁重,不仅要从事繁琐的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还要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头绪众多,只要与学生相关的事务,事无巨细,几乎都要高校辅导员参与。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对象庞大,绝大部分高校辅导员所带的学生人数超过了教育部规定的1∶200。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众多的工作头绪、庞大的工作对象,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014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该标准系统构建了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标准体系。在高校辅导员能力标准体系中,组织协调能力是重要组成部分。《标准》指出:高校辅导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能组织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标准》还指出:高校辅导员要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本文对高校辅导员组织协调能力要素的解析,既是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回应,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关照。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以及高校辅导员组织协调能力现状和发展需求,高校辅导员的组织协调能力涵盖以下要素:
一、教育力量组织能力
教育力量组织能力是指高校辅导员组织各方面教育力量共同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高校辅导员虽然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但绝不能单打独斗,要能组织各方面教育力量,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共同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高校辅导员需要组织的教育力量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专业课教师、党团组织和学生干部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通过课堂理论教学,能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能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为大学生提供指导;专业课教师可以帮助高校辅导员更好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党团组织不仅能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能教育、团结、联系学生;学生干部是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得力助手。高校辅导员要顺利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将上述力量组织起来,形成一支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二、教育资源组织能力
教育资源组织能力是指高校辅导员开发、利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能力。教育资源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备要素,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需要具备教育资源组织能力。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教育资源组织能力包括:第一,教育资源开发能力。教育资源开发有利于保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顺利进行,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教育资源开发能力要求高校辅导员不仅能开发传统教育资源,还能开发现代教育资源,通过最大限度地开发教育资源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第二,教育资源利用能力。教育资源开发出来后要能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利用能力要求高校辅导员能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现状及发展需求,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率。
三、教育活动组织能力
教育活动组织能力是指高校辅导员组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非单纯的理论教育,还是一种基于特定文化背景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指导者,需要具备教育活动组织能力。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教育活动组织能力具体包括:第一,指导活动方案制定的能力。活动方案的制定是教育活动的起点。高校辅导员要能指导大学生遵循一定原则和程序,拟定出各种活动方案并从中优选出最佳方案。高校辅导员在指导大学生制定活动方案时,还要能指导大学生制定出活动方案的实施计划,尤其要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第二,组织活动方案实施的能力。方案实施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方案实施阶段,高校辅导员要能指导大学生将方案付诸实践,促使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发展进步;第三,开展活动方案评估的能力。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促使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成长成才。这一目的是否达成,需要对教育活动进行综合评估。高校辅导员要能根据教育活动的目的和任务,对教育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教育活动的目的是否达成、任务是否完成、内容是否科学、方法是否恰当、大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是否在活动中得以提升等。[2]
四、工作协调能力
工作协调能力是指高校辅导员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高校其他工作的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又是高校工作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由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方法、教育途径、教育手段、教育环境等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组成。这些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关涉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高校辅导员要能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内各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使其同向发挥作用。与此同时,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独立系统,而是一个与高校工作系统中其他子系统互相作用的开放系统。高校辅导员要能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高校工作系统中其他子系统的关系:第一,能协调与教学工作的关系。高校辅导员既可通过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开展教育活动,也可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开展教学活动。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能协调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统一起来。高校所有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高校辅导员还要能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其他课程教学工作的关系;第二,能协调与管理工作的关系。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实施规章制度规范大学生的言行。高校辅导员要能协调与管理部门的关系,共同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第三,能协调与服务工作的关系。服务部门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高校辅导员要能协调与服务部门的关系,共同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第四,能协调与科研工作的关系。高校辅导员不仅自身要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还要带动大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能协调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与科研工作的关系。
五、人际协调能力
人际协调能力是指高校辅导员协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际关系的能力。高校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在与他人沟通思想、交流情感的人际关系中进行的。这就需要高校辅导员协调与他人的人际关系,建立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顺利开展的和谐人际关系。高校辅导员的人际协调能力主要包括:第一,能协调与领导的关系。教育部24号令明文规定:高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3]根据这一规定,高校辅导员既要接受学校党政领导的整体宏观领导,也要接受所在院(系)的具体直接领导。高校辅导员要顺利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得到党政领导的支持,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能协调与学校党政领导和院(系)领导之间的关系;第二,能协调与学生工作部门的关系。学生工作部门作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也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3]身处高校学工系统的基层岗位,高校辅导员要能协调与学生工作部门的关系,将学生工作部门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依靠和支持;第三,能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高校所有部门都具有育人功能。高校辅导员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需协调与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后勤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配合、形成良好协作;第四,能协调与大学生的关系。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分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的对立表现为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和所从事的活动各不相同。二者之间的统一表现为高校辅导员通过教育引导活动,引起大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提升,从而达到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统一。[4]
高校辅导员顺利开展教育活动,要能协调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第五,能协调与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班主任等。[3]高校辅导员与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之间的关系,既是“三全”育人中的分工关系,也是共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协作关系。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要立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着眼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工作领域,加强与他们的协作,增强与他们沟通协调、积极共事的能力,形成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力量。[5]
参考文献:
[1]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0/201404/167113.html.
[2]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骆郁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38-347.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95、381.
[4]罗洪铁.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160-161.
[5]张再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36-138.
(责任编辑:朱小宝)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93(2016)02-0081-0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引领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基本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12x ks 034)阶段性研究成果;2015年重庆理工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的历史、现状与展望”(项目编号:2015Z D20)阶段性研究成果;2015年重庆理工大学青年科研项目星火支持计划“互联网+视阈下辅导员核心能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编号:2015X H 18)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费萍,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