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2016-03-12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王小芳
赣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 王小芳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赣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 王小芳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的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营改增”试点方案的实施,给物流企业带来了生存与发展的危机,税负暂时性出现只增不减的局面。本文通过对物流企业的现状分析,深入研究了税负增加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降低物流企业税负,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营改增” 物流企业 税负
1 物流企业“营改增”概述
物流企业从事的活动包括交通运输及仓储、装卸、包装、配送等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我国两大主税种,也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相比增值税,营业税有许多弊端,如税收不公、重复征税、税目交叉等,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这是必然的趋势。增值税在国际上应用的也非常广泛,为了与国际更好的衔接,“营改增”也是必然的选择。“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积极的影响如下。
1.1 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征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是否重复增税。营业税不像增值税一样,从原材料供应商到最终消费者是环环相扣的,增值税会随着物品的移动而进行转嫁,营业税没有抵扣制度,才会出现重复征税现象。近几年,物流业务外包是现代物流企业最常采用的业务模式。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为了集中资源和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力将其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运作。每交易一次都会对其收入缴纳一次营业税,“营改增”实施之后,物流企业就可以较好地实现专业化分工。
1.2 能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
“营改增”实施之后,物流企业外购的汽车燃料、机器设备等支出的进项税都是可以抵扣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我国物流企业发展较晚,使用的机器设备比较落后跟不上经济的发展。“营改增”实施之后,也促使物流企业购买先进的设备和技术的更新,跟上国际的步伐。此外,从事配送业和仓储业服务的物流企业从5%的营业税纳税变为按3%的税率纳税,使得税负明显的降低,有利于提高中小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2 “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税负变化的原因分析
2.1 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分析,较多数一般纳税人物流企业的税负出现不降反增的现象,这与国家实施“营改增”的目的不一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主要是物流企业当中的装卸搬运业务税率由之前的营业税3%上调为11%的增值税。虽然增值税可以抵扣,但是取得交通运输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只能按7%的进项税抵扣,再加上增值税抵扣的项目和税率复杂很可能造成税负增加,还有仓储、配送等物流辅助服务由5%增加为6%。除此之外,物流企业主要成本来自于购置、人工、燃料、保险和高速过路费,其中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只有购置的车辆和燃料。物流企业在成立之初都会大批量的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对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措施、对物流企业节税方面没有很大的作用。
2.2 物流业务环节各税目税率不统一
在“营改增”试点方案实施之前,物流企业各环节就存在税目和税率不一致的问题,各业务被分为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税率分别为3%和5%。改革之后,物流企业新划分为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其中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是11%,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是6%。然而,没有解决一直困扰物流企业的问题。物流企业在不断地发展,大型的物流企业一般都会采取一站式服务,通过整合各环节的资源实现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但是,在实施一站式服务,很难较准确地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划分,他们的税率相差很大,如果没有很好地划分,企业将会采用高税率进行纳税。如果企业为了税务筹划,将业务划分,这很可能导致失去客户,减少收入,不是一项较好的对策。如果没有采取准确地措施,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税负,还会阻碍物流企业的发展。
2.3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营业税实行的时期,只是简单地将营业税乘以营业税率得出营业税,而增值税比较复杂,用进销税额减去销项税额所得的差值进行纳税。不同性质的企业所对应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又有区别。企业要首先确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所经营的业务找到适用的税率,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购买先进设备和技术改造创新,进行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等策略。在实行“营改增”之后,企业为了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活动都有了一些规范准则,减少了企业风险,在管理方面减低了成本费用。国家目前提倡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的要求,物流企业也在慢慢地改变,并对物流企业管理经营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3 “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的发展对策
3.1 转变物流企业经营模式
为了使用“营改增”,物流企业应该要转变经营模式、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在企业中,由内之外,由上至下进行改革。第一,加快战略转移,明确市场细分。物流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找出最具竞争力的业务领域,然后调整企业的业务结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将企业的资源得到最好的应用。与此同时,企业还要不断地寻找其他增值服务,搭建共享平台,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第二,加快物流信息共享。物流活动跨越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非常大,没有一个很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会使物流效率低下。企业应该重视建设信息平台,实现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服务透明化等,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服务。
3.2 统一行业税率,适当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项目
由于物流企业比较特殊,各项业务的联系比较紧密,难以区分,给税收征管带来不必要的难题。物流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所以,很有必要将物流企业看成一个综合独立性的业务看待,将一般物流企业涉及的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等普通业务制定一个合理的新税率进行征税。对于其他复杂的业务,比如跨洋运输可以单独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大型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来讲,税负还是大幅度的增加,在物流成本中占很大比例的过桥费、保险费和租赁费都是不能纳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政府可以适当地增加进项税抵扣的项目,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3 做好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
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合规的降低企业税负。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后,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首先,企业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同的身份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不同的纳税人税收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某企业经营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收入处于一般纳税人范围,可以根据两项业务不同分为两个小企业,通过计算细分的两个小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假设某年交通运输企业收入为400万元(含税),18万元的进项税抵扣专用发票,那么企业应该纳税额为400/(1+3%)3%=11.65万元;物流辅助企业收入为300万元(含税),取得8万元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则企业应纳税额为300/(1+3%)3%=8.74万元,综合计算该大企业应纳税额为20.39万元增值税。如果没有分为两个小企业,该大企业应该缴纳[400/ (1+11%)11%-18]+[(300/(1+11%)11%-8]=30.62万元。通过对比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10.23万元。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营改增”政策促进物流企业快速的发展起着很大的积极作用。面对新的政策,物流企业可能面临的不同的挑战,应该积极面对风险和挑战,坚定信念,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采取正确的措施。通过合理、合法地减低企业税负,促进物流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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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2
:A
:2096-0298(2016)12(b)-045-02
王小芳(1993-),女,江西上饶人,会计专硕,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