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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全面转型与道德引领

2016-03-09李建华姚文佳

关键词:社会道德文化

李建华,姚文佳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社会全面转型与道德引领

李建华,姚文佳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转型是社会积聚力量、获取新生的重要方式。我国之前的社会转型都是由单一要素主导驱动的,以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协同发展”为标志,我国社会开启了全面转型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道德更为急迫而深切的呼唤。以道德转型引领社会转型成为实现全面转型的内在诉求。我国文化转型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确立主体性的世界文化观念,实现文化的现代性转换。我国道德引领社会全面转型的方略在于尽快完成道德从被动适应社会需求到主动引导社会发展的转变,建立社会道德协同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具有公共影响力群体的道德示范作用。

[关键词]道德;文化;社会;全面转型

道德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支撑和内驱动力,任何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都需要道德的引领,也必然产生新的道德诉求。只有充分发挥道德的引领作用,满足社会发展所形成的道德需求,才能为社会转型提供正确的价值方向,确保社会在健康的道路上前行。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了全面转型的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道德更为急迫而深切的呼唤。

一、从单一性社会转型到社会全面转型

转型是社会积聚力量、获取新生的重要方式。每一次转型都标志着我国社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开启了新的发展进程。之前的转型虽然都是由不同的力量推动,但都呈现出单一性的特征。

从新中国的建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政治成为驱动我国历史进程的主要因素。中华民族在历经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终于找到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政治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人民以独立自强的姿态重新站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里程碑,中华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我国社会也迈向了新的纪元。其主要社会特征是:

首先,差序社会格局被彻底打破,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等序社会逐渐形成。差序格局是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成员依据血缘、出身以及所处的社会地位而享有不同的权利。社会呈现明显的金字塔形态,少数人占据统治地位,广大民众则处于被奴役的状态。更重要的是,社会权利表现出至上而下的一元向度,社会上层对于下层往往只拥有权力而不负有责任,下层则只承担义务而鲜有权力。而且社会阶层之间建立了牢固的人身依附关系,社会下层甚至连生命权都掌控在上层统治者手中,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主之外的社会成员都是以臣民形态参与社会生活,服从成为他们最基本的道德原则。辛亥革命之后,我国并未达成实质统一,家长制统治依然是社会的主要模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公有制改革,通过社会资源的公有,消除了由于私有财产差异所导致的人格差异,确保社会成员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合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则确立了社会成员的主体地位,为人们参与政治生活敞开了大门。中国人也首次以人民的身份出现在社会生活之中,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和责任义务。单向的义务服从关系被互利互惠的人民关系所取代。

其次,以国家计划为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得以确立。面对百废待兴的国家,集中社会资源进行重点建设无疑是合理的选择。同时,为了规避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生产的信息对称,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模式,由政府计划组织实施社会生产和资源分配。同时还建立了严格的社会管理体系,国家权力发挥着统摄性作用。“革命时期,权力的高度集中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强化是其突出特点”[1]。强化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是确保革命胜利的策略选择。建国以后,我们延续了革命时期的思路,强调以国家权力支配社会建设。与计划模式相匹配,我国建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格局也由此形成。随着政府对社会管理的强化,国家权力延伸至社会各个领域,私人领域也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管理的范畴。

从这一阶段的社会转型看,社会变革更多由政治力量所推动,社会制度的建立也主要出于政治考量。以政治作为社会转型的主要推动力量,有着历史的必然性。有学者对我国近代历史进行考察后发现,从维新运动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政治觉醒在文化转型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得出“在近代中国,人们是先有政治觉醒,然后才有文化觉醒”的结论[2]。因此,直到改革开放之前,政治转型成为社会转型的主导动因。

在一段时期内,政治所主导的社会转型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制度弊端也逐渐显现。其中暴露出的最核心问题是:严格的社会管理制度极大约束了社会的流动性,而计划模式则将政府理性的不足转化为社会风险。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计划难以跟上社会变化的脚步,而计划模式本身为社会生活开展提供了固定的框架,不利于发挥社会的创造力、压抑了社会活力,加之接近均等化的分配模式,严重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在这种状况下,社会生产关系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国民经济停滞不前,人民物质生活短缺匮乏,新的社会转型势在必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再次重大转型的序幕。这次转型的标志则是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的根本方针。在新一轮的社会转型中,我国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社会格局也发生了巨大变革。

首先,以市场取代计划作为经济生活的主要模式,将经济价值实现置于社会生活的优先地位。显然,改革开放政策实施的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当时我国社会最主要的矛盾。社会生活的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经济增长成为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在于,以何种方式实现经济目标。我们曾经将社会模式与意识形态过度联系,全面否定市场模式。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时纠正了以往观念的偏差。邓小平同志敏锐地指出,市场模式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作为社会建设的手段与政治意识形态没有本质联系。市场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为高效的财富生产和资源配置手段,在经济领域具有其他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旋律。为了改变国家经济基础薄弱、技术能力低下的困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我们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方针,经济建设占据国家发展的优先位置。在此转型阶段,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国民收入大幅增加,部分地区经济指标达到、甚至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其次,个体利益得到广泛尊重,社会允许合理的差异。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之前,我们过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而忽视了个体利益,甚至将两者完全对立,导致个人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肯定了个体利益的合法性,并鼓励社会成员通过自身努力增进个人利益。同时,我们认识到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不再以政治权力强行抹平人际之间的差别,而是承认合理差异的存在,建立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激发人们的主观能动性。由于人们对于自身利益关注度的提高,自我意识、权利意识大幅提升,尊重并维护私人领域的呼声日渐强烈。对于个人而言,经济生活成为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人们通过商品贸易满足生活需求、并在消费中展现个体价值。

再次,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也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由于社会开放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而社会流动又是社会开放的重要标志,所以,社会流动毫无疑问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3]。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人口流动,不利于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人们开始打破户籍限制,在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流动,以满足市场对于自由劳动的需求。与之相适应的是,我国的人口居住制度也越来越宽松,给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流动空间。在这种背景下,旧有熟人社会被陌生人社会所取代,公共领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在市场机制的推动下,国家权力合理收缩、政府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干预日渐减少,社会自我治理领域不断扩展。

改革开放至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我国社会转型的根本力量源自经济领域,社会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也紧密围绕经济目标。

单一性的社会转型无疑把握了当时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解决了所处时代最为突出的关键问题。但单一性转型的弊端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在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通常忽视了其他社会领域的协同共进,在实现主导目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问题。比如在政治主导社会转型时期,国家权力过于膨胀,社会领域丧失独立性、个人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肯定,经济建设停滞不前。在经济主导社会转型时期,其他社会领域都让位于经济发展,致使社会发展的失衡。在文化层面,道德话语让位于经济欲望,经济价值发挥统合性作用,成为普遍性的价值衡量标准,道德价值面临着边缘化的尴尬。如哈沃尔(Havel)所言,经济的发展并不足以培养好的公民,负责任公民的培育还要依靠道德价值的支撑[4]。在生态层面,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导致环境污染,人文和自然生态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在社会生活层面,贫富差距凸显,地区发展不协调,区域差别拉大。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社会又面临着新的转型压力。以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协同发展”为标志,我国社会开启了全面转型时代。与以往单一要素引发的社会转型不同,这次社会转型是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生态等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为前提,进一步扩大民主、建设法治国家、完成管理型政府向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转换是推进社会转型的政治因素;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下完成产业优化升级,让我国从规模经济向品质经济迈进成为促进社会转型的经济因素;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形成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保障与改善民生成为助推社会转型的社会因素;在多元时代统一思想、达成价值共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是推动社会转型的文化因素;消除环境污染、完善生态制度、实现绿色发展是促成社会转型的生态因素。毫无疑问,社会全面转型的目的在于社会全面协同发展。可以预见,社会全面转型将带来社会生活的重大改变。面对全方位、全领域的转型,我们不禁要问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转向何处?任何社会转型的背后都离不开价值的支撑,或者说,任何社会制度之后都存在着价值目标。只有首先厘清社会转型的价值诉求,我们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转型提供明确的方向,才能解答在诸社会领域之间如何同步、怎样协调的核心问题。以文化转型引领社会全面转型是澄明社会价值导向的合理方案。

二、以文化转型引领社会全面转型

文化总是时代的先行者,从人类历史进程来看,社会的转型通常首先表现为文化的转变。比如西方工业革命集中表现为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内核的现代性价值观念的确立,或者说是由新兴的价值体系所引领。我国历史也是如此,“三民主义”引导了旧民主主义革命,而马克思主义则指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虽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催生社会转型的内因,但文化先行似乎是社会转型的常态。社会转型遇到的首要问题是价值冲突,如我国学者兰久富所言,“在社会转型时期,旧的价值体系已经不能合理地解释社会生活,而新的价值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此时社会失去了主导价值观念,各种价值观念纷纷出现,每个价值观念都提出一种价值标准,从而造成价值多元化的局面。价值多元化的必然结果是价值冲突,价值冲突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最显著特征”[5]。只有解决价值冲突,社会转型才有明确的方向。同时,汉森(F.Allan Hanson)在他关于文化与社会关系的论文中论述道,文化在具有相近价值体系的群体中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力,但随着社会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社会群体越来越多,群体之间的价值差异会导致“文化战争”,最终成为社会转型的障碍。要消除这种障碍,就有赖于社会达成价值共识[6]。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以此引领我国的社会生活。以文化转型引领社会全面转型的首要问题在于文化如何转型?怎样的文化转型才能满足我国新一轮社会转型的需求?面对社会的新常态,我们的文化转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转型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文化的内核,是我们在社会转型中整合道德资源、实现文化创新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高度凝练与概括,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融合的结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具有社会主义本质,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规律,指明了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顶层设计。也正因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出鲜明的历史前瞻性,是我国社会转型的价值牵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共识,带有民族的独特气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是华夏儿女共同的期盼与理想,对于这些价值的追求也是中华民族能够历经磨难、生生不息的精神基石。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对于现代政治文明的回应,更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集中表述。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提出表明我们必须以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生活,不仅要实现自我利益,更要注重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拥有富宁和谐的社会生活。塑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人格吸取了我国传统君子人格的精华,也是对于现代公民身份的道德关照,阐释了成为优秀公民的道德内涵。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了从国家、社会到公民个体各个层次的价值目标和道德原则,对于我国社会具有文化统合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历史的向度,又指向未来,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成果,又形成于中华文明历史积淀之中。它所承载的科学性、历史性、民族性使之被人民群众所普遍接受。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过程不难发现,它虽然具有价值构建的意味,但植根于深厚的民族文化之中,是中华民族同胞认同共识的结果。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全面转型必须、也只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完成。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确保社会转型的结果符合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性、符合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道德期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转型的基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必然选择。

2.确立主体性的世界文化观念

我国学者赵旭东曾经指出:“文化转型对于中国而言,首先意味着一种整体性的世界观念上的转变,即从由于追赶先进而定位于自身为后进的姿态中转换角色,从别人影响我们,开始转变为我们去影响别人。”[7]以往我们在世界文化的交往中都处于防御性的态势,更多着眼于在外来文化渗入的条件下如何保持民族文化的特性,在合理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抵御不良思想观念的侵入。时至今日,我国综合国力已经大幅增强,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力量。我国正以更为主动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并制定了“一带一路”战略,实现与国际社会的对接与合作共赢。我们对于世界文化的观念也要做出相应调整。事实上,旧有的文化态势将严重限制我国文化的生长空间。首先,防御性文化根本上仍然属于输入性文化,必须根据外来文化的输入情况随时调整文化策略,但这种调整总是存在滞后性。其次,防御性文化难以建立自己的文化话语,文化生长很容易受到外来文化的干扰,甚至难以脱离外来文化的言说框架。再次,当前的文化交往已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基于个体的文化交流取代了原来以国家组织的文化交互,成为文化互动的主要形态。在这种条件下,防御的成效大为降低,不构成捍卫自己文化体系的有效选项。树立、巩固我国文化的主体性,从文化防御走向文化主导是我国文化转型的必然趋势。文化主导意味着我们要从世界文化的跟随者变为世界文化的领导者。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使自己的思想观念融入国际话语之中,在某些时候为了与国际接轨而被动做出改变。这就造成我们总是在其他文化体系,特别是西方文化体系中参与文明对话,其劣势不言自明。全球化的进程在加剧南北经济差异的同时也客观上维护了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要取得与西方文化平等的对话地位,我们就必须打破世界文化的旧有框架,强化自己的语言体系,形成多元文化体系相互对话的格局。近来爆发的世界性经济疲软和中东危机证明西方一元主导的格局已经岌岌可危,受到巨大的挑战。西方话语权的削弱为新兴文化体系的确立提供了空间。这无疑是我国文化提升主体性的时代机遇。如何借助夯实我国的文化核心,建立文化优势,是我国建立主导型文化的首要问题。此外,文化主导还意味着我们的国际文化交往重心要从接收外来文化调整为输出民族文化。经济无疑是目前国际文化交往的主要载体,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全球经济关系中身处从属地位,那么目前我国已经发展为全球贸易的支柱。我国是大多数经济体的主要贸易伙伴,国际经济对于中国的依赖正不断提升。以商业贸易为平台,向世界其他国家输出我国的价值观和文化元素,成为文化输出的重要途径。在国际对话中,我们要采取主动型战略,以我国的价值观为导向作为解决国际问题的基本准则,提高文化的国际权威。可以预见在人民币已被国际货币组织列为国际主要流动货币的今天,中国文化的主导时代即将到来。

3.实现文化的现代性转换

我国文化转型的另一重大问题在于在哪种维度实现转型?实现何种转型?现代性无疑是文化转型的基本方向。现代性的主要特征在于理性主义、自由价值、进步主义、对于个体的肯定以及现实化倾向。自启蒙运动以来,人们对于社会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如果说传统社会理论带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倾向,那么现代性则带有浓厚的世俗化色彩。社会契约论更是消解了传统权威的神秘主义基础,将自然的社会秩序理解为人类自为的结果——大家为了富宁生活而相互签订契约所形成。在这一转向中,人的主体性得到了充分尊重与肯定,文化生活更多取决于人类的理性——包括科技理性与道德理性。社会不再是先验的存在,而是人类探索的对象,所以历史的规律可以被把握,历史的进步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导向。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社会转型是建立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划分的基础之上,是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过程”[8]。我国文化的现代性转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传统文化的当代语境转换。作为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传统的社会,古典文化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观念与行为。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在传统文化的滋养下,我们形成了独有的价值体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的价值构建必须从中吸取营养。不可否认,传统文化植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必然受到历史局限,因此在传承过程中必须对之进行甄别和扬弃。而且对于现代性本身具有历史的断裂特征——“就它的发生学来讲,在它的原生地,它自身是一个与自己应当依赖的历史传统相割裂的体系”[9]。作为中国人,我们都处在民族历史的节点,承载着传统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如何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话语之中,为其注入时代的活力,是我们跨越现代型历史断裂必须回答的问题,对于传统文化转型至关重要。

二是私人文化的公共性转换。私人文化是我国现代社会的重要文化现象,主要表现为社会生活的自我中心主义。私人文化的存在既具有历史的原因,也与当前的社会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历史原因在于,我国长久地处于熟人社会之中,由于缺乏流动性,人们在传统社会中通常依据血缘关系聚居、并与他人进行交往和联系。在分析我国传统道德时不难发现,最核心的道德价值都是从家族伦理产生和衍生的。在我国传统家庭中“父与子的承继关系是家庭延续的基础,而代际关系是构成家庭的纵向阶续的链条”,“在以自我为中心向外扩展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家人永远是最靠近核心的人,是最亲密、最应当真诚以待的人”[10]。在熟人社会的道德图谱中,自我还是立于中心位置。私人文化蔓延的另一原因则很大程度上归结于商业文明的兴起。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商业文明的发达,人们对于自我利益的关切也上升到新的高度。如何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最大化的个人利益,拥有更多的消费资源成为人们重要的价值目标。在商业文明的浪潮中,对于自我利益的关注得到极大强化。在私人文化的侵染中,人们将自我作为社会生活的中心,在社会交往中过分优先考虑自我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实现。同时,私利文化促使大家注重自我的价值判断,并且将私人道德倾向作为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准。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会遭遇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为什么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各种形式的道德绑架。这些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都在于人们总是表现出将自己的价值偏好和道德判断扩展为社会伦理标准的冲动。私利文化的个体思维模式使人们缺乏他人意识、忽视社会规范,容易采取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扩大自己的私人空间,并在社会交往中显现对于他者的排斥性,“不和陌生人说话”成为常见的社会心态。如上文所述,公共领域的扩张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和社会分工的细致,社会生活的公共性特征也不断得以强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方略,从管理走向治理是我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基本走向。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权力必然会做进一步的合理收缩,留下的空间则期待社会权力的填补。这对于形成具有公共维度的社会文化产生了急切的内在诉求。从私利文化向公共文化的转换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是功利文化朝生态文化转换。不论承认与否,功利文化是当前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文化形态。很多社会成员将市场机制的思维扩散到其他非经济领域,狭隘片面地把各种社会交往简化为利益的交换。人们总是期待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小的投入产出最多的效用。这种文化已经渗入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诚然,功利文化在一定范畴和时间之内也具有某种程度的积极意义,比如在经济领域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但超出合适的范围,功利文化则引发了社会的短视与浮躁。在社会发展中,功利文化只关注短期效益,而破坏了社会的可持续性;在政治建设中,功利文化促使人们唯绩效马首是瞻,沉迷政绩工程而漠视民情民生;在公共生活中,功利文化让人们拒斥道德、回避高尚。这种文化的滋生对自然与人文生态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社会多维领域的协同发展迫切需要功利文化向生态文化转换。与功利文化相比,生态文化尊崇对于社会生活的全面、长远考量。生态文化把社会成员视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以普遍联系的观念看待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就自然生态而言,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等全球性的难题,都是人们为了获取短期利益而采取高排放、高污染生产方式导致的后果。功利文化与私人文化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功利文化的最终指向也通常为行为主体。我们之所以在面对诸多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上无法达成一致,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人们以割裂的方式看待自我与他人,宁可扩大现实利益,也不愿为长远的威胁买单。而要消除这些威胁,显然需要超越功利的生态文化指引人们的社会行动。就人文生态而言,功利文化让人们在利益面前表现出过度的急切与焦虑,从而造成人际间的紧张。在特定的时刻,就难免以非道德的方式追逐额外的利益,并且通过排斥道德的方式为自己辩护。而健康的社会必然是崇尚道德的社会。从功利文化转向生态文化是化解人际张力、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的必然选择。

三、社会全面转型过程中的道德引领方略

社会全面转型离不开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道德文化无疑是社会文化的核心。以怎样的方式以道德引领社会全面转型成为保证我们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要充分发挥道德引领作用,就必须着力于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尽快完成道德从被动适应社会需求到主动引导社会发展的转变。多年来,我们道德建设的基本思路放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的道德体系。在市场与道德之间,道德处于被动适应的地位。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有国家策略层面的合理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道德规范系统也是历史的必然。将经济发展置于国家建设的优先地位是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所决定的,着眼于改变社会生产力滞后的现实困境。毫无疑问,优先发展经济的国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今日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一段时期内,道德生活的变化更多由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所驱动,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判断。同时,经济环境的改变为道德体系的调整铺平了道路。正是在新的经济方式中,产生了新的道德问题和道德元素,促使人们反思旧有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助推了道德体系的丰富和发展。但是,作为思想意识层面的道德与经济基础之间并不是单向地处于被动状态,思想意识同样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当物质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道德的批判和导向功能就开始凸显出来。社会是各领域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经济发展并不是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唯一方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得到根本性缓和,社会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上升为新的矛盾。立足于市场需求构建的价值体系此时已无力胜任对于社会引导的角色。事实证明,完全适配于某一领域的道德总是受到严格的局限。我们当前社会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观念的滋生与盛行就是这种局限产生的后果。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更为宏大的社会视野重新诠释我们的道德生活,树立更具包容性、全面性的价值目标。道德既是对现实的反馈,也富有强烈的前瞻性。从某种意义上,道德是对于现实的超越。这种超越性表现在,道德价值总是为人们的生活选择指明方向。只有首先明确社会的价值目标,才能为协调不同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提供原则,社会的全面转型才能沿着适宜的轨道运转。当我们从单一性的社会转型转换为多维度社会转型,道德体系的构建就不能只适应某一方面的诉求,而应该增加政治、社会、生态、法治等要素,并且找寻社会不同主体之间价值的最大公约数。

第二,构筑适应社会诸领域的道德体系。在单一性社会转型模式中,道德话语也总是围绕着主要转型要素而构建。比如在政治驱动社会转型阶段,我们建立了与公有制和国家权力主导相适的道德体系,将社会价值的实现置于绝对优先的地位,对任何私人价值诉求都持批判的道德态度。而在改革开放之后以经济为驱动力量的社会转型中,我们的道德标准又开始向市场经济倾斜,不但肯定个人价值、肯定经济利益,而且把经济价值的实现作为道德评价的主要尺度。正因如此,一种被极大简化的功利主义道德开始出现并蔓延——之所以说其被简化,是因为功利主义关于从私利走向公利的内容被普遍忽视。从单一社会转型的现实来看,偏重某一价值的道德体系无法有效统领全面的社会建设,导致社会道德的偏差。在突出政治的道德话语中,出现了高位道德的泛化,并最终陷入了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社会之间的矛盾;在突出经济的道德话语中,由于过分关切社会个体和现实利益而表现出对于高尚道德的拒斥,流俗文化的盛行和道德冷漠都与之相关。这也再次印证了汉森对于经济不足以独立担负增进道德的责任之论断。在社会全面转型期,我们需要建立能够满足不同社会领域需求的,与这些领域内在价值保持一致的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们构筑统合性的道德体系提供了基石。我们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针对不同社会主体、领域的规范体制和评价标准。社会主体基于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而表现出差异性,这也决定了它们的价值诉求之间也存在着差别。比如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其最根本的价值原则;而对于企业而言,创造利润、增加财富则是最本质的价值追求。显然,不同主体在追逐各自价值目标的过程中甚至会出现相互冲突。寻求广泛的价值共识,以大家普遍认同和接受的道德体系规约社会行为,是实现道德全面引领的必要前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于社会生活之中既是我国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更是有效整合社会各领域、各群体道德资源的内在要求。其一,我们要根据不同社会主体、行业的特点设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的规范体系,将道德自律与道德约束相结合;其二,要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反馈。

第三,建立社会道德协同共治机制。我们社会正经历着从管理走向治理的道路,意味着社会不同主体之间、不同领域之间的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将成为社会建设的常态。构建协同共治的道德引导机制是在社会新常态下完成道德引领使命的前提。一方面,要构建多元主体的道德交互平台。道德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道德引领的重要条件是道德本身具备自我完善的功能。社会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以发展的视野看待道德才能为其持续注入活力。社会生活作为动态的过程,势必会产生新的道德要素,社会结构的调整和行为方式的改变也会对价值观念产生深远影响。社会主体的道德交往有利于对新的道德问题和诉求做出回应,并达成新的价值共识,为道德体系的完善输入新的元素。这也是道德协同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要强化道德的传播与培育。社会安定团结有赖于所有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并以积极的道德姿态参与公共生活。因此,我们要加强公民道德的宣传和培养。一是充分利用学校教育和媒体平台对社会成员进行系统性、多层面的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道德认知;二是通过道德奖惩制度的建设鼓励人们参加道德实践,树立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社会成员,不可避免地与他人存在交集,也只有融入社会生活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满足利益需求。只有恪守自我与他人、与社会的权利边界,主动承担作为公民的责任,才能实现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和谐统一,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协同发展。

第四,充分发挥具有公共影响力群体的道德示范作用。公职人员(如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企业精英、文艺界明星等群体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对于社会道德产生示范性效应,他们应该在道德引领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公职人员具有天然的公共性,总是参与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共权力属于全体人民,公共权力的行使总是会涉及公共利益,所以任何带有公共权力色彩的从业者都具有客观的公共性,意味着这部分群体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让自己的言行满足公众的道德期待。我们曾提出以德治国的概念,以德治国并不是要以道德取代法律成为社会的根本保障,而是强调从事公权行使的道德资格。这就是为什么对于公职人员的道德要求要高于普通民众。一旦公职人员出现道德问题,就会产生社会对于公权的质疑,并导致负面的道德示范后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之所以对腐败采取高压政策,制定了细致的规章制度约束公职人员的语言行为、甚至规范公职人员的私人生活,就是因为公职道德的缺失将动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企业精英与文艺界明星的公共性则源自民众的关注和追捧。由于经济成为主要的社会领域,商业行为与人们生活方式和质量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人们对于经济价值普遍持有尊重和肯定的态度,从而产生了对于商业成功的追逐。企业精英随之成为大家关切和效仿的对象,期待复制他们的成功经历。文艺明星直接以公众为服务对象,他们的成功一方面源自自己高超的技艺,另一方面则更多源自满足了民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正因如此,他们总是处于民众的视线之中。明星们通常聚集了大量的受众,借助网络技术的发达,其影响力也进一步得到扩展和提高,有的明星在网络社交网站的粉丝高达数千万之众。他们的言行对于追捧者而言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我们发现为社会褒奖的道德优秀者更多来自于非公共性群体,也就是通常所言的草根群体。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社会道德生活的现状,表明公共性群体道德引领能力的不足。我们应该对于这部分群体设立更为严格的道德规则,通过高标准的职务道德和行业道德规范激发公共性群体的道德意识、规制他们的道德行为,发挥其道德引领的群体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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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建堂]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3-0001-08

[收稿日期]2015-12-23

[作者简介]李建华(1959-),男,湖南桃江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姚文佳(1984-),女,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长沙师范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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