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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系统

2016-03-09

杜 凯

(贵州医科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论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系统

杜凯

(贵州医科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个人品德建设是个体自觉培养德性、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进而使自己自由全面发展的精神建筑活动。个人品德建设不是既定的,也不是自然生成的。根据社会系统特别是思想道德系统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个体的三种方式——压力、动力和助力,个人品德建设有三种基本发生方式——压力发生、动力发生和助力发生。三种力量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构成了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系统。这个系统中的各要素共同作用,推动着个人品德建设的发荣生长。

[关键词]个人品德建设;压力发生;动力发生;助力发生

个人品德建设既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的本质存在方式。个人品德建设发生是个人品德建设活动的根据和出发点,决定着个人品德建设进程的基本逻辑和未来走向。个人品德建设不是既定的,也不是自然生成的,它具有自身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并因此形成自身建构自身的独特道路。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系统包括压力发生、动力发生和助力发生。

一、个人品德建设的压力发生

压力发生是指通过外在实施并对个人产生强制性力量作用下的个人品德建设发生。个人品德建设的压力发生包括意识形态教化的压力发生、道德义务担当的压力发生、个体社会化的压力发生。压力发生中有理性压力也有感性压力,有现实压力也有潜在压力,有垂直压力也有横向压力。这些压力如同助产士和催化剂,强化了个人品德建设意识,使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和不断发展。

(一)意识形态教化的压力发生

自阶级社会以来,统治阶级不仅利用国家机器维护统治,同时也用意识形态教化进行思想控制,从根本上巩固统治秩序。历史表明,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始终是与国家权力全面结合起来的,它既是一种观念力量,也是一种物质力量。当然,无论哪种力量都必须通过教化才能实现。统治阶级为使社会成员自觉认同其统治合法性,总是通过意识形态教化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是社会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识形态教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它并不是人们自由选择的商品,而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意识形态教化以直接压力或间接压力,强压力或软压力作用于人,促使人们接受和认同这种教化,使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和不断发展。个人只有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才可能为社会所认同。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对社会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意识形态教化。两千多年前,毕达哥拉斯认为没有沉默就没有教化,强烈要求他的弟子多听少言,通过沉默进行修炼和接受教化。没有驯服也就没有教化,驯服是教化的手段,也是目的。在教化中,教育家赫尔巴特就非常强调对儿童的“驯服”。他认为儿童天性中有一种不服从的“烈性”,这种“烈性”是不守秩序的根源,教育就是要克服这种不服从的“烈性”[1]23。迪尔凯姆认为,教育儿童的现象“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总是一个不断强迫的过程……等到儿童长大了,教育的强迫力逐渐消失,但是他幼时接受的教育行为已经成了他‘与生俱来’的习惯,不需要强迫他自己也知道照样做下去了”[2]7。迪尔凯姆认为儿童在成为健全社会人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采取不同的强制性灌输方法。而这种在不同年龄阶段采取的不同灌输方法有其积极教育作用。遵循社会中的思想道德规则,是社会对其所有成员的一种不成文的他律要求,内在隐含着甚至是强制性的硬性要求,这种硬性要求是一种必要的教化手段。强制的教化要求必然影响到意识形态教化的原则与方法。逐渐地,克制与束缚成为意识形态教化的基本方法。

意识形态教化的压力不是孤立地、单个地发生作用,而是整个社会力量都在发生作用,包括学校、教会、工会、文化部门、家庭等。在西方国家,宗教教会的教化作用曾经至为重要,非常关键。在欧洲的中世纪里,宗教教会作为相对强势的国家机器,除了直接镇压人们外,就是教化、麻醉人们,使人们心甘情愿接受其统治。中世纪之后,虽然教会势力逐渐衰弱,不再占有统治地位,失去了昔日辉煌,但在社会中的教化作用仍然存在。在现代社会中,学校在一定意义上取代了教会,发挥着突出的教化作用。学校教育除了知识教育,就是意识形态教化,意识形态教化甚至居于学校教育的首要位置。学校教育是意识形态教化的主阵地,学校课程教学是意识形态教化的主渠道。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意识形态教化,有的是直接教化,有的是间接教化;有的是显性教化,有的是隐性教化;有的是正式教化,有的是非正式教化;有的是强制性教化,有的是诱导式教化。家庭也有意识形态教化,伴有血脉的、亲情的、家园的色彩,家庭争论、相商、分享,使意识形态获得丰富的表现教材,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也就深深扎根在家庭成员的内心里,从而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统治阶级控制着文化机构、学术机构、传播机构等各种机构,利用它们对人们进行教化。体现意识形态的书籍、电台、电视、电影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角落。社会成了意识形态教化的世界。于是,在或强或弱的意识形态教化的压力之中,社会推动着每一个人自觉不自觉地进行品德建设。

(二)道德义务担当的压力发生

作为社会的人都负有这样那样的道德义务。“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件”[3]6。道德义务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个人确定的职责、任务和使命及其必要性所做的道德表达。道德义务的客观性、权威性和责罚性对人们表现出巨大精神压力,有力推动个人品德建设发生和发展。

道德义务的压力有其客观的现实性,它是社会生活中必须承担的义务,不以人们的情绪、情感、欲望、信念等主观意志为转移,它全然渗透在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道德义务是人的必然义务,是人的基本标志。动物没有道德,也不需要道德义务。不具有道德义务的人与动物不存在实质区别,不能算作真正的人。道德义务的压力是社会生活压力的基本表现形式。社会分工不同、社会关系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社会角色不同,人们所要承担的职责、使命、任务不同,道德义务也就有所不同,道德义务的压力也就不同。社会身份越多,道德义务就越多,道德义务压力就越大。道德义务表现出的强大道义压力,迫使人们进行品德建设以担当道德义务。

道德义务的压力是具有权威性的压力,是不得不服从的客观存在。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权威,如政治权威、经济权威、军事权威、法律权威、文化权威、教育权威等。当你身处一定的领域、行业、岗位,就会感受到相应的权威。这些权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是相对的。但道德义务是一种无形的、无声的权威,看不见摸不着,但却穿透所有人的生活,与所有人的生活如影随形。道德义务的权威是所有人的权威,是绝对的、永恒的权威。道德义务的权威是社会成员对道德权威的尊重和服从。道德义务的权威是社会对个人的道德命令,命令人们作为或者不作为,多作为或者少作为,这样作为或者那样作为。这种命令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有命令就有服从,有服从就有压力。道德义务的权威可以转化为道德义务的压力,促进人们进行品德建设。

责罚性是道德义务压力的一种反映。法律常常给人以冷冰冰的硬性暴力的形象,相反道德常常给人以暖融融的动人说教形象。道德表面上是娓娓道来的柔情蜜语,润物细无声般的深情厚谊,总是以将心比心、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情理交融等形式道貌岸然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人们常常认为,法律是刚性的,具有强制性,道德则是柔性的,不具有强制性。但在历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象:人们往往同情和怜悯那些受法律制裁而处死的冤魂,而被道德责罚所扼杀的厉鬼则只能受到蔑视和唾骂。法律杀人有血,道德杀人无血。道德是一种软暴力,一种无暴力的暴力。“绵里藏针”是道德内容与形式关系最生动的写照。道德义务的责罚性是无声无形的暴力。道德义务的责罚,除了道义责罚外,还有社会舆论、社会政治法律乃至宗教的责罚,是整个社会力量对人的责罚,无处可避,无处可逃。人们必须执行道德义务,否则就会受到责罚。这些责罚的压力不仅通过国家意志、社会舆论、风俗习惯表现出来,还往往通过父母尊长的“家教”表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道德义务。但值得注意的是,道德义务不是人们行动的枷锁,而是人们行动的前提条件。人们对客观存在的道德义务认识越全面、越深刻、越具体,履行道德义务的自觉性就会越强,在道德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就越自由。正如黑格尔指出:“义务限制的并不是自由!而只是自由的抽象,即不自由。义务就是达到本质、获得肯定的自由。”[4]168

(三)个体社会化的压力发生

当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时,他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生物本能或者说自然性的规定是其本质的更主要方面。只有置身于社会中,人才能获得社会属性,才能发展自己真正的天性。人的社会属性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得以形成的。社会化过程同时包括个体对社会规范的认同与社会对个体的认同,即个体成了社会规范的存在物的同时被社会所认同。在社会化过程中,社会规范的规约性或压力促使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和发展。

社会凝聚和社会秩序是靠社会规范(如习俗、宗教、道德、法律等)的规约性或压力来保证和维系的。社会规范“在某种程度上不允许个人任意行事”[5]17。规约性或压力性是社会规范的基本特性。社会规范是社会权力的代表,社会权力通过社会规范来实现。在文明社会里,这几乎是一种不争的事实。社会起源的地方也是社会规范起源的地方,每一社会都会产生与之相应的社会规范。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社会规范在形式上有这样那样的规约性和压力,总是表现为“你应当”之类的要求或命令。对个人来说,“你应当”是一种外在的命令,“我应当”则是个人的自我要求。俗语云“胳膊扭不过大腿”,个人必须以“我应当”为命令形式进行自身品德建设。个人唯有进行品德建设,化“你应当”为“我应当”,才能扬弃社会规范的规约性和压力,走向自律的德性并实现自身社会化,进而归属于社会。

人们常说,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事实并非如此。当出现难以解决的道德问题时,国家便以强有力手段和措施进行道德干预。国家对道德生活进行于预,主要通过道德法和道德政策这两种基本手段进行。道德法和道德政策加强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具有的道德规范意识和行为,调整了人们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道德关系,促进人们之间道德利益的和谐与稳定,从而为实现有序的和不断趋于合理的道德生活提供保障。道德法规定每一个生活在国家中的人的各种道德关系和各式各样的道德行为,是判断现实道德生活事件、行为的善与恶、是与非的国家准则。道德法分为允许或默认的、禁止的、限制的道德法令。当社会生活中出现新道德情况和道德问题时,由政府作出行政决策加以适时、适地控制所运用的手段就是道德政策。当某个道德问题构成了对道德生活的威胁而必须加以解决时,政府对之加以分析和认定,制定出规范人们在一个时期内行动的公共标准,一个特定道德政策也就产生了。适时而公正的道德政策,会使人们获得道德上自信;而一项坏的和不合时宜的道德政策,则会使人们道德颓废。

如同柏格森认为的,社会对个体施加的压力是道德的来源之一。这些社会压力,就像从垂直面摆开的钟摆,以为摆开了,却又被吸引,只得摆回来,如此循环往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服从这些压力,但不是常常想到这些压力。假如我们每次都得产生压力的观念,都得宣布其准则,那么要履行我们的责任将会是很累人的事。其实,正是以上这些社会压力使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

二、个人品德建设的动力发生

动力发生是指个人自身内部动力促成的个人品德建设发生。德者得也,德者自得。“道德是一种力量,没有力量不成道德。道德是生命的精彩,生命发光的地方,生命动人的地方,让人看着很痛快、很舒服的地方”[6]261。作为个人主体性的本质表现和必然产物,动力发生包括养德养生的动力发生、人性提升的动力发生、追求幸福的动力发生和走向自由的动力发生。

(一)养德养生的动力发生

个人品德建设即养德。养生指保持身体健康延年益寿。养德养生的本质是以德养生,即通过个人品德建设使我们精神充盈、身体健康。

儒家素来重视养德与养生的关系。早在《尚书·洪范》中就有“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之说。寿福为先,但还要与“德”并存。孔子主张以养德争取长寿:“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董仲舒继承了这一思想,他说“仁人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平和而不失中正,取天地之美以养其身,是其且多且治”(《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认为养德与自然风光的陶冶同为长寿的重要因素。宋明理学的道德性命学说对养德养生格外重视。理学家们坚信,养德可以得到形体和精神的双重收获,养德是养生的先决条件,并且形体健康长寿还是道德高尚的标志之一。大凡谈养生者,无不把养德放在首要位置。对此,理学集大成者朱熹这样阐释:“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大学章句注》)王文禄在《医先》卷一中阐述得尤为精到,“养德养生二而无全学也……疾安由作,故曰养德、养生一也,无二术也”。其主张可归为两点:一是养德属儒学正道,养生并非仙道,为养德养生正名;二是将养德系统化,建构了存仁完心、志定气从、集义顺心、气生志固、致中和等一系列的养德程序。养德与养生并重,疾病才无从发生,以期同跻仁寿之域。

养生历来不是一个单纯的医学问题,它涉及到人们的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长期以来,中医把养德引入养生体系,并使之成为养生的基本要求之一。唐代大医孙思邈认为,“百行周备,虽绝药饵,足以暇年;德行不克,纵服玉液金丹,未能延寿”(《千金要方》)。明代名医孙志宏强调,“德为福寿之本……至卫生一节,尤为修德中事也”(《简明医彀》)。现代中医学者熊春锦谈到,“德性周全者必然心灵和身体都健康,德性缺失者必然容易染患各种心理疾病和五脏系统的疾病”[7]271,“我们每个人对照‘阴阳五行分析表’(《五德品质缺失分析表》、《道德修养五德分析表》),不难查证出自己心和身德性的缺失成分,以及可能容易染患发生的疾病种类”[7]271。养德有助于德性健康,进而使人身体健康,也使人心灵健康。因此,养德的价值不仅是修养我们的道德品格,还有养生的价值,涵养心灵和身体,使人处于全面的健康状态。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不讲道德确会损害健康。美国医学专家威廉斯,从1958年一直到1983年,花了25年时间对200多名大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观察与研究。研究表明:性情温和、待人友善者死亡率为2.5%,脾气暴躁、难以相处者死亡率为14%,且心脏病发病率恶人竟是善人的5倍。美国科研人员对2700多人进行为期14年的调查发现,随时为他人做点好事有益于延年益寿;而道德修养缺乏的人,在算计别人、攻击别人的同时,还要防备别人、抵御别人,整天忐忑不安,陷入忧愁、沮丧、愤怒的恶劣情绪之中。在这种恶劣情绪的影响下,体内各系统功能失调,免疫功能下降,容易患各种疾病。道德修养缺乏的人,易与周围人发生矛盾,甚至因琐事而使矛盾激化,处于心理困扰状态。现代人的健康观念不断延伸,由身体健康、心态健康扩大到德性健康、社会融入健康。只有这四方面健全才算是完全的健康。

(二)人性提升的动力发生

这里说的人性是相对于兽性而言的。人是动物又不是动物,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在于其能生成人性并不断提升人性。提升人性使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和不断发展。

每一种动物在自己所属的环境中仅追求同一于自己生命活动的东西。赫拉克利特说,“驴子宁愿要草料不要黄金”,“猪在污泥中取乐”[8]19~20。马克思认为,尽管动物也生产,但只生产它自己或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它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即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通过生物遗传进化方式保存下来的物种规定性——进行生产和生产自己的。所以,动物通常是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世世代代一直在重复地营建同样的巢穴,一直在重复着同样的生命活动和同样的行为方式。

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的生理形态、结构和功能同自然界的其他动物即使是自然界的高等动物相比,已经有了一系列根本的区别,并显示了“人的”特征即属人性。例如食与性是动物普遍的自然本性,也被人们看作是人的自然本性。然而,食与性不是非人的生理属性,而是属人的自然生理属性。当然,这种自然生理属性体现的属人性只能从功能意义上理解,而不能看作是真正的实际人性。给人下定义不能从人的自然本能或天生能力方面进行,也不能从人应该具有的从形而上学层面规定的所谓本质来进行。人与众不同的特征或标志,不是他的自然本性,也不是他的形而上学本质。关于人的特征或标志,卡西尔认为,在于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圈[9]87。这种“劳作”即是要人按人的方式进行活动,靠自己完成自己,形成和发展人的现实的本质力量,不断生成人性和完善人性。

人生活在世界上最根本的在于做“人”。做“人”即是摆脱兽性把属人性变成人性,并不断提升人性。做“人”的过程中,道德最为关键。“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即是说,讲仁义、有道德,是人别于动物界、人之为人的根本特征。不讲道德的人向来被认为形同禽兽,甚至禽兽不如。禽兽只是兽,不讲道德的人则是人兽。人兽比禽兽更贪婪、更残忍、更无耻,对人类的威胁与攻击更为恐怖。真正的人性是后天的德性。正是后天的德性显示了人性的高尚与卑劣,伟大与渺小。如果说属人性是一个充满善恶可能性的括弧,而我们每个人进行品德建设来填满这个括弧的过程则是形成德性的过程。个人品德建设,是人自己成为自己,自己提升自己、拓展自己的必然途径。作为人,永远不应停止自己的道德追求,不应终结自己的道德认识和实践活动。

(三)追求幸福的动力发生

每个人都追求幸福。幸福不在人的主观想象中,幸福在人的现实生活尤其是道德生活中。道德生活是人们幸福的源泉。追求幸福需要培养德性,这推动着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发展。

导引幸福。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受制于价值观的导引,在价值观中道德显然处于核心地位。合乎德性是人们实现幸福的前提。对此,康德提出,虽然幸福“使占有它的人感到快适,但却并不单独就是绝对善的和从一切方面考虑都是善的,而是任何时候都以道德的合乎法则的行为作为前提条件的”[10]152。每个人获得物质上的幸福的动力与路径不同,每个人获得精神上的幸福的动力与路径也不同。这些动力与路径可能是道德的,也可能是不道德的。而人性中包含着感性规定,如果缺乏必要道德导引,容易导致感性放纵。当幸福仅流于感性欲望满足时,人的存在异化了,其幸福也异化了。道德对幸福的导引,不仅表现为普遍原则的外在规范,还通过对人的尊严和人的本质的确认,以人的道德性存在担保幸福追求的正当。

获得幸福。人们向往和追求幸福,但并非都能获得幸福。幸福是一种观念、一种感受,更是一种能力、一种品质。获得幸福必须具有德性。获得幸福的过程是个人进行品德建设促使德性生长的过程,促使德性生长的过程即是获得幸福的过程。可以这样理解:努力成为有德性的及有理性地去追求幸福是完全同一的行动而不是两个不同的行动。通过个人品德建设,我们拥有诸如正义、诚信、勇敢、智慧等德性品质,这些德性品质不仅保证人们在纷杂的社会中追求个体善而实现内在利益与价值,也保证了人们在追求社会善中实现外在利益与价值。这些利益与价值的实现指向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从而给人带来深度幸福与满足。

感受幸福。我们是根据心中涌现出来的“幸福感”意识到幸福,然后说“我幸福”的。生活中可以经常发现,即使存在幸福的某些客观条件,但人未必产生幸福感;反之,未具有幸福的某些客观条件,人未必不产生幸福感。2006年,芝加哥大学教授奚恺元与《燎望东方周刊》合作,对中国6大城市进行了一次幸福指数测试。测试证明,财富与幸福的关联并非特别密切,幸福感的产生却更多地取决于个人对幸福本质的认识。如果没有正确幸福观,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增长,其结果往往与目的背道而驰。有德性者即使没有得到外在的幸福,也能在他心中发现幸福。个人品德建设有助于增强和提升个人的幸福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孔颜之乐”即是典型的由德性升华而成的幸福感。

(四)走向自由的动力发生

动物不需要自由,也不懂得自由。人懂得自由,渴望自由。若没有了自由,人也就没有了做人的条件。没有做人的条件,也就没有了做人的权利。做人的权利没有了,做人的义务也就没有了。做人的权利与义务都没有了,也就不需要自己的意志了。“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11]16。走向自由的过程是个人品德建设发生和发展的过程。

现实自由的拯救。缺乏德性的自由,必然无法无天,无规无矩,比动物式的任意更为可怕。在现代社会,人的自我性日益张扬,盲目自由的理念日益膨胀,一些人自由得简直就是无所敬畏,为所欲为。这些人还认为德性阻碍自由、约束自由,是其追求和实现自由的否定性力量。当然,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把个人的解放与自由寄托在德性的否定上。否定德性,自由成了盲目的自由、自发的自由和不受约束的自由。自由是德性的目标,德性是自由的保障。“即使法律许可的自由也可能意味着走向恶习、不宽容和极端利己主义的自由”[12]210。“没有道德,何来自由”[13]21,没有德性的自由可能会成为道德上的恶魔。自由需要伴随着弘扬成熟个性的美德的伦理学,个人的真正自由必须以德性完善为前提。

精神自由的实现。精神自由是人的自由的核心,是人的自由的根本,也是人的自由的最高表现。精神自由是人类追求和实现的旨归。精神自由是人使自己变得崇高的根本原因。精神自由的人是真正自由的人,它使人以一种合乎人的本质的方式肯定自己、关照自己、占有自己、体验自己和欣赏自己。精神自由的人不是一种自在性的存在,而是一种自为性的存在,具有“自律”性的品格与能力,能够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或有所不为而又有所为。倘若仅受制于人的自然本能与情欲冲动的摆布,而缺乏“自律”性的品格与能力,个人也就不可能塑造出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品格与辉煌多彩的人生与个性。要想使自己成为真正自由的人,不仅要摆脱自己本能的自发性冲力,经历灵与肉、感情与理性的炼狱;还需经历自身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经常性冲突。“拿破仑能支配世界,然而不能支配自己”,因为他不能控制被困在岛上的烦闷。支配自己是比支配世界更伟大的工作。实现精神自由的过程是一个艰辛的修炼过程,要实现精神自由就必须在道德上超越自我,道德上自我超越是实现精神自由的必由之路。人只有自觉加强个人品德建设,从他律走向自律,从自律走向自由,进入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境界,也就实现了精神自由。

三、个人品德建设的助力发生

助力发生是指外界所存在并由个人感受到支持推动其自觉进行的个人品德建设发生。个人品德建设的助力发生包括科学理论吸引下的发生、德性情境体验下的发生、道德榜样示范下的发生、良好社会风气濡化下的发生。助力发生中有理性力量也有感性力量,有宏观背景也有微观情境,有直接作用也有间接影响。这些力量耦合成为在外部具有共同指向的合力,推动着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不断发展。

(一)科学理论吸引下的助力发生

作为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认识自身与改造自身的强大武器,科学理论是人类获得财富、获得发展、获得幸福,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根本途径。只有掌握科学理论并在行动中遵循它们,人们才可能创造和获得人生价值。人类归根到底是靠掌握科学理论而生存和发展的。人们用科学理论揭示事物,用科学理论认识事物,用科学理论改造事物,用科学理论认识自身,用科学理论发展自身,用科学理论完善自身,等等。科学理论是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价值、科学方法、科学语言的总和,具有认识、说明和教育功能,鼓励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将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提升到更合乎规律性与目的性统一的程度。简而言之,科学理论激发人们进行品德建设与能力建设,掌握和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此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在培根看来,科学理论建构人的理性,建构人的信仰。理性和信仰决定了人的深度和广度,是人心的最高表现,在人性中具有无上权威。他认为,科学理论使人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尊严、使命和职责;使人免除心理的粗野凶蛮;使人衡量是非时中庸适度;使人免除肤浅见解,对事物考核和试验后才敢信从;使人视野开阔;使人免于对恶运的恐惧,减轻对死亡的畏惧。“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头脑上的缺陷,可以通过求知来治疗”[14]14。总之,科学理论使人进行品德建设,认识自己,审视自己,激励自己,完善自己。

人们回首审视历史的轨迹,马克思主义这一完整、进步、革命的科学理论最为壮观、最为广泛地影响了20世纪的人类进程。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作为彻底而严整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已被千百万人所接受。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世界的传承与发展,跨越国界,超越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千年第一思想家。马克思主义具有最伟大的生命力。可以说,在佛教释迦牟尼、基督教耶稣、伊斯兰教默罕默德之后,没有哪一个人如马克思那样,吸引着数以亿计的众多追随者。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具有的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必将激发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

(二)德性情境体验下的助力发生

体验是人的心理活动过程的呈现。体验是心理学的话题,也是哲学、伦理学、教育学等领域无法绕开的话题。在心理学中,体验指人们以身感知、以身经历、以身实践的认识世界和创造世界的活动过程。从哲学角度看,体验指主体与客体之间、自身与他在之间存在关系的特殊状态。生命哲学里的体验即是生命的体验。体验人的生命,感受人的存在,生命体验因而也就具有本体论上的意义。体验过程是人的活动过程,人的生命过程,人的自主过程。生命体验是个性化的,是属于生命个体本身的自主支配、自主建构的活动。人的体验每时每刻都存在并以一种独特的超越客观的主体性而存在。体验是人作为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不断领悟世界的意义和人本身存在的意义,使人不断“生长”发展走向完善的过程。

道德体验是人生命中蕴有道德价值判断的一种特殊体验。在道德体验中,个人品德建设得以发生和不断发展。对此,道德体验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给予了充分阐释和实证。人是一个不断生成的存在,个人品德是在个体生命经历、感受和体验中不断生成的。体验是德性生长的本体。有什么样的道德体验,就有什么样的道德境界。但道德体验离不开德性情境的诱发。德性情境不同于道德境遇。道德境遇亦称道德处境,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场所面临的道德选择形势和情境。德性情境是指具有准确道德定位和目标导向性能诱发人们的道德体验而进行个人品德建设的具体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德性情境不是道德说教的工具,而是道德意识和行为的路标,激发和唤醒人们的道德体验。德性情境是道德境遇中的正道德价值和高道德情境,这样的情境不是自然存在的,需要精心创设。一般而言,德性情境的创设应该重视“两度”:涵容度即德性情境必须涵容社会的先进意识形态,正视社会现实,反映社会动态,体现社会发展要求;相关度即与进行品德建设的人的过去经验、认知水平等密切相关,使其情通气顺、心灵相融。可以这样说,在德性情境诱发的道德体验下,即使是罪恶滔天的人在强力道德体验下也可能做出合乎道德的事情。毕竟罪犯并非一生下来就是罪犯,他也可能在具体道德选择中左右摇摆。

(三)道德榜样示范下的助力发生

道德榜样示范作用的基础是模仿。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模仿是人对榜样行为的一种复制。模仿有各种类型,一般而言,包括自发模仿与自觉模仿。自发模仿是一种无意识模仿,自觉模仿是一种有意识模仿。自发模仿主要是手段模仿、路径模仿、形象模仿等外在特征的模仿。自觉模仿主要是目的模仿、价值模仿、精神模仿等内在特征的模仿。模仿是人的天性,是人实现创造的前提。社会学家塔尔德甚至认为,人类一些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都源于模仿。模仿是榜样行为的复制和普及过程,榜样的作用是巨大的,因而模仿每时每刻都存在于社会之中。对榜样示范的作用,心理学家、社会学习论的创立者班杜拉通过实证研究提供了结论。班杜拉做了儿童关于道德判断能力的实验。在实验中,他把儿童分成三个组:第一组为无榜样强化组,第二组为榜样强化组,第三组为榜样未强化组。第一组无榜样,第二三组都有榜样,只是强化不同而已。结果表明,第二组、第三组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显然高于第一组。可见,道德榜样的作用在儿童的道德教育中至关重要[15]85。

作为调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也不过是客观存在的各种道德关系的反映和产物。道德榜样更为立体、更为直接、更为生动、更为亲切地展现了各式各样的真实道德关系。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有声有色的道德榜样具有巨大的道德力量。道德榜样能唤发人们的内驱力,使人们产生道德意愿,使人们认识到与道德榜样的反差,激励人们向道德榜样看齐,从而使个人品德发生一定量变或质变,达到期望模式;它能对人们产生“镜子”效应,道德榜样犹如一面镜子,帮助人们进行道德识别,指导人们进行道德选择,统一人们的道德信念,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没有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发展是难以想象的。历史上,各个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尽管信奉的道德学说与教育思想不一样,但都重视道德榜样的作用,提倡塑造道德榜样促使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发展,而不只是进行空洞道德说教。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对当前青少年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尤其重要。青少年往往不学习道德原则,而是仿效有德性的人。对此,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文化建设和品牌打造,运用一切尽可能生动具体、活灵活现的方式把中外古今的优秀人物、道德榜样和先进典型呈现在青少年面前,让青少年觉得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从道德楷模的动人事迹和崇高品质中受到教育、汲取力量。青少年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水到渠成地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

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催促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发展,但并不是所有的道德榜样都能产生有效的作用和效果。什么才是有效的道德榜样呢?盛宇华提出的“典型宣传的有效性”的理论颇为深刻。他认为,典型宣传要具备“四性”,代表性、真实性、时代性和针对性[16]230~231。有效的道德榜样也应具有这“四性”。

(四)良好社会风气濡化下的发生

社会风气就像空气或气候一样,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接触,它与我们每个人朝夕相处,息息相关。社会风气是由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宗教、习俗等显性或隐性教化而成的,在社会中盛行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人们自然而然、习以为常地使这些盛行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成为惯例。简言之,在社会风气的濡化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为一种惯性或习惯。同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不断维护着既定的社会风气。可见,社会风气不仅是一种他律,也是一种自律。任何一个社会风气一旦形成之后,它即广泛地存在于、普遍地流传于社会生活之中,成为一种无文无声的非正式制度对人们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发生重大影响,指挥或迫使人们按一定制度行事,其本身就具有或被利用来进行道德建设的功能,是一种强有力的道德力量。社会风气有良善、好坏之分。良好的社会风气作为强大的道德力量激发个人进行品德建设,认可社会道德规范并习以为常地加以践履。荀子所说的“习俗移志,安久移质”即为此意。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大都重视社会风气所具有的道德力量,主张用这种力量来教化百姓,使他们循规蹈矩,甚至有人把社会风气看成是治与乱的关键。

公正是社会健康发展的目的,也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工具。公正犹如良好社会风气的空气和水。没有公正,社会风气必然雾霾弥漫,难以昌明。公正是德性的基因,渗透于各种道德之中。公正包含着一切道德,一定意义上是最完全的道德。应当说,把公正说成最完全的道德也许有失偏颇,但从道德功效上来说,公正却是尤为重要的。追求公正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的基本需要。无论人们所持的价值观具有多大的差异,追寻公正和实现公正都是善良人们的美好愿景和强烈渴望,“它使一切人的心胸中充满上进的精神”[17]99。公正作为人们内心深处看待和评价事物的准则,在任何空间、任何时刻都能够指导人们进行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与评价,指导人们评判哪些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哪些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以此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公正同时还可以丰盈和充实人们的道德情感,激发人们对道德的尊崇和热爱,并自觉地将道德规范融入到自己的道德情感中,增强自己的道德情感,坚定自己的道德信念,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公正是美德之母,促使美德开花结果。公正是个人品德建设发生的重要因素,是个人品德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柱。

动力发生、压力发生和助力发生这三种个人品德建设发生方式,并不是自成一体、截然分开的。在不同个体、个人品德建设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条件下,个人品德建设发生会表现为不同的方式,或者是以某一发生方式为主、其他发生方式为辅,或者是以某两个发生方式为主、其他发生方式为辅,或者说三种发生方式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等等。一般情况下,压力、动力、助力共同作用,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个人品德建设的发生和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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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

[中图分类号]F825;G4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3-0021-08

[收稿日期]2015-09-08

[作者简介]杜凯(1971-),男,湖北荆门人,贵州医科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与德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