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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变前后也先对明的和亲要求及遭拒原因

2016-03-09张懿德

关键词:英宗内蒙古大学景泰

张懿德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70)

土木之变前后也先对明的和亲要求及遭拒原因

张懿德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70)

土木之变前后,也先曾向明朝提出过和亲要求,一次是通过使臣提及,另一次是向已成为俘虏的明英宗提出欲以其妹事英宗,意在通过和亲获得更多物质利益并为其夺取大汗之位而服务,同时顺应当时蒙古社会各阶层想与明讲和的形势。由于明朝君臣传统的华夷观念,及当时景泰帝和于谦对于瓦剌的强硬政策,明英宗个人出于尽早回归故土和日后史书形象的考虑,也先和亲要求均被拒绝但并不阻挡双方往来交流的趋势。

土木之变;也先;和亲要求;明朝;拒绝;原因

和亲是中国古代民族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有明一代,尽管朝廷并未与包括蒙古在内的任何民族和政权有和亲行为,但“和亲”一词却在明代史籍中频频出现,尤其是土木之变前后,这种状况更加明显。在历史上,和亲的含义十分广泛,既包括缔结姻亲,又包括结为兄弟之国、叔侄之国,还包括双方的互市贸易,而这里所述之和亲仅指两国缔结姻亲,即“政治婚姻”。本文以土木之变前后明蒙双方关于和亲的互动为视角,对进一步了解当时明蒙关系全貌和民族交往融合之大势具有积极意义。

一、也先的和亲要求概述

也先对明共提出过两次和亲要求。第一次是在通事达官千户马清、马云奉命出使瓦剌时。据刘定之《否泰录》记载,“也先求其子结渊于帝室,通使皆私许,也先进马为聘仪,朝廷不知也,答诏无需婚意,也先愧怒。”[1]P70这与《明英宗实录》中马清、马云曾“许也先细乐妓女,又许与中国结亲”[2]P4020的记载基本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明朝派往瓦剌的使臣为了个人身家性命往往极力讨好瓦剌及其首领也先,瓦剌“索无不许”[2]P3479,但回朝后又不敢向皇帝上奏。由此可见,明朝使者私自许诺与也先和亲并不奇怪。于谦就根据各方面的情报判断“使臣马清、马云曾许贼首也先讨笙箫细乐会唱妇女,及以后使臣到彼和番,又许也先与中国和亲”;并严厉痛斥马清、马云之类使臣“止知贪利以肥家,不思屈节而辱国,于虏情之虚实略不以闻,礼仪之大节全不暇顾,及回还复命,又复驾捏虚词,夸大张皇,肆为欺罔,甚至透漏消息,而阴结虏人,妄报根脚而希求升赏,以致贼虏放肆,有轻中国之心,边境不宁,酿成今日之祸”。[3]P230要求对他们严加勘问,予以重惩。

也先的第二次和亲要求提出于土木之变之后。土木之变中也先取得了巨大胜利,明英宗朱祁镇被俘,也先对其尊敬有加,并表达了嫁妹给明英宗的意愿。明英宗在被俘后传往明廷的口信中承认“也先欲将其妹与我结姻,送我回京,仍正大位”,[2]P3532同样的《否泰录》记载“(也先)尝欲以其妹事太上”,[1]P78《明史·胡仲伦传》也有提及,说“会上皇北狩,也先欲妻以妹”。[4]P4449这里的太上和上皇都是指明英宗朱祁镇,朱祁镇被俘后,其弟朱祁钰即位,遥尊远在瓦剌的朱祁镇为太上皇。也先的妹妹嫁给明英宗是否可以称作和亲值得探讨。虽然也先的提议与和亲对象朱祁镇实际意义上的俘虏身份较历朝历代的和亲规则不大相同,但英宗名义上作为明朝太上皇,地位仍然十分崇高,从也先提议的动机来看,其在草原厚待朱祁镇,希望英宗回朝后“仍做天子”[4]P8503,欲嫁妹无非是希望将来得到贡市、赏赐等一系列实际好处,和历史上少数民族与中原王朝和亲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明朝君臣也承认也先这一提议属于和亲。御史朱鉴上书景泰帝时就提到:“也先奸诡百端,杀掠无已。复假和亲,遣使觇伺,以送驾为名,觊得开关延接,稍示抗拒,彼即有辞。其谋既深,我虑宜远。”[4]P4588景泰帝“嘉纳之”。朱鉴将也先的嫁妹提议视为和亲,景泰帝也没有异议。

二、也先提出与明和亲的原因

也先作为瓦剌部乃至整个蒙古部的杰出首领,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在土木之变前后与明交涉中始终占有绝对主动,却提出与明和亲,原因可大致归结为两个方面:

(一) 通过和亲获取更多的物质上的利益

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和亲,不管是类似于西汉前期的被迫和亲还是唐朝的主动联姻,对于少数民族政权来说绝不仅仅是首领娶一位来自中原的妻子那么简单。一方面,少数民族政权可以通过和亲获得丰厚的来自中原王朝的物产,诸如金银细软、绫罗绸缎、五谷食物等,这些都是以游牧文明为主的少数民族政权所缺乏的。如汉高祖时期,除将宗室女子派往匈奴外,还“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5]P2895此后便形成惯例。汉武帝也曾说过:“朕饰子女以配单于,币帛文锦,赂之甚厚。”[6]P2399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政权还可以通过和亲得到中原王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昭君出塞就是很好的例子,庞大的和亲团队中不乏技艺高超的手工业者,他们为草原民族带来的生产技艺诸如铁器铸造、金银器皿、纺织品的制造,都会极大推动游牧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先所处的时代,蒙古部落还没有熟练掌握铁器及金银器铸造,生产力水平低下,直到近一百年之后的俺答汗统治时期,蒙古两大部落才有铁器和金银器铸造的记载。综上可以推测出也先对和亲所带来的巨大物质财富是了如指掌的,其两次和亲要求的背后获取实际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因,英宗虽是俘虏,也先与其和亲就是希望他能继续做皇帝,他甚至威胁明廷“今送上皇回京,若不得正位,虽五年十年,务要仇杀”,否则也先完全没必要担心将英宗送回以后能否得正位。

(二)为夺取大汗之位服务

也先家族并非来自黄金家族,但成为全蒙古大汗的欲望自其父脱欢就开始萌生。据史书记载,脱欢在统一蒙古后,“欲自称可汗,众不可,乃共立脱脱不花”[4]P8502。也先继承了父亲脱欢的地位和实权,在其父脱欢统一蒙古的基础上经过向西和向东两个方向的扩张,征服了哈密、沙洲三卫、兀良哈三卫和女真的部分地区,同时再向南与明朝的战争中取得了辉煌战果,也先在全蒙古的威信大增。土木之变前后也先虽然掌握着瓦剌乃至整个蒙古的最高权力,由于黄金家族在蒙古各部中巨大威望,也先只能暂时臣服于脱脱不花汗,积累自己的势力和威望等待机会取而代之。土木之变能俘虏明英宗是也先始料未及的,他丝毫没有去夺取大都的打算。东征西讨取得了巨大成功,对南方的明朝作战又取得了辉煌胜利,他已经起积累了雄厚的政治资本,政治威信大增。也先最需要的是保留实力,与脱脱不花争夺大汗之位。正如刘献廷在《广阳杂记》所说,“明英宗之得归,燕都之不陷,不但于少保之功,亦因也先谋图普花,思结好于中国。精神之注射,在彼不在此也。”[7]P142此论深得之。之后也先一度列阵北京城下,也是阿剌知院、也先、脱脱不花三方势力妥协的结果。[8]P127也先在北京城下遭到于谦指挥的守城明军的抵抗后并没有在北京多做停留和消耗,很快便返回草原,有保存实力之嫌。值得注意的是,1450年八月送别明英宗结束对明战争, 1451年冬也先就与脱脱不花汗兵戎相见,从侧面印证了也先将主要注意力集中于争夺大汗之位,与英宗和亲也是出于交好明朝为其夺位服务。

(三)也先顺应形势之需要

也先在土木之变后与明英宗提出和亲的要求也可以说顺应了当时形势。也先部下不少人主张与明朝讲和,他的重臣阿剌知院曾遣使表达过讲和之意,[2]P3532阿剌知院部下完者脱欢就说:“凡我下人,皆欲讲和。如朝廷不信,留我一人为质。”[2]P4020当明朝派李实与瓦剌商谈议和事宜时,许多蒙古人“闻为议和使臣,皆举手加额,欣幸其来”[2]P4091。李实关于蒙古人情形的奏报不免有夸大之嫌,但至少说明蒙古上层和下层都有与明朝讲和意愿,尤其是下层蒙古民众或许因也先连年用兵征伐早已民生凋敝。尽管这些情形都出现在也先向英宗提出和亲提议之后,但也先可能早在土木之变前就已经意识到战争对于游牧经济带来的消极破坏。顺应形势需要是也先提出和亲的重要原因。

也先在土木之变前后都向明朝提出和亲要求的原因归纳起来就是这三个方面。土木之变以前,也先可能更注重一旦和亲成功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而土木之变后欲将其妹嫁予明英宗则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决策。他要保存实力以争夺蒙古大汗之位,尤其是他可能意识到以当时自己的军事力量和凋敝的游牧经济现状,无法再支持一场大规模的南下夺取大都的消耗战,俘虏了明英宗自己的威信已大大增加,与其和亲进而结好中国又能顺应民心,一旦和亲成功物质利益也十分巨大,这对于草原游牧地区的发展以及为未来争夺汗位增加政治资本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明朝拒绝也先和亲要求的原因

(一)明朝君臣固有的传统夷夏观念阻力巨大

传统夷夏观念是中国古代对外交往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准则,这种观念甚至延伸到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上。华夷观念肇始于先秦,从最先开始的简单名称即“华”代表华夏族,“夷”代表周边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逐步发展到“华” “夷”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文化内涵。“华”代表文明、高贵、正统, “夷”代表野蛮、卑下、异端,并由此产生了一种“华尊夷卑”的心态,这可以说是天朝观产生的雏形。之后的儒家学说对这种华夷观念又做了进一步阐述,如《论语》中记载:“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9]P21孟子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10]P83于是乎,“华夷之辨”“夏夷之防” “内夏外夷” “尊王攘夷” “贵华贱夷” “用夏变夷”就成了华夷观念的主要内容并被历朝历代所沿用和发扬。明朝政权尽管在推翻蒙元政权后一度提倡华夷一家,但是朱元璋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号召,还是表现出了民族歧视,这也反映出明朝君臣士大夫骨子里的传统华夷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再加上后期北部蒙古对于明边的侵扰给明政权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明人对于传统观念愈加推崇。明朝著名大臣王廷相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认为“我朝祖宗以来有三美政,皆前代所不及。不与夷虏和亲,一也;不使外戚与政,二也;不以论谏杀言官,三也。”[3]P1437将“不与夷虏和亲”自诩为本朝“三大美政”之一,其根本也是在于固有的传统夷夏观念的束缚。终明一代,有相当一部分明朝君臣认为,与少数民族和亲与互市是国家的耻辱,有损泱泱天朝之尊严。嘉靖帝在俺答汗兵临城下迫不得已时才开马市贸易,局势稍一缓和便关闭,明令“复言马市者斩”。[4]P5838明代著名言官杨继盛更以“互市者,和亲别名也” “以堂堂天朝而下与边臣互市,冠履倒置,损国家之重威”[11]P916反对与少数民族和亲与互市,尽管此人有将互市与和亲混为一谈之嫌,但其否定态度无疑是十分坚决的。由此可以看到明朝君臣固有传统夷夏观念是阻碍和亲的巨大力量。

(二)明代宗景泰帝和于谦等人对于瓦剌态度强硬,不愿与瓦剌有过多交流

英宗被俘,举朝震惊,郕王朱祁钰临危受命,是为明代宗景泰帝。朱祁钰即位时明朝政权处于巨大危机之中。以景泰帝为首的上层集团任命强硬派于谦部署保卫北京事宜,于谦也深为景泰帝所倚重。当也先挟英宗令守城将领开城迎接时,于谦指示各守城将领“随宜守战,不许听信哄诱失误事机”,[3]P230其强硬态度可见一斑。景泰帝对瓦剌的强硬一方面可能是受于谦影响,另一方面也有吸取英宗教训的因素。明英宗在位时主要坚持“驭戎之道,抚绥为先”[4]P8542的原则,软弱的民族政策也是酿成土木之变的重要原因。景泰帝吸收正统年间软弱民族政策的教训,代之以比较强硬的民族政策。如景泰三年(1452年),哈密王遣使到明朝请求授官,景泰以前,“使臣至京必加恩命”,但明代宗和于谦以哈密王虽“世受国恩,乃敢交通瓦剌,今虽归款,心犹谲诈,若加官秩,赏出无名。”[4]P8527对于瓦剌,明代宗依然强硬,他在位时除为了营救英宗,再没有向瓦剌派遣过使臣。明英宗被放回更加坚定了其 “欲绝瓦剌”[4]P8502之心,并强调与“虏往来,非朕本心,不允所请”,[2]P4361朱祁钰想完全断绝与瓦剌的交往,这也是其对于瓦剌强硬政策的表现,这种强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消极固守的应付政策①。在土木之变后,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周叙向景泰帝提出与瓦剌“结好和亲”的建议[2]P3458时,他根本不予理会。不否认他有害怕英宗回来抢夺帝位的考虑,同时与其对瓦剌一贯强硬的政策不无关系。也先挟英宗要求与明廷议和,直到退出边外后又派出使者求和,景泰帝置之不理,直到迫于满朝文武主张营救英宗的舆论压力,才派出品级相当低的官员赴瓦剌议和,更遑论商讨和亲这种更为“过分”的要求了。

(三)明英宗不答应也先和亲也有其自身考虑

明英宗以一国之君成为也先的俘虏,对于个人和国家都是奇耻大辱,明英宗对此比谁都清楚。尽管也先及其他蒙古上层较为客气,生活基本衣食无忧,但是朱祁镇渴望回到故土愿望十分强烈,频繁遣使回京就能表明这一点。朱祁镇在蒙地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设计擒杀喜宁、保护随从、笼络人心、重视祭祀活动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等等,[14]P87-98都能看出英宗至少是一个头脑清醒并热爱国家的君主。特别是在到京之前,他说“朕辱国丧师有玷宗庙,有何面见尔群臣?”[15]P85更体现出敢于承担责任的品质。而且英宗身边有袁彬、哈铭等人出谋划策,因此有理由相信,当也先向明英宗提出和亲要求时,明英宗应该是委婉地拒绝了也先。[4]P8502他拒婚当然有其自身的考虑,“被俘已是奇耻大辱,再与敌手联姻,对任何一个帝王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16]P400。当时明朝政府对于瓦剌态度强硬,若英宗擅自同意和亲,回归故土的愿望可能更要无限期延长了。再有,明英宗不会不清楚,如果同意了也先的要求,自己在国人心目中,在史家的笔下就会被塑造成类似刘禅一样乐不思蜀的亡国之君形象,这既是对国家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结合英宗在被羁押期间的活动来分析,英宗应该清楚这些。尽管蒙古史料中提到过英宗在蒙地娶妻生子之事,如《蒙古源流》中也提到:“那景泰(正统)皇帝在蒙古娶的名叫莫鲁的妻子生了朱大哥子,他的后代无疑是阿速的塔勒拜拓不能 。”[17]P279《蒙古黄金史纲》则记为“景泰(正统)皇帝被配嫁了一个称作摩罗丫头的妻子”。[18]P81这些史料谣传的成分更多,即使真实,所提到的这些女子也很可能只是用来服侍英宗,与和亲有着本质区别。

土木之变前后也先向明朝提出的和亲要求遭到明朝政府以及明英宗本人的拒绝。瓦剌与明朝和亲以失败告终,并没有阻碍瓦剌乃至蒙古与明朝的经济文化往来。景泰年间,明蒙的政治互动较少,但大规模的互市贸易仍然繁盛。英宗复位后,由于之前在羁押期间对蒙古地区的了解,深知“也先要者,非要土地,惟要蟒龙织金彩段等物”,[15]P80迅速做出“遣使如统中故事”的决定。尽管直到隆庆和议之前,明蒙关系和互市贸易发展依然十分坎坷,但双方的交流基本没有停止过。双方和亲没有实现,但交流和融合之大势无法阻挡。

[注 释]

① 该领域研究请参照于默颖《“土木之变”至隆庆和议前明朝对蒙古的消极固守应付政策》,载于内蒙古大学学报2012年11月第6期,及其博士论文《明蒙关系研究——以明蒙双边政策及明朝对蒙古的防御为中心》,内蒙古大学2004年。

[1]刘定之.否泰录[A].薄音湖,王 雄编辑.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一辑)[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

[2][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明英宗实录[M].上海:上海书店,1982.

[3][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西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东汉]班 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7][明]刘献廷.广阳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7.

[8]曹永年.蒙古民族通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

[9]论语·八佾[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10]孟 子·滕文公上[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11][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2]于默颖.“土木之变”至隆庆和议前明朝对蒙古的消极固守应付政策[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6).

[13]于默颖.明蒙关系研究——以明蒙双边政策及明朝对蒙古的防御为中心[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04.

[14]林 欢.明英宗被俘及其在蒙地羁押期间的活动[J].中国边疆民族研究,2012,(5).

[15]李 实.北使录[A].薄音湖,王 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一辑)[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

[16]崔明德.中国古代和亲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7]乌 兰.《蒙古源流》研究[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0.

[18]佚 名.蒙古黄金史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降小宁]

Yexian’s Request of Peace-making Marriage with Ming Dynasty and Failed Reasons around Tumubu Incident

ZHANG Yi-de

(InnerMongoliaUniversity,HuhhotInnerMongoliaChina010070)

2016-09-02

张懿德,男,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K

A

1008-0597(2016)03-0087-04

10.16161/j.issn.1008-0597.2016.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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