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美谐和:徐复观对孔子艺术精神的解析
2016-03-05赵子贤
赵子贤
(河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善美谐和:徐复观对孔子艺术精神的解析
赵子贤
(河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摘要:徐复观对儒家善美谐和的艺术精神进行了解析。他指出,道德就是最深层次的善,艺术便在此处生根,实现善与美的统一是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追体验”是欣赏者感受艺术作品善美谐和这一特征的重要途径。欣赏者在感受美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境界。徐复观对儒、道两家对于中国艺术精神的影响进行了创造性的分析。他指出,庄子的艺术精神体现为纯净而单一的艺术理念,不妨将其称为纯艺术,人们能够在其中发现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而孔子推崇善美谐和的艺术境界,认为艺术与道德在最高层面上是统一的,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有助于深化艺术创作之心,同时也有助于形成伟大的艺术品格。
关键词:徐复观;善美谐和;“追体验”;中国艺术精神
徐复观的《中国艺术精神》一书自20世纪60年代问世以来,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过,学者们对徐复观所阐述的庄子美学思想关注较多,而对徐复观所阐述的善美谐和的儒家美学思想关注相对较少。笔者拟就《中国艺术精神》中所阐述的儒家美学思想进行分析。
一、善美谐和——孔子艺术精神的核心
徐复观指出,从现存的资料来看,从西周到春秋,贵族人文教养的重心从乐转向了礼,以致最后礼演化为徒有形式的外在表演。孔子倡导礼乐并重,他认为,对乐的追求有助于人格的提升,因而在《论语·泰伯》中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观点。孔子强调善与美应当实现和谐统一,他在《论语·八佾》中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也就是说,他认为音乐应当像《韶》一样,“尽美矣,又尽善也”。徐复观据此指出,“孔子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最明显而又最伟大的艺术精神的发现者”[1]4。在孔子的思想中,乐属于艺术领域,善属于道德领域,艺术与道德相融合就是最高的美学境界。
关于艺术与道德的关系,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艺术是道德的载体与感性显现,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艺术与道德分属两个范畴,它们之间并无联系。本文主要就第一种观点进行分析。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将艺术视为道德的附庸,这是不妥的。这些学者所讲的道德其实是人之外的道德,在他们的思想中,人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笔者认为,认识到道德其实是人的“非对象化”是准确界定道德与艺术关系的前提。徐复观指出,在孔子看来,“艺术与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中,同时也即是在其最高的境界中,会得到自然而然地融合统一”[1]14。徐复观进一步指出,乐源自潜伏在人生命深处的情的激荡,这种激荡是一种不能自已的冲动,它从人生命的深处流淌而出,而良心藏在生命的深处,对生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此良心正是“非对象化”的道德。这里的道德也就是最深层次的善,艺术便在此处生根。孔子在讨论礼和乐时十分注重它们所蕴含的精神,他认为,礼的精神为敬重与节制,而乐的精神为和谐与统一,即礼主序,乐主和,礼重理,乐重情。礼与乐对于提升人格修养都是必不可缺的。徐复观认为,乐能不断提升人的境界,推动实现美与善的统一。
孔子认为,音乐作为美的显现,能给人带来审美体验,并在此过程中提升人的内在涵养。儒家强调人格之善与艺术之美并重,即艺术之美以人格之善为底色,人格之善以艺术之美为外在显现。这样的美是耐人寻味的美,这样的善是绚丽多彩的善。基于以上认识,儒家不是单纯地把艺术看作道德宣传的工具,也没有将艺术安放在象牙塔中使其远离生活,美与善完美融合是儒家的最高追求。孔子认为,美即是善,善便是美。朱熹对孔子所谓“尽善尽美”作了如下解释:“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2]在儒家思想中,善是美的内容,而美是善的形式。徐复观在对孔子善美谐和的艺术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指出,“为人生而艺术”实为儒家思想的内核。徐复观的研究并未就此止步。他随后指出:“艺术优越性的尺度,不是传染的程度,而是强化及照明的程度。”[1]28他认为,艺术与文学作为“人学”,其安身立命之本是对生命的烛照,它们让人的存在与动物的存在具有了本质上的不同,其所导向的不是欲望的无限膨胀,而是学习怎样高雅地生活。
徐复观将孔子提出的“尽善尽美”视为中国艺术精神中的瑰宝,并具体阐释了“善美谐和”的艺术精神,表现出了他对于这种与德性相关的艺术观念的认同。
二、“追体验”——善美谐和的体味路径
西方哲学强调思辨性,而孔子所推崇的是一种实践哲学,与之相联系的是他对于体验的重视。孔子曾说自己“述而不作”,不过,孔子虽然并未创造出一些新的概念,但却对已有的概念进行了深入阐述,从而使其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孔子非常重视“行”,并提出“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3]的观点,教导弟子要缩小言行之间的距离。孔子认为,言应当依附于行。孔子并未给予“言”独立的地位,并且他认为,在言行一致的基础上,应该“行”先而“言”后。因此,倘若只是就孔子的言论来分析其思想,无疑会画地为牢,很难发现孔子思想的深层意蕴。
徐复观指出,在阐释孔子的思想时,应当秉持“行动”优先于“语言”的原则。这是因为,孔子将生命视为一场践履,他认为,一旦离开了实践,所有的言说对于生命主体而言都只不过是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正是基于对孔子思想的实践性的深刻认识,徐复观指出,西方哲学的确有值得借鉴之处,但我们决不能将这一哲学体系机械地移植过来,“体验”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徐复观提出,要“以‘追体验’的功夫,体验出艺术家的精神境界”[1]5。他的这番阐述,不仅揭示了孔子艺术精神的真谛,而且也为后人感受“善美谐和”指出了一条可行的道路。
孔子强调,对于音乐作品的学习必须由技术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学习音乐的最高境界就是把握音乐背后的人格。在徐复观看来,这是孔子试图将自己的人格与音乐进行融合。孔子认为,艺术作品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就是“善美谐和”,创作者应当将使自己的作品达到这一境界作为自觉的追求。虽然伟大的艺术作品表达的是作者个人的情感,但这种个人的情感无疑也带有普遍性,比如,“善”就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追求。伟大的艺术作品除了能够让人们感受审美的愉悦(这与作品技术层面的因素有关)之外,还能够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这与作品精神层面的因素有关),欣赏者持续地与创作者进行精神层面的对话,就是在“追体验”。徐复观认为,进行艺术欣赏的过程同时也是接受审美教育的过程,人们愉悦地感受着“美”,同时也在思想深处接受“善”的教育,艺术因此而具有了深度。
徐复观指出:“艺术是人生重要修养手段之一,而艺术最高境界的到达,却有待于人格自身的不断完成。”[1]23艺术欣赏的过程就是“追体验”的过程,艺术欣赏与生命实践相融合,促进了人们境界的提升。“追体验”的过程既是欣赏者对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也是欣赏者自身精神运动的过程。具体而言,欣赏者对蕴含着“善”的元素的艺术作品进行审美观照,在此过程中,自己的内心不断有所发现,从而向道德和艺术的最高境界无限地靠近。因此,审美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的思想境界不断提升的过程,欣赏者与创作者在此过程中实现了精神的交流。至此,“美”与“善”不再是单纯的概念,它们也拥有了生命。徐复观认为,伟大的艺术作品所带给人们的,不仅有具体的客观知识,而且还有伟大的精神,而此精神只能源于创作者自身的思想修养。徐复观指出:“以诗人的人生境界,提高、洗练了读者的人生境界,这便是诗人、文学家、艺术家对人类‘不废江河万古流’的贡献。”[1]148徐复观强调艺术欣赏的过程就是“追体验”的过程,这既对欣赏者提出了要求,也对创作者提出了要求。创作者必须拥有以善为核心的较高的精神境界,这是他们创作出优秀艺术作品的前提,而在他们创作出优秀作品之后,欣赏者便可以通过“追体验”的方式来感受善美谐和的艺术精神了。
三、善美谐和与中国艺术精神之关系
《中国艺术精神》出版后,有不少研究者指出,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的论题之下,对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美学思想过多地给予了关注,而对儒家美学思想有所轻视。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的第二章,以《中国艺术精神主体之呈现——庄子的再发现》为题,对庄子的美学思想进行了阐释,不过,徐复观也丝毫没有忽视儒家思想在艺术长河中的地位,《中国艺术精神》第一章的题目就是《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对孔子思想的阐释虽然仅仅占据了一章的篇幅,但不容忽视的是,徐复观在第一章的最后对孔子艺术精神的价值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徐复观指出:“孔门为人生而艺术的精神,唐以前是通过《诗经》的系统而发展,自唐起,更通过韩愈们所奠基的古文运动的系谱而发展。这都有得于如前所述的孔子对文学的启示。同时,为人生而艺术及为艺术而艺术,只是相对的便宜性的分别。真正伟大的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品,对人生社会必能提供某一方面的贡献。”[1]32
就艺术精神所达到的高度而言,孔子所推崇的是善与美谐和统一的境界。孔子倡导道德与艺术合二为一,倡导二者在最高层次上的融合。孔子所倡导的虽然是一个很难达到的境界,但该精神境界所代表的却是中国艺术精神的精髓。这样一种艺术追求对于后世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纵观中国艺术发展史,善美谐和的艺术思想并不总是能够得到贯彻的。在我国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过度强调道德教化,从而导致艺术的功利性过强,以致艺术的主体性被瓦解的情况。不过,强调艺术与人生相融合,让艺术扎根于人生,从而使其拥有存在的理由,的确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品格。这种艺术品格代表了中国艺术精神的主旋律,正是因为具有了这种品格,中国的艺术才能长盛不衰。孔子倡导的善美谐和的艺术精神是“为人生而艺术”的根基,纯粹的艺术精神一定不会成为“人生”的对立面,换句话说,艺术与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儒家所倡导的“为人生而艺术”的艺术精神应该是纯艺术的更高境界,它理应受到人们的关注。
徐复观在论及庄子的艺术精神时,说它是“中国艺术精神主体之呈现”,但徐复观并未将“主体”一词用在对孔子艺术精神的评价上,这说明,徐复观有着现代的学术眼光。西方学者认为,艺术是“无关心的满足”,即它应当是没有任何功利性的。徐复观认为,“心斋”与“坐忘”是庄子精神的内核,因此,他将庄子提出的绝知去欲的“虚静”称为艺术精神的主体。而儒家所提出的善与美的谐和其实就是道德与艺术的统一,儒家强调对现实应抱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在艺术中可以有所体现,但道德教化的使命绝不应完全由艺术来承担。徐复观指出:“儒家所开出的艺术精神,常需要在仁义道德根源之地有某种意味的转化,没有此种转化,便可以忽视艺术,不成就艺术。”[1]104在未转化之前,儒家的思想(以道德教化为主体)与艺术的结合并未达到水乳交融的境地,这种机械的结合只会使艺术变成枯燥的说教。只有在实现了转化之后,一颗活泼而又有生命温度的心创作出实现了善的内涵与美的形式的有机融合的艺术作品,道德精神主体才会转化为艺术精神主体。
徐复观对儒、道两家对于中国艺术精神的影响进行了创造性的分析。他认为,庄子的艺术精神体现为纯净而单一的艺术理念,可以将其称为纯艺术,人们能够在其中发现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孔子推崇善美谐和的艺术境界,认为艺术与道德在最高层面上是统一的,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是艺术创作之心得以深化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伟大艺术品格得以形成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徐复观以极为开阔的学术视野,对中国的艺术精神进行了精辟阐述。
四、余论
徐复观创作《中国艺术精神》有着特殊的背景。20世纪60年代初,台湾当局为了巩固其思想统治,有意阻断当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鼓励人们从欧美文化中寻找精神寄托,这一做法在台湾引发了一场针对现代艺术的论战。在这场论战中,作为学者的徐复观在对“二战”以来台湾流行的西方现代派艺术进行批评的同时,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中国的传统艺术,创作出《中国艺术精神》一书。由于他对中国的艺术精神有着独到的见解,直到今天,书中的一些观点依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其对于孔子艺术精神的解析便是其中一例。
参考文献:
[1]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朱熹.四书章句[M].长沙:岳麓书社,2008:97.
[3]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96.
【责任编辑王素】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726(2016)02-0058-03
作者简介:赵子贤(1992—),女,山西忻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收稿日期:2015-10-08